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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有条羊街——张铁锅【完结】

时间:2024-05-28 14:38:29  作者:张铁锅【完结】
  跟着南希坐那老式的双门电梯上楼的时候,开电梯的胖老头和南希很熟络的样子,寒暄了几句,然后冲先勇和兰珍笑道:“常夫人是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士,我们都非常喜欢她。”
  先勇听懂了个大概,局促地笑笑。
  兰珍偷眼觑着老头一身熨得笔挺的制服,梳得一丝不苟的银发和胡须,还有那双雪白的可着手指头戴的手套。不知不觉就想起了自家公寓楼下那个粗门大嗓、带着浓浓南亚口音,“决绝”地告诉她:”不行,我们邮件还没分好呢,分好自然会往你信箱上贴个条的。”的老门房。
  我们都非常喜欢她?喜欢她人好?随和?谁是我们?这幢楼所有的门房?是因为她每年的小费和圣诞礼物给得丰厚吗?......
  兰珍对阿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听祖母讲过,她们家的祖先是施琅那时候从福建去的台湾,是老资格的“本省人”,所以先勇这种“高级外省人”(二战后从大陆去台湾的有身份的人士及其后裔)的家庭关系和生活对她来讲很陌生。但不管怎样,常家祖父当年位高权重,让他销魂的女人怎么都是位美丽俏佳人。
  可兰珍看过一张阿嬷年轻时代的照片,长身玉立,自有一番风韵,然而漂亮还真是谈不上,眼角略微上挑的单眼皮,略有些低矮的鼻子。她想:大概旧时代的人的审美观和现在不同吧。
  据说先勇的亲祖母从前是长沙有名的美人,所以常家的后人们分析:“也许老头子就是喜欢纽约那个的年轻活络。”
  不等兰珍思考明白这当中的道道,他们就到了阿嬷家所在的九楼,没有私人电梯,据说只有顶层阁楼才有,可是气派却是一分不减的。
  进了那红漆双扇大门,马上有种旧时代的厚重气息扑面而来,满屋都是或红或棕古雅的家具,一看就价值不菲。
  兰珍下意识地用眼搜寻拖鞋,可她没有找到。她见下楼去接他们的南希也没有换鞋,径直走进了屋内,便放下心来:这个家大概行的是美国规矩,进屋不换鞋。先勇倒没有找拖鞋,只是迅速而装作不经意地偷瞄了一下自己脚上的新皮鞋是否干净。
  给她们开门的是个说一口流利国语的六十开外的妇人,见他们来了,用带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笑道:“总算来了,老太太一直在盼着。”
  先勇认出,这一定是阿嬷从大陆来的娘家侄女,他父亲从前唤她徐姐,是个老姑娘。二十年多年前,阿嬷回大陆探了一次亲,双亲和弟弟、弟媳都没活过她,只剩了这么个侄女。老太太可怜她孤苦无依,就把她接到了美国。这个侄女没什么学历,又不大会讲英文,就一直留在这里照顾姑母。
  先勇不知如何称呼,不想造次,因而点头冲她礼貌地点点头。
  南希把他们引进了起居室,很快地给他们送来了两杯红茶,还有配茶的小点心。
  坐在转角沙发上等候的时候,兰珍四下里打量起来:起居室不大,却温馨宜人,壁炉上搁着好多相框,有年轻时代的常将军英气勃发的佩剑戎装照,有老太太和常将军的合照,有她自己的儿孙,还有台湾那边的全家福合影。墙壁上有一个樱桃木色的嵌入式小书架,高矮胖瘦地放满了书和杂志。还有一扇通往露台的法式落地门,把纽约春天的绿色慷慨地送进来。
  要是把脚斜搁在沙发上织毛衣,茶几上放一杯超大份的熊猫奶茶,累了就吸口奶茶,抬眼看看窗外都会的四季风景,那种感觉一定很疗愈。兰珍惬意地想。
  须臾,起居室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徐姐扶着一位佝偻的老妪缓缓步入起居室。
  年过九旬的老妪一丝不苟地梳着染黑的烫发,穿着一件品蓝中式袄褂袄裤,身上恰到好处地点缀了几粒钻石和翡翠,抹着红唇,踩着半高跟鞋,缓缓朝他们走来,兰珍留心到老太太还穿了肉色丝袜。
  她和先勇赶紧从沙发上恭恭敬敬地立起来。
  先勇叫了声:“阿嬷。”四十来岁的人了,脸竟没来由地红了。
  老妪笑容满面地让他们:“坐,坐。在自己家里么,你们小家伙们就随意一点。”她的国语带一点不知哪里的口音,很亲切,也不难懂。
  等老太太坐下后,他们才重新落座。
  先勇之前说起这个阿嬷一副吊儿郎当,满不在乎的样子。此刻见到了真人,却毕恭毕敬,坐得端端正正,老太太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还微微前倾过身子,仔细聆听,认真回答,介绍兰珍时说:“这是我的未婚妻,她叫苏兰珍,您可以称呼她兰珍。”
  兰珍诧异地瞅了他一眼,很想问一句:“我们什么时候订过婚?”
  刚刚听他“您”来“您”去的,已经好陌生,没想到他竟还自作主张,把她的地位从女友“荣升”到未婚妻。
  她觉得他有些不可思议。
  “兰珍同我竟然是本家。”阿嬷笑道。她也姓苏,有一个很有风情的名字:苏绣文,嫁给常将军以后冠了夫姓,叫常苏绣文。
  常苏绣文女士接过徐姐递过来的老花镜戴上,捧着未来孙媳妇的脸仔细端详了一阵,点头笑道:“兰珍的鼻子生得好,肉肉的,有帮夫运呢。”又撩起头发看她的耳朵,笑道:“耳厚有垂珠,善良又温柔,先勇你好福气哦!”
  先勇红头涨脸地笑笑:“哪有!哪有!”好像夸的不是兰珍,而是他自己。
  兰珍一向讨厌老太太替晚辈相看媳妇,好像在超级市场挑蜜瓜,又要比个头,又要看皮色,还要听听声音够不够脆!可是今天她却乖乖任由老太太摆布自己,一点不反感。她也很纳闷,不由扪心自问:难道是因为很久没有人夸我了吗?
  老太太问了些台湾那边的常家人的近况,连从前下人们的名字,谁家生了几个孩子,几个孙子竟然都了如指掌。这么多年了,她竟和他们还保持着来往。
  兰珍自愧不如,常家人的名字她根本叫不全,更不要提他们的伴侣和小孩。她还发现,阿嬷眼睛不大,但是深邃有神。你跟她讲话,她会一直专注地凝视着你,并且根据你说的内容提出问题或给出回答,让你觉得自己在那一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你讲的每一个字她都听到心里去了。
  一番寒暄后,先勇把包装精美的胸针盒子奉上,捎带着介绍了一下兰珍的红围脖。
  兰珍想了想,还是开口道:“阿嬷,这是我自己织的。可是装围巾的盒子在路上压坏了,所以我只好换了一个‘蒂芙尼’的袋子。”
  出乎她意料的是,阿嬷竟凑近细细欣赏围巾上的针脚:“你这是席纹花的针法。”
  “哦,对。”兰珍有些惊讶老太太竟然懂这个,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我上个月就开始织,可是当时没有想到纽约的四月份会这么暖和――因为我住在多伦多,也是东部,那边四月的时候还是蛮冷的。还有就是,我不是很会收那个针脚,所以就织成了一个围脖。”
  先勇一直盯着她,兰珍不用看,也知道他是在用眼神问她:你为什么要嗦这么多?
  她选择忽略。
  阿嬷放下眼镜,悠远地笑了:“从前先勇的祖父去北边打仗,我就开始给他打一件开司米的背心,想让他贴身穿的。哪晓得他去的时候还是春寒料峭,回来的时候倒已经入夏了。――这个围巾正当时,春焐秋冻么,你看我到现在还穿棉袄。”
  老太太一面说着,一面把围脖套在脖子上,在侄女的帮助下,呼呼绕了两圈,然后斜堆在肩头,配着她那身品蓝中装和搽得白白的脸,整个人都更加精神了起来。
  先勇和兰珍都看傻了眼,没想到这条围脖在一个近百岁的老太太身上,还能有这样的时髦效果。
  老太太又打开胸针盒子,吩咐:“先勇,你是这里唯一的‘尖头鳗’(gentleman,绅士),你来帮我戴上。”
  先勇许久没当过这样的“尖头鳗”,红着脸好一番手忙脚乱,生怕上面的小别针戳到祖父年迈的爱人,等把那片“金叶子”别在那一堆红里,不由暗暗“嘘”了一口气。
  徐姐拿来一面小梳妆镜子,老太太欢天喜地地照了个够,一边冲先勇和兰珍笑道:“谢谢你们送我的礼物,我非常非常喜欢,你们真是有心了。”
  两个送礼的人很是受宠若惊。
  先勇搓着手不断说:“您喜欢就好!您喜欢就好!”
  兰珍偷偷瞪了他一眼,一想到刚刚在路上他对她的围巾嫌三嫌四,里嗦的,她就不爽。
第8章 那个骚气的男人
  晚餐前,老老少少的陆续来了不少人。
  今天是家宴,所以来的都是常苏绣文的儿女孙辈和他们的伴侣,尽管老太太不厌其烦地挨个介绍,先勇和兰珍的记忆力还是很快就招架不住,只记得握了许多只手,入乡随俗地拥抱了不少人。真想不到阿嬷的两个同母异父的儿子这样枝繁叶茂,竟然四世同堂,小小一间起居室根本容纳不下。
  开饭的时候,人们众星捧月似的把老太太半掺半扶进了餐室,那长长的大餐桌坐得满满当当,就听到谁说了句:“‘贾思腾(Justin)’还在路上,叫我们不用等他了。”
  老太太是家主,又是寿星,自然是上上座。
  她一定要先勇和兰珍坐她的左右手,毕竟,他们是远道而来的客。但因为有更年长的两对叔伯婶婶们在,两人死活不肯,老太太只得作罢,两对叔伯婶婶一边一对挨着老太太落座,先勇他们这一辈和再下面的一辈就随意些,混着坐。
  然而老太太还是很有心地把先勇安排在大儿子克松旁边,她听说先勇是开旅行社的,而克松常年在大陆做生意,老太太想给他们牵个线。
  先勇面上没露出来,心里不由暗喜,他旅行社的客人有不少都是大陆的,从事的行业五花八门,但是花起钱来,手面都是清一色阔绰得吓人。带大陆的土豪旅游,最爽的就是把他们领进奢侈品店,不用怎么跑腿,还能挣不少佣金。他也听说过祖父的这个义子――他这没有血缘关系的大伯父在大陆的生意颇有起色,圈子里一定不少大陆的土豪,搭上这条路子,他的旅行社未来一定客流不息。
  兰珍恬然坐在他的右手边,很是自得其乐:
  她的位子正对着餐室的窗户,窗外不知何时换上了曼哈顿的夜色,满耳混杂着常家后人们或国语或洋文或二者相杂的欢声笑语,还有一段低低的古典爵士乐,钢琴做底子,托着一段又一段的萨克斯风,在这都会的夜色中轻盈跳动。也不知是在座的哪一位放的,煞是惬意。
  她的右手边坐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嘴里箍着牙套,是需要大人主动攀谈才能打开心扉的年纪。
  刚落座时,因为年长,也出于礼貌,兰珍努力和她有过交谈:
  “嗨!”
  “嗨!”
  “我叫珍。”
  “我叫贝拉。”
  兰珍绞尽脑汁想这是在座的谁家的孩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就问:“你是――纽约客吗?”
  “对。你呢?”
  “我来自台北,现在住多伦多。”
  “哦,是加拿大那个?”
  难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多伦多吗?兰珍懵了。
  “俄亥俄州也有一个多伦多。”小姑娘红了脸,说错话似的解释。
  “哦,是吗?”
  “对。加拿大那个多伦多怎么样?”
  “很冷。”
  两人呵呵一笑,都心照不宣地知道谈话结束了。小姑娘扭脸去找着右手边的表亲们说话,兰珍则搭讪着喝了口水,告诉自己:我尽力了。
  她悄悄拿出手机“咔嚓”“咔嚓”了几下,一会儿是盘中的珍馐,一会儿是那不知是什么名贵木材的餐桌上雕刻的喜鹊――谁晓得下次坐在上东区的公寓里是猴年马月?
  好在先勇忙着跟大伯父攀谈,顾不上她,不然他一定会气急败坏地阻止她,显得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窗外暮色渐浓时,一个三十来岁的体格魁伟的男人出现在了餐室门口,人们马上骚动起来:“嘿!看看谁回来了!”
  男人穿得其实很随意,就是再普通不过的衬衫牛仔裤,但因为他撸到肘弯的袖子里露出了点满是疙瘩肉的上臂的纹身,脑袋的两边和后面剃了板刷,唯独顶部箍了个骚气的丸子头,像颗小“汤包”,乍一看上去就有点美国西部牛仔的狂放不羁。和满屋穿着考究,西装里头还加背心的男性完全两样。
  所以兰珍马上在心里感慨:哇,这个男的好狂野。
  男人把肩膀上的双肩包褪下来搁在门口,给了众人一个阳光明媚的笑,用东海岸的英文说:“不好意思,我的巴士在路上坏了。”然后径直朝阿嬷走去,俯下身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还在她脸上“吧唧”了一口,换中文道,“生日快乐,奶奶。”
  老太太马上幸福得一脸眉花眼笑。
  先勇和兰珍正一脸纳罕,老太太便给他们介绍:“这是你们的堂弟先武,二叔家的老幺(小儿子)。”又指着兰珍和先勇告诉孙子,“这是你先勇堂哥和兰珍堂嫂,他们是特地赶到纽约来给我做寿的。”
  地位又被抬高一级,“兰珍堂嫂”心里却很不爽:什么堂嫂?我们又没结婚。
  先武赶紧走到堂哥堂嫂身边,和他们握手招呼。他很美式地告诉他们:“你们可以叫我先武,也可以叫我‘贾思腾’,都可以。”
  离得近,兰珍闻到一股清新的须后水的味道。
  他应该每天都花很久修剪胡子吧,兰珍望着他毛发旺盛、却如富人家草坪一样错落有致的脸,想。
  “先武啊,他们说你坐的是 greyhound(灰狗巴士)?”坐在先勇身边的大伯父问。
  “是。”先武说。
  没想到有钱人的爱好和我一样。兰珍心里“咯噔”一下。
  大伯父惊讶地瞪大了双眼:“那么你是从旧金山坐过来的吗?那要很久哦。”
  从西海岸到东海岸――起码要两三天吧?兰珍也很惊讶。
  “哦,没有,我是去波士顿出差,然后从那里坐过来的,六个小时的样子。”先武说。
  “咦,”先勇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兰珍,“她也是坐那个什么 greyhound 来纽约的。”
  “哦?是吗?从哪里坐来纽约?”先武打量着个子小小,看上去很文静的堂嫂,明显惊讶地问。
  “多伦多。”堂嫂不慌不忙道,片刻,又补充了句,“加拿大的多伦多,不是俄亥俄的那个。”
  “你喜欢坐 greyhound 旅行?”先武好奇。
  “不是很喜欢,那个车子好凑(臭),尤其是厕所。我再也不会坐了!”兰珍很认真地分享自己的真实感受。
  几个男人哈哈大笑起来。
  兰珍给他们笑得莫名其妙。
  先勇跟大家说:“我一开始就告诉她了,坐飞机会方便很多,可是她一定坚持要坐一下那个 greyhound。”
  兰珍不以为然:“这是一种人生经历,你只有坐过,才知道自己喜欢不喜欢,不是吗?”
  先武含笑望着她点点头。须臾,又问:“所以你们现在住在多伦多?”
  先勇代答:“我平时都在台北,是她住多伦多。”
  所以是两地分居?先武和大伯父都有些迷糊,带着询问的眼神望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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