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试探,“我没这个意思,但是分手这种事,肯定要深思熟虑的,不管分不分,你先让我回家好好想一想,可以不?”
余禾自以为讲道理,但是她小心试探的样子,就像误入人类世界的小狐狸,皮毛雪白,小巧可爱,以为自己把人类耍的团团转,实际上乱转悠的眼珠子早就出卖了她。
不过是遇见的人类洞悉她的想法,却仍旧愿意顺着,纵容她。
就在余禾忐忑的等着回答的时候,头顶传来对方的一声,“好。”
他的语气平平,但余禾却如蒙大赦,认为自己暂时混过了一关。
在余禾庆幸的时候,他继续道:“走吧。”
“嗯?”余禾水汪汪的眼睛透着些不解,抬头看向他。
“你不是怕姚望伟吗?”他的声音很纯正,有一股乡下没有的韵味,字正腔圆。比起余禾这一路来遇见的或多或少带着乡音的人,他说出的话绝对是最动听的。
“不管我们分没分手,你刚刚被姚望伟纠缠,我都应该送你回去,不用有负担。”
在余禾思索他来历的时候,他又加了这么一句。
虽然余禾本来不是这个意思,但既然对方这么说,她当然就……
坦然接受~
对方一直把余禾送到何春花附近,隔着老树的转角,他才停下来。
现在的时代没有现代风气开放,男女单独走到一起就是一件惹眼的事情,更别提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所以隔着一小段距离,他就提出让余禾自己走。
道理是这个道理没错,但余禾就是隐隐觉得不对。
她怎么觉得对方这种行为很熟练呢,就好像总是这么送到附近,再目送她回去一样。
在走向何春花的这段路上,余禾思忖着,即便她没有原主的记忆,但从对方的种种行径来看,应该不是说谎,而真的是原主的正分手中的男朋友。
但是……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到了这里,可既然对方是原主的男朋友,两个人还闹到了分手,不管是为了不露陷,还是为了不占用对方的感情,余禾觉得自己还是坚持原主的做法好了。
分手!
在余禾有了决定的时候,那边何春花一看到她就忍不住急眼。
“我说你这孩子,说好了只是在附近走走,怎么现在才回来,我都找了你一圈了。你也不看看你现在的身体,万一累坏了,晕倒了怎么办?”
余禾经过何春花一提醒,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自己走了那么久,脚底隐隐作痛,脚跟也疼,估计是被磨破皮了,还有刚刚被大队长儿子,也就是原主前对象提到的姚望伟握住的手腕,现在也疼得很。
但余禾可不敢在何春花面前显露,她现在对周围的情况还摸不清楚,要是何春花问的话自己圆不上就糟糕了。
所以她只能打哈哈的干笑,“我不小心走远了。”
何春花也是因为心急才这么说,她平时对余禾就跟对心肝子似的,多说一个字都舍不得,谁让余禾是她的独生女,从丈夫牺牲以后,她这辈子就是指望着余禾才继续活着。
她最后只是点了点余禾的鼻子,“你啊,没心没肺的,将来可怎么好。
走走走,回家去,都这个点了,肚子是不是饿了?”
余禾的肚子很合时宜的响了,她都不用说话,就这么眼巴巴的看着何春花,直将何春花看得心里一软,恨不能把闺女含在嘴里,叫她半点罪都不要受。
何春花心里还琢磨着,闺女看着是好了,可是病了一场,元气肯定还没有复原,少说也要再多养一段时间,等会儿给她蒸蛋的时候,还是得滴两滴香油。
何春花想的好好的,结果好不容易回到家,她刚把鸡蛋磕到碗里,就多了不速之客。
听着脚步声,何春花赶紧把装了鸡蛋的碗藏进掉漆的木橱柜里,手在身上的蓝布围兜上擦了擦,迎了出去。
一出去就看见自家的傻闺女正和人说话呢。
来的人正在问余禾最近养的怎么样,家里还有没有吃剩的鸡蛋。
何春花生怕自家傻乎乎的女儿没心眼的把家底吐个干净,连忙上去打断,“哎呦,这不是秀兰吗,怎么有空到小婶这里,你家是又缺什么东西了?”
说到后半句,何春花的语气已经很不好了。
而刚刚还能缠住余禾问东问西的余秀兰,经过何春花的打扰,半点抽不出空来找余禾说话,也就给了余禾思考的时间。
实际上,在何春花出来之前,余秀兰问余禾的不是这些琐事,而是问她和杨怀成分手了没有,还警示她,杨怀成家里可是被打倒的坏分子,不像大队长儿子姚望伟,家底殷实,又在村子里,知根知底,最适合结婚了。
要不是刚才才亲眼见到过那个姚望伟,她可能真的会产生什么误解,姚望伟那东西,摆明了就不靠谱,和余秀兰形容的分明是两个人。
她严重怀疑对方是在害自己,并且有证据。
比起这个,更牵扯余禾心神的是刚刚听见的名字——杨怀成。
一个人看小说可能不会记得配角,但很难忘记主角的名字,尤其是在某个活在回忆中的配角还和自己的名字一摸一样的时候。
现在得到的讯息已经够让余禾回忆起剧情,她恐怕不是穿越,而是穿书。
穿进一本年代文升级流男主小说里,男主是杨怀成,也就是刚才路上帮了她的那个男人,而她是男主早逝的白月光,在男主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抛弃了他,结果所嫁非人,对方是个家暴成性的男人,婆家人也看不起她,最后被搓磨得一身病痛,关在破旧的小黑屋抑郁而终。
而眼前的余秀兰是她的堂姐,是重生女,就是在她的诱导和挑拨是非下,原主才会和杨怀成分手,并且被引导着嫁给败絮其中的姚望伟。
重生后的余秀兰是知道姚望伟会家暴的事情的,因为她上辈子嫁的就是姚望伟。
也就是说,余秀兰是恶意的,甚至怀着极其恶毒的心思促成的事情。
想到原书里自己的下场,明明现在是春天,可余禾还是打了个冷颤。
和余秀兰打太极的何春花余光一直关心着自己的女儿呢,几乎余禾一有不对她就发现了。
何春花也顾不得和余秀兰掰扯,侧身就握住闺女冰凉冰凉的手,“你手怎么这么凉?三月三倒春寒呢,不多穿一点,冻着了怎么办?快进屋再穿一件。”
安排好了女儿,何春花也急着去给泡一碗加姜的热水,没工夫陪余秀兰掰扯,直接就说,“你也知道小婶家里没钱,哪有那么多钱买酱油,菜里都舍不得加盐哩。你去别家问问,指不定有。”
说完,何春花就忙不迭的回了厨房。
听着外头的脚步声越走越远,她才得意的晃了晃头,从柜子里拿出装了鸡蛋的粗陶碗,而在碗旁边,赫然是一整袋刚开封不久的酱油。
何春花麻利的给鸡蛋加水调味,放进锅里,接着就是切两大片老姜,用厚实的铁菜刀的刀身身拍了拍,扔进碗里再加后锅里滚烫的热水,一股刺鼻的姜味就出来了。
她拿进去给余禾喝,虽然味道很刺鼻,也是真的不好喝,但余禾也怕自己今天吹了一天的风,别到时候真的病了,那就不太好受了。
所以余禾一屏气,直接喝了。
何春花看了却忍不住抱怨,“你啊你啊,说了多少次,喝东西的时候不要憋气,万一呛到了怎么办?”
余禾很乖觉举手保证,“我下次不会了!”
“你每次都这么说。”何春花抱怨归抱怨,实际上拿这个女儿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比谁都疼余禾。
而余禾在何春花走了以后,慢慢松了口气,整个人都有点提不起劲,她躺在床上努力想剧情,想看看有没有钻空子的余地。
理论上其实是可以的,只要她不嫁给姚望伟就不会发生这一切,但问题是姚望伟的爹是大队长,在队里很有威望,还掌握了整个大队的工分,要是得罪了他,日子肯定不好过。
而且按照原书记载,自己现在这具身体的亲爹很早就牺牲了,爷爷奶奶偏心大伯一家,知道她可以嫁到大队长家,高兴得不行,还狮子大开口要了一大笔彩礼。
巨额彩礼也是原身嫁到大队长家以后被欺负的原因之一,他们觉得原身等同于“卖”给他们家了。
看起来只要不嫁给姚望伟就能破局,实际上这个只要实在很难实现。至于背井离乡离开赤嵩大队就更难了,现在这个时代,不管去哪都要介绍信,要不然她出去连旅馆都住不上。
在余禾费劲脑袋思考的时候,外头传来何春花有力的声音,“禾禾,出来吃饭了!”
余禾走到厨房,就看见桌上除了照例的一碗蒸蛋之外,还有一碗泛黄的水。
“你不是爱吃甜的吗,娘给你倒了碗糖水,快喝快喝。”
余禾听话的捧起粗糙的陶碗喝了起来,一边喝,她一边在心里感叹,这一个月下来,她发现原主的习惯和她都差不多,喜欢的口味也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么多缘分,她才会到原主的身体里。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余禾回到房间里,刚坐到床上,突然想起来自己还藏了好多东西在床底下,得再找个地方藏起来,要不然迟早会被发现的。
余禾思来想去,最终把目光落在了柜子旁边的木箱里。
她打开木箱,里面都是一些不常用的零碎。
当余禾拿起一点杂物,准备把东西藏在下面的时候,发现里面已经藏了很多吃的。
她明明记得自己没有藏过啊。
在余禾皱着眉头觉得奇怪的时候,她继续往下翻,发现了好几本本子,甚至还有钢笔。
她把本子拿起来翻了翻,上面是很简单的字,应该是原主写的,像是完成作业在写作文。她看着看着,越看越不对劲,虽然字体写得比自己好看很多,但是用笔的一些习惯明明是自己有的。
比如她写点的时候总喜欢勾一勾,“是”这个字喜欢写一句写连笔,一句不写连笔。
想起这些天以来发现的原主和自己碰巧一样的习惯,余禾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有没有一种可能,原主就是她。
或者说,她很早就穿书了,只是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现代的记忆?
第3章
越是细想,越觉得八九不离十。
有些事情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是两个人,不可能喜欢的事情完全都一样,口味、喜欢的颜色、用笔的习惯……
难怪何春花作为原主的母亲,没有察觉到任何不对,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是她。
余禾豁然开朗。
在知道了这一切之后,她更不喜欢余秀兰了。
余禾看向被自己从墙角移到花盆的喇叭花,开始在心里默念,和喇叭花吐槽。
这是余禾经过一个月的实践以后发现的事情。
她不用开口说话,只要注意力集中,她不仅可以听见植物说话的声音,还可以在心里和植物沟通。
余禾:“余秀兰太讨厌了!”
喇叭花:“人类太讨厌了!”
余禾:“我好难啊。”
喇叭花:“我不喝水好渴啊。”
一人一花鸡同鸭讲。
虽然余禾的苦恼得不到解决,但是喇叭花的苦恼可以。
余禾舀了一勺水浇到花盆里,“这么多够不够?”
“够啦够啦,要淹死花花我了。”
余禾这才停手,继续和喇叭花聊天。
经过这段事件的了解,余禾发现自己虽然能和植物说话,但是植物和人的思维并不完全一样,而且植物的智商好像也参差不齐,越是年老的树木往往会越聪明,交流起来更容易,普通的植物也不是只有简单的思维,如果余禾经常和它们对话,它们的智商和沟通能力好像也会慢慢变强。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余禾挑了这盆喇叭花,经常和它聊天,指望哪天和喇叭花聊天的时候,喇叭花能牛头对马嘴的回答自己的问题。
不过这一天恐怕还有点远,余禾白藕似的手臂撑着下巴,幽幽叹气。
她连找朵能和自己同仇敌忾的花花都这么难吗。
知道太多剧情也不是件容易事啊!
余禾蹙着眉头,宛若西子般弱柳扶风,轻轻感叹。
而刚出了余禾家的余秀兰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心里生出股不安,总觉得自己被什么可怕的事物惦记上了。
然而她很快就把这些抛在脑后,比起眼前穷困的山村生活,只要余禾把杨怀成抛弃,她就有机会和杨怀成在一起,要知道按照上辈子的轨迹,杨怀成家很快就能平反,而且他将来前途无量,他的集团涉及各行各业。
如果能嫁给杨怀成,将来就是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想到这里,余秀兰就干劲十足,爷奶的偏心,粗重的农活,统统都化作小小虚影,被她踩在脚下。
万丈豪情的余秀兰,第二天就出师未捷身先死……
她做饭的时候,经常提前偷吃的事情被她奶知道了。
余秀兰的奶奶王爱花是赤嵩大队蛮不讲理的老太太里最彪悍的一波,而且重男轻女到了骨子里,这辈子只有孙子是她的命根子,可以想吃什么吃什么,孙女就是多吸一口家里的空气,她老而凶悍的脸都能皱出菊花般的纹路。
更遑论是偷吃饭这种威胁到全家利益的事情,余秀兰多吃一口饭,王爱花的宝贝大孙子就会少吃一口,少长一口肉,四舍五入,就是从老太太心口挖肉,所以一大早,赶着快上工的时候,王爱花抄着扫把,满屋子的追着余秀兰打。
“夭寿啦,你个赔钱货敢偷家里的东西,每顿半个窝窝头一碗地瓜粥还不够你吃的吗,还敢偷吃,不怕撑死你,死丫头!
我就说我的大孙儿怎么瘦了,感情都吃到你肚子里了,敢偷吃灶上的东西,就该叫你去啃树皮,好解了你这个馋嘴的病,我呸!!”
老太太王爱花六十多岁的人了,天天在地里干活,拎着扫把跑得比每天吃不饱的余秀兰还要快,不管余秀兰怎么跑,王爱花的扫帚都能结结实实的打到她身上。
这时候的农村是不兴关门的,家里有什么事都能叫过路的人看见,上工前人是最多的,好多人路过的时候都放慢脚步,扯头偷听,还有好事者直接围着看热闹。
姚六婶和麻五老婆几个村里有名的长舌妇就围在门口看热闹。
姚六婶是个尖下巴盘头的打扮,还总爱把口水往头上抹,好让头上的碎发往后归置,偏偏她额头两个角发际线凹陷,配合她的尖下巴,就像是一个被虫蛀的老桃子,让人印象深刻。
她看热闹不嫌事大,占人家家门口前说风凉话,“哟,不就是为了口饭嘛,满院子打孩子做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揭不开锅了。”
姚六婶嘴上这么说,脸上却笑开了花,“不过嘛,秀兰一个小妮子,还是要多打一打,磨磨性子,将来嫁人了才能听话懂事,婆家才会高兴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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