谁知刚刚看了个抬头,林祥便迅速把信重新折上了。
“就是个贺年卡,至于这么大惊小怪?”林祥训斥,“彭皓,不是我说你,你也转正有几年了,老是这样毛躁可不行!”
林祥的声音挺大,有几个新城警方好奇地看了他们几眼,随后便又忙活各自的事情去了。
门口的警察还在艰难疏散着围观群众。
彭皓一头雾水,缓缓地冒出了一个:“啊?”
“等回遵城再看。”林祥压低声音,将信封藏进了大衣里,又谨慎地瞥了眼四周。
“人多眼杂,这边儿不是咱自己家,任队刚出事,可长点记性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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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小时前,遵城。
因为一直在反复生病,沈乐绵被任逸强行禁足,这几天在家憋得快要发疯。
她闲着也是闲着,便把任逸这套二居室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要不是任逸走前说了要从许明峰家带饭回来,她早就把晚饭也做出来了。
谁知到了下班点,任逸没等来,倒是把罗雪等来了。
沈乐绵一开始没认出来是谁,还是罗雪笑着说自己是许明峰的妻子,沈乐绵才恍然大悟,连忙准备拖鞋让她进来。
“看来康复的不错嘛,都开始收拾家里了?”罗雪开玩笑道,“你家那位和我家那位出外勤去了,我来给你送个饭。”
沈乐绵本就为自己没认出来对方而惭愧不已,一听罗雪又是特意来给她送饭的,更是窘迫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运动运动而已,不然身子都要僵了,倒是您,送什么饭啊,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你在我眼里当然是小孩,”罗雪笑弯了眼睛,“我都大你半轮了,你哥和你明峰哥又怕你饿着,可不是得让我来送?”
罗雪是一个充满知性美的成熟女人,留着一头打理利落的长发,抹着淡妆,说话也总是柔柔的。
可同时又隐藏着一种力度,特别是注视着你的眼睛的时候,能够源源不断地给人一种安全感。
沈乐绵其实很不习惯这种感觉。
从小到大,除了后来的东嫂以外,她的生活几乎没有存在过像罗雪这样年纪的年轻女性。
上一个给她这种异样感觉的人还是在椿镇念书时的陈静学姐,她的心会因为这份关心而雀跃欣喜,又会因为感到陌生而不知所措。
沈乐绵把这种不适归为自己没有母亲的缘故。
她不禁在心底苦笑着摇头,明明她对母亲的印象只剩下照片里的模样了,她却仍会无时无刻地想念她。
现在想想,当年她和母亲分离的时候,她的妈妈,大概就是罗雪这样的年纪吧......
“会不会太打扰了?”见女孩一直在走神,罗雪有些不确定地问,“我看这地上还有好多箱子没收拾?”
沈乐绵赶紧抽回思绪,忙道:“不会不会!您随意坐,我去热饭,您也没吃呢吧?”
“那可不,不然怎么带了这么多过来?”罗雪故意开她玩笑,也帮沈乐绵准备起碗筷来。
破解尴尬的最佳方式就是不要过于客套,罗雪长沈乐绵不少,深知其中道理,果然俩人忙着忙着,沈乐绵便比刚开始健谈多了。
“其实我还挺惊讶的,任逸这种性子的人,居然也会谈恋爱。”罗雪调侃道,“当初老许和我说你俩在一起了,我还不相信呢。”
“为什么不信?”沈乐绵被逗笑,又尝了一块儿罗雪炸的锅包肉,忍不住满足得眯起了眼睛。
“姐,你手艺可太好了!”
罗雪也跟着笑:“好吃吧?你可知道我学了多久,我原先哪会这些,还不是为了许明峰那家伙练出来的!”
“哎,那明峰哥还真是有福气啊。”
“他当然有福气了,他要没福气,能追得上我么?”
话题聊着聊着,就变成了互诉青春时期的恋爱烦恼,罗雪说她从小的愿望就是将来找一个又高又帅又文质彬彬的读书人,谁知道这辈子却摊上了个也就和“高”沾点边的大老粗。
“那会儿他追我,真是用尽了十八般武艺,而且不按套路来,总是演砸不说,还跟打不死的小强似的......”
罗雪一想起当年的事情就想笑,讲了许多许明峰的糗事,沈乐绵听得入迷,忍俊不禁的同时,也想起她从前的事情。
上大学后,她也受到了不少人的追求。
毕竟没有谁会不喜欢又漂亮又和气的女孩,大学生又刚刚摆脱“早恋”的帽子,一个个仿佛开了屏的雄孔雀,恨不得逮到个还差不多的异性就勾搭上去。
但这种“喜欢”的含金量又能有多高呢?
有多少人是在刚认识不到几天便坠入爱河,又有多少人连一个学期都没坚持到就分道扬镳。
沈乐绵见过太多太多,甚至觉得有的还不如她少年时来的认真。
所有人都说少年期的喜欢是水中捞月,一文不值。
可她倒觉得,至少那个年纪的喜欢,是真的剖开了心给一个人。
不计后果,不求回报,没有太多的物质欲,或许长大后回忆起来会觉得幼稚可笑,但更多的还是一种值得怀念的纯粹美好。
“怎么都是在讲初中的事情?”罗雪好笑地问,“高中以后呢?”
沈乐绵摇摇头,一脸惆怅:“之后就是好好学习,准备考学呗,哪有心思想这些,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已经心有所属。”
“不过......被人追总归比追人要幸福吧......有的时候我都觉得,我哥他是真喜欢我呢,还是只是出于一种......责任感?”
话一出口沈乐绵自己都有些惊讶,这些话她连自己的朋友都没讲过,却会在第一次见到罗雪时忍不住向她倾诉。
罗雪却反问她:“究竟是你不相信任逸喜欢你,还是不相信你自己?”
“绵绵,我知道你一直在努力避免,但当一个人单方面喜欢另一个人太久时,他本人一定还是会不经意间自卑的。”
沈乐绵微微发怔。
“就拿我家老许打比方,他总觉得自己没有别的...‘竞争者’帅气,有才华,其实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但每次看他那种小心翼翼又充满期许的样子,我又忽然觉得,这个人很不一样,这个人也有很多别人没有的优点,只不过不容易一眼看到。”罗雪怀念地说。
“有的时候,默许被追求,本身就是一种喜欢的表示了,当然,我那会儿也不算成熟,有点故意‘考验’的坏心思,最后也是我先戳破的那层窗户纸,老许当时的反应可真是笑死人。”
沈乐绵也笑了两声。
然而她的情况又和许明峰不太一样,许明峰是光明正大的追求,而她只能藏在暗处,把那些见不得人的心思都咽进肚子里。
在一起后,任逸也从来没亲口对她说过“喜欢”。
“我其实能感受到他喜欢我,很喜欢。”沉思片刻后,沈乐绵说,“可能人得到的越多,就越不知足吧......以前的我只想静静地暗恋他,现在的我却想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也喜欢我的,如果我不主动,他还会不会和我在一起......我哥从来没有说过。”
“这些都很正常,”罗雪温柔地说,“行动固然重要,语言却是最直接了当的表达方式,有的时候对方为你做一万件事,都不如一句情话让人觉得安心。不过在我们外人眼里,任逸是真的很喜欢你。”
“不只是现在,至少从我认识他的时候,就能感觉到了。”
“任逸心里是有人的。”
因为还要回家照顾女儿,罗雪没有多留。
沈乐绵一个人站在客厅,脑海中久久回荡着罗雪最后的那两句话。
认识任逸的时候......岂不是任逸还在念大学?
沈乐绵不敢自作多情。
有一点罗雪说得对,她确实是自卑的。
没有哪个暗恋的人会不自卑,要说现在任逸对她的感情,沈乐绵不可能不清楚,可是十年前?
沈乐绵不敢去信。
她有些头疼地揉了揉眉心,警告自己不能再想,她已经很幸福了,不可以自己找不愉快。
角落里的箱子都是原先摆在阳台的杂物,今天上午大扫除的时候,沈乐绵把箱子暂时清了出来,后来一直没来及放回。
终于收拾利索,沈乐绵的心情也跟着变好了,她踮起脚,从晾衣架上取下任逸的衣服,准备放回任逸的卧室。
或者说他们两人的卧室——任逸把他卧室里的床换成了双人的,现在的沈乐绵已经不住客房了,尽管除了上次的“出格”行为以外,他们并没有发生过其他新的进展。
沈乐绵大字型躺在床上,劳累是转移注意力的最好方法,找点事儿做自然就不乱想了。
谁知她刚准备小憩一会儿,却忽然被衣柜顶上的一个旧木盒吸引了目光。
在今天以前,她从未留意过这个木盒的存在,应该是大扫除的时候意外把别的东西收走了,当时的角度又没有看到它。
沈乐绵怔了怔,心跳开始加速。
因为这是她的盒子,原先在阿婆家时,她会用来装不要的旧衣服。
她走得那样仓促,连新衣服都没有带走,又怎会留意旧衣?
像是预感到了什么,沈乐绵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找来椅子去够它。
盒子里面的东西果然是被换了。
不是充满布料的沉重感,而是装了不少零碎的小玩意,晃得时候会听见清脆的声响。
看清里面的事物后,沈乐绵的身体一下子僵住。
——磁带,日记本,玩偶猫,红色的玛瑙石,装有小红花的奶糖盒。
每一件都是那样熟悉,每一件又同样令她陌生。
她的嘴唇轻轻颤抖,视线逐渐被泪水湿润。
藏在最底下的,还有一张已经开始褪色的老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留着金色的卷发,穿着华丽的粉色公主裙,她侧着脸,嘴角上翘,眼睛在舞台灯光的照耀下格外明亮,似乎在声情并茂地朗诵着什么。
那是她自己。
沈乐绵慢半拍意识到。
是她高三时参演的英语话剧,不在她的学校,而是借用了陈静姐他们大学的礼堂。
任逸曾经偷偷去看过她。
第67章
对于在椿镇长大的孩子们来说, 首都是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
虽然陌生,却又经常出现在耳边,尤其是在长辈们的谆谆教诲中,仿佛考到那里去, 整个人生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但要说真的有那么喜欢?
好像也不尽然。
火车站嘈杂而拥挤, 弥漫着密集场所特有的腥臊味。
有为了旅游的, 有工作出差的, 还有的只是日常通勤的时候不得已路过。
人们行色匆忙,各怀心事, 绝不会把多余的目光施舍给别处。
毕竟除了他们自己以外, 其他的每一个人都只是这张名为“生活”的背景板的一部分。
任逸也是如此。
这就是他第一次来到首都时的感受, 明明到处都是人, 却比独处时还要孤单。
犹如一张无形的、致密的塑料布,刚一下车便迎面扑来,钻进你的鼻腔, 堵住你的气管,裹得你难以呼吸。
格格不入。
“需要酒店吗先生?”
“打车么?去哪儿啊?”
“有人接吗先生?第一次来首都吧?”
强压着心头的烦躁, 任逸头也不抬地摆摆手,另一只手拎着行李包,大步穿过堵在出站口拉客的黑车司机。
直到属于北方深秋的晚风吸入肺腑, 坐进火车站前排队等候的出租车内时,任逸才终于平复下心情, 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首都的司机很会看人脸色。
见任逸没有要聊天的意思,再话痨也能忍着不说,一路无言直接开到任逸实习期间分配的宿舍。
宿舍是简单的四人间, 总共两张上下铺,条件不算好, 但也不算糟。
目前其他人都还没回来,任逸简单收拾了一下,顺便弄清了宿舍楼的布局。
本来是打算今晚吃盒泡面凑活的,水房却正好维护,看门的大爷建议他去外面吃,还热心地介绍了好几家店。
任逸礼貌谢过,犹豫片刻后,选了家看起来最亲民的进去。
只是店里的价格依旧很贵。
至少在遵城的时候,任逸不会一顿饭花掉这么多钱。
那种使人窒息的孤独感又开始缠绕他的躯体,试图将他撕裂。
任逸倚靠在小巷的墙角,点燃了一只有些被压皱的香烟。
他开始怀疑这个选择到底是不是正确的,千里迢迢从遵城考来首都实习,只为了和一个被他亲手抛弃的人生活在同一座城市。
真的有意义吗?
任逸想不明白。
十几米以外,便是他从未经历过的繁华世界,什么新城遵城都无法比拟,这就是沈乐绵现在生活的地方。
这三年来,任逸曾经有过无数次冲动想要反悔,想把沈乐绵重新找回来。
可每当他结束打工,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宿舍,他又会觉得,何必呢?
他什么也没有。
既没有金钱,又没有保护沈乐绵的能力。
任逸永远也忘不了那年在一中校长办公室,女孩像是只断了线的木偶,毫无生气地站在他面前,脸上是被指甲划出的血痕,头发凌乱地挽在脑后。
明明身体特别难受,一直在发着抖,恨不得下一秒就要晕倒了,却始终不敢抬眼去看他,依旧咬着牙强撑着。
还有那本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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