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聊,有吃有喝的,气氛不更好吗?”
闵慧:“……”
周如稷:“……”
结果三个人在客厅里足足聊了两个钟头的乳腺癌,闵慧和周如稷这才起身告辞。
上了车,周如稷问道:“前面商场里有家章鱼烧做得很不错,去逛逛吧?”
闵慧讶道:“你还没吃饱吗?”
“周二就结婚了,咱俩总得逛逛街、轧轧马路吧?不然的话,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
闵慧觉得也是。何况殷旭的菜太下饭,她吃得有点撑,也想散散食,于是点头说:“好吧。”
虽然在滨城住过一段时间,闵慧活动的区域仅限于公司附近五公里左右。对曹牧所住的城西了解不多,只知道这一带有不少高档的购物中心。但周如稷显然对这一带很熟,拉着她的手在人群中自如地穿梭着。
“二楼有很多品牌专卖店,你喜欢chanel还是gui?”
“听说过没买过。”
“走,去看看。”
闵慧一把拉住了他:“算了,咱们逛逛小吃店就好啦。”
“不成。马上都要登记了,我连一件像样的礼物都没送给你,太不好意思了。”说罢不由分说地拉着她上了二楼,进了chanel的专柜。
“这个黑金中号牛皮的leboy特别百搭。”服务小姐殷勤地递给她一个样品,“小姐你一定会喜欢的。”
闵慧背在身上试了试,在周如稷面前摆了几个姿势。
“就是它了。”周如稷掏出信用卡正要去柜台结账,发现闵慧的身子忽然不动了,好像背后有一只狼,又好像忽然见了鬼一样。
他将信用卡递给了服务员,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一个高个男人信步走到柜台边,对另一位服务员说:“这套衣服我要了,请帮我包好,还有这双鞋,谢谢。”
他的声音低沉而动听,结完账后,迅速地离开了。
周如稷没有看清他的脸,只知道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身材挺拔,气度沉稳。他目送着风衣人走进了电梯,这才提着购物袋走到闵慧的身边。见她惊魂未定,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问道:“那个人,你认识?”
闵慧不自然地笑了笑,摇摇头。
“没猜错的话,他就是程启让,对吗?”
第22章 剪刀
闵慧呆了呆,蓦然惊醒,对服务员说:“劳驾,你这有剪刀吗?”
“有的,”服务员拉开抽屉翻了翻,拿出一把白晃晃的大剪刀,足足有十二英寸长,抱歉地说,“本来有把小号的,不知道放在哪里了。这个是裁布用的,小心点,很锋利呢。”
“谢了。”闵慧将外套的拉琏一拉,把剪刀往怀里一揣,蹬蹬蹬地冲出店门就往楼下冲。
临近十点,商场快打烊了,因为是个周末,里面有家电影院,顾客还是很多。
尽管如此,穿灰风衣的男人因为身形高大、自带气场在人群中十分扎眼,他拎着购物袋,不急不慢,向着走廊尽头的电梯间走去。
以闵慧的性格,此时此刻肯定会撒腿猛追,但好事者太多,怕引起骚动,只好快步疾走。
眼看着就要走到风衣男人的身后,差不多只有一臂的距离,闵慧猛地向前跨了一步,正要抽出剪刀,冷不防被人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一个声音在她耳边低吼:“别冲动。”
不用回头就知道是周如稷。
“放开我!”她扭动着身子用力反抗,无奈那双胳膊铁钳般箍住了她,令她动弹不得。
人群里有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好奇止步,观察着他们。
周如稷顺势将她一搂,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笑着说:“宝贝儿,别生气,我给你买还不行么。”
原来是情人吵架,学生们嘻笑着走了。
闵慧被他连拖带拽地拉到一个无人角落,等她的呼吸渐渐平息,过了五分钟,周如稷才敢放开双手:“剪刀给我。”
她咬牙不理。
“剪刀拿来。”他的声音仍然平静,却多了一丝力量。
终于,她从怀里抽出那把剪刀递给他。
“你胆子可真够大的,不怕坐牢啊?”周如稷看着她,叹气,“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呢,瞧你气成这样,孩子是他的吧?”
“不是。”
“这程启让也真是孬种,喜欢一个女人就光明正大地娶她,以他的本事离开观潮、离开那个老婆也穷不了,干嘛呀这是?他还不知道你怀孕了吧——”
“周如稷,我再说一遍,这不是他的孩子。”
“好好好,不是不是。”他小声哄道,“开心点嘛,这种没胆子的男人不值得生气,更不值得动刀子!走,章鱼烧不吃了,那玩意儿上火,越吃越烧。前面有家珍珠奶茶,我给你买一杯,冷静冷静。”
两人还了剪刀,各买了一杯奶茶走出商场。
天空不知何时飘起了细雨,滨城的夜色在五彩的霓虹灯下、在爆米花的香味中、有种其乐融融的喜庆意味。但闵慧觉得,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她与这座城市也没有关系。倒是头顶那些闪着银白色光圈的路灯,让她感觉自己又站在了舞台上,无数道眼光就像一把把机枪向她的身上扫射。而身边这位即将要娶她的男人,是否愿意帮她挡一下子弹,并不清楚。
离开辛旗的那一天起,今后的路她早已决定独自前行,哪怕带着满身的弹孔。
上了车,闵慧默默地啜了一口奶茶,发现是菠萝味的,几粒q弹的粉圆在齿间滚来滚去,怎么咬也咬不烂。
一路无话。
程启让的突然出现令两人之间无形地生出一段尴尬。
就这么沉默地过了一个小时,闵慧喝完了最后一口奶茶,终于说道:“我在观潮的时候,程启让只是我的上司,我并没有喜欢过他。”
毕竟快要做夫妻了,彼此之间还是诚恳一点比较好。周如稷这边一定也做过功课了。
“嗯。”周如稷转着方向盘,淡淡地说,“那是他喜欢你?”
她没有回答。
“听说他把你告了?侵害名誉权?”
闵慧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是。”
“最后赔了多少?”
“七万。”
“你应该是刚工作不久吧,在观潮?”
“不到六个月,还没转正。”
“那你哪来那么多钱去赔?”
“是我妈……把治病的钱拿出来了。”她的声音有点抖,“说反正也是晚期了。”
“癌症?”
“肝癌。最后那个月都痛到不能躺下了,没钱,买不起靶向药。”她用力地咬牙,不让眼泪流出来,“我应该本科一毕业就去找工作的。这样的话,也工作三年了,多多少少有点积蓄……”
“你要是本科毕业就认识我不就更好了,”周如稷轻声说,语气里充满了安慰,“好歹我也是肿瘤科的,给你妈治病不用求人啊。”
“都过去了。”闵慧叹了一声。
“好日子会来的。”周如稷说,“你看现在,曹牧那么喜欢你。”
她转头看了他一眼,认真地说:“谢谢你。”
“谢什么?”
“愿意做孩子的爸爸。”
“很荣幸。你智商那么高,生下的孩子肯定是天才,也许就是下一个elonk。等我老了,没准还要沾他的光呢。——前面就是我家,要不要进去坐坐?”
闵慧抬头一看,认出是“青藤花园”,一个离佰安科技最近的公寓区,离她自己住的地方只有两站路。闵慧找房子的时候曾经来看过,很喜欢里面的装修设计,因为太高档、租金太贵只好放弃。
“这里的房租挺贵的吧?”
“还行。”他驶进地下停车场,“我一般也就是回来睡个觉而已。”见闵慧不作声,连忙又说,“以后我会尽量多回家,多照顾照顾家里。”
“那倒用不着,”闵慧微笑,“如果你真是那样,也就不会离婚了。”
周如稷的房间布置得很有艺术气质,墙上挂着几幅的油画,尺寸不一,但主题都是芭蕾舞女郎,也不知是什么画风,闵慧完全看不懂。家俱不多,但样样讲究,柜子上摆着一些从世界各地搜集而来的手工艺品,北欧的挂毯、非洲的雕塑、日本的娃娃……还有一些贝壳、瓷器之类说不清来路的东西。
闵慧看着满墙的芭蕾舞女,问道:“你喜欢油画?”
“我喜欢印象派,特别是德加。这些都是临摹品,闲下来的时候我会画两笔,不是很专业啦。”
“画得挺好的。”闵慧叉腰笑道,“别谦虚啊,周如稷。”
“你不会觉得我很文艺吧?”
“只要你不嫌弃我不文艺就行。”
一进门看见厨房里那张巨大的不绣钢流理台,和旁边整齐摆着的两排厨刀,闵慧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手术室。因为满墙的油画她又觉得走进了一间博物馆。美则美矣,只是缺少点烟火气。
“那你闲下来的时候,除了下棋打牌玩游戏,还喜欢干嘛?”周如稷问道。
“搞点小设计。对了,我设计了一个手机软件,蛮有趣的,要不要玩?”闵慧掏出手机,“以前我不是做皮肤癌的早期识别吗,这个软件可以通过自拍皮肤上的黑痣来判断癌症的风险。”
“哇。”周如稷眼睛亮了,“我能试试吗?”
“可以呀,准确率挺高的呢。”闵慧看了看他的脸,摇头,“你好像没什么黑痣。”
“身上有、腿上有、屁股上也有。”
她握着手机,哑然失笑。
就在这一瞬间,他脱下衣服,全身赤裸地趴在沙发上:“来吧,每一个都扫瞄一下,我特别担心这些黑痣,万一是黑色素瘤呢?”
第23章 白衣红裙
当然没有黑色素瘤。当初闵慧在观潮搞这个项目时,见过各种形状的黑色素瘤图片,做过各种放大对比解析,虽然见多不怪,但她仍然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它时,那种头皮一麻的感觉。
“我只想让你验明一下正身。这是正面,”然后他翻了个身,“这是反面。”
“ok,你是个正常的男人,”她拍了拍他的脑袋,“快穿衣服,小心着凉。”
“我看见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为什么?”
“我喜欢漂亮的女人。”他一边穿衣服一边笑。
闵慧对自己的相貌是自信的,她从小爱美,生活中唯一的奢侈就是买衣服和化妆品。因为父亲是银匠,她喜欢各种精致的小首饰,不一定非要是真金白银,只要看中了就会千方百计地买下来。在家乡的小镇住着很多苗族的姑娘,闵慧从小看着爸爸用铁锤对着錾子反复敲打,做成各种银饰卖给镇子里要出嫁的女孩子:熔银、锻打、镶嵌、掐花——一整套做下来重达十斤,一个人做下来,往往需要几个月的功夫。小时候的她就坐在爸爸的身边看,有时候也帮着剪银片上的花样、或在锡模上她敲打,大概就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一切银光闪亮的东西。
“你的前妻漂亮吗?”
“漂亮。”
“也是医生?”
“舞蹈演员。”
闵慧看着墙上的油画,忽然明白了什么:“芭蕾舞?”
“对。”周如稷看着她,“你要介意的话,这些画可以摘下来。”
“用不着,挺好看的,就挂着吧。”她笑了笑。
“我本来也是个理工男,娶了她以后,就经常陪她去看歌剧、画展、被她熏陶出一身的文艺范儿。”
“至少你还能被熏陶出来,我可是不行的。”
“见过变色龙吗?我就是那种。你不用改变,我会渐渐向你靠拢,给我一两年的时间,我就能变成你的知己。”周如稷坐到她的对面,慢慢地说道。
公寓楼一共32层,他们住在29层,屋里很安静,窗外星辰伸手可摘,就像住在天上。
蒂凡尼台灯发出橘黄色的光,幽幽地打在周如稷的脸上,五彩的玻璃给人一种怀旧的感觉。闵慧默默地凝视着他,心想,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套路,都是一道难解的数学题,辛旗有辛旗的神秘,周如稷有周如稷的古怪,为什么自己从来就弄不明白?
当初遇到程启让,第一眼也觉得是个不错的男人,英俊、沉稳、才华满满、是那一届华清毕业生的传奇。程序写得跟自己一样快,除了已婚,言情男主该有的品质全都具备。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着的道儿,也许就是心太软、面子薄……
“我婚姻看似美满,其实非常地不幸。”程启让说。
一切就是这么开始的。
不知不觉,闵慧陷入了沉思,直到周如稷一个响指将她唤醒。
“你也许在想,我是不是在这个短暂的婚姻中扮演了什么丑恶的角色?”他擦燃一根火柴,点亮了咖啡桌上一根手臂般粗的蜡烛,“我没有,她也没有。我们是和平分手的,她人不坏,对我也好。结婚前,追她的男人特别多,她的同学要么嫁给了企业家,要么嫁给了官二代,只有她对金钱没有太高的追求,是个随和率直的女子,我是真心喜欢她,我们在一起,有过很多的欢乐。”
当然,是她提出离婚的,周如稷的语气充满了不舍。
“我懂。”闵慧轻轻一笑,“你们没想过要一个孩子吗?”
“想过。她怕有孩子体型会变,我呢,倒是喜欢孩子,就是太忙,趁年轻想在事业上冲冲刺,就一起约定晚一点再要。唉——”他忽然叹了一声,“也许有孩子我们就不离了。”
见他伤心,闵慧连忙转移话题:“需要见一下你的父母吗?拿证之前?”
“他们住在南京,那边有一堆的亲戚。我父母的兄弟姊妹很多,眼看着快退休了,大家相约着都到同一个小区买房子,所以串门不用走远。”
“真好。”闵慧心中向往,“一大家子人,多热闹呀。”
“你不用担心他们,我爸妈很开明,从小到大对我都是散养。我的事自己说了算,他们从不干预。倒是一直想抱个孙子,如果孩子生下来,他们一定高兴坏了。”
“可是,”闵慧窘了窘,“这不是你的亲生孩子呀。”
“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他站起来,“我这有个养生壶,给你煮杯水果茶。”
说罢从冰箱里拿出各种水果:苹果、鸭梨、草莓、柠檬、菠萝、桃子、百香果、将它们一个个切成丁状,装在养生壶里用蜂蜜、红茶慢慢熬煮,两人就坐在厨房里说话听音乐。水果茶果然美味,倒进马克杯热腾腾地握在手中,令闵慧立即有种家的感觉。
当晚闵慧没有留在周如稷的公寓过夜,周如稷也没有坚持。两人商量了一下结婚的安排:周一拿证,周六请客,周如稷这边就请一些医院里的朋友、闵慧这边就请佰安的同事,算了算一共大约三桌人的样子。滨城里有很多婚庆公司,交给他们操办就行了。完了之后去趟南京见见公婆,算是给父母一个交待。
一切尽量赶在闵慧的肚子还没有变大之前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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