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仅仅是因为嫉妒对方顽强的生命力和茂密的头发,也有点心虚,原本专注事业,哪怕种田都不开小差的男主,因为自己已经私底下离开两次了,她总有一种把好学生拉去打架蹦迪堕落的愧疚感。
所以解决了问题,立刻就催杨怀成走。
杨怀成确实也准备走了,他做事极为认真,出来这一会儿,能把余禾的事情交代清楚,就不会用这个借口逗留。
可当他准备走的时候,目光不经意间扫到余禾的鞋子,不是他昨天送她的那双。昨天他亲手把这双鞋洗了,现在一眼就能认出来。
对余禾一贯予取予求,从来没有意见的杨怀成,这时候不免皱了眉头,“你穿湿鞋子?”
余禾见他看见了,也没有隐瞒,主要是她在现代的时候,父母亲人早亡,就给她留了不菲的遗产,她过日子很糙,也很随心所欲,如何爱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很少被她放在心上,横竖她也继承了遗传病,怎么保养都活不久,还不如快意人生。
她就坦然的对上杨怀成不赞同的目光,“对啊,有什么不行的吗。”
杨怀成没有因为她随意的态度而略过这一茬,他蹲下来,帮余禾把半干不湿的鞋子脱下来,他发现余禾连袜子都浸湿了,于是也一起脱下来。
现在还是初春,风里透着凛冽,今天的天气还算不错,有薄薄的阳光落在地上,但仍旧是冷的。
杨怀成把余禾的鞋子和袜子都放在能晒到少得可怜的太阳的风口处。
然后难得的板下脸教育余禾,“当然不行。
你是女孩子,身体本来就寒凉,再穿着湿袜子湿鞋子泡一天,对身体影响很大。你忘记了生理期肚子多疼吗,我问过医生了,平时要多注意保暖,不能受凉,生冷的食物也要尽量少吃。”
如果杨怀成扯什么大道理,余禾是一定不会听话的,但他甚至细致的提到了生理期,仅仅是只言片语,余禾也能听出来,他是用了心的。
所以余禾罕见的没有和杨怀成对着来,而是沉默了,若葱白般细嫩的手下意识的交缠,和主人的内心一样。
她小小声的回应,“嗯,知道啦。”
难得见余禾这么乖巧安静的一面,杨怀成怎么可能还能继续说什么苛责的话。
此时此刻,饶是铁石心肠,也会被化作春水,更遑论是一直喜欢她,把她当成心尖尖,只觉得万事皆好的杨怀成。
她闹腾起来虽然确实让人疲惫,但乖乖坐着,睁着水汪汪湿漉漉的眼睛望你的时候,什么疲倦都消散了,比吃仙丹还要让人心里高兴。
见她的表情确实是知道的样子,杨怀成没有再说什么教育的话,他是她男朋友,不是她的老师,对女朋友是不能总说教的。
当然,杨怀成也怕余禾脾气上来,到时候处处和他说的反着干。
睿智如杨怀成,很懂得适可而止四个字的精髓。
在余禾等着杨怀成回应的时候,他突然起身,一只手放在余禾的肩膀后面,另一只手穿过余禾的腿窝,直接将她公主抱起来。
余禾措不及防,鼻尖离杨怀成的下巴很近,她愣了愣。
等她回过神准备斥责杨怀成的时候,已经被抱到避风处放下。
他先余禾一步解释,“那边风大,吹多了容易头疼。”
说完,他又把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半蹲下来,握住余禾洁白削瘦的脚踝,用外套包裹住余禾的脚和脚踝,然后再轻轻放到旁边一块干净的石头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抬头,和坐在石头上的余禾平视,他浅笑,目光柔和,仿佛只能看见余禾一个人。
“三阴交暴露在外,容易受寒,你身体本来就不好,还是要小心一点。”
“那你呢?”余禾问。
现在还是初春,虽然不像冬天寒风刺骨,可空气里仍然透着寒,穿一件单衣根本抵御不住寒冷,一个不好就很容易感冒。
在没有特意和杨怀成对着干的时候,余禾温声细语,白皙小巧的脸就这么盯着他看,他的心仿佛要被甜到化开,止不住的暖流。
他笑了笑,眼里尽是春光,“我一会儿回去还要干活,用不了多久就能热起来,横竖也是要脱的。”
余禾这才放心,她又恢复到先前娇俏蛮横的表情,昂着下巴点头。
杨怀成把她的变化看在眼里,心下了然,却只觉得这副模样怎么看都可爱,恰到好处融进心坎。
因为她是余禾,所以不管乖巧也好,娇蛮也罢,都在他的心尖上。
他嘱咐余禾不要乱走,等快中午的时候,鞋子估计就能干了,刚好也能避开下工的人。
再三叮嘱之后,杨怀成才走回去上工。
余禾是想利用男主,但不代表她是不知好歹的人,所以她按着杨怀成说的那样,坐在石头上等鞋子干。
就是时间流逝得太慢,她真的好无聊。
也不能总和花花草草聊天,再聊下去,她连附近地里有几个老鼠洞都要知道了。
无聊的余禾目光落在一朵长在石头缝里,因为背阴总是晒不到太阳,快要死掉的白色小野花上。
大约是受精灵族卡牌的影响,余禾只觉得心里一阵怜惜,她甚至强烈的希望小野花能恢复生命力。
在余禾这么想了以后,目光不经意的扫过白色小野花上。
她惊奇的发现,刚才还蔫巴,随时要枯萎的小野花,枝叶和花瓣重新舒展,瓣瓣末端的枯黄也消失不见了。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余禾觉得它现在的状态是精神奕奕的。
余禾心里一阵惊诧,所以说,她从卡牌里得到的能力,并不仅仅是变美和能与植物沟通,她甚至可以救活植物?
余禾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精灵族天生亲近自然,能操纵植物,她的能力或许并不只是这些,只是她还没有发现所有的用途。
看着虽然恢复生命力,被救活过来,但仍旧孱弱细小的白色小野花,余禾突然浮起一个念头。
她闭上眼睛,屏气凝神,聚集注意力,默念着希望小野花能继续生长,持久的心念,让余禾突然感受到了一种玄妙的状态,尽管闭着眼睛,她也能感受到小野花的存在。
余禾亲切的呼唤它 ,给它力量,希望它能茁壮生长。
慢慢的,小野花舒展枝叶,根系生长,往更深的土壤延伸,花苞迅速成长盛开,叶子肥大。
就像是倍速生长一样。
第10章
然而当它不断生长的中途,余禾突然觉得脑袋刺痛,一股被抽空的虚弱感席卷余禾的全身。
她不得不中断脑海中玄妙的状态。
当她睁开的眼的时候,发现小野花也随之停止生长,但已经从孱弱短小,不到一根手指的长度,变成足足到她小腿高的大野花。
它甚至能随风摇曳,绿油油的叶子跟着起舞,余禾能感受到它愉悦的心情,和对自己的亲近,它的每一次动作,都像在对她撒娇。
余禾也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个笑脸,心情随之变好。
穿书的是是非非,还有各种烦恼,都被抛之脑后,难以影响她,她感受着身边的微风,植物们的呼吸,它们在欢呼,在享受,甚至是野草上一滴滑落的露珠。
余禾觉得自己似乎也融入大自然,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虽然身体处于脱力的状态,可心情却不受影响。
只要能和它们相处,感受大自然的一切,余禾觉得自己一定就是最幸福的人。
这样仿佛微醺的状态,持续到了快中午。
要不是理智还在,她就要沉浸在大自然的鸟语花香之中忘了一切。
余禾抓紧时间穿上袜子,换上鞋子,果然和杨怀成说的一样,都干了,甚至还带着点阳光的余热,穿起来很舒服。
余禾收拾好就准备回家,但是看见了被杨怀成留下来帮她暖脚的外套。
一件灰色的上衣,有点像中山装,但却没有那么多个口袋。
按余禾的眼光来看,这件衣服委实不太好看,可穿在杨怀成身上,因为他的仪态很好,身板直,长腿宽肩,和行走的衣架子没有区别,所以还挺好看的。
属于靠身材和美色拯救了一件衣服的典型。
不过,现在这件衣服倒是成了烫手山芋。
她现在带回去倒是没什么问题,毕竟还没有到下工的时候,动作快点就不会有人看见。
可问题是,她把衣服带回去,又用它裹了脚,总要洗了再还给人家吧,她倒是能偷偷洗,可洗了放哪晒。
晒上几个小时一般是很难干的。
再久一点,何春花肯定会发现。
想到这里,余禾不免有点头疼,但她还是决定先把衣服带回去再说。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就不自寻烦恼了。
余禾先回了家。
回家以后,她虽然不懂得做饭,但也把米找出来,放在水瓢里淘洗了两遍。
等到何春花回来的时候,看见被余禾洗好了放进大铁锅里,只等着她回来就能煮上的米,不由得笑了,“我的禾禾真乖,现在都会帮娘做事情了。
等将来肯定能寻个好婆家。
凭我们禾禾的长相,以后啊,指定得挑个县里的工人家庭。”
何春花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洗手,但因为干了一上午活,手仍旧热乎乎的,还很粗砺。
她把湿漉漉的手往土布做的深蓝色上衣正反一擦,就那么爱怜的摸着余禾的脸,又抓住余禾娇嫩的柔荑,“到时候你们直接吃食堂,我家乖囡囡这么嫩的手指可不能干粗活。”
余禾从来不会妄自菲薄,甚至有时候还有点小自信,但就算这样,她也觉得现在的亲娘何春花有点太亲妈眼了。
在何春花眼里,她闺女天生就是享福的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很早就过世了,何春花觉得愧对她,不仅以寡妇的身份撑起了一个家,不肯改嫁,甚至能在操持家里家外的同时,把她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
就算余禾想做点什么活,何春花也会一边喊祖宗,一边把她赶去玩。
看着何春花这么笃定的夸自己,余禾都忍不住心虚。
可多年守寡养孩子的不容易,除了让何春花变得泼辣精明,也很强势执拗,余禾很清楚,哪怕现在她跟何春花说那不太可能,何春花也会一脸小孩子不懂事的表情,让余禾不要乱讲。
所以余禾……
选择安静,只要何春花开始畅想的时候,她就不说话。
把闺女养大,将来嫁给吃公家粮的好人家,一辈子享福,已经成了何春花的执念,更是她支撑着么多年的畅想。
其实杨怀成将来倒是很符合何春花女婿的标准,家里条件好,他回城以后,还会吃几年公家粮,然后趁着时代东风下海经商。
而且杨怀成在北平的家里,还有保姆照顾一家人,门口站岗的还是警卫。
如果真的能嫁进他们家,完完全全符合何春花的预期,甚至远超。
可正是因为这样,余禾才不愿意。
何春花膝下只有自己一个女儿,杨怀成的家庭很复杂,又是高嫁,恐怕很难把何春花带在身边一起生活,就算真的跟着去了,何春花也不会自在。
总不能她一个人去北平,把何春花留在万里之外的小村子里。
何春花本来过得就不容易了。
她享受了何春花的母爱,就一定要为何春花养老,照顾何春花。
余禾没有应何春花,却在心里做足了打算。
好不容易等到下午上工的时候,余禾随便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休息。
她其实很想试一下上午让植物生长的能力,但是上午带来的脱力感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失,她可以大胆预测,如果自己现在再试一次,很可能体力不支昏过去。
所以余禾想了想,就又放弃了。
可以等明天精力恢复了,再试一试。
余禾熬到下工的时候,因为杨怀成帮她割了七捆猪草,所以给了七个工分。
比起其他人,余禾的工分真的来的很容易,哪怕不算杨怀成的帮忙,这份活本身也轻松很多。
私底下不少人都悄悄议论,觉得余禾是因祸得福。
好不容易记完工分,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回家,余禾也跟着何春花身后,准备回去。
比起他们,知青们做活要慢一点,基本都排在后面,何春花都和别的婶婶婆婆寒暄过一轮要回家了,知青们才刚刚记完工分。
有时候关系匪浅是很难一点破绽都不露的,譬如这种时候,即便余禾装作不在意,目光也会不由自主的多落在杨怀成身上。
这一落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她之前很有印象的一个女知青,就是那个头上夹着塑料花夹子,样貌也很有城里人养尊处优白皙肤色的女知青,站得离杨怀成很近。
他们似乎有说有笑。
女知青笑得花枝招展,眼袋都笑出来了,还用手捂住脸。
如果是在以前,这位女知青在村子里绝对是耀眼的存在,还有不少村里的青年争着讨好她。但是现在余禾越来越美,比起高傲的女知青,他们反而更愿意把目光落在余禾身上。
不过女知青的目标从来都不是其他人,而是杨怀成。
假如真的不能回城,比起找一个农村里的男人,随便嫁了,品貌俱佳的杨怀成才是上上之选。
余禾这时候也从印象不深的原书剧情里想起了这位女知青究竟是谁。
她应该是原书里的女四吴燕晴,在下乡的时候认识,算是见过杨怀成最微末的时期,痴恋杨怀成。
大概是因为共同下过乡,所以吴燕晴知道杨怀成和余禾的故事。
每当有新的人爱慕杨怀成,想要靠近杨怀成的时候,吴燕晴就会露出轻蔑的笑容,居高临下的告诉她们,杨怀成心里有一个早逝的白月光,不管是任何一个人都走不进他的内心。
而她,始终陪伴在他身边。
其实余禾不太明白吴燕晴的心态,杨怀成不喜欢她,有早逝的白月光是件很令她有优越感的事情吗……
作为当事人,余禾心情复杂。
但仔细思量,也不是不能明白,毕竟余禾死了,就算吴燕晴自己走不进杨怀成的内心,至少其他所有人同样没有机会,而她知道杨怀成和余禾的故事,所以她是不一样的。
不管怎么样,余禾作为那位渣了杨怀成,又早逝的白月光,感觉都不是很得劲。
她没有再看杨怀成,很快把目光移开,跟着何春花走了,所以她没有看见背对着她的杨怀成对吴燕晴的态度始终冷淡。
而在转身看见余禾的背影时,眉眼俱是温柔。
第11章
大约世上的事情总是有找补的,当余禾遇见杨怀成和别人相谈甚欢的时候,她也被别的男青年献殷勤了。
吃过晚饭,她坐在院子里的老榕树下乘凉,抱着她装在盆里的牵牛花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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