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颢心机深沉,先是当着颜真卿的面问我住在哪里,且又怕我说的不是真正住所,一直跟着我到了西市。为此,他甚至误了回家的时刻。长安惯例,黄昏时分,坊门在三百声街鼓之后关闭,他在西市找了个旅馆凑合了一宿。
过了两日,他出现在我的摊子面前,手中拿着一张状纸,笑吟吟地:“阿妍,我已将你的户籍迁回我家了。”
“……”
长安城由自北向南的朱雀天街分为长安县和万年县,我户籍在西市,属于长安县,他家则在万年县境——“长安县尉、万年县尉……允了?”
司法公平呢?!
程序正义呢?!
我人都不在场,就随便迁我户口?
“万年县尉是我们乌台副台主的私人。”他悠然道,毫不避讳,“至于长安县尉……以你那份籍书上所写情由而论,显然是我阿妹无疑。阿妹没有去处,依附阿兄,乃是再常见不过的事,又不曾违背大唐户婚律,长安县尉为何不允?何况,他在蓝田有数十顷良田,你阿兄答允了不去弹纠他。”
乌台便是御史台的别称。汉时御史台外多植柏树,又有很多乌鸦,所以人称御史台为柏台、乌台,亦有讥笑御史们心黑如乌鸦之意。他这一段话揭露了多少大唐官场之弊,我数不过来,只呆问道:“副台主?”
“便是李中丞,讳上林下甫。”
李林甫的这位下属,每日在御史台视事完毕,出了皇城,总是不直接回家,而是跑到西市来,坐在我的家书摊子前,瞧着我干活,跟个监工似的。每有人经过,他见人家面色憔悴,便笑着招呼人家:“长安居,大不易,写一封家书,诉诉苦衷,岂不好?”若是人家形容得意,容光焕发,他便招呼:“近来舒心顺意,写一封家书,与家人报喜,岂不好?”
偏他目光锐利,问到的都是些异乡人,至于家在本地、不需写信的长安人,他一个也不曾问到。男子们倒也罢了,若是女郎家被他招呼,大多含羞带笑,不忍拒绝。
“你不必如此……”我心情复杂。他官阶不高,但怎么说也是官身,跑来替我招揽生意,实在不成体统,我简直担心他要受吏部处分的。
哎?我为什么在替他担心?
“大唐律例,官员五品以上,不得入市。”崔颢笑道。
“我知道。商贾者贱业,身份贵重的官人们踏入市肆之间,不啻自污。”我嗤笑,“所以?”
“所以你可要珍重我替你揽客的日子——你阿兄来日身居高位,穿上五品高官的绯袍,纵是想再来西市看你写家书,亦不可得。”崔颢懒懒道。
祝你成功。我暗自翻白眼,却又好奇:“可是你如何分辨得出哪些是异乡人?”
他望了望天:“因为我也是异乡人。”
“……哦。”我低下头,在昨天刚买的几个柰果里,拣了一个品相较好的丢给他。
他咬着红艳艳的柰果,喜滋滋地:“果然阿妹待我最好,就算什么都不记得了,也还是待我好。”
“……”好想把果子抢回来。
转眼自春徂夏。虽然迁了户籍,我照旧住在西市,他却也不逼我同他回家。这一日他又在我的桌案前闲坐,而我几乎已将招徕客人的任务彻底移交给他,只管闭目养神。忽有人高声笑道:“阿妍!”
竟然是妙泥。她春风满面,身边是一个中年胡人男子。我连忙起身,换了粟特话问候:“妙泥姊姊!这是你的丈夫吗?”
“嫁猪嫁狗也比嫁你强”的丈夫?
“正是!那泥达,这位小娘子姓郁,是我的好朋友。”妙泥叫丈夫与我见礼,又凑到我耳边小声说:“他早就想来长安了。我的信还没送到于阗,他已先动身了——幸好他不曾收到那封信,不知道我骂他骂得那么凶恶。”
“我就说嘛,这才三个月,从长安到于阗,一来一回哪有那么快。”
“三月不见,怎地遇上了个如此俊俏的郎君?”妙泥瞧了眼崔颢,笑得诡秘。
“……表兄。”
一表三千里的表兄。
“表兄好啊,嫁娶不必避忌,又比旁人亲近。”妙泥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只管打量崔颢,用汉话笑问:“郎君青春多少?可还在读书应举么?家中可有娘子?”
崔颢今日休沐,只穿了件普通的士人襕衫,看不出官员身份,也难怪妙泥有此一问。他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劳娘子动问,某在朝中为官,虚度二十六载,如今无有妻室。我听阿妍说,她平日常蒙娘子看顾。某身为兄长,不胜感念。”说着,向妙泥行了一礼。
“唷!还是个官身哪!”妙泥吃了一惊,赶紧还礼,眼睛转了两转,“不知郎君是几品的官阶?做的什么官?若是与掌管东市西市的太府丞要好,看在阿妍的情分上,还请多照拂我们啊!我就是米家布肆的……”
“米娘子,我在御史台做里行。太府丞我也相识,若有机缘,定当代为引荐。”崔颢非常耐心。
妙泥更高兴了:“阿妍,你这位阿兄,可真是个好人啊!这样的男子,多么难得!”
“你怕是喝了一斗酒,才说出这种话。”望着她的背影,我小声嘀咕。史书里写得明白,崔颢数次娶妻又数次去妻,这样也叫好男人?
崔颢听见我自语,却不以为意,笑了笑:“当年永宁坊那家酒肆可还记得?你最爱喝那里的黄酒,这几日他家黄酒新熟,不去喝吗?”
我喜欢喝酒,却不知他真正的表妹也是个好酒的主儿。见黄酒让我有些动心,崔颢乘机道:“明日我与人约了喝酒,你也去罢?”
“可是……”虽然听说男女同席也是所在多有,但我不是饮妓,又非女婢,和男人一起喝酒,恐怕大逆不道罢。
崔颢笑道:“无妨。除了孟兄,余人你皆自幼熟识,情如亲眷,纵是你不记得他们,到时我重为绍介,也就是了。”
也是,何况我现在“孀妇”的身份太过尴尬,与寻常未嫁少女不同,其实也没什么好避忌的。就是当坊里正来查问,恐怕也会怜我命苦,懒得问我什么不守闺仪、无行无耻之罪。
“孟兄?莫不是生于襄阳,曾经幽隐鹿门山的那位……”孟浩然?他可是我眼中唐代诗人里最接近陶令气韵的一个啊……王维曾为他画像,后人形容那肖像“风仪落落”,想来不假——他可是能教李白这等狂人说出“高山安可仰”的人。又有书载他“颀而长,峭而瘦”,不知确否?
第二天崔颢早早自官署归来,领着我走入永宁坊。我老远就嗅到清甜的酒香,随他折进一家门首飘着小旗的酒肆。那店主肤色苍白,是个胡人,汉语却说得纯熟:“王校书与另几位在楼上待崔郎来哩。”
楼上用屏风另行单独隔出数间,靠近角落处有几人席地而坐,见崔颢进来,纷纷招呼。崔颢介绍我道:“这是我家阿妹。”他回眸示意我行礼,面上的微笑,温和得像这夏日里渭水上的风。这一瞬间,我忽然没那么讨厌他了。
也只一瞬间。我依着他的介绍一一见礼:
“一年不曾见到阿妍了。”今日的东道主是校书郎王昌龄,他那张脸总是带着些笑意,那笑意也温厚,并不故作含蓄或豪爽,一双眉峰永远挑成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再高便狂了,再低便怯了。他虽才三十几岁,但据说多年来身世坎坷,鬓边已隐隐有了几丝斑白,却反显得稳重踏实。
“这位是孟襄阳。”意态闲淡的孟浩然,素衣草鞋,和雅洁的崔颢形成极鲜明的对比,颇有质胜于文的朴实感。他只望了我一眼聊为回礼,便又自顾仰头将一盅酒倒进嘴里,金黄的酒汁沿着他的嘴角淌下来,一滴滴泛着晶莹的光芒。
崔颢笑道:“孟六兄待女儿家还是这般不客气,可这位是我阿妹,不可怠慢。”又指着末座着皂衣的一人道:“这位是……”
那人拱手含笑:“王十三维,同孟兄一般,布衣。”
第3章 爱君笔底有烟霞
妙年洁白,风姿都美。
伴随着众人的谈笑声,薛用弱《集异记》里形容他的这八个字适时跳入我脑子里。其实他已不再是“妙年”了;此时的他,大概已有三十来岁了,可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该庆幸呀,庆幸我没有穿越到某个人的身体里,而是带着自己的脸,自己的容貌,自己的心在大唐见到了他!我错乱荒谬而且欣喜地想着,竟然有那么点儿想哭了。
这就是开元盛世呀,这就是这个人呀!
我好像有好多好多的话想说,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以后的岁月会很长吗,以后还有说出来的机会吗?
你为什么不穿白衣?白衣不是才最合了你那行到水穷坐看云起的隐逸姿态吗?
你为什么要穿白衣?什么颜色的衣服不是都能被你穿出那份风致吗?
我狠狠地打量着这个人,他的眉与眼,颊与唇,细致宁静,就像是……长安城的月色。
他的脸,还不如崔颢的俊美——我并不忌讳承认这个——但是他只一拱手,一扬唇角,不知怎么就有一种与崔颢绝不相同的风流气韵,似乎刚刚从乌衣巷某间高高的大门里走出来,要去赴什么清谈之会。
真好,我终于见到他了……真是的,他怎么才让我见到他!
我匆促地低下头,我不敢再看。我怕我被这巨大的欢喜和悲伤冲垮。
像个木偶一样,我娴熟地遵守唐人礼节,与王维见了礼,他笑道:“我离长安赴济州时,你还未足十岁,大约早忘了我了——难怪认了这许久。”
“怎么能忘。”我笑着迎上他的目光。
崔颢笑道:“阿妍竟然见到王十三兄,便忘了阿兄我。实教我伤心、伤心极啦。”拿过一只莲花木杯,斟满递给我,我险些被呛住:“阿兄容貌俊朗,胜似古之卫玠。”
“当真?”崔颢眉毛一挑。我不喜他的轻薄样子:“看杀卫玠,不是美事,我不看阿兄才是为了阿兄好。”崔颢愣了一愣,王昌龄打圆场道:“阿妍忘了许多事,过些日子慢慢想起来,便更加亲近哩。”王维亦笑道:“是了,如今阿妍大了,通身气度竟大与从前不同。”
我一抖。我竟怕他夸我。惶然,一笑:“喝酒,喝酒。琥珀酒酿制不易,莫要辜负。”所谓琥珀酒,指的是酒液色泽鲜亮的黄酒。唐时的酿酒工艺还难以保证酒曲纯净,酿造过程中,酒曲混入其他微生物,致使酒色变绿,常称“绿酒”“绿蚁”,酒质未纯,量大价廉。而琥珀酒鲜黄透亮,较为珍贵,不惟价格不菲,味道亦甚清甜,色泽更是“玉碗盛来琥珀光”,有种油汪汪的质感,像新割的蜂蜜。
他们开始讨论时局与文学。我插不进话,就猛喝酒,并偷看王某人,眼看着他早早搁了杯,孟浩然脸上都泛起了些红,王昌龄说话渐渐说不清楚,我依然清醒,崔颢也还悠然自若,面不改色。
孟浩然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我道:“好了不起的女郎家——能喝倒我的,你是第一个……哦,第二个。第一个是李青莲……”我笑:“李青莲?他好似十分倾慕孟兄。”“倾慕?”孟浩然笑了笑,“青莲诗才甚高。”
他这表现大出我意料之外。他和李白的关系,和后人猜想的莫逆知交似乎还有距离。
崔颢笑道:“空喝酒实在无趣,他家的果子也无甚吃头。”嫌弃地瞧了一眼案上的花糕,“胡人嘛,当行出色的终究还是羊肉。他家的炙羊肉,我许久不曾吃了,咱们不割几斤来吃么?”说着便招呼店家切肉,王昌龄道:“才在官司会食回来,我是吃不下了,你胃口真好。”
“吃他们做的饭食能吃饱,少伯兄你的胃口才真是好!”崔颢大倒苦水,“皇城各司的食堂,御史台的分量最足,滋味最恶。我是吃不完的,每日取了饭,都要先倒出来一半还给公厨,早晨必要带一二枚蒸饼到台里。庖宰多半是我们台主的私人。”
王昌龄反驳道:“我吃过你们御史台的饭食,明昭你休不知足。秘书省的公厨,早在魏文贞公为秘书监时,就已恶名在外了。百年懿范,御史台及得上么?去夏有一回做了冷淘[1],有七八人食后上吐下泻。故而今年他们可不敢做冷食了。”
我目瞪口呆,听着盛唐的两大才子抱怨食堂。
只是,现下孟浩然和王维,一个应试不第,一个有功名而未仕,是个所谓的“前进士”——发明这词儿的唐人可真刻薄——而那两个已经是公务员的家伙,却大肆抱怨中央机关的食堂,是不是不太好?我方欲岔开话题,崔颢已笑道:“孟兄,你少喝些。”孟浩然摇头,淡淡笑道:“我孑然一身,便是醉死西京,想也无人在意,只不过白白花用钱财赁房罢了。”
这话说得凄冷,一时席中默然。半晌崔颢开言:“孟兄才高当世,便如桂林之一枝、昆山之片玉,何愁来日不能考取。百里子亦曾亡秦走宛,秦穆公赎他只消五羖羊皮,朱买臣五十富贵,终于位列九卿——孟兄何忧思之深耶?”他收了嬉笑之态,这番话说得诚恳。只是朱买臣不得善终,以这例子劝慰别人当真合适么?我偷眼瞧孟浩然,却见他并无不豫,王昌龄甚至微微点了点头。
倒也是。对这个时代的男人们来说,名传后世远比淡泊一世、保全身命重要。
王昌龄道:“我当年也曾上书吏部李公求谒,并无半点回音,每每独坐流涕,幸得严给事为主司典贡举,方蒙拔擢。人之在世,难免危苦,孟兄且请宽心。”
他说的李公是李元纮,严给事则是与张九龄交好的严挺之。两人素所不谐,严挺之主考那几年,选拔出来的倒都是一时之秀。我再看王维,只见他眉峰微蹙,双唇紧抿一语不发,吩咐送酒的胡姬取了笔墨过来,挥毫在壁上写下几行字。
“杜门不欲出,久与世情疏。以此为长策,劝君归旧庐。
醉歌田舍酒,笑读古人书。好是一生事,无劳献子虚。”
这诗我读过的,可是万万没想到,有一天我竟会有幸亲睹它被创作出来的过程。
这首诗是以草字写就。牙白的墙壁上,乌黑的墨迹真实而醒目,勾与折的姿态,悠扬潇洒,却又富于节制的意味,像他挥洒书写时手臂的动作一样完美。那手臂被裹在皂色的衣袖里,只在衣袖垂落时露出几寸手腕,就像诗句中的不甘之意,被束缚在这端庄利落的墨迹中,只在偶尔的一捺一挑间展露。他的草书是二王的底子,但是多其父之内掖森严,少其子之开拓散朗。这人,——过得很拘束罢?
“诗是好诗。”孟浩然第一个打破了沉默,他的嗓子总像是喝酒喝多了,带着点破声,“你劝我回去。可是你呢?以你之才,也还有兴作那子虚之赋吗?作了,却又献与谁看?”
短短一语,室中忽然又沉默下来,气氛一时显得甚是尴尬。盛夏的凉风透入室中,那风直吹得满室酒香馥郁,似诱人于一晌沉醉之后,再图一晌沉醉。
半晌,王维才只一笑道:“说是劝你,也是劝自家。因为,孟兄,我对这个时世……”他顿了顿,“终归不死心。”
崔颢则指着酒家端上来的羊肉道:“孟兄,休只喝酒,吃些肉垫一垫也是好的。你与少伯兄俱是鳏男,须比不得王十三兄家有贤妇,亦比不得我家有贤妹,还宜珍爱自身。”
连孟浩然也失笑。王维笑道:“我尝向我家娘子说道:‘崔明昭万般皆好,只是为人轻薄,不算君子。’我家娘子还替你分说哩!却不知你连她也要攀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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