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问带其回来的暗卫,这黑毛怪人可有什么怪异之举?却被告知一切形同如人一般,只是不会说话,吃饱了呆呆坐着,就算发现被关着,也漠不关心。
一面打开那关押黑毛怪人的房门,只见这黑毛怪人果然挺直着背脊骨坐在床榻上,见着他们俩进来,才扭头看了一眼。
但是他脸上都是那些黑乎乎的毛发,所以根本就看不清楚他的容貌甚至是表情。
不过他很快就将头转回去了,由此可见他对于自己是否被关,又是被谁关,来人是谁,都漠不关心。
“去请雪卿弋过来。”那雪卿弋与司云峥回上京后,就一直在太医院那边,还未曾离开上京回药王谷。
所以司云翎见了这黑毛怪人,立即开口。
兄弟俩人此间也上前与这黑毛怪人说话,只是对方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就好像没听到一般。
可司云峥断定:“他不聋,听力必然有,当时在林子里的时候,他正是听到我们打猎的声音,才吓得躲进了树洞里弄出动静。”然后被自己察觉。
司云翎不信,当下只抽出剑来,也不知是那剑出鞘的声音还是寒光骇着了他,他忽然抬起手臂,抱着头卷缩成一团,嘴里发出呜呜的怪叫声音。
见此,司云翎忙将剑收起,也终于明白过来,为何云峥刚才要阻止自己将此消息告知姑姑了。
因为现在的这黑毛怪人,虽没清楚脸面,但若只是个寻常人,哪里会叫人如此下足功夫来对付算计?
而且对方体型,甚至那端正笔直的坐姿,都如同姑父一般无二。
就是也不知他是此前遭受了什么样的折磨。
即便现在他成了这副样子,仍旧害怕兵器。
所以,他们俩几乎已经认定了这个董元清,就是皇姑父。
也是确定了他的身份,这等雪卿弋的时间是那样的难熬。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终于听得那院落外面清冷街道上传来的马蹄声,两人齐齐起身。
果不其然,没多会儿那雪卿弋就背着他的药箱急匆匆来了,见了司云峥二人,拱手作揖,目光来回在两人身上扫视:“你们谁受了伤?大半夜还要叫人催?”
虽知晓自己是倒霉男配,为了和太子争女人害了整个药王谷,但他很确定自己根本就不喜欢陆冰洛,而且这一次南方之行,与司云翎也共同经历了许多生死,又发现这司云翎是个体恤民心的好太子,还善用人才,所以几次交心,两人算得上是那货真价实的生死之交了。
因此现在见了这身份尊贵的兄弟俩,也就是意思意思地行礼。
“你先进来看。”司云翎让开了一步,示意他进房。
司云峥走在前面,将那房门打开,入目就能看到挺直腰杆端坐在床沿上的黑毛怪人。
才跨上台阶的雪卿弋见此,满脸惊骇,但也只是一瞬,就马上恢复了过来,随后疾步进到屋子里,连忙上前要检查对方的身体。
但他这忽然靠近,吓得那黑毛怪人忽然跳起来,往床角落里缩过去。
“你们在哪里找到的?”雪卿弋见此,回头朝他兄弟两人问,又叫上去按住,或许封住他的洞穴也行。
很快,司云峥就将被封住穴道的黑毛怪人从角落里带出来,一面与他细说从何见到这怪人的。
末了,看了司云翎一眼,见司云翎点了点头,便又道:“前些日子董家的案子,你想来也听说了吧?”
雪卿弋颔首,整个人的注意力都在黑毛怪人的身上。这时候竟听司云峥说道:“我皇姑父被他的同胞兄弟害了,还叫那假驸马不知埋在了何处。”
雪卿弋被他这话吓了一跳,这等皇家密事是自己能听的么?他还想多活几年呢!
然而这时候又听司云翎说:“可是眼前这人,他也叫做董元清。”
董元清?雪卿弋前一刻还想,这和真驸马被害有什么关系?随后忽然反应过来,那董驸马,不就是叫这个名字么?
不过他也是本书中的神医,本事自然是有的,也是这个时候脑中一阵电石火光,忽然找到了眼前这人满身黑毛的缘故了。
但是他不敢确定,只连忙伸手,“给我烛台。”
司云峥不知他究竟将这些话听进去没?但见他如此专注,还是将烛台给递了过去。
没想到雪卿弋竟然就举着烛台,把那跳动的火苗凑到了黑毛怪人的手上。
顿时之见那黑色毛发瞬间被火苗惹起,小小的火苗带着一股青烟而起。
司云峥两人皆是被雪卿弋这举动吓得不轻,正要阻止,好在雪卿弋已先一步扑灭了那小小的火苗。随后放下烛台,拾起那黑色的烟灰递到两人跟前:“可发现有什么不同?”
司云峥凝眉嗅了嗅,“没有毛发烧焦的味道。”所以这黑毛怪人身上的,不是毛发?好像还隐隐有些奇怪的味道。
司云翎也闻了闻:“有些菌类燃烧后的香味。”是他的鼻子出问题了么?
这时候只见雪卿弋一脸赞赏地点了点头,“不错,因为他身上的,极有可能是一种可寄生人体的菌类。”
“菌类?”司云峥忙看朝黑毛怪人,“怎会如此?听说过西疆有蛊毒,却从未听说过,还有菌类会寄生人体。而且他这……”照着雪卿弋这话,这些是菌,还是菌丝?
雪卿弋自己其实都觉得匪夷所思,因为这本身就是个记载在书中只有寥寥几笔的案例。
可现在他眼前这人,的的确确和那古籍中记载不是随手涂鸦。
“他体内这种寄生的菌类,其实还算好,最起码不会立即要他的命,甚至我方才检查了过了他的身体,好几处被利刃伤过的地方,都因为这菌丝的快速生长而重新长好。”
司云翎难以置信地挑眉:“你的意思,这菌丝似乎对人的伤口还有此奇效?”
雪卿弋摇着头:“不能一概而论,也许是他体质特殊的缘由。这终归是一种毒。不过他这个还算好,最可怕的还是那传说中的大冬虫夏草,但凡吞食了其菌种的人,会散发出奇香,然后肚子会越来越大,七天后肚子里会钻出一根如同天南星一般的嫩芽,那时候人也会在一瞬间被吸食得如同干尸。”
那才是没有办法救治。
司云峥二人听得他这般一说,那脑子里先是想到了冬虫夏草,随后就立即联想到了这人变成所谓的大冬虫夏草,究竟是什么样子了。
一时只觉得无比恶心。
不过更担心的是眼前的黑毛怪人,“那些菌丝,可有办法拔出体内?”
有肯定是有的,但雪卿弋也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病例,更何况此人极有可能就是董驸马,所以他也不敢随意试药。
于是便问:“此菌类早就已经消失多年,你们方才说他被那凶手埋了,显然当时还未气绝,那所埋骨之地,又有此等残留的菌丝。”
反正一切简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就这样水到渠成了。菌丝需要人的血肉来生存,本该在地里气绝的他,也靠着菌丝将性命延续了下来。
因此可以说,这菌丝和他现在是相辅相成,想要剥离,不是那样简单的。
司云峥和司云翎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而且听雪卿弋的话,他也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
不过倒是可以先用药浴将这外面跗着的菌丝都给清除掉。
司云峥二人为了立即确认他的身份,自然是竭尽全力给雪卿弋提供药材。
所以忙活了大半晚上,等着黑毛怪人从哪药浴里出来,身上犹如黑色毛发的菌丝,也所剩无几,他原本的容貌也露了出来。
不是董元清,又是哪个呢?
只是说起他谁也不认识,就晓得基本的生存,用雪卿弋的话说,脑中并没有淤血,当然可能是因为菌丝当时疯狂生长,反而将那淤血给吸收了。
但虽然没了淤血,却又大量的菌丝在他脑中,极有可能是因为这个问题,才导致他整个人丧失了所有的记忆,就像是处于那种新生儿的懵懂之中。
而这菌丝生长得很快,现在外表的除去了,也许明日或许是后日,又重新长出来了,这当务之急,还是要想办法将菌种从他体内彻底消除杀灭。
可是这必然会有他们承担不起的后果,董元清极有可能因此丧命。
这是司云峥和司云翎不能替董元清做这个决定的权利,最终相商了半响,还是决定让人去请董鹤南来。
他是董元清的儿子,当是有权利来替他父亲做这个主的。
于是这一宿,又是个无眠之夜。
李若水这一夜却是睡得相当的踏实,第二日又揣着辣椒种子一个人去了麓水庄园。
辣椒种子的培育,仍旧是先育苗出来再移栽,但她对于种植是个新手完家,因此和这阿大他们说明了这辣椒的种植条件后,便任由阿大他们自由发挥。
杂交水稻的种植成功,让李若水已经无条件地信任了他们的种植实力。
玉米苗种在靠近山里的旱地里,昨天和司云峥去山林里的时候,还路过了,才不过是二三十来厘米高,明显他们已经薅过草施过肥了,地里还有些臭臭的。
也是如此,当时就没在那里做停留,更没和司云峥仔细介绍,那又是什么新产物了。
不过她看着这里独天得厚的气候条件,十分放心。
庄子里玩了半日,才懒洋洋地骑着马回城。
城里这个时候人来人往,她将马儿丢给了天机宫的暗桩,便打算自己走回去。
也是巧了,竟是瞧见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不是大伯母娘家的表姐小文氏么?见她穿得干净利落的,在茶馆门口张罗着什么,便快步走过去打招呼。
小文氏见了她,也是十分惊喜,只是看到她身后无一人陪同,有些担心,立即拉着她的手往茶馆里去:“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也不带两个人跟着。”
李若水却见她对这茶馆熟门熟路的,甚是好奇。
然还没等她问,小文氏就将她领着到了后间,竟然见着葫芦崽儿也在这里。
葫芦崽看到她,立即兴奋地起身迎过来,高兴地唤着姨姨。
“表姐,你们这是?”
小文氏给她倒茶,葫芦崽则从靠墙的壁橱里拿了些五花八门的糕点出来,招呼着她坐下。
以免才慢慢说来:“那日你说了那番话后,我就看清楚了,他们不把我做一家人,我也没有必要做什么贤妻良母。”说到此处,目光慈爱地落到葫芦崽身上:“只有我娘俩才是一家人,我的嫁妆可不敢落到他们的手里,索性就找人盘了这间铺子。”
不过她也聪明,到底还未和离,指不定那小蹄子将来生了儿子,这茶馆还要便宜她母子两个。
所以便找自己的姑姑,记在了文氏的头上。
李若水一听,满脸赞同:“这倒是好,你如今在自家姑姑的茶馆里搭把手,他们不敢说甚。”
“正是这样了,而且那女人现在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我也不敢在她跟前,免得她出了什么岔子,又赖在我的头上来。”小文氏心里打算着,等这生意逐渐做大了些,手里的银子攒积得多了,就和离。
她如此清醒,自立自强,李若水自然是欢喜的。只是这样一来,她和李汝兰的鲜明对比,让李若水便又想起李汝兰来,也不知什么时候才开窍呢!
在这里吃了几盏茶,外头竟是不知什么时候乌云密布,忽然下起雨来,哗哗落下的大雨顺着瓦缝流下来,好似雨帘一般,完全将出去的路给堵住了。
小文氏便将她给拉回来,“这不怨我,感情是天要留客,你且在这里多坐一会儿,等雨小了些,我让跑堂的去府上说一声,叫他们来接你回去。”
李若水便也没推辞。
大盛虽也是男权社会,但其实对于女子,也没那么多约束,未婚男女可大方相邀出游,所以富贵人家的女子也会来这茶馆里听听书。
忽然楼上热闹起来,一阵阵姑娘家的欢喜雀跃声不断传下来。
小文氏听到,忽然就露出一抹神秘的笑容来,“你怕是不知晓,这大朝会上,你那未婚夫一招就胜那什么天下第一大剑师,如今这满上京的小姐们,个个对他是崇拜爱慕不已。昨儿街上就有他的画像出售,那舞剑的看花的赏月的。唉哟!起先五两银子我听到时,已然觉得贵得离谱,没曾想等着今儿,居然给炒到了二十两。我这楼上啊,有一桌女客正是来换画像的。”
李若水昨儿是将大家一夜的成果交给后门看门婆子乌老娘的干孙子小巴豆。
这小巴豆虽才十一二岁,但走街串巷他最在行,入行十年的货郎,只怕都不是他的对手呢!
但是昨天下午回来,并未听到消息,今天又再去了一趟麓水庄园,自然是不清楚。
这会儿听到二十两,眼睛都瞪圆了。
这时候又听小文氏问:“我是没有见过世子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听说现在大家就认那薄玉的画,也是他的最值钱,还有什么定制的。不过,这上京城里,好像从前也不曾听说过有这么一位画师呀。”
额,薄玉,是她们胡编的。
那时候考虑到了可能会有盗版,但是谁的画工能比得过李焉知呢?那真正画得好的大家名手们,又不耻画这些。
所以为了打响名声,美玉那里就急匆匆挑了个水头不算好的玉头来雕了这枚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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