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将心神花在工作、此时的爱人和沈暮身上,这三样还要排个主次,“此时的爱人”用来统称她数位男朋友,他们只有在和她交往期间是特别的,分手后立刻泯然于中人。除非她会挑选某位用来刺激沈暮。
所以······哪怕现在瞿溪玟毫无预兆地向她表白,要做她的男友,她大概也不会拒绝。
第51章 groom
瞿溪玟最熟悉送安岚回家的路,陪她上楼,看她进门然后告别,他像机器人一丝不苟地执行这段程序,执行了五年。
这次他没有下楼开车回家,而是在楼下点了一根烟。
烟是安岚的,像是为了给自己心理安慰,她不抽味道太烈、吸入时太呛的烟,总是选薄荷味的细长女士烟抽。
因为她不喜欢背包,而女士裤子裙子要么没有口袋,要么ʝʂɠ口袋太小放不下烟盒,所以她的烟都放在瞿溪玟身上。
往往一照面话还没说上几句,安岚的手就往他的口袋里掏。墨黑的眼睛盯着他,温热柔软的手在裤子口袋里乱摸,要是摸了好一阵都摸不到,她就要不高兴地皱眉:“啧,我买到的裤子连口袋都没有,你们男人穿的裤子做这么大口袋是为什么?方便伸手进去打游戏?”
这种情况倒也不是很常见,她也只在累到极点时才会这么烦躁。
细细的烟夹在她指尖,衔在她唇舌间恰如其分,瞿溪玟拿着就像捏着玩具假烟。
留给他思考的时间不多,细长的烟都抽的很快,这跟性别无关,只跟习惯有关。安岚抽烟也很快,两三口一根抽完扔掉,盯着烟盒,舌尖难耐地舔舔嘴唇,但不会去碰第二根,她在男女感情之外的方面都很自律,再好吃的饭也点到为止,再重的物欲都能克制,再诱人的陷进也能及时止损。像是为了弥补其他方面的清心寡欲,安岚在男女之事上从不压抑自己。
她和叶疏安分手时才二十二岁出头,不到二十三岁,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都很年轻。尚未成熟到合适的程度就被授予了过高的职务,肩上挑了过重的责任,过多的压力积攒连带着旺盛的荷尔蒙无处发泄,加上休息时间实在太少,安岚比起需要花费时间的爱,更渴望快捷便利的性。
在这方面,她学到了十成十的美式风格。
UCLA的年轻大学生、结束雇佣关系不久的合作对象、游手好闲的华侨二代、小有名气的橄榄球运动员······她的每任男朋友交往的时间都不长,快餐式的恋爱帮助她缓解压力,她也不会隆重介绍所谓的男朋友,所以这些恋爱都在无意中保持着隐秘性。但好像是出了差错,瞿溪玟总能莫名其妙地撞到安岚和男朋友亲吻或是做更亲密的事。
因而瞿溪玟几乎认识她所有男朋友,或许是无心之举,更有可能是有意为之,安岚的男朋友总会在某个方面,性格或是外貌上,和沈暮有种微妙的相似。
相似点很小也很难察觉,如果不是瞿溪玟认识沈暮许多年,熟悉沈暮的说话方式、走路姿势、身形、性格······他也不会发现这些微末的特殊之处。
安岚心里高悬着皎洁明亮的月亮,之后她找的所有人都是劣质的仿品,被月光一照就会瑕疵毕现。
哪怕对这点心知肚明,他也要去撞坚硬的南墙吗?瞿溪玟叩问自己。
安岚睡不着,她的身体极其疲惫,精神却异常亢奋,她在为明天开业的商场挂心。倒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也是耗费了五年心血在它身上,若是成效不如预料,那确实会大大打击她的信心。
瞿溪玟发信息叫她开门,安岚本是不愿意的,她实在是没法从床上爬起来,连看手机信息都是勉力睁开眼睛看的,要 她去开门未免太强人所难。
抱着“他万一有事要说”的心态,安岚眯着眼摸索着去开门了。
LA的夜晚稍稍有些凉,瞿溪玟在白色短袖外套了一件夹克,身上有淡淡的烟味,应该是偷偷抽她的烟了。
“你最好有正事。”她倚着门框睡眼惺忪地问。
瞿溪玟看她眼睛都睁不开,突然来了兴致,手指摸摸她下巴的软肉,嘲笑她:“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安岚郁闷地抬高下巴,“别这么摸我,跟摸狗一样。”
“谁是狗?你是狗?”瞿溪玟笑意更浓,“我才是你的狗,天天为你鞍前马后,我不是狗谁是狗?”
“到底什么事?我还要早点睡呢。”安岚嘴里碎碎地念着,是真的困极了。
她困倦的模样让瞿溪玟安下心来,好像她困成这样就不会记得他马上要说的话做的事了。
“你有没有听过别人怎么说我们的?”
“怎么说的?”思绪漂浮在空气中,她靠着本能应付他。
“小姐和她的马夫。你年龄小,长的漂亮,说话带点伦敦腔,见人都穿的庄重,他们都戏称你为远东的英式小姐。而我经常在你喝得烂醉时接你回家,偶尔给你送饭,接送你出入各种场合,不是马夫是什么?”
安岚住的公寓不大,她把这里当作歇脚的旅店,所以也没有花时间装饰房间,一眼看来陈设简单得空旷。声音在空荡的房间里回响传来回音,瞿溪玟的声音像是绕着她前后夹击,安岚的魂魄都要在这混沌的感受中消散了。
“哼······没什么道理。”她昏昏沉沉说不出什么道理来。
“不是很有道理吗?”瞿溪玟俯身贴着她的脸颊说:“我给你当佣人,听你的差遣,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偶尔······马夫还会给小姐做情夫。”
站在门口一小会,身体就被外面的气温冻了个彻底,皮肤都变得冰冷坚硬。这时热热的薄荷味喷在耳侧,那里的绒毛不受控制地竖起来,另一个人的呼吸贴着她。安岚本来还昏昏欲睡,后知后觉地发现瞿溪玟靠得太近也不甚在意,没发现他们的距离暧昧过头了,直到吻落到唇角了她才猛然惊醒。
她霎时睡意全无,身侧靠着门框是无处可躲了,站了太久小腿发麻,安岚怕摔倒不敢妄动,着急忙慌地抬手用手指钳着他的下颌两侧,脱口而出:“你疯啦?”
瞿溪玟却像是突然恼了,笑意还在,带着怨恨问:“谁都行,就我不行?”
“不是······”安岚一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她乍然清醒说话还模模糊糊的:“你······我······不合适。”
“哪里不合适了?”
瞿溪玟大抵是见惯了这种场景的,脸被挡住了,手却不老实,从安岚居家穿的吊带后背边刮刮蹭蹭。她一向是敏感的,此时身体都凉透了,有滚烫的手捂上来贴着,被摸到背沟就开始哼哼唧唧。
“我什么都不要,就今晚,我伺候你,就一晚,之后你想怎么处理我都随你,你什么麻烦都不会有,行不行,小姐?我的小姐?”
他轻声呢喃着安岚的名字,喊她小姐,好像她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千娇万宠长大的大小姐,珍而重之地亲吻她的掌心,背后微凉的手滑进了上衣里。
安岚被冰了一下,睁开眼清醒地看在她眼前低头的瞿溪玟,她相信只要现在她说一声不或是挣扎一下,他就会立刻走开,他也是有绅士风度的人。
和他混在一起不是一个明智之选,他是沈暮的下属,是沈暮委派来照应她的人,不清不楚的关系对三个人有害无益。安岚想着想着,不知怎的生出一股不服气来。怎么与他有关的人就不能碰了?他的下属兼朋友就是禁区了?她是喜欢沈暮,可她喜欢沈暮就是因为他给了安岚自由自在生活的空间,如果她要因为沈暮委屈自己,那这份喜欢也要添上酸涩不甘,这比她跟瞿溪玟混在一起要不幸多了。
况且······安岚看瞿溪玟的目光逐渐涣散。他俯身时,夹克里面的短袖下垂遮不住胸口,这人从不做防晒,任由洛杉矶的阳光曝晒,他的肤色趋近于蜜色,本身五官就是大气端正的,毛发浓密深黑,颇有些热带风情的朴实兼性感。
这确实是很好的一个人,性格不错,安岚深知这一点。想必各方面能力也不错,从他以前的几位女朋友观察得来。
这个人主动送上门来,要做她的入幕之宾,不求回报,不要结果,他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很低。
仰头看久了月亮,脖子不免酸痛,不时低头看脚下的土,或许能瞧出另一番风味呢。
这盘菜上门来给她尝,尽管口腹之欲不重,却也不是一口不能尝,她何必抵死不从?送上门来的帅气男人,还能确保身体康健没有疾病,她现在还没有男朋友,所以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她又不是什么贞洁烈妇,她连个好女孩都不是。
想通了,安岚用光裸的膝盖顶顶瞿溪玟的大腿内侧,挑眉玩味地说:“看你表现咯,我的马夫?”
第52章 friendswith benefits
本来让他进门就是安岚色迷心窍的不明智选择,两个人亲着亲着到卧室里了,四目相对,安岚更感到尴尬。
她和瞿溪玟虽然年龄上差的大了点,但受他照顾五年,吃过他做的饭,穿过他熨烫的衣服,在他的副驾驶座上呼呼大睡,也被他撞见过和男朋友亲吻。
可以说,她并不把瞿溪玟当作可以发展一段关系的异性,他们是性格契合并且关系不错的朋友,这种珍惜朋友的情感与性别年龄都无关。简而言之,瞿溪玟在安岚眼里不算是男人。他更像是······没有性别特征的好朋友。
现在她在跟好朋友亲嘴,马上两个人要做更多亲密ʝʂɠ的事。
安岚心中发怵。
这种想法持续的时间不长,等安岚坐在床边,瞿溪玟跪在前面,抓着她的大腿给她做blowjob时,安岚就只剩庆幸了。
手撑着床沿,她仰着头,舒爽得直叹气。
此时已经是夜里了,房间里没开灯,黑暗里只能听见搅弄的水声,和她的气声,时轻时重的呼吸对应着动作的轻重,还有不时从喉间发出的哼哼声。
“你从哪里学的?”
说出的话像羽毛在心上挠痒痒,瞿溪玟站起身,抓着短袖的衣摆向上掀,黑暗中安岚眯起眼看他的身体,依稀能窥见精壮的肉体。
“你去健身房比我去的勤吧。”
“你怎么知道的?”他裸着上半身弯腰亲她,“我这个年纪,不锻炼皮都要松了。”
安岚顺从地倒下去,她的背心被卷到腋下,胸口都袒露在空气里,火热的唇舌在上面游走,她问:“你人这么好,为什么不结婚呢?”
他抬头用力喘气,“我觉得我们不该说话,小姐。”
“为什么?”
“那样感觉我们还是朋友,做这种事很有愧疚感。”
他这样说着,却抬起她的腿搁在肩上,身体下沉,安岚猝不及防地叫出声,骂他:“你有没有服务精神!”
他不说话,低下头亲她,唇舌用力地和她纠缠着,他比安岚交往的任何男朋友都会接吻,吻得深且用力,她被亲得喘不上气来,自动在他双臂里瘫软,任他胡作非为了。
安岚头一回在工作日睡过头,她的下属们也很体谅她,睡到日上三竿都没有一通电话叨扰。
瞿溪玟还有自己的工作要干,他说是安岚的私人司机,其实还在沈氏的分公司里担任职务,基本上业余时间都跟安岚混在一起了。
他早早起床冲凉,在安岚耳边告别:“我得回家换衣服去上班了,你继续睡,不想出去中午会有饭送到门口。”
安岚听见了,但她没力气回应,抱着被子继续睡。
拖鞋踏着地板的声音走远了,在无法估量的时间里,或许只有短短几秒,或许有漫长的几小时,有另外一种脚步声在靠近她。
有她公寓钥匙的人屈指可数,以正常途径进门的人没有值得她警惕害怕的,安岚继续闭着眼沉在睡梦里。
她处在半梦半醒中,能大约感到身体以外的环境变化,却睁不开眼使不上力,半个大脑沉在睡眠里,思绪时清醒时断开。
有一股熟悉的烧焦橡木的气味钻进鼻腔里,携带者干燥气候下少有的冰冷气味,随之而来的是有人挪开了安岚抱着的被子,让她经历过昨晚的身躯暴露在他的眼下。
冰冷的手指抚过她的下颌、脖颈、锁骨,然后一路向下在她的胸口徘徊,指尖划过柔软的边缘,指腹逐渐升温,在她的肚脐边打转,整个手掌捏着她的腰线,掌根贴着她的胯骨,指尖擦过大腿,来到了内侧。
细致的抚摸让她睡梦中呻吟出声,像是为了隐藏身份,另一只手掌覆盖她的双眼,香气的热流沉到身侧,他的声音安岚也很熟悉,他说:“囡囡,你做坏事了吗?”
像是惩罚,手指刺进了身体里,比起疼痛,酸涩占了上风,微小的不适感使安岚皱眉。
她没有所谓的乳名或是小名,以往妈妈喊她的岚岚勉强算是,后来照顾她的张姨因为口音一直喊她囡囡,被沈朝沈暮两个人听了去,他们也就跟着喊了。
安岚想到的是五年前那次过年的晚上,她醉醺醺地去找沈暮,想问他既然拒绝她那每年一个人在她住的酒店楼下打球又是为什么,着急忙慌地跑下去,看到他委屈劲上来泣不成声,沈暮那时也捂住了她的眼睛喊她囡囡。
她的苦涩记忆再一次让安岚感到委屈,LA白日的毒辣阳光从窗帘的空隙中照进来,她的小腿已经有灼烧感,心灵和身体受着双重的折磨,安岚在梦中流出了眼泪。
他感受到手心的湿润,轻叹一口气,“这么大了还爱哭。”
语气中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为了安慰她,灵活的手指在水流里巧妙地勾弄着,身体上最丰腴的大腿肉紧紧并到一起,眼泪流得更凶,连带着呜呜叫出声。
这时落下的吻更像为了堵住她的嘴才亲她的,嘴唇有着不属于洛杉矶气候的清凉,仿佛来之前含着冰块,凉凉润润的,似乎咬一口就会留下印记。
真的睡醒已经是下午了,安岚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她有健身的习惯,核心力量可以说相当不错,饶是如此,醒来时还是腰痛得无法动弹。
不光腰疼,还口干舌燥,脸上因为流过泪水而干涩,头发也乱糟糟的打结了,腿上一点力气也使不上。
安岚决定去冰箱里找瓶水喝,不甚清明的大脑在短暂的行走路程里闪过许多想法。
一方面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实在是憋坏了,和人搞了一晚上还有力气做春梦,都二十五岁了,又不是十七八岁,哪来这么多荷尔蒙。也有可能是自己心心念念太久的人一直没得到过,经年的想法积攒在昨夜发出来了而已,
另一方面在想瞿溪玟真的很不错,以前他的不错评价主要来自他的性格,现在来自他的身体和能力。这样和他发展一段关系也不是不行,只是问题在于,这个人并不是个好选择。
安岚拉开冰箱门拿水,站在原地想如果真的和瞿溪玟发展成恋爱关系,不久后她回国瞿溪玟也跟着回去,到那时她就成了蒋氏的众矢之的,不能保证没有人会拿“她的男朋友比她大十五岁”这点攻击她。另一个棘手的点在于瞿溪玟和沈暮的关系,要安岚去和沈暮解释她怎么和瞿溪玟搞到一起的?也太可怕了。
况且她和瞿溪玟本来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发展成恋爱关系两个人可能会尴尬,之后分手也分得不清不楚,连朋友也做不成,必定是笔赔钱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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