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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熟——周六不更【完结】

时间:2023-11-12 14:31:36  作者:周六不更【完结】
  拆违群是他拉的。原本只是客套地说了句开场白,没想到会引来肖云谊的刷屏。唐秋水也不说话,改完一稿就发群里,肖云谊没完没了地提意见。
  后来梁渠被群消息搞烦了,打开笔电一顿操作。很快,他在群里发了答辩状终稿,让唐秋水打印出来。
  然后,群里就没人再说话了。
  唐秋水当时打开梁渠发来的文件,眼眶微圆,胸腔起伏了好几下。
  他居然是以她的初稿为基础改的,就改了下格式,最后加了一点内容,完全没理肖云谊的修改意见。
  ……好任性啊,有种四两拨千斤的感觉。
  当然唐秋水觉得很开心。因为他还像在会议室那样,站在她这边,从未动摇。积攒了一下午的不痛快顿时烟消云散。
  不过代入到肖云谊,就是另外的感觉了。唐秋水怯怯发问:“肖科长看到您没采纳他的修改意见,会不会生气啊?”
  都不用问,肯定生气了,气得好几天没在群里说话,人间蒸发了一样。
  梁渠才不管,只问:“最后加盖谁的律师印?”
  唐秋水说:“您的啊。”
  “那不就得了。”既然要任性,那就任性到底,“我是第一承办人,我说了算。”
第33章 阅卷室
  八点出头,法院大门都还没开,他们就到了。
  在停车场等了半小时,才去过安检。
  过安检的是唐秋水,梁渠不需要,有证和没证的区别之一就体现在这里。
  唐秋水没想到法院的安检这么严格,不仅包里的水不能带进去,口袋里有什么东西都要掏出来看一下才可以。这安检过得手忙脚乱,面红耳赤,好不容易才拿到了那块用作开庭出入证的牌子。
  小小的一块,上面用挂绳挂着,拿在手上轻若无物,颜色却意外地清新顺眼。四边是米白色,中间有点姜黄,底端一行黑色小字写着法院的全称。
  啊……好想拍张照留念哦ᴊsɢ。
  可唐秋水抬头一看,梁渠一直在前面等着她,这时候举起摄像头实在不是个明智之举,遂收起心思。又学着梁渠,把手里的牌子挂到脖子上,快步走了过去。
  安检的地方很暗,法院里面却很亮,仿佛从一面镜子的背面翻来了正面。
  法庭全部在第一层,一共二十来间,密密麻麻地紧挨在一起。这地方的隔音效果一定很好,不然两个相邻的庭一起开,会互相干扰吧。
  梁渠轻车熟路地带着唐秋水拐进了最里面一条横道,里面正数第三间,是第八法庭,传票上写的开庭地点。
  墙上有一块显示屏,上面亮着原被告双方的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书记员的名字。因为人数较多,字是滚动展示的,像飘来的弹幕。
  时间没到,门锁着,还得等一会儿才能进。
  外面大厅旷如平原,每走一段路就能看到两三张椅子,每张椅子上面都套着椅套,和长途大巴里的座位差不多。可物色了半天,找不到一张能坐的。
  唐秋水嫌弃嗫道:“哎呀这……”
  这些椅子怎么都这么脏啊。椅套上面有好多霉斑,应该是在梅雨季那段时间生出来的。就不能定期换洗一下吗,法院这么缺人?
  梁渠嘴上说着不脏,说其他人都坐得好好的,脚下却跑得比谁都快。目的性极强地往一个方向走,走到头,唐秋水眼前一亮。
  里面居然有一张特别干净的皮质沙发椅,颜色釉青,大概茶几那么高,长度刚好够两个人坐。
  再定睛一看,这里好像是个办公的地方。因为椅子后面设有工位,已经有戴着口罩的工作人员对着台式机工作了。
  “我们可以坐这儿吗?”唐秋水压低声音问。
  梁渠很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儿了,他熟练地把背包放上去:“当然可以。”
  后面的工作人员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唐秋水放心跟着坐在他旁边。
  “好软哦,像坐在春天的草地上。”唐秋水张开双手撑在身体左右,雀跃地感受着,直白地赞美着,而后又问,“梁律师,您是怎么知道这里的啊?”
  女生唇畔挂着开心又满足的弧度,找到一张干净的椅子被她形容得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梁渠勾唇一笑:“毕竟来这么多次了。”
  也是,他可能是整个崇城来这儿次数最多的律师吧。
  “所以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啊?”唐秋水注意到,他们在坐的椅子前面还有两个位置。对着一堵墙,中间隔了层透明的玻璃,桌面的纹路有点儿像料理台,很高级的藕灰色。
  梁渠告诉她:“这是阅卷的地方。”
  “阅卷?”
  “嗯,基本是刑事案件。”梁渠抬起下巴示意前面空着的座位,“辩护人就坐在那边阅卷。”
  “啊……”听到刑事辩护几个字,唐秋水笑容凝结,思绪如断了线的风筝,一下子跑远。
  远到高考出分,她填志愿时,没有任何犹豫地,选了刑法。
  原因很简单。很小的时候,唐秋水跟着奶奶去村头看了一部老电影。电影的具体情节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男主角是个体型宽胖、性格古怪的老头,总戴着一顶黑色帽子,眼窝骨上架着单边眼镜,喜欢偷喝酒。
  就是这样一个人,站上法庭的时候却魅力四射,黑白的画面都因为他而有了色彩。
  他是一个刑辩律师,完成了一次出色的无罪辩护。
  那晚的天空是墨蓝色的,像深海,墨汁,流动的蝶豆花水。有群星在闪,一半在苍穹,一半在少女的眼眸。
  人群中的唐秋水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托腮看得入了迷,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职业。在分不清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年纪,她单纯地想成为影片男主角那么酷的人。
  年少时的喜欢多稍纵即逝,不能当真。可她却将这份刹那的钟情延长、放大、填充,并决心用很久很久的时间去证明自己的心意。
  在毕业之前,唐秋水一直觉得她肯定会做刑事辩护。她高估了自己,她压根没那么坚定,仅仅因为受不了毕业季那点焦头烂额的压力,就这么丢掉了初心,草率至极。
  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刑和行,音一样,天壤之别。
  片刻后,一阵细碎的轻响让唐秋水回过神来,只见一旁的梁渠直起上身:“该进去了。”
  唐秋水无声地点了点头。
  该放下了,她不切实际的刑辩梦。现在这个行政诉讼的庭,才是真实可触的。
  她亦步亦趋地跟上,走向第八法庭。
  —
  唐秋水最终果然还是坐在了旁听席。
  被告代理人席位上有三个人,被告一华新街道的代理律师梁渠和法制科科长肖云谊,被告二C区人民政府派了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前来应诉。
  而原告的代理人席位上,只坐了一个人。
  赵巷。
  唐秋水总算知道了他长什么样。中等身材,头顶秃了大半,五官略显拥挤,一看就不是个善茬。他没请律师,亲自上阵,睨过来的眼神里透着股迷之自信。
  审判席上,主审法官坐中间,两位陪审员各坐一边。显示屏上显示的那位书记员,自始至终没露过面。在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趋势下,书记员这个角色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了。
  法官很快确认了一遍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庭审准时开始。
  虽然被告人多势众,但真正发言的,却只有肖云谊一个人。
  不久前在车上洋洋自称第一承办人的梁渠,这会儿跟隐身了似的,人虽坐在C位,却把话筒挪到了肖云谊的嘴边。
  而肖云谊,正十分配合地念着梁渠敲定的那份答辩意见。
  两个人平和,体面,相安无事,就像是……在今天的庭审之前,就已经进行过一场不为人知的交易。
  答辩意见主要针对原告诉状中的两点问题进行反驳:
  一是未佩戴执法记录仪。
  “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两种方式。音像记录的工具可以是执法记录仪,也可以是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或者其他视频监控设备。城管执法应当依行政行为的性质、种类、阶段的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在本案后续的勘验检查过程中,被告的执法人员现场拍摄了一组图片,该组图片被告已作为证据提交。这一做法完全符合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有关规定,原告将全过程记录等同于执法记录仪记录,这一理解是片面的。”
  二是所谓的非法侵入住宅。
  “涉案违法行为的场所为兴宝路5555弄305号102室天井。该房屋当时正处在装修施工阶段,并不具有任何生活起居、寝食休息的条件或功能……”
  这是梁渠在唐秋水写的答辩状基础上增加的一点内容,很妙的一点。他并没有从“非法侵入”这个动词切入,而是直接否认掉名词“住宅”。
  唐秋水都怀疑他本科是不是也学的刑法,因为这个思路真的很像刑法分则里对“入室盗窃”一词中“室”的辨析。
  到了法庭调查环节,法官问了赵巷几个问题。包括阳光房搭建完工的起始时间,有没有获得过建设规划部门的许可证,现在家里住了几口人等等。
  都是事实层面的问题,很简单,没有什么争议,赵巷的回答基本和唐秋水他们事先知悉的一致。
  庭审至此一直进行得很顺利,没看到剑拔弩张的对峙,直到法官问:
  “被告执法人员首次去现场调查是什么时候?被告先回答。”
  肖云谊和梁渠交换了一个眼神,肖云谊说:“今年四月四号下午。”
  法官看赵巷:“原告,是这个时间吗?”
  该来的还是来了。唐秋水在心里默默双手合十,侥幸地希望赵巷不要给出不一样的回答。
  可这毕竟是一桩对抗性案件。就像不该期待被告人对检察官的指控供认不讳一样,赵巷也不傻,他当庭蔑笑一声,字正腔圆地说了句不是。
  法官:“那是什么时候?”
  赵巷:“四月十一号下午。”
  迟了一周。
  法官又转过头去重新问了一遍:“被告,到底是什么时间?”
  肖云谊不说话,梁渠伸手掰过话筒:“四号下午,被告的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前去与原告进行了一次口头沟通,希望其尽快自行拆除违法构筑物,原告当时是表示同意的。”
  法官“嗯”了声,问赵巷:“原告,有没有这回事?”
  不管有没有这回事,现在的赵巷都一口咬死:“没有。”
  都说是口头沟通了,也就是没有证据,只要他不承认,有也变成没有。
  刁民!
  旁听席上正在做记录的唐秋水义愤填膺地朝赵巷瞪了眼。
  她一开始想的就没错,这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刁民。目无法纪,颠倒黑白,还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在法庭上也没一句真话。
  生气归生气,能怎么办,谁主ᴊsɢ张谁举证,被告拿不出有效证明,说服不了法官,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大的不利后果,是输掉这场官司。
第34章 唐老师
  庭审结束没几日,梁渠接到了一个电话,座机打来的。
  刚接听的时候很淡定,后来不知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句什么,梁渠的表情逐渐变得严肃,眉头不自觉地皱起。
  挂断电话后没多久,他把助理喊过来。
  “上诉?”
  唐秋水没想到一进办公室会听到这两个字,梁渠让她准备写赵巷拆违案的上诉状。
  她看到梁渠的办公桌上摊着这个案子的一审材料,说明他又翻出来看过了,说上诉绝非一时冲动。而准备上诉意味着,他已经知道一审多半要输。
  至于怎么知道的,梁渠说:“刚刚法官给我打了个电话。”
  那日法庭调查环节完,唐秋水便看到赵巷脸上露出十分得意的表情。法槌还没敲,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开香槟庆祝了。
  她心里有种不妙的预感,但没想到他们真的会输,并且结果来得这么快。
  “是因为调查超期吗?”唐秋水着急问。
  梁渠先是点了点头,后又摇了摇头。是,但不完全是。
  “违建的查处主体是谁?”这是刚刚法官在电话里问梁渠的问题,现在他原封不动地拿来问唐秋水。
  唐秋水脱口而出:“城管啊。”
  梁渠反问:“你确定?”
  唐秋水还没意识到问题在哪,和刚刚面对法官反问的梁渠一样,她面露疑色:“不是吗……”
  梁渠摇了两下头,身体微微前倾:“城管只有执法权,没有认定权。”
  唐秋水一下塞住,甚至没快速反应过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认定权……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想到这个问题,她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不止唐秋水没想过,梁渠也始料未及。
  “法官认为,认定违法构筑物的职权属于规划管理部门。城管在勘验现场时,没有征询规划部门意见,直接就得出了赵巷所搭阳光房是违法构筑物的结论,导致后续作出的限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怎么会这样……
  也就是说他们从源头上就错了吗?
  唐秋水疯狂又无措地将脑中有关于这个案子的记忆往前倒带,倒回他们和肖云谊的那次会议,停格在城管和赵巷的那段录音。
  “老赵,你搭的这个东西属于违法搭建当中的违法构筑物……”
  “我不管你怎么定性,你到法院拿到强拆令再说。”
  城管给阳光房定了性,赵巷不认。
  唐秋水只当这是二人的口角,听完就过去了。万万没想到,这居然会成为输赢的关键。
  交错纷叠的乱思如钟摆,从挫败的一头到自责的一头,甩过来甩过去,一刻不停,沉重窒息。
  她翻看了很多很多遍案卷,没想到百密一疏,居然犯了这种先入为主的错误。
  唐秋水垂下眼,不抱期待地问:“那上诉的话,结果会改变吗?”
  “不一定。”作为第一承办人的梁渠比她更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如果说经验不足的唐秋水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那执业十年的他完全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不管哪种过失,都是犯罪,没差。
  只不过,梁渠觉得尚有转圜的余地,“也不是所有的认定都由规划部门来,只有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搭建,才需要规划部门出面。”
  这是梁渠刚刚放下电话后,找到的一个法条,一个翻盘点。
  但,唐秋水问:“什么是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
  梁渠沉默了一下。
  语焉不详。有规定却没有解释,薛定谔的翻盘点。
  “不管怎么样,都要试一试。”目光交汇,唐秋水在梁渠的眼中看到了“不想输”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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