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淮正要将手中黄玫瑰收起,却被孟佳期展手接了过去。
她看住他, 眼神温和,柔声。“谢谢严先生送的黄玫瑰, 友谊花, 愿我们友谊天长地久。”
她一手红玫瑰,一手黄玫瑰, 红色的那束,离她的心脏更近,几近于捧在怀中。而黄色的那束,只是纤手握着。
从肢体到眼神,清清楚楚。她不是脚踏两条船的人。即便她潜意识里只将她和沈宗庭的关系定义为“Sex Partner”,她也不会对别的异性有逾矩的行为。
一句“友谊花”,一句“友谊天长地久”,无形之中,就已经把距离和边界切割开来,是一种再清楚不过的暗示。
严正淮心有涩意,她就是这样,不给任何人心生幻想、心存误会的空间。
可是,黄色的玫瑰也是玫瑰啊。她最喜欢玫瑰了,想送她玫瑰,但不能送她红玫瑰,只能退而求其次,送她黄玫瑰。
这期间,沈宗庭垂眸看着孟佳期。她对别人的客气疏离,他看得清清楚楚。
这段时日以来,患得患失的那颗心,终于有点儿好受了。
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危机感。危机感是时时刻刻存在的。
每天都有人觊觎他花园里唯一一株玫瑰。
严正淮对孟佳期笑了笑。
一句“可是黄玫瑰也是玫瑰,总有一天我也想送你红玫瑰”,被他硬生生咽下去,不能让它再见天日。
和严正淮简单告别后,孟佳期把两束花都交给助理,纤手挽在沈宗庭的臂弯里,朝着黑色双R走去。
严正淮目送她的背影,眼神凝在男人为她披上的那件外套上。
孟佳期的态度很明晰了,朋友就是朋友,恋人就是恋人,不存在“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上了车。沈宗庭把她侧着抱在腿上,她实实地坐在他大腿上,纤瘦骨感的脚腕自他腿上垂落,难得的乖巧柔顺。
隔板落下来,沈宗庭别过她的脸,让她仰着脸看他,粗粝指腹覆上去,轻抚她长发。
她的头发被做了造型,仍不失光泽和柔软,抚上去,一手的柔顺软滑。
连轴转的日程把她累得够呛,阖着眼睛枕在他肩窝里,只觉得他指腹按压着她头皮,细微处的神经末梢被他弄得异常敏感,舒服地要哼哼。
她成了他怀里的小猫。难得地敛起了爪子,乖顺温软。
太累,她真的睡过去了。睡在他怀里,明明是在车上,却睡出“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安稳感。
这世界上,终究有一些安全感和温暖,是只有沈宗庭才能给她的。她也只愿意要他的那一份。
在她睡着时,沈宗庭手指寸寸抚摩她脸颊,带着并不介意将她弄醒的力度,一遍遍描摹,手指划过她挺翘的鼻尖、眼皮,面颊,红唇。
永远地、将她的模样刻在心底。这样地深刻,深到纵有一天他双目失明,他也能认出她。
后来回到加道,也是他将她抱到房间里去。当时礼叔正在客厅里修剪一株山茶花盆栽,看到沈宗庭抱着熟睡的孟小姐,熟视无睹。
真正让礼叔惊异的是,沈宗庭把孟小姐安顿好后,折返下楼吩咐他,明天把画室收拾出来。
把画室收拾出来。
一句轻描淡写的吩咐,在礼叔心里却不亚于惊雷。当晚,他连夜命仆欧将画室收拾了出来,对着画室里,那个镶嵌在鎏金小相框、一袭帝政长裙、裙上印着山茶花,风华绝代的女人喃喃自语,老泪纵横。
大小姐,时隔十二年,您的少爷终于要走出来了。我替您活着,总算还能等到有这么一天。
-
五楼。床品松软如缎,孟佳期睡得香甜,半夜她是被痒醒的。
起初她睡得很实,是睡在温暖安软的被窝里,可渐渐地就不是了,好像睡在了云端,那种噬骨的瘙痒感游走在每一条神经里,汇聚在心尖,好像有把刀子在她心尖剖了一刀,“哗”地流下蜜来。
那一刀也让她彻底醒转,一声“沈宗庭”卡在咽喉里,喊都喊不出,倒是先流出生理性泪水。她痉挛着蹬动,雪白小巧的双足踩上他肩膀,被他反扣住。
“沈宗庭你在干嘛?”
分明是责备的语气,责备他把她弄醒,却因为荡漾在毛孔里的春意染上了几分娇媚,不像是指责而是一种调情了。他只因为她的话顿了顿,随即将她掰得更开。
男人低哑的嗓音含着愉悦。“嗯?期期说我在干嘛?”
她要被他羞死,哭出声。“我还没洗澡...”
纤柔的手摸下去,想将他推开,完全推不动。他变本加厉。她手指无力地抓住他的发,插入他的发隙里,哭得抽抽噎噎。
她一回来就睡得不知白天黑夜,没卸妆,没洗澡,她又是传统保守的那一类,其实根本没法接受这样玩的。只是他好像乐此不疲,她也慢慢地得了趣儿,任由他胡来,只是每次都会仔仔细细清洗过,否则实在是过不了心里那关。
这次是她实在太困太累,被他直接得了手。她觉得很丢脸,一直在哭,哭得一抽一抽地弓起自己,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起来。
床头的壁影灯打出暖黄的、如落日余晖般的光,将他们都拢在影影绰绰的光影里,粉白墙壁上剪影分明,柔柔地映出她的发丝儿。她连发丝都在颤抖,颤颤巍巍,实在是丢人。
洁癖...什么洁癖,他根本就没有!死她都不信沈宗庭这浪荡样儿,像是有洁癖。
她越是哭他好像越喜欢,换成手指不轻不重地拍打。
半睡半醒间,她拢起被子,闷闷地瞪着他。
他却含着笑,眉目俊美如修罗,像西方传说里专夺少女心魄的吸血鬼,不紧不慢地将湿润的手指放在唇边舔了舔,哑声。“嗯?要不要再来一次?”
去他的!谁想再和他再来一次了。
她极力捺住心中那丝妖异,平复心神。不是第一次沈宗庭做这种事情,但这一次却好像不一样,不仅舒服到每一个毛孔都在荡漾,而且心尖的颤栗、异样,久久挥之不去。
就好像,他们的关系又来到一个新的转折点。
这一夜花园里下了暴雨,几乎将园中所有鲜妍的、娇嫩的花骨朵儿全部催开了,妖冶曼妙,花蕊含露。
许是昨晚上睡得早的缘故,第二天她醒得也格外早。醒来时,沈宗庭不知何处去了,想来是去处理家族办公室那边的事务。
快到年尾,每年这个时候,都是他最忙的时候。
她习惯性打开手机,查看消息。
有些出乎她意料的,严正淮的聊天窗口飘在最顶,点进去看,却只显示“对方撤回了一条消息。”
想了想,她还是发消息过去询问。
「严先生,撤回了什么?是有什么疑问吗?」
一如既往地,严正淮很快给到消息过来,他让她永远不必等。
「没什么,佳期。只是一份数据,传错了。」
那边,他这般回答她。
其实只有严正淮心底知道,根本就不是发错,只是不该发。昨夜他又是一夜的辗转反侧,心悸,为着他看到了佳期的另一面。她在T台上,依旧是光芒大炽的。似乎她就是有这样的专业能力,快速学习,不管是什么,都真正做到了“精益求精,臻于至善”。
她的审美极好,品味极好,演绎也极好。这样的她,如何不让人心动?
但是心动却不是时时刻刻都能有行动的。他的爱不应当成为她的累赘和负担。其实他发出的那句消息是「黄玫瑰喜欢吗?总有一天我想送你红玫瑰」。
就算发过去了,要怎么办呢?他要她如何回应?所以发不出去,不如撤回。
像一份被他撤回的爱。
「好。」
她隐隐察觉,或许不是发错,于是回了一个“好”字给他,心潮一时难以平复。有时沉默胜过千言万语,严正淮此时的沉默,抵过了千言万语。
归根到底,她对严正淮还是不同的。
她永远感激他对她的照顾。说来也奇怪,严正淮总是给她一种感觉,他像是一株被她看惯的树,一盏用惯的台灯,就像她日日夜夜抓握在手中,用于绘图的红环铅笔,有一种难得的熟悉和亲切感。
熟悉和亲切的,很难得。但也就只能止步于此了。
像往常一样她下楼去吃早餐,吃完早餐请礼叔安排一辆车,她要去工作室,然后回到她的小公寓。
礼叔待她一贯亲切、温和,从没有对她说“不”的时候。但这次,礼叔难得开口,斟酌地请她考虑。
“孟小姐,您可以留在这里吗?”
相较于礼叔往日的得体、克制、合宜,这句话显得是那么地“不礼叔”,也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女孩有所求,他想请求她留下来,搬回来和沈宗庭一起住。
上一次,他劝说沈宗庭让孟佳期搬走,那是为了挽救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感情,而这一次,他希望她搬回来,原因也是一样的。
“可是,礼叔您知道得很清楚,我和沈宗庭,我们是...我们不是男女朋友。”孟佳期犹豫,半带拒绝地说。
习惯的力量异常恐怖,且“习惯”是有惯性的。一旦习惯了一个人的存在,或许就永远不能适应没有他的生活了。
正因如此,她想搬出去住,她不能让自己习惯身边有他。相反地,她要早早地为他们之间的“分开”做预演,哪怕那天真正到来,她也不会因为没有了他而艰难地开启一段新生活。
“我知道。阿庭是不婚主义。在这一点上,他很委屈孟小姐。”礼叔嗓音苍哑无比,犀利明亮的目光透过巨大的拱形窗,望到窗外。
窗外栽种着一株山茶花树,想来很有些树龄了,枝干虬结,叶片被暴雨洗得清亮,翠绿。一朵朵凋落的山茶花落在湿软的泥土间,仍烈烈如火,美得刚烈决绝。孟佳期顺着礼叔的目光望着那掉落在地的山茶花,想起它的一个别名。
山茶花,又叫断头花。因其掉落之时,不是一片片凋落,而是整朵“哗”地坠下。
“礼叔,您说。”
孟佳期总觉得,礼叔望向山茶花的目光,有故事。
年过花甲的老人长长叹了一口气,叹出满山的尘灰。“孟小姐,世界上的不婚主义有两种,一种是不想结婚,一种是‘不能’。”
而沈宗庭,是后一种。
睿智的老人已经看出,沈宗庭已经在为了她而决心去对抗他的阴影、他的“不能”。这一次,趁来得及,让沈宗庭抓住他心爱的女孩吧,不要再阴差阳错,又一次错过了。
孟佳期一怔,没把礼叔的话接下去。礼叔是局外人,她和沈宗庭是局中之人。婚姻、未来,不知从何时起,她和沈宗庭不再聊起这些。
可是有些问题不是他们避开就能不谈的。就像房间里的大象,体积日益庞大,总有一天不能避而不见。
因着礼叔这番话,孟佳期结束工作室的事务后,没有回她的单身小公寓,而是回加道。
三楼的空房间,有一间被沈宗庭吩咐仆欧们辟出来,给她做工作室。
白天她安排协调别的事,晚上,她回到这间小工作室,裁剪衣片,打算给严正淮做一套高标准的西装。他送过她一件那么美的旗袍。一件得体的、周正的西装,也是他应得的。
这几日,沈宗庭也终于从忙碌的事务中抽身,回到加道。
在加道看到孟佳期的身影,于惊异之中更有掩盖不住的欣喜。他原以为,她早就回她的小公寓里待着了。如今发现她还在这儿,实在是意外之喜——就好像她还愿意等他。
他手里握着一个宝石盒,那盒里是一条月光石项链,从秀场结束的那晚他就想送给她了。
他有好多话想和她说。
在等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时机。
只不过,虽然她人在这里,但她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沈宗庭凑过去,认真看了几眼她的工作台,零零碎碎的衣片摆着,她正在敷牵条、做门襟。
“给姓严的做的?”他只看了一眼,便认出来了。
“嗯。”孟佳期头也不抬。
…
为什么期期也亲手给那人做西装?
沈宗庭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就好像原本只属于自己的东西,被拿走了,分给别人了。那个姓严的,他凭什么也享受期期给他亲手做衣服的待遇?
还有那束黄玫瑰,明晃晃的,送玫瑰的意思谁不懂?这姓严的,还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对他来说,期期是最特殊的,除了她他没有别人,所以他也卑劣地希望,他在她那儿也足够特殊,有一些待遇是只能他独有,别人不能拥有的。
清晰的灯影下,她面如皎玉,时不时有一缕发丝,调皮地落在她莹润的脸颊上,又被她反手拨上去。
她认真工作时是很美的。沈宗庭不由得想,那时她给他做西装,是否也是这般认真?
好可惜,那时候她捂得严严实实的,说要给他一个惊喜,他从未见过她给他做西装的场景。
只能在她为另一个男人做西装时,脑补当日。不知那时她是何种心情?是欣喜,还是难过,抑或是被他伤透了心?沈宗庭回想着他们从初识到如今的一幕幕,心中悲欣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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