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
第35章 035
因为跟陆与书插科打诨了两句, 云城倒是没再继续纠结那通电话的事情。其实就算问出来是云爹还是云锦打过来的,也没什么意义,因为云爹和云锦的意思云城早就明白了, 至于云城自己,他在云家已经妥协了28年, 他不想来到陆家还继续妥协下去。所以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 除了继续争执不下, 也没什么好的处理方法。
云城这天晚上没有直接回清乐古镇,而是跟陆与书一起回了趟陆家。
看到云城回来,最高兴的反倒不是云舟舟,而是陆与墨。
因为陆与墨教鹦鹉教了半天,喊爸爸喊得自己都快成神经病了,那两只鹦鹉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有时候被陆与墨吵得烦了, 那两只鹦鹉还会冲陆与墨翻一个白眼。陆与墨气得要命, 又拿这两只鹦鹉毫无办法,所以一看到云城回来, 简直就跟看到救星差不多。
陆与墨:“姐夫, 你这两只鹦鹉到底会不会说话啊?”
云城:“不会啊!”
陆与墨很失望:“啊, 不会啊,那怎么办?”
云城随手往后一指陆与书:“找你姐。”
陆与墨狐疑地看向陆与书:“……怎么, 我姐还有特殊的教鹦鹉说话的技巧吗?咱俩都教不会, 他竟然能教会?”
云城:“你姐有钞能力。”
陆与书:“……”闭嘴吧你!
云城在清乐古镇待着, 其实就跟上工地差不多。所以他人虽然没晒黑多少,但他自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灰扑扑的, 所以进门之后就直接上楼洗澡去了。陆与书没去,而是留在楼下看陆与墨给云舟舟梳辫子。
云舟舟之前剪了个水母头, 好看是好看,但老是这么披散着头发,其实也热得很。所以陆与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会把云舟舟叫到跟前,给她梳各种自己在网上看到的新奇发型,为此陆与墨甚至还特意上网买了一堆梳头发的工具,有发夹、彩带,还有各种装饰品。
陆与书从小就不擅长这些手工活,这也是为什么她从小到大都剪短发的原因。这会看到这些花花绿绿的东西还挺新奇,坐在陆与墨和云舟舟身边一样一样滴拿出来看。
陆与墨给云舟舟梳的是那种用彩带一起编的小辫子,到时候编好了,小辫子就会铺在头发最外面那一层,然后里面的头发还是散开的。而且热的话全部扎成马尾也好看。反正这种头发编起来挺难,但编好了,可以维持好几天,连睡觉都不用摘下来。
陆与墨一边编,一边怂恿陆与书:“姐,要不我也给你编一个,这样你跟舟舟就更像母女了。”
陆与书下意识就想拒绝,不过目光接触到云舟舟看过来的视线,她拒绝的话突然就有点说不出口了。因为云舟舟的眼神实在是太期待了,就像她的员工每年过年的时候期待她发年终奖那么期待。用网上比较时髦的说法来形容,那叫眼睛里好像有星星。
陆与书语带迟疑:“……我头发这么短,不好编吧?”
陆与墨:“我是谁,我可是编发圣手托尼陆啊!别说你头发好歹还齐肩,就算你是个光头,我都能给你编出花来。”
陆与书想了想,反正她今晚也不用去上班,在家里就算编得丑一点,应该也没什么事吧?就当哄孩子开心了。这么一想,她便豁出去一般地点了点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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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与墨手确实巧,她直接用彩带接上了陆与书的短发,然后从发尾开始往下编。
反正等云城洗完澡带着一身清爽下来,看到的就是陆与书坐在沙发上,顶着一头彩带的模样。
陆与书长得高,长相也偏英气,所以从小到大几乎没走过这种可爱风。此刻像个小女孩一样顶着一脑袋彩辫,别人看了什么感受先不提,她自己首先就不太习惯。
以至于云城还没说话,她倒先不好意思起来。
她不好意思的时候也不会脸红,反而凶巴巴地:“看什么看!把脸给我转过去。”
云城本来被凶得莫名其妙,不过视线一扫,就看到了陆与墨促狭的笑。再定睛细看,就发现陆与书虽然脸没红,但耳朵却红了一点。
云城于是便猜到这会儿的陆与书可能是不好意思了。
所以他配合地转过了头,然后看向了云舟舟。
结果一转过去,就发现云舟舟也顶着一脑袋辫子。
云城:“……你们是加入了什么神秘组织吗?不扎辫子不让入教的那种?”
云舟舟有点嫌弃地看了自家亲爹一眼:“你懂什么,小姨说了,这叫时尚。”
云城:“……”行吧!
被亲闺女嫌弃不懂时尚的云城,没有在客厅多逗留,而是直接去了院子。他这段时间忙着清乐古镇的事情,有一阵子没有回来看花园修建得怎么样了。这一次回来,发现院子已经比上一次好看太多。亭台楼阁,雕栏玉砌;小径通幽,花团锦簇……就连小溪里,都多了几尾鱼。
云城坐在院子里,看着这个他亲手设计出来的花园,觉得异常满足。
如果能顺便再养两只猫,或者是养两只狗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云城脑海里幻想着猫猫狗狗围在他脚边打滚的温馨画面,然后就听到了里面叫他开饭的声音。
陆家吃饭的时候,没有云家那么多的规矩。云家吃饭,讲究食不言,所以每一个人吃饭的时候都很安静,家里人基本上很少在饭桌上聊天,偶尔聊两句,也基本上都是云爹和云锦聊工作上的事情,或者是云城大嫂让孩子不要挑食,要多吃蔬菜。
但在陆家,就没有那么多规矩。
饭桌上想说话就说话,不想说话就可以不说的。尤其是多了个陆与墨之后,一顿饭那真是就听到她一个人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一会儿夸家里的饭菜好吃,一会儿吐槽国外的食物,一会儿又说到学校里的同学趣闻……云城以前觉得自己是个话唠,但跟陆与墨比起来,他觉得自己都算得上是斯文人了。
陆与墨刚回国那天见云城的时候,就知道云城在工作,但云城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她一直没来得及问。今天既然难得碰见了,她自然要好奇地问一问。
云城回答得倒也坦然:“我就是个替你姐打工的。”
陆与书听到这个回答还没来得及说话,陆与墨已经抢先开口道:“我姐公司可不招闲人,你既然能进去替我姐打工,那肯定是有能力的。所以姐夫你可千万不要妄自菲薄哦!”
陆与书赞许地看了陆与墨一眼,陆与墨一晚上说了那么多话,也就这句话说得最中听。说起来陆与书之前就已经发现云城在工作方面是很有点自卑情绪在里面的,虽说也算情有可原,但陆与书还是希望他能尽快从这些负面情绪里走出来。因为一个人要是老沉溺在这些负面情绪里,久而久之就会充满戾气,然后觉得全天下的人都对不起自己。
云城显然也很意外听到陆与墨这么说。
他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这种家人之间互相安慰鼓励的亲情的。以前妈妈在世的时候,倒是也会安慰他,但妈妈的安慰就是单纯的安慰,很少带有这种正面的鼓励。但陆家人,似乎都很擅长肯定别人,之前陆与书是这样,现在陆与墨也是这样。云城觉得,如果不是这姐妹俩性格使然,那赢就是陆家的家庭教育就是这种会鼓励家庭成员的家庭教育。
其实仔细想想,正常的家庭教育都应该是鼓励为主,像云家那种动不动就打压的家庭教育,才是异类中的异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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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觉得自己最近都有点变得不像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少想这些的,也基本上没什么心事。最近可能是有了对比,所以总觉得云家对他,处处都是有问题的。尤其是在他跟陆与书结婚之后,这种感受就更强烈了。
别的不提,就单说工作吧,陆与书都愿意给他一个机会,云家呢?
云城想着云家的态度,吃完饭之后,又自己一个人端着酒杯去了院子里。他之前让人在院子里铺了木地板,弄了一个半开放的露台,现在这样的时刻,倒是很适合在这个露台上喝酒。
今夜月色也美,又圆又亮,云城喝了好几杯才想起来,今天好像是农历六月十六。难怪月亮这样圆。
陆与书洗完澡过来露台这边找云城的时候,云城已经喝得有了一点朦胧的醉意。不过倒是一眼就看出了陆与书的变化:“你怎么这么快就把小辫给摘了?不是绑得挺好看的么?”
陆与书:“你觉得我好看啊?”
云城:“……”我是那个意思吗?我好像不是那个意思吧?
但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月色撩人,云城被陆与书这么一问,还真的端着酒杯开始细细打量起了陆与书。
陆与书的头发是齐肩的短发,发尾烫了卷,这会儿应该是刚洗过头的缘故,所以头发还微微带着潮湿的气息。
她没有留刘海儿的习惯,就那么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弯弯的柳叶眉。眉毛下的一双眼睛像今晚的月色一样圆润好看,但她的鼻梁又高又挺,像陡峭的山峰,给她的五官平添了英气和锐利。
云城把酒杯放到唇边抿了一口,实话实说道:“你这长相,真要说好看,怕是不及我。但是绝对是耐看型的。”
陆与书觉得这个评价从云城嘴里说出来,就已经算是高的了。毕竟她自认姿色也就是中上之姿,而且放眼望去,谁又能跟云贵人媲美呢?大概也就今晚的月色能跟云贵人有一战之力了。
陆与书过来,其实是想问问云城有没有受伤的。今天事故发生的时候,她听说云城是在那个修复师身后,而且当时云城还托了修复师一把。但从事发到现在,一直匆匆忙忙的,陆与书页没顾得上问。刚才洗澡的时候突然想起云城美丽而且娇弱,怕他受伤了也不好意思说,所以便想着下来问问。
这会看云城在这儿月下独酌,估计也是没什么大事,所以她也就没急着问,而是顺势在云城对面的藤椅上坐了下来,然后对云城说道:“什么酒,给我倒一杯尝尝。”
云城刚才出来的时候,就拿了一个酒杯一瓶酒。这会儿听到陆与书问,四处看了看,下意识地就准备进去重新拿个酒杯。结果还没来得及动,陆与书就轻轻用手扣住了云城放在桌上的右手。
夏季衣衫单薄,虽然隔着衬衣,但陆与书的手往他胳膊上一搭,云城还是能感觉到她手心的温度。怎么说呢,就感觉那温度透过一层薄薄的布料,直接传递到了他的胳膊上。以至于那层布料都显得不存在了似的。
但陆与书的目标根本也不是他的胳膊,她只是把人扣住了,然后就去拿云城手里的酒杯。一边拿还一边不忘调戏云城:“我就用你的杯子好了呀,又不是没有一起喝过……”
云城:“胡说,我们什么时候共用过…… ”
陆与书好笑的看了云城一眼,云城电光火石地想了起来。靠,好像还真用过,就是那一晚,两个人友好切磋交流完,然后陆与书去叫了外卖和红酒,当时两个人喝着喝着,也不知道谁先主动的,竟然还接了一个充满了红酒气息的吻。
那可比共用一个杯子刺激多了。所以云城这会儿再说什么重新去拿个杯子之类的话,就未免有点太见外了。
陆与书一看云城的脸色,就知道他想起来了。怕再逗下去云城会发火,所以陆与书直接把云城手里的酒杯拿了过来,然后淡定地给自己重新蓄满,尝了一大口。
别看云城一天天的在外面吃喝玩乐,但其实他酒量根本不行,一杯红酒他小口小口能喝上半个小时,但陆与书不一样,她是真正在生意场上锻炼出来的酒量,什么红的啤的白的,别说是单独喝,就算是混在一起直接喝,她也能喝个一两斤。
所以就这么一口下去,小半杯杨梅酒就不见了踪影。
云城看得都有点替她着急:“你别喝这么多啊,喝醉了又不好受。”
陆与书不以为意:“有什么不好受的,吐完睡一觉不就好受了么?”
云城突然静静地看着陆与书,陆与书被他看得微微晃神,好半响才晃着手里的酒杯歪着头问道:“怎么,我说错了吗?”
云城:“没有。我就觉得你也挺不容易的。”
陆与书摇摇头,没再继续聊这个话题。她不喜欢卖惨,而且真要说起来,世上比她惨的人可太多了。那么多创业失败的,那么多守业失败的,哪一个不比她陆与书惨?她一个成功者,再要说这种话,自己都觉得不合时宜。
而且比起这个,其实她更想聊一聊另外的话题。比如,云城对云家的态度。
陆与书:“你跟你哥那边,有讨论过分家的事情吗?”
云城摇摇头:“没有啊!公司都是我哥的,我确实没出钱也没出力,没资格去跟他争什么;至于家里,我爹还在,现在也还不到分家的时候吧?”
陆与书一时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云城这个傻子。一般来说家里是兄弟二人,家产就算做不到平分,那至少也是要一碗水端平的。就像她跟陆与墨,虽然公司都在陆与书名下,股份什么的她也占大头,但每年公司给陆与墨的股份和分红,其实都是不少的。而且风险都是陆与书在担,有时候公司经营不善亏损,陆与书甚至会从自己的收入里拿钱去填补陆与墨的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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