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幕和一百五十年,地震后起火的白家宅院重合。
程家的这间祠堂也算是一百五十年前那场劫难的一部分,如今在这场法事中一起被超度,也算是终得其所。
晨雾中,他们开着车回了家,浓浓的疲惫感袭来,简单洗漱一番,所有人便各自回房,沉沉睡了过去。
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和周围同样刚刚起来的邻居打了一声招呼,简单吃过午饭,程勇军开着车,再次驶向了离开泥塘镇的方向。
只不过这一次,他们的车里多了一个人。
经过泥塘的时候,程素特意偏了偏头。
原本将泥塘遮掩地严严实实的杉树林已经变成了普通的林子,阳光穿过树叶之间的空隙,驱散了常年笼罩此地的阴霾。
原本镇上众人口中讳莫如深的泥塘,终于彻底变成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废弃水塘。
马上要到三岔路口的时候,车里突然安静了下来,只有广播中电台主持人的声音在回荡。
程勇军深吸一口气,方向盘毫不犹豫地往左打,因为紧张,他竟然忘了鸣喇叭。
半截车头突然出现,程勇军猛地踩上剎车,车子应声停下。
这强烈的既视感让他惊出了一脸冷汗。
“爸爸?”
程素担忧的呼唤让他回过了神。
“你们留在车里吧,我下去看看,”他打开门,探出半个身子,一边下车一边道,“不好意思,是我忘了鸣笛。”
对面车上也下来一个人:“真的是你啊,军儿!”
他扭头看向车里的人:“你看,我就说像军儿。”
这时程勇军也认出了对面的人,他顿时换上了一副轻松的表情迎上去:“老五,你怎么走这条路。”
“和老三他们约了吃河鱼,你二舅舅出门了?”
程勇军不愿多说:“昨天大夜,今天早上出的门。”
他继续问:“那你是昨天回来,今天回城里?”
“对,学校里走不开,只能回来赶大夜。”
意思是今天回去也是因为学校里要忙。
胡老五显然没有听出他的潜台词,伸手猛地拍了一下他:“今天才星期天,急着那么回去干什么,不和我们老同学聚一下?一起去吃河鱼嘛。”
“星期天要赶晚自习,下一次,下一次再约。”
他都这么说了,胡老五自然不好再说什么。
两人已经哥俩好地走到了车子旁边,程勇军向车内众人介绍道:“这是我高中同学,隔壁丰水镇的,素素,喊胡叔叔。”
程素从后座探出头,叫了一声胡叔叔,陆献一点不见外,也跟着她叫。
胡老五应了一声,连声夸程素:“这是你女儿?都长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文静。”
程素再次微笑。
夸完程素,他将疑惑的目光移到了陆献身上:“他是……你侄子?”
显然陆献的一番操作弄得他有些发懵。
“不是,这是程素的男朋友,跟她过来玩的。”程勇军简单解释了一句。
“哦哦,”胡老五恍然大悟,半是感叹道,“儿女都到谈朋友的年纪了,是我们老喽。”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陆献几眼:“小伙子长得挺俊的哈哈。”
或许是因为陆献的气场太足,他强撑着夸了一句就告辞了。
程勇军也上了车,继续往前开,没多久就上了高速,熟悉的景色逐渐出现在程素眼前,车如流水,涌入高楼,C市的一切都很平静,就像昨天离开的时候一样。
但是不一样的。
看了身旁端坐的男人一眼,程素知道,她的人生已经走上了一条和从前截然不同的道路。
——完结——
完结啦,程素和陆献的生活还在继续,但是在我的笔下暂时终结,祝福他们未来的人生平安喜乐,无风无浪。
以下是话痨作者的完结感想,长文预警,无逻辑预警——
这是我写完的第一本书,作为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人,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完成一个故事,从小学写下第一个玛丽苏文设定,初中只写完几万字开头的同人爽文,到高中草稿本上的无数开头和大纲,大学备忘录一个个戛然而止的脑洞,在写作这条路上,我堪称劣迹斑斑。
这篇文的设定也来自五年前的脑洞,在原本的设想中是个更加绝望黑暗的故事,无人生还,主角一家都被困在这个小镇,永远也不能离开,但是在创造出程素这个主角以后,我决定还是给她一个更加自由的结局。
写到大概二十万字的时候,曾和基友感叹,我和程素已经很熟悉了,写她的心理活动一气呵成,同时我也越来越喜欢这个女孩子,她文静的表象背后是一颗勇敢的心,她爱她的家人,面对困境从不服输,未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肯定都能克服。她肯定会比我想象中过得更好。
泥塘镇的危机已经成功解决,但是C市依旧暗流汹涌,等我写完下一本轻松一点的古言,胆子重新变小,C市奇谭的下一位主角即将登场,这一次故事发生在城市,我们认识一个,头一回从乡下进城的女主,程素大概也会作为未来的大佬返场嘿嘿
各位小天使,我们有缘下一本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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