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南又微微噘了嘴,不理他这赖皮鬼。婚礼后,荏南依旧没有改口,在家里还是大哥二哥地叫,江明之便次次都拿这个称呼开她玩笑。
她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也拖长了调子,说道:“该吃饭了,我是奉命来叫你的,快别贫嘴了。”她说完便自顾自跑开了。
江明之斗嘴赢了,在后面笑得成了狐狸,也跟了上去。
身后照片中,笑容灿烂。
荏南嫁给江庆之后的第一个生日马上要到了。
她上个生日是一个人在贵州孤零零过的,再上一年生日则闹了好大一番阵仗,将江家搅了个天翻地覆,如今这个生日总算该消停些了。
江庆之在这上面惯来是宠着她的,从小到大各式礼物翻着花样地送,法兰西的红裙子、伊朗尼沙普尔地区最好的绿松石、香港新出的玫瑰粉,不一而足。她十六岁时,江庆之还去林场挑了几块好木头,一点未假手于人,动手给她做了梳妆台,原来一直摆在她的房间里,二人成婚后就搬到了夫妻的卧房中。
除了惯例的生日礼物,荏南每年吹灭生日蛋糕的蜡烛后都会许下千奇百怪又妙趣横生的愿望,从不想吃胡萝卜到一个月不做拉丁文作业,到大哥晚上不许加班太晚错过给她讲故事的时间,或是她要把头发剪到耳根,谁都不许拦着,再到要二哥再也不许招惹她同校的女同学,她可不想当那传信的丘比特。荏南基本上将每年的生日作为提出无理要求的机会使用,每一次江庆之都依着她,偶尔江明之不愿意遵从的,也都在江庆之的单独“恳谈”后妥协了。
不过,大概是从小到大都未曾说出口的第三个愿望如今已经实现,又或许是成婚后到底沉稳了许多,荏南今年不想再弄那些阵仗,只想与丈夫安安静静地过一个生日。
生辰当天,主人公睡到了三竿,太阳将柔软的蚕被烘得暖洋洋的,仿佛被烤化的冰淇淋一般,荏南就埋在这团云里,丝薄的被面贴着肌肤,亲人得很。她在这夏日的阳光里蹬出一双光滑的小腿,泛着如珍珠似的光泽,小巧的踝骨勾勒出玲珑的曲线,让人看了便忍不住握一握。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抚了上去,就这么轻巧巧地托住纤细的脚踝,在掌心把玩着。那只手的掌丘处都是茧,就这么尽情地亲近着,如同砂纸打磨玉器,危险又旖旎。
梦中的少女便在这样的亲近中醒了过来,尚且睡眼惺忪,一派朦胧昏沉,浓密的眼睫微微垂拢,软嘟嘟的脸颊镀上一层薄薄的粉色,似海棠贪睡,又如夏莲初醒。
大概是阳光太耀眼了些,娇娇儿轻轻睨了一眼来人,便又伏倒在松软的枕头上。她如今胆子也大了,轻轻踹了他一下。
江庆之拽着那小小的脚踝,低声问道:“不听话?”也不说是哪样不听话,是现在还赖在床上,还是贪凉就这么睡下,还是长了本事居然敢踹他了?
荏南还有些呆,慢吞吞地眨了眨眼,才翻转着趴在松软的被子里,散开的长发披在背上,乌发衬得雪肌越发惊心动魄,嘴上却避重就轻道:“谁叫你昨夜不回来的?”
明明是在外地连着开了三天的会议,江庆之硬是在最后一天开了一夜的车赶回来,到这个小没良心的嘴里却连点苦劳都没有,好在江庆之从不在口头上计较,只拖了她便往自己这边带。
荏南这才求饶,边喘边娇笑着说:“今日可是我的生辰,你可不能欺负我,都得听我的,否则便再也不理你了。”
他停了手,静待下文,荏南得了暂时的自由,望着他那深沉的目光,一时却不知道该让他如何听自己的。都怪他,这几天一直在外面,她光顾着想他了,都没来得及好好想想该要个什么礼物。
荏南昨夜睡得久了,如今刚醒,连思维都是直来直去不懂拐弯,望着他托着自己脚踝的手,冲口而出:“我要今日一步都不沾地。”
江庆之眉毛都没动,镜片下,眼角飞起一丝几不可见的笑纹,随即起身将温香软玉从丝被中捞起,全数拢进自己的怀里。
江庆之将她放到梳妆台前的高凳上,站到她身后,指尖抚过她的后颈,将她如雾的发尽数收拢到掌中。
他以指为梳,修长的手指在发丝间穿梭着,丝丝缕缕的微涩感绕在他指尖磨着,似无意的撒娇。发丝是凉的,掌心却是热的,就这么交缠着,流连难尽。
荏南感觉到发丝微微被拉扯,他微热的手指时不时触到她的耳根和后颈,一触即离,让人摸不清道不明。
她闭上眼睛,耳边是O@的摩擦声,那间或触及的指尖如同点水的蜻蜓,在波心投下一纹缱绻的痕,耳尖就这么热了起来,爬上绯色。
江庆之加快了动作,轻柔又坚定地将曼丽的发丝盘在脑后,用手指卷出个曲度,系出婉转的发绕。
他执了眉笔,让她侧过身来,面向自己,细密的笔尖落到眉上,蜿蜒出细细一条线,提起复落下,缠缠绵绵,纠叠不休,每一笔皆是情意,哪一处不无相思。
他用手指捻了口红,直起身来,居高临下地命令道:“张嘴。”
待他终于涂抹好,镜中少女眉似远黛拢雾,眼有星辰醉人,眼角飞起一抹绯色,唇色浓艳,一派情动之态。
江庆之就这么对着镜子静静地欣赏着,目光如有实物,灼热地扫过她的倒影,如同细密的针轻柔而危险地滑过,让人不知该逃开还是迎上去。
今年,囡囡照样实现了她的生日愿望,后来的半天都在床上昏睡,直到午后才终于清醒,被抱着下楼吃了她的生日蛋糕。她还有些迷糊,因此没有发现,此时,她的无名指上多了一点闪亮。
那个深蓝色丝绒盒子里的礼物,在衣柜的抽屉里沉睡了两年之后,终于找到了主人。
第11章 番外三:月亮落怀
自荏南记事起,江庆之就是阿爹口中这一辈里“最出色的青年人”,只是这个出色的青年人一直在外读书,她见得不多,只在阿爹同江伯父谈论起他时才半懂不懂地听一耳朵。
有一回去江家吃饭时,恰逢庆之寄来家书,饭桌上,看着信纸上端方工整又笔酣墨饱的字,荏南父亲忍不住夸了一句:“庆之这孩子看起来温和又知礼,话也不多,没有一点骄矜的傲气,但内里是有主意的人,才这个年纪就事事都要握在自己手里,就和这字一样,不逾矩一分,却内含风骨,小小年纪,难得。”
江伯父笑着叹了一句:“这小子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自小就没让我与阿鸢操过一点心,阿鸢都常同我开玩笑,说这不是给我们生了个儿子,是给老二生了个爹,他一直这么懂事,所以到了读书的时候才把我气得半死。”
荏南父亲像是想起当日情景,禁不住跟着说道:“是啊,庆之才板凳高的时候,阿兄就请了名师教习,更是亲自持了竹戒尺在旁看了好一段时间,直到发现他是个能坐得住的孩子才没再守着。结果到了正式上学的日子,庆之却非要出省去上学,你和嫂子都吓了一大跳。”
江伯父看着手里的信,摇摇头道:“我也不是什么老古板,如今风云变幻,我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我俩都是上过那新学堂的,可他要去的哪是普通地方,那里面的老师个个都有来头,我怎么放心他去。”
荏南只听见阿爹大笑一声,说道:“你再不放心,庆之也总有办法叫你同意的。”
果然,江伯父听了也笑着摇头,状似叹息,实则自豪,说道:“他跑到我面前,生平第一次说了那么一大箩筐的话,最后只问我,这书究竟是为了什么而读,是为了在亲戚面前夸耀,还是为了在俗世里挣个名头,抑或是真真正正做出些事业来。如今这浊世,若还只想着走以往最保险的那条路,若还不愿踏上这实地,踩到泥地里,是决计不能闯出一番天地的,这新的路,你走得,我走得,为何他走不得。”
“好!好孩子!”荏南父亲到底年轻些,血性也重,听到这番少年志气,怎能不动容。
荏南此时还听不懂什么叫作浊世,什么叫天地,更不知道江庆之的这份志气日后会叫她如何吃尽苦头难罢手,又如何心怀爱意不能休。
小小的荏南如今被阿爹抱在怀中,她也刚比板凳高,只露出个脑袋在桌上,规规矩矩地想用筷子去夹糖藕,糖藕还没进口,就听见父亲在夸别人是好孩子,于是有些疑惑地开口问道:“阿爹,我跟哥哥谁更好?我才是最乖的好孩子,对不对?”
这番争宠一样的话叫大人都哈哈大笑起来,阿爹刮了刮荏南的鼻尖,笑着哄道:“阿爹只有你一个女儿,就你一个掌上明珠,宝贝。”
江伯母笑得打跌,跟着起哄道:“别别别,我们家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万事藏心里的闷葫芦,一个是天天只想着往外跑的偏心眼,你爱哪个随便挑,把你家贴心小棉袄换给我做女儿,正好!”
还不待大人反应,荏南一头扎进父亲怀里,怯生生地露了双眼睛,一双小手紧紧地环住父亲的肩膀,叫了声“阿爹”。
阿爹连忙搂住了自家的亲亲小女儿,搂得紧紧的,说道:“不换不换,囡囡一直是阿爹的囡囡,做阿爹的小尾巴。”
他又抬头同江家阿嫂说:“我家囡囡吃醋得紧,怕是换不了了,大嫂白送我一个儿子还差不多,我也不挑,江家两个栋梁哪个给我,我都吃不了亏。”
江伯父笑着拍了他一下,戏言道:“白送,想得美,若要送个儿子给你,你也得还个女儿给我,咱俩本就亲近,不如以后做亲家,我那小儿子虽然顽劣,但心还算善,比囡囡痴长三岁,以后肯定能多疼顾些囡囡。”
虽是玩笑话,却也掺了几分真心,荏南父亲并没有直接应承,这个女儿是他自己亲手带大的,自是千疼万疼,不想早早为她订下终身。他自己经历的是新式的自由恋爱,找的是心中的意中人,虽然夫人早逝,留他一个人拉扯女儿,但是他此生从未后悔,反而庆幸能有此姻缘,方知什么叫心心相许、终身不移,所以希望女儿也能遇见自己真正中意的人,而非盲婚哑嫁的包办婚姻。
因此,荏南父亲只是笑着说:“孩子们都小,胡乱玩闹在一起,不懂事的年纪才最开心,将来的事还没影呢。”毕竟两家关系亲厚,他也不想把话说死,又补了句玩笑话,“若要论岁数,庆之大他俩那么多,人又稳重,大嫂也说这不是生了个儿子,反而是给老二生了个爹,要论疼人,怕也是庆之更会疼人些。”
这混账话叫在场几人都笑起来,江伯父更是笑着捶了自己这义弟一拳,知道他是拿话岔开这事,于是便打算将话撂开。
此时,阿爹怀里的小小囡囡却开了口:“那我要和庆之哥哥玩。”
几个大人愣了一下,接着都被逗乐了,江伯母更是逗她道:“囡囡不怕庆之那个硬邦邦的大石头吗?一天天都是那个正经样,我看了都觉得堵得慌,囡囡可别被闷坏了。”
江伯父也起了几分兴致,问道:“囡囡为什么要选庆之啊?”
荏南乖乖坐在父亲的怀里,手上还夹着咬了半截的糖藕,糖藕上浅浅一道牙印。她规规矩矩地把糖藕吃掉,又规规矩矩地把筷子放好,还费心把两头对整齐,咽掉嘴里的糖藕,才清清楚楚地开口。
“庆之哥哥生得好看。”还不待大人反应,她又认真说了一句,“像月亮一样好看。”
童言无忌,却让大人哄堂大笑起来,荏南父亲又气又笑地点了点自家囡囡的额头,笑骂道:“这是个眼皮子浅的,只瞧得着好看和不好看了,你庆之哥哥学问好、为人好,样样都好,你得多学学。”
江伯母却唱了反调,道:“你们男儿家不也喜欢瞧姑娘们的相貌吗?怎的我们就不能学学你们的做派?”她又朝着荏南说,“囡囡,莫听你父亲的,这男人生得好看顶顶重要,光是瞧着都能多吃下一碗饭。”
荏南点点头,瞧着比父亲给她启蒙《千字文》时还要认真几分。
这事被当作笑谈,随着唱片机里悠悠颤颤的歌声一同散在晚风里,谁也不知道荏南真的记下了。
记下了如明月般的江庆之。
那日散后,阿爹带着荏南回家,二人坐在轿车里听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此时正值晚市欲散,还有迟归的行人匆匆忙忙地扫荡些吃食回家打发。因着人潮来往,车开得并不快,荏南从车窗缝里望出去,恰好瞧见一着长衫的中年人从旁边经过,手里提着条半死不活的鱼,口中吹着小调,显见是刚从晚市捡了漏,打算回家好好烧些鲜食饱口腹。
荏南听那小调新鲜,脑袋瓜也往车窗越靠越近,下巴刚要搭上去,就被自家阿爹揪了那根扎得歪歪扭扭的小辫子,荏南连忙回头,一双还没蟹粉小笼大的手硬是要掰开阿爹的指头。
“阿爹欺负囡囡,囡囡的辫子歪,要更歪了。”
她年纪还小,话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又含含糊糊,可自小把她带大的阿爹却听得懂,见她生了些脾气,反而更要来逗她。
“囡囡的辫子都是阿爹扎的,平日里也没嫌阿爹弄得歪,今天怎这样在意?”他说完又做恍然大悟样,说道,“想是今日听了江伯母的话,晓得爱俏了,阿爹还以为起码要等你再长大些才会分辨美丑,没想到还没桌子腿高就知道挑好看的了。”
荏南看向阿爹,认真地说:“囡囡有眼睛,囡囡知道。”
阿爹被这童言稚语逗得大笑,轻轻捏了捏荏南的耳垂,说道:“那在囡囡眼里,谁生得最好看,庆之哥哥吗?”
这次荏南没有立刻回答,半垂下头,眼睫如幼鸟的尾羽,投下一小片阴影,半晌,才说了一句话。
“阿妈。”
“在囡囡眼里,阿妈好看,最好看。”
车里安静下来,只剩下从窗外折射进来的霓虹流转,将昏暗的车内照得忽明忽暗,阿爹的面容隐在那片阴影里,瞧不清楚,只有浅浅的呼吸起伏着。
荏南毕竟小,看着突然陷入沉默的阿爹,有些不知所措,她直觉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却又不知道到底做错了什么,正惴惴不安时,被阿爹抱了满怀。
“你阿妈是世界上最最好看的,也最最勇敢、最最心善的人。”
荏南瞧不清阿爹的面貌,只能听见他的声音沉了下来,仿佛被夜里的晚风染得潮湿而温柔,隔着这么多年的岁月,将回忆吹进这小小的车厢。
“当时,阿爹刚来城里念书,连套体面的衣裳都没有,除了你江伯父,没什么人瞧得起我。学校里的公子哥丢了银钱,第一个就疑到了我头上,我不屑辩解,眼瞧就要被赶出去,你阿妈像个女神探一样,风风火火地冲出来,找回了钱,也替我洗清了名誉。”
“你阿妈生得好看,家境也好,所有人都觉得我这个穷酸小子配不上她,可只要她眼里有我,心里有我,我便什么都不怕,一门心思要同她过一辈子。”
“我是有福气的,虽然只得了她几年的陪伴,但是有那几年的记忆,有囡囡,我就觉得这辈子都不算白过。”
荏南似乎没听懂,又似乎听懂了,伸出短短圆圆的手指,学着阿爹平日里哄她的模样,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说道:“阿爹莫伤心,囡囡疼你。”
“阿爹第……第……”荏南还不太会数数,说了半天也不知道是第几,最后掰着手指头来回算,才终于翘了三根短指头,对着阿爹说道,“这么多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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