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问:“现在方便到派出所里做个笔录吗?”
马被偷是大事,别的什么都可以放一放。孙建发当然说:“方便的。”
两人把车子停在村里,坐上了警车。
短短一个早上,安荞两次进镇。镇派出所就在加油站对面,她早上加油时还看见它,不想这么快就有了进去坐坐的机会。
安荞的行车记录仪,孙建发手机里关于白雪的照片和购买信息,偷马贼的亲口交代。
这些都是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这件事处理起来简单极了,却也让人唏嘘。
警察做完笔录,送两人回村的路上,跟孙建发闲侃:“咱们这儿都两三年没有偷马贼了。没想到这一遭疫情过去,这群人又死灰复燃。”
孙建发也道:“是啊。往年有偷马的,夜半三更拐着马跑了,我们怎么也抓不到。现在村里都装满了监控,反倒有了光明正大抢马的。多亏了她看见,不然要追回来就难了。小安是功臣。”
安荞笑道:“论功臣的话,估计要论到那条白手套狗身上。要不是停车喂它,我也瞧不见白雪被偷。”
“狗是你们家养的吗?”警察顺口问一句。纯粹闲谈,没别的意思。
白手套这个名字形象,孙建发一听,就知道说的是哪条狗。
他否认:“不是,就是村里野狗。”
警察也笑了:“那你们可以收养了它。那匹白马可不便宜吧?狗立了大功了。”
孙建发与安荞对视一眼,说道:“以后每天三顿饭少不了它的了。”
警车开回村里时,双峰村的马倌们陆陆续续已经开始上了班。看见警车进来,都多看了几眼,想看看怎么回事。
警察把两人送到马场,留了个电话给他们,让他们以后有情况可以联系,便驾车走了。
有个本村的马倌正好赶马从这儿路过,一脸好奇地问:“发哥,怎么个事儿啊?”
孙建发指了指马圈里的大白雪:“它在山上被偷了,我徒弟小安,帮着追回来了。”
村里遭了偷马贼这件事,不出一个小时,就在全村传了个遍。
只是孙建发和安荞都没有把追贼的过程详细讲清楚,村民们就发挥了老百姓们丰富的想象力,自行填充了空缺的情节。
一个上午的时间,这件案子中,除了被偷的是孙建发的大白,以及追到小偷的是孙建发的徒弟安荞,这两个铁打的信息之外,其他关于偷马的细节,被村里人传得五花八门,越说越夸张。
这事传到了苏德那边时,已经进化成了“安荞追小偷追了两百里地,好不容易逼停了小偷,又跟他打了一架。安荞打得小拇指都骨折了,才制服了小偷,把他交给了警察。”
若非苏德知道,安荞的小拇指是那天拉马时弄断的,不然就真信了这传言。
在他眼中,她似乎的确是会为了追小偷追出两百里地的人。
吃中饭的时间,苏德把马拴在凉快的棚子下,自己骑着摩托车往家走。路过孙建发家的马场,他特地放慢了速度,往凉棚里看了一眼。
这一眼看,就对上了安荞的视线。
孙建发不在,只有她坐在小板凳上,抱着电脑看着纪录片,抬起一双眼睛,看见了他。
他骑在摩托车上,很大块头的一个。
或许是早上经历的事太多,安荞已经短暂地忘记了昨晚的醉酒。此时此刻再见到了他,那些回忆一下子又涌了上来。
尤其是看见他的短袖因为汗湿而勾勒出的形状,昨晚袭胸时的手感,一下子回到了安荞的心头。
她抿抿唇,眨眨眼。
“不去吃饭?”苏德问她。
他没提起昨晚的事,正合安荞心意。
这种事情由他说起来,会让她的处境更尴尬,倒不如她主动提起,坦荡地承认自己醉后失态,反倒能显得坦诚。
她答道:“刚打算过去。”
“早上遇到偷马贼了?”
“对。”安荞一笑,“你听说了啊?”
“嗯。村里人在讲。”
抓小偷的事安荞没兴趣多讲,顺势把话题引回昨晚的酒,开玩笑般说道:“幸好昨天喝多了睡得早,不然今天也起不了那么早,那就抓不到偷马贼了。”
一般人醉酒后做出囧事,总是会装作忘记。
苏德没想到,她能提得这么轻松。
他还没说什么,她已经走出了凉棚。
安荞笑容真诚,毫无遮掩之意,问他:“昨晚你帮我买东西,花了多少钱?我付给你。”
“没关系。”
这钱,他没打算问她要。
安荞站在他的摩托边,好看的丹凤眼看向他,没有了醉意,却依然勾人。
“那这是我收到过的最特别的礼物。”
苏德顿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她这话的意思。
如果他tຊ收了钱,那些卫生巾便算是他代她买的。跑腿帮忙罢了,没别的含义。
而此时他不收她的钱,那些东西,便成了他买给她的。
礼物。
哪有人送卫生巾作礼物的。
她这话把苏德说得都局促起来了,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
安荞看他这样子,轻松一笑。
不逗他了,该去吃饭了。
她盖上电脑,拉上一旁鞍房的门,做好离开的准备。
苏德问:“去哪儿?”
安荞:“回家吃饭啊。”
刚才他过来时,她就告诉过他了。
“我送你过去。”
苏德的摩托,坐两个人绰绰有余。虽然他体型大,但往前挪一挪,正好空出了安荞能坐的位置。
她不跟他扭捏,轻松一跨,坐到了他身后。
她故意诓他:“我不敢坐摩托。”
当然,苏德不会知道,安荞曾在沿海的公路上狂飙摩托的过往。
这话假得离谱,但苏德信了。
他很认真地给安荞出主意:“怕就抱着我点。”
“方便吗?”
“……”
她又给苏德挖个坑。
他要是说方便,显得他很想让安荞抱他。要是说不方便,又显得刚才那话虚伪。
语言的艺术,他显然玩不过安荞。
苏德不傻,也不迟钝。
三番两次被安乔逗,他隐约感受到了,她这是故意的。
刚才他骑摩托过来时,还想过这丫头会不会因为想起了昨晚醉酒后所做的事,而疏远了他。
现在看来这个担心完全不成立。
他没再说话,离合一松,车把一转,摩托在轰鸣声中飞驰而去。
有冰冷的东西贴上了他的后背。他知道,那是她的电脑。
而后,温暖的触感从他身体的两侧环上,轻拢住他的腰。
他也知道,那是她的双手。
苏德笑了。
就算他没说“方便”,她还是会抱。
第18章 《驯鹰人》
苏德把车停在孙建发家的小院外,安荞下了车。
她微笑:“谢谢你。”
他问:“谢什么?”
谢他昨天帮她买卫生巾,还是谢他载了她一程。
安荞没想到他也会抛这种问题。原来他只是话少,而非不会说话。
她微微思索,回答他:“什么都谢。谢谢你在酒桌上没敬我酒,谢谢你帮我买东西,谢谢你扶我回院子,也谢谢你载我回来。”
有了刚才那些带着坑的话语作铺垫,现在的这番话,显得格外真诚。
苏德收下了她的感谢:“不用跟我客气。进去吃饭吧。”
“嗯。再见。”
安荞转身进院子,而摩托声越行越远。
孙建发中午不回来吃饭,林芳热了昨晚的剩菜,与安荞一起吃了。
——
这天过去后,就到了周末。
周末一来,客人成倍地增长。安荞本想去马场给孙建发帮帮忙,她不会骑马,但起码可以帮着辅助客人上下马。
但孙建发对于伤残中的安荞的最大容忍度,就是让她在凉棚底下呆着。
一旦她有干活的念头,他便板起张脸,凶巴巴地让她放下别动,哪儿凉快哪儿呆着。
甚至于毫无技术含量的梳毛,他都不让她做。
无论安荞怎么解释自己的骨伤并不碍事,孙建发咬死了一句话——“回家休息去。”
几番挣扎无果,安荞决定尊师重道,听师傅的话,什么事都等休息过这几天再说。
她回到自己的小屋,大好时光肯定不能心安理得地躺着睡觉,便问了林芳村里收快递的方式,决定做一些网购,把在这儿缺了的东西补一补。
林芳告诉她,村里收不了快递,要去镇上拿。
虽然麻烦了点,但也是个可行的办法。
安荞问清楚了收货地址,填进购物软件里。
两天的功夫,她陆陆续续买了几十单。订单里不仅有卫生棉条之类的生活用品,也有些简易拼装的衣柜衣架,以改善生活质量。
周日的午后,她手机购物到眼睛发疼。
这个时间段虽然还在周末之中,客人却已经不多了。因为来到坝上的游客中,很大一部分都在京津冀地区上班。明天是工作日,今晚想睡个整觉的话,天黑之前就得踏上回程的路。
所以安荞在院子里看见了孙建发,也并不意外。
“师傅。”她出声招呼。
孙建发看她一眼,问道:“怎么不睡个午觉?”
她是病人。在他的观念里,病人要养病,最好一天睡二十二个小时恢复元气,剩下两个小时就用来疯狂吃东西补充营养。
安荞笑了。自己这两天的夜晚已经睡得够多了,要是白天再睡午觉,岂不变成了猪。
她明明是刚激情购物了一番,为了不让他担心,故意说道:“我刚睡醒。”
“哦,这行。你要是饿了,就去弄点东西吃。”
他显然是在养猪。
安荞笑眯眯的,脑海中浮现出胖了五十斤的自己的模样。
如果真按他所说的生活方式过日子,想来那样的体重也不遥远了。
两人说了会儿话,孙建发便去仓库里,抱出了一台机器,搁在电三轮车上。
机器笨重,上头满是油垢,很有年代感。
她眯着眼睛仔细辨认了一会儿,认出那是一台柴油发电机。
她不知道师傅要拿着发电机去做什么,直到他又从仓库里掏出台电焊枪。
她之前就知道,马场的鞍房里,那么多马鞍架子和水勒架子都是他手工焊上去的。
以前拍人物纪录片时,她在东北拍摄过一位电焊师傅,也跟着电焊师傅学了点手艺。不过那也只是三脚猫功夫,时间一长,跟没学也没有差别。
所以看孙建发带走了发电机和焊机,她有些眼热。
“师傅,我跟你一起去。”
无论去哪里,她想观摩观摩。
孙建发坚定地拒绝:“你就在家呆着,再去睡一觉。”
“我刚睡醒的。”
“再睡一会儿。多睡觉没坏处。”
“……”
他态度坚决,没有松口的可能。
安荞只好暂时放弃这个念头,眼睁睁看着他开着三轮车带走了机器。
今天林芳出了门,孙建发也去了马场,小院子里只有她一个人。
那条两个前爪雪白的狗仿佛也有灵性,看她落了单,屁颠屁颠地甩着尾巴到了院门口。
“白手套。”
安荞叫它一声。
现在召唤它的咒语,不再只有嘬嘬嘬了。
叫它的名字,它会有反应。
连续喂了白手套几天的饭,为了这口嗟来之食,它欣然接受了自己的名字。
安荞慈爱地蹲下来,揉揉他的脑袋:“我在网上给你买了狗粮。我没养过狗,不知道什么味道的好吃,到时候你自己尝尝。”
光是一个名字,白手套能听懂。但她这番话太长,超出了它的理解范围。
它一歪头,不懂。
安荞也没想让它听懂,无非是无聊,才讲给它听。
她撸了一会儿狗,便让它自己出去玩了。在草原上当流浪狗,可能会没饭吃,但不会没地盘玩。偌大的草场都是它尽情奔跑的地方,她想,总比栓着它在小院子里好。
狗走了,她回屋子里,看电影节组委会的纪录片单元投稿作品。
这个电影节是她的母校主办的,主推学生创作的电影、纪录片和短片作品。
安荞毕业的年份不长,却已算是在纪录片方向混得较好的校友。从她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得提名开始,母校就给了她在纪录片单元的评审资格。
今年的投稿作品一共七十多部,她要在两周内看完。
当下市场上的纪录片作品,渐渐出现了和短视频融合的潮流。时长越来越短,节奏越来越快,信息的数量大于质量,短短几分钟,却像是个故事大拼盘。
她本以为,这次的投稿作品都是学生创作,应该还不会盛行这种风气。
看了几部作品,却发觉自己的想法太天真。
她对于纪录片作品,有着自己的评价标准。就人物纪录片而言,无非“有新意、有内涵、有故事”三条。她靠这三个要求挑选佳作,也取长补短,从他们的作品里找找值得自己学习的地方。
可光是这三条,能符合她要求的,也寥寥无几。
她尊重影像创作,看片子从不用倍速。
但把这些作品以原始速度一点点看下去,真是对她身心的极大考验。
一个哈欠出来,她想着,看完下一部作品就休息一会儿,明天再看。
打开下一部影片,一开场,并不是安荞所熟悉的,学生影片常用的,故作深沉的黑场加旁白。
一只雄鹰从红日飞过,镜头随着雄鹰飞行的轨迹缓缓下摇,从天空一路摇到广袤的树林,落幅在一个头戴绒帽的哈萨克老人肩膀上。
安荞眼前一亮,兴趣很快被勾起。
这个手持的镜头,虽然因为没用到稳定器而产生了晃动。但无论是从视听语言的哪个方面来说,都显得成熟而有质感。
不像是学生作业。
她接着看下去。
长镜头尚未结束,镜头逐渐固定下来,只有轻微的呼吸感。
而老人对着镜头后掌机的摄影师,用哈萨克语说道:“我从十三岁开始熬鹰,什么样的鹰我都驯过,驯了七十多年。小时候熬鹰的时候tຊ,我把鹰当作自己的敌人,跟它们较劲。现在不会了。现在,它们是我的家人、我的朋友。”
长镜头以老人朴实的笑容结束,手写汉哈两语的标题字幕“驯鹰人”竖着排版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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