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后娘娘高高坐在凤椅之上,无人能看懂她望着那被送去修缮的笨重木仪时,目光中的羡艳。
就在小太监们抬着那笨重家伙掀帘而出时,一声巨大的闷响轰然震动!
刹时间天地变色,大地强烈的震动摇晃起来。帐屋内的精贵家具、摆件纷纷剧烈摇晃乱颤,瓷器掉落碎裂声和宫人们的惊呼混成一片……
“护驾!”侍卫们顾不得许多,一涌而入。
“都别慌!是地动。”大宫女声音镇定而冷冽,安稳人心。“天佑太后娘娘!架子倒塌时远远避开了这边,娘娘凤体无恙,只是受了些惊动,宣太医。”
“小安子,立即去问陛下的情况!”
“小允子,你去安排,清点各宫受损情况,有无人伤亡。配合御医诊治。”
“传钦天监监正帐外候旨。”
“还有……”大宫女犹豫了。
太后缓缓睁眼,“冰娘,这件事你亲自去。此次伴驾秋猎的重臣内眷们,有无损伤受惊的,你代本宫先行慰问,速速着人报回来。另外,事情来得太急,御医若是赶不及或不够用,统调的事不要塞给太医院,你来安排。”
“奴婢遵旨。”冰娘深屈膝行礼,“只是娘娘身边……”
“不必忧心哀家。”太后轻轻摆手,仍是不放心地交代一句,“最紧要的是哪里,你可明白?”
“是。云南穆王府、丞相府,和…定国侯府。这三家无论有任
何变故,事无巨细,奴婢立即遣人回禀娘娘。”
“去吧。”
*
沈稚身处一片朦胧的混沌之中,无知无觉。隐隐间,她仿佛从极远处听到一些纷乱嘈杂的声音,由远而近、由小到大……渐渐的,仿佛就在耳边。
同那日的混乱情境重叠在一起。
她的身体沉重滞涩,意识却飘忽轻灵。她应该……已经死了。
自戕。
沈稚心中一涩。不知魂归地府之后,能否得到家人的宽宥和谅解。
她已经尽力了。
可惜朝廷气数已尽。南楚二十万精兵压境,燕云十三州陡生叛乱,北部凶夷部落趁机铁蹄南下!自从父亲定国候病逝后,哥哥接了兵权,初时完全不是凶悍蛮夷的对手,节节败退。朝廷上下震撼,亡国之论此起彼伏。
可要说一句公道话,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哥哥不擅钱粮之事,只一味悍勇,后方粮草调度、筹集的重任骤然间全压在都城的沈稚肩上。
南国太平盛世的假象一触即溃。赈灾、打仗、修建皇陵……处处要钱,却也处处无钱。
沈稚再是出身显贵煊赫,定国侯府的兵权再是炙手可热,也不能凭空变出钱粮。
渐渐的,她发觉出不对劲。随着父亲病逝,朝廷对待候府的态度愈加晦暗寡淡,不再礼敬如初。不仅重重削减了北境军费开支,甚至暗中罗织罪名,企图将擅起边衅、叛国通敌的罪名硬扣给侯府。同时与南楚、蛮部暗通款曲,寄渺茫的希冀于止战。
沈稚既心惊,也心寒!
这样腐朽的朝廷,值得府中五代先人死战效忠吗?
令沈稚万没想到的是,隔岸观火的南楚尚未回音,倒是一路高歌、攻无不克的漠北部落率先给出答复。议和可以谈,但一定要定国侯府的嫡女千金、沈稚小姐为和亲郡主,下嫁我漠北王庭之新主拓跋临羌,做草原之鹰的王后。
从此漠北十二部与南国永结秦晋之好,五十年内互不侵犯。
当漠北使者趾高气昂地将国书摆上金殿时,满朝文武皆忍气吞声。表面上恭恭敬敬,私下却指着其中的“下嫁”二字窃窃发笑——这位草原新主,果然是个不通礼仪教化的蛮族啊……
沈稚袖中的双手却忍不住发颤。
她闭上眼睛,熟悉的声音如在耳畔。
“小姐,阿羌此去漠北,至多五年……不,三年!阿羌三年必归,到时候阿羌把一切都献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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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前尘
“说什么傻话?”沈稚轻轻揉一下他的发顶。
一向野性而矫健的麦色少年悄然红了脸,那双带着点异族特征的金棕眼睛在阳光下分外闪耀。或许是受了离别气氛的蛊惑,奴隶出身的少年并未像平日那样谦卑寡言地避过视线,而是近乎执拗地望着她。
甚至,在她纵容的笑意里,首次胆大包天的做出个“以下犯上”的狂妄举动!
——悄悄用他短短的头毛去蹭了一下她的掌心。
有点痒痒的,沈稚笑着收回了手。面容微肃,“阿羌,我放你离开不是为了将来有什么回报。你志向高远,我都知道,不甘也不能被困在这都城之中。你我主仆一场,临别时我赠你一物吧。”
那是一枚平安符。
前几日阿羌随侍小姐去了尊山怀恩寺小住修养,亲眼见她斋戒抄经七日,虔诚求来的。
当时他遥遥望着那道纤弱的身影,默默心疼又辛酸。心想什么人好大的面子,竟让小姐如此用心。沉闷地拿着根草棍,在堂后的荫凉角落里刻画了无数道道……
万没想到这东西今日竟递到了自己面前。
异族少年呼吸刹那间乱了,颤着声音,“给……给我的?”
沈稚看着他那呆怔的傻样子,温柔地摇头笑笑,取出一根素绦将护身符系好,亲手配在少年身上。“保重,阿羌。”
他仍是怔着的。
沈稚知他不舍,便先行转身离去。
阿羌忍不住上前一步,又克制地站住。他的手捏紧了缰绳,用力到泛白。
身后是大宛名驹雪焰烈,腰间宝剑风华绝代。看似朴实的武袍下,衬着一层千金难求的锁子薄甲……更勿论行囊里沉甸甸的金银盘缠。
寻常三品大员家的公子北上游历,恐怕都凑不齐这样一身奢昂的行头。谁能想到眼前这位高眉深目的俊朗少年,原本只是个异族出身的低贱兽奴呢?
小姐于他而言,远远不只是救命恩主。
身陷泥泞的万丈深渊,唯有仰望夜空中那皎皎皓月时,他才觉得自己仍是活着的。他一步步从绝望而窒息的深渊中爬出,为的也不过是离那遥不可及的幻影近一些、更近一些。
眼
见那道身影越行越远,少年微微闭目,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小姐留步!”
沈稚回身望他,正见阿羌跪伏于地,重重叩首。
沈稚无奈极了,“快起来!之前不是说过了?以后阿羌不必拘泥于身份,我已知会京兆文书将你转为良籍,从此再不是贱民奴隶了。今日放归你的自由身,以后都不用跪我,记住了吗?”
亲手扶他起身,奈何这少年跪得坚实极了,额头抵着粗粝的砂石地面,硬是没扶起来。
他的声音哑涩低沉,似压着千钧重担,“阿羌也有一物献给小姐。”
沈稚微微挑眉,“喔?”
一柄匕首被双手托着,高高举过头顶,递至她的面前。
外鞘是旧铜与兽皮鞣制,风格粗野但工艺却非常精细,不似凡品。沈稚心中一凛,这东西……并非南国匠人的手艺。
细看柄上花纹,竟镂刻着漠北的古文兽符,具体出自哪一部落,沈稚却认不出了。但这明显是一件旧物。
沈稚的眼眸微眯,两人初见时这少年十分落魄,不仅浑身旧伤而且衣不蔽体、近乎□□——他是个凶夷兽奴出身,不过是哥哥赢了一头金豹的添头而已。浑身上下也只有一件兽皮蔽体,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不可能随身带着这柄匕首。
气氛一时有些沉闷。
一向寡言的少年率先开口,似乎要将半生的话于今日全部说完,“阿羌出身低贱,原本命如草芥蝼蚁。幸得小姐深恩提携,不弃阿羌木讷鲁笨,教导阿羌说汉话习文字…为阿羌聘先生学兵法道理……下奴能有今日,全赖小姐再造之恩。下奴愿终生侍奉小姐,无论将来有什么功绩地位,阿羌永远是小姐的忠仆,永志不悔。以此物为信证。若有一日背弃誓言,天人共诛!”
他又将这话用部族的语言重述了一遍。郑重铿锵,只可惜沈稚听不懂。
她定定望着那柄匕首。少年始终俯首,看不清表情。
良久,沈稚轻轻开口了,“你……是有来历的?”
异族少年沉默不言。
沈稚心中已有几分明了,“阿羌此番要回漠北,并非临时起意对不对?你是……早有筹谋?或是,临时听了什么消息?”
少年深深叩首。算是默认。
沈
稚此时也仅仅是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她轻声问道,“你的族人来寻你了?这匕首是他们给你的吗?”
这次少年答了,声音微微哑涩,“下奴不曾外通漠北,也无人寻我。这匕首……是我母亲的遗物。”
沈稚没有问他是何时从何处取回这件旧物的。她眉头微蹙想了一会儿,“这匕首我不能要。”
少年一向沉稳的声音骤然暗哑,“小姐……不愿相信阿羌?”
“并非不信你。”沈稚声音清脆,“只是这物件对你太过重要。说起来……既然没有族人来寻你,那这件不凡之物想必是你身份的重要信证,将来你去了漠北要用的。”
少年紧绷的身体微不可查地松弛下来,他终于抬头露出笑容,“阿羌是汉夷混血,无论在哪里,都是异族。有无身份信证又有什么干系?恳请小姐收下吧!权当成全了阿羌侍奉小姐的心意。”
“好。”沈稚很是干脆,拿过那柄匕首。“那我就不客气了。”
少年眼眸中亮光烁烁,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小姐,我……我本姓拓跋。”
沈稚并未太过在意。漠北部落众多,拓跋是尊姓也是大姓。她把玩着新得的锋锐匕首,笑意嫣然,“拓跋羌?”
“拓跋临羌。”
*
言犹在耳,如同昨日。
如今那个奴隶出身的少年已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权倾天下的草原新王。
漠北的各部落自古便分分合合,互相之间姻亲、仇恨关系错综复杂,有时候连凶夷人自己都说不清。往上数个三五代,几乎都是一边沾着亲、一边又结着仇。仔细算算,大家又好像都有归属相同部落的经历。
某天某个首领轰然死了,兄弟子侄们一分家,大部落便拆成好几个小的。
某天某位英雄首领接连打了几场胜仗,吞并的几个小部落又拼凑成一个大的……
纷乱得很。
因此,当大兇部落铁蹄南下,骤然袭击南国的北境领土时,朝中无人重视——漠北自己乱成那样,大兇部落必然不会恋战。定又是劫掠一番,便退回草原深处。
倘若真和南国开战,其他各部不趁火打劫才怪!到时候腹背受敌,大兇部落得不偿失啊。
这种想当然的猜测直到北境战报一封接
一封,八百里加急报回都城才被打破。
大兇部落已吞并了漠北七部,铁骑近七万!那是一人双马的精锐骑兵啊,岂是以步兵为主的北境守军可以抗衡、阻挡的?
定国候离奇突发恶疾,三日病逝。军心大乱,粮草又不足,北境守军节节败退。
定国侯长子沈瑞临危受命,接过父亲的帅印匆匆披挂上阵。也仅仅只能勉强支撑而已。
就在山穷水尽之时,变化陡生!
大兇部落大溃于异军突起的苍月部落!大兇首领耶律方金自尽,余者部下通通归顺。
算上大兇,苍月部落首领拓跋临羌已先后屠杀、吞并了大大小小九个部落,开了祖先祭坛,正式宣布漠北一统、重建王庭。余下两部皆望风而降,至此,漠北凶夷合并成了一个统一部落。草原新王正式诞生。
北境与都城相隔甚远,消息往来不便。
直到漠北新王的十万铁骑压境,都城的兵部才正式弄清楚这位新首领的来历事迹。
他非常年轻,且不是纯血的凶夷人。
朝廷立即分成两派,一说这位草原新主的生母既然是南国人,想必顾念几分国土旧情,可议和止战。
另一派驳斥,称拓跋临羌此人暴戾恣睢。传闻其生食人肉、以血代酒,且三头六臂豹头人身。虽不是纯血蛮族,凶暴野蛮却犹胜三分!他宰杀拒降的同族幼童眼都不眨一下,毫无人性可言。又岂能议和呢?
这些传闻,沈稚自然一笑置之。
她忧心的始终是北境的军事。那位新王的名字让她震撼,又难以置信。
会是她的旧奴阿羌吗?
沈稚在灯下轻抚那柄旧匕首,她真心希望是他。倘若是阿羌的话……那个沉默的少年,也许会顾念几分旧情。
军国大事当然不会受私人恩怨的影响。但是……那位在临别时郑重发誓的少年,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侍奉她一生的阿羌,不会将她的哥哥逼上绝路吧?
多思无益。趁着朝廷将目光全部投在北境战事的契机,沈稚动用了所有能用的关系、金钱,筹集了一大批军备和粮草运送北境。
恰好能解哥哥燃眉之急。
然而不久噩耗传来。
她苦心孤诣筹集的军粮在运送到半途时,被千里突袭的漠北精锐
一把冲天大火焚毁得干干净净。
沈稚一口鲜血涌出,又强咽了回去。
她不能倒下。至少不能当众倒下。
她得到了消息。
朝廷已经暗中派人出使漠北,商谈议和事宜了。
不仅如此,还打算治定国候一个通敌叛国之罪!
借口都是现成的——没有内奸,漠北凶夷怎会知道运粮路线?
实则却是在向漠北王庭示弱讨好——你看,我们连主帅都斩了,是真的不想打战啦。你狠要一笔金银财帛便是,我南国百姓还出得起。至于国土……游牧民族要耕田有什么用呢?也不能跑马放牧,还不如给我南国人耕种啦,之后向您纳粮便是。
*
漠北使臣便是在这样的境况下,大摇大摆将国书呈上金殿的。
议和的条款自然苛烈无比,誓要从这土地肥沃的鱼米之乡狠狠咬下一口肉来!
众臣权贵们反而欣喜非常——这样的条件,恰恰证明了漠北王庭议和的真心实意啊!他们最怕的不是纳贡,而是亡国。那就不能再过如今的奢靡日子了。
被迫签订城下之盟,自然有文人雅士举得屈辱又不堪。
却也只敢悄悄指点着国书中不恰当的言辞,暗中议论。
——不知这“下嫁”漠北凶夷的贵女,能承受住几日的磋磨?
——也许这凶蛮之徒也有几分柔情呢,不然为什么非要花容月貌的侯府郡主和亲呀。静和公主不高贵吗?
——嗐,你懂什么?这是凶夷人的奸计,要斩掉定国候府的兵权呢!你想想,定国候当了这漠北新王的大舅兄,如何再领兵驻守北境?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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