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之前总是去学堂接他的那人。
内侍看见他,像是秃鹫看见了腐肉。
“哎哟,严公子这是往哪去?”
“哦,想必是在找严大人和严夫人吧。正要告诉你呢,严大人触犯了天威,陛下赐了廷杖,整整三十大板呢,那屁股蛋子都开了花了。”
其余的内侍哄堂大笑,那内侍说得更大声了。
“义父好心,专程让我来给严大人送药,谁曾想这一进府,就看见一屋子死人。”
他说着让内侍们让开,露出室内的情形。
父亲死在了床上,母亲悬在梁上,高高隆起的腹部瘪下去了少许,视线下移脚边是个不成形的男婴。
他骇地肝胆俱裂,涕泪横流,哭喊着去抱母亲的脚。
可是房梁真高啊,他抱不下来母亲。
内侍们互相瞧一眼,挤眉弄眼地上前帮忙,眼看着就要抱下来,又猛地一松手,母亲又悬在了半空。
他推搡,大喊,“滚,都滚!”
内侍们沉着脸不为所动,几个力气大的上前把他按在地上。
洪堡的干儿子上前踩在他脸上,低头嘲讽,“义父本来不想要了他们命的,奈何你不听话呀。话说回来,真要怪也只能怪你那不知好歹,不知自己几量重的父亲,好好的御史不去弹劾百官,跟着那群官员凑什么热闹,如今倒好,丢了性命,连自己儿子的清白都要丢咯!”
哈哈哈哈哈。
内侍们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几个人架着他出了府门,塞进了那架马车。
他像一个禁\\脔,送到了洪堡的床上。
桂花枝从怀里掉落,这一次他只能目光呆滞无力地看着那群内侍从花枝上踏过去。
筱筱...
下辈子...
下辈子,咱们不要生在这京都好不好。
——
他寻死,被洪堡的人救了过来,把他关了起来。
在那座府里身陷囹圄的不止他一个,多是犯事官员的子侄。
他无意间给过一个少年一口水喝。
这一次他与那少年关在了一处。
“等我想办法逃出去,再找人来救你。”
他沉默不语,他已经没了活下去的意志。
“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好歹给家里留个后,也不让祖宗逢年过节无人祭拜。”
他心里一痛,想起了惨死的爹娘和弟弟,还有已经斩首的魏筱。
他以为少年的话只是在安慰他,没曾想不过半月他就被洪堡送了出去。
说送不准确,应该是交易。
肯做这笔交易的人叫博轼,他没见过,但听父亲提起过,如今在工部任工部侍郎。
父亲说这是个面软心硬,表里不一的人。
博轼让他叫他义父。
他突然想起洪堡那群数都数不过来的干儿子,恶心地叫不出口。
看出他不愿,博轼说只要认他为父,便允他收殓家人的尸骨。
“还有魏筱的,也允你一并收殓。”
他眼神闪了闪,终是低下头叫了声义父。
后来,他就开始照着博轼的安排,学医学武,进了太医院,他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博轼说该换个名字。
他就改了无期二字,意味着此恨绵绵无绝期。
博轼说还不能动洪堡,所以他就忍耐着,直到最后换来博轼的承诺,使计引起帝王的猜忌,清理了洪堡的那些干儿子,在西北军与鞑靼那一役后掳走洪堡,在父亲与母亲的坟前,七十二刀活刮了他。
他以为这一生给博轼卖命,等哪一天博轼死了,他给他下的毒再没有解药了,那个时候便可以解脱了。
却没有想到,那个女大夫会突然闯进洪堡的大帐,救下本想趁着洪堡施为杀了洪堡的他。
那一刻,空荡荡的心灵久违的注入一股暖流。
揭开了埋藏在心底的记忆。
记忆深处是一枝香味浓郁的桂花。
他有些想魏筱了。
——
当他知道博轼让他偷的两本书是《金针要术》的时候,不是没有怀疑过魏筱还活着。
他问博轼,博轼高深莫测地看了他一眼,交给了他一个新任务。
接近诚阳侯的二姑娘,安秋鹜。
这是第一次接近侯府的人,还是个女子。
“放心去吧,你不会后悔的。”
他去了。
第一次见是在京兆尹罗府,他给耗尽心神的她治病,她故意询问,他也按照博轼的吩咐透露《金针要术》在西北。
只是没想到一个勋爵家的女子会对医术感兴趣。
他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
他知道,她不是她。
他查过,侯府的姑娘没有走失也没有出现意外,她是货真价实的侯府贵女。
他心里有些失望。
而后,又陆陆续续见过几次,他看尽了这个侯府贵女最狼狈的一面。
他想,真奇怪,这种生来高贵的人也会陷入如此境地。
后来,博轼又让他去接近那个享誉京都的沈记药铺的女大夫。
他心里再次充满希望,黑市里他细细瞧着,女大夫人如其名,确实长得十分平凡。
他不死心,依旧百般试探,女大夫说她是江南道人士,逃难至京都。
再查,身世经历无一处有问题。
他倚在桂花树下,这么多年来头一次哭出了声。
爱或不爱,念或不念,时间一长就会慢慢模糊。
重要的是活下去的希望!
而魏筱还活着的执念就是他活着的希望。
——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雨也停了
山林间时不时地冒出小簇小簇的鬼火。
他虚弱地倒出一粒药放进口中,平复胸腔里翻江蹈海的潮意。
博轼的毒入了肺腑,便是大罗金仙来也没救,他本想就这么靠在这树下死去,可看着瓶子里还有小半瓶的药,他又觉得自己不应如此。
他不想辜负魏筱的心意。
她是他心里梦里的希望,是带着他走过无数个黑暗日夜的精灵。
就算真的要死,也要等这瓶药吃完了再死。
他把药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翻身上马继续往林子深处行去。
“魏筱,你要带着我的那份好好的活下去。”
“穆晋安很好,他比我幸运,也比我更有本事,他可以护你周全,也可以带给你崭新的未来。”
“如果有下辈子...”
我带你踏遍山河,陪你行医济世,你在哪我就在哪。
清辉月色洒在背后,他要去再折一枝芳香四溢的挂花。
然后带着它,烂进泥土里,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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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不好意思,正文构思有点问题,只能番外补上缺的一些东西,感谢大家一直陪着我到这本书完结。爱你们。
第118章 番外二之侯府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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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虎死后, 新帝感念安虎的功绩,破例给二房也赐了个爵位,安启辙袭了诚阳侯, 安启平赐了忠勇伯。
二房喜不自胜,平日一张冷脸的安启平脸上有了丝人气。
伯爷要重新开府, 安启辙两兄弟商量着选个黄道吉日分家。
谢漪澜知道消息时, 正在筹备安秋鹜年底及笄的事宜。
不觉思绪飘远感慨万千。
“这是好事,等我这忙完了去请伯夫人过来坐坐, 咱们妯娌两人许久没坐在一起说说话了。”
屋外的仆妇领命而去。
谢漪澜看着手里的礼单, 拿笔斟酌要不要把太师府那一栏划掉, 犹豫半晌还是搁下笔, 毕竟是皇后的母家,正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时候,轻易得罪不得。
正凝眉思索,外间仆妇打起帘子, 安启辙火急火燎地进了里间, 她忙搁下手里的东西迎上去。
安启辙眉开眼笑地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 “你看看, 从西北寄回来的信,瞧瞧秋鹜写了些什么?”
她摸着有些厚度, 拿小刀拆开, 逐字逐句读了出来。
说了些西北的风物,新帝与鞑靼达成了协议, 两族开通互市, 西北这个风沙盛行的边陲之地逐渐热闹起来。
“秋鹜说, 有许多见都没见过的新奇玩意, 她看得心痒痒,逛一会子就忍不住想买,如今库房堆成个小山,就盼着年下归家给咱们带回来。”
安启辙捋着胡须,一脸慈父笑。
谢漪澜倚在他身边,目不转睛地盯着细瞧,颇有种我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
——
二房院里,安婉帮着何氏整理帐册。
丫头在一旁的罗汉床上陪安秉文玩,正玩得兴起,丫头一时没注意把他手里的果子打掉了,安秉文瘪嘴转瞬间哭着找娘。
安婉不打算惯这小子,头都不抬地让丫头抱着哄。
丫头唱着童谣,抱着秉文来回晃悠,一会走到屋角去看那盆淡紫色的蝴蝶兰,一会带着他去抓穗子玩。
小秉文抽噎不止,丫鬟忙的口干舌燥,却一点不起作用。
夏日炎热,屋外的蝉鸣聒噪,安婉猛地把帐册往案上一放,嚷着把他丢出去,身体却诚实地离了榻欲自己来哄。
不想半途秉文被走进来的安启平抱进了怀里。
安婉一怔,满脸错愕地看着父亲的举动,伸出去的手僵直地悬在那。
自她和离归家,安启平就没正眼看过她,更别说抱一抱自己的外孙。
秉文不怕外公,睁着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
安启平乐呵乐呵地把他往空中抛,逗地秉文哈哈大笑。
安婉不确定地喊了声父亲。
安启平这才看了她一眼,“继续帮你母亲理帐吧,这小子我喜欢,带他玩玩去。”说着头也不回地出了内室,走了好久,爷孙俩的笑声还远远地飘进耳中。
安婉回过神,忙吩咐左右快跟出去。
“若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先护着小公子,有什么差池我担着。”
她神思不属地看向何氏,满眼疑问。
何氏挑了挑眉,讽刺道:“我说什么来着,你父亲就是这德行,如今白得了个伯爷的爵位,怕是要高兴的尾巴翘到天上去。毫无建树之人,照样不比你大伯差哪去,春风得意时,以前再不喜的人,也能看顺眼!”
上次救她,母亲被挑断了手脚经脉,如今静养,不能大动。
她眼神暗了暗,失神地看向门外。
或许,这也不算一件坏事。
至少,一家人不会互相怨怼,以后的事也能劳父亲多顾着些。
——
何氏来时谢漪澜正午觉。
王嬷嬷进去回禀,谢漪澜忙起身拾缀,扬起得体的笑容出了内室。
何氏要起身见礼,被谢漪澜拦住,“你身子还没大好,你我之间何必见外,快坐着吧。”
说着让人看茶。
是上好的碧螺春,喝一口,唇齿留香,何氏合上茶盖,脸上浮现追忆之色,“还是当年的味道。”
当年她刚进侯府,最好这口。
“可不是,当年我是年纪轻轻掌管侯府的世子妃,你是闯荡江湖的武馆侠女,斗转星移,我还是世子妃,你却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何女侠了。”
何女侠...
何氏咀嚼着,仿佛看见年少时自己执剑跨马独自闯荡江湖的模样。
她出身武馆世家,生来不喜读书,练的是家传心法,学的是行侠仗义。
母亲本是读书人家的姑娘,最后落魄了才嫁给了父亲,她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成为举止有度的大家闺秀。
她却不想被束缚住,趁着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拿上宝剑独自离开了家。
那半年她过得潇洒肆意,等发现带在身上的银钱用完时已经迟了。
店家把她的包袱扔了出去,本就混迹市井的店小二一个劲地叫嚣着羞辱她,骂她充什么胖子,没钱想吃霸王餐。
她恼怒,一言不合就要拔剑,眼看着要起冲突,店里却出来个小厮打扮的人拦住了众人。
“她欠你们多少钱,全记我家公子账上,别难为人家。”
英雄救美的戏码博得一片喝彩声。
喝彩声里,隔着人群,她看见了那个背对着她的锦衣公子。
哦,是昨晚深夜入住的一个富家公子,长得不算多好看,胜在气质好,最主要的是钱多心善,她深深看了一眼,背起包袱道了声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再见是半月后,她乔装打扮混进一家匪寨,誓要惩奸除恶,救回被山匪掳去的村中少女。
凭着一身好本事,她很快与山寨里的二当家打成一片。
趁着一次把二当家灌醉,偷出关押柴房的钥匙,躲过层层巡视,顺利地救出了被掳去的少女。
正当她转身离去时,最里面一间屋子传来小声地呼唤。
“女侠,救...救我家公子。”
声音有几分熟悉,她凑近一看,哟呵,可不是那天在店小二面前帮她说话的那个小厮。
“你家公子也在这?”
小厮点点头,撑着身体扒开最里面一层枯草,露出里面半截锦袍。
——
这次行侠仗义,何云不仅得了百姓的赞誉,还得了一份好差事。
护着这个公子哥去京都。
公子哥什么都好,就是身子不怎么硬朗,满口的之乎者也,孔孟之学,出口是锦绣文章,抬手是日月山河。
他说他母亲走了,父亲要入道观修道,大哥要继承整个家业,他除了写一手好文章什么都没有,连最疼爱他的母亲走时心里口头还念着家族家业,对他却只嘱咐一句照顾好自己。
“全都是假的!”喝了些酒,他露出本性,捶着桌面好不委屈,“明明我读书最用功,陪母亲的时间也最多,就因为我比大哥晚出生两年,便什么都轮不到我,凭什么!”
他是逃出来的,不对,是借着游历山河,散散心,不然得憋死。
何云能听出来他心里的不甘,她摇着酒壶碰了下他的杯子,仰头闷了一口。
她也不甘。
凭什么女子不能闯荡江湖,谁规定女子就必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偏要做出一番大事来。
酒喝的太急,喉咙发出‘嗝’的一声,她豪迈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抱着剑靠着他睡了过去。
接下这单生意她很开心。
公子哥大手大脚惯了,兴起吟诗一首,她在一旁拍手叫好,便能得几个赏钱。
吃穿住行样样挑最好的来,就是座金山银山也会变成空山。
没钱了,公子哥也不急,专挑世家大族常去的地方,摆上几副亲手写的字,再拿出私印一盖,那些掀开轿帘一脸面无表情的官员都会瞪大双眼,笑着奉上白花花的银钱,买上几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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