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尽是些猪头?“他没忍住出了声。
千澜刚画完一头猪的鼻子,闻言收回手,“那必然是因为,卑职只会画猪头。“
语气有些无奈。
说完又偷瞄一眼他,说道:“我本也不爱作画。”
“也不爱写字?”沈寂的目光在她脸上定住。
千澜很实诚:“也不爱女红刺绣,不爱琴棋书画,不爱品茶插花,尤其不爱规矩。”
“那你爱什么?”
千澜随口答:“喜欢游山玩水,睡觉吃饭啊。“目光盯着老板下面的身影,仿佛藏有无尽的向往。
沈寂对此很是意外。
老板上了两碗面,打断了二人的交谈,“二位请慢用。“
千澜看着米白的面条裹着汤汁,浓汤飘香,食指大开,拿起筷子已经开动。
不一会儿解决一碗,将筷子往面碗上一盖,豪迈地冲老板大喊:“再来一碗,多加几片青菜和酸萝卜,谢谢老板。“
果然是喜欢吃。
沈寂笑了笑,埋头吃面。
“大人,你说我回京以后开家面馆如何?“千澜望着自己眼前的面碗,忽然问道。
沈寂抬头看她,静默片刻后道:“并无不可。“
“我也觉得可以,总在一个屋子里待着,今儿你咬我一口,明儿我找你麻烦,不觉得闷得慌?这也太无趣了,吃饭睡觉挣钱出去玩,这才是人生。“
她小脸上一派认真,说起大宅子时的厌恶,说起挣钱时的喜悦,沈寂第一次真正的感受到她和其她女子的不同。
正如儿时她骄傲的像只小白鹅,挺直脖子挡在他面前问他是谁一样,纯粹且真实。
“大人,到时候您再出点银子入点股怎么样?我再送一成干股给您,不怕吃亏。“
沈寂笑道:“我怕你吃亏。快吃吧,随后跟我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别问,快吃。“
第66章 没准,是两拨人
随沈寂从正阳路出发,途经东风街,拐进几个小巷子,又问了路人春风坊往哪里走。
千澜很震惊。
春风坊其实这个名字让人浮想联翩,像是由内而外透露着一股春风拂面,百花争艳的味道。
逛这种地方可以,但沈寂带千澜这么个女子去,怕是不妥。
千澜忸怩几下,在他身后小声的请求:“大人,卑职记得家里的碗似乎还没洗,不然让卑职先回去?”
“洗碗而已,不急于一时。”沈寂不紧不慢的说。
“怎么能这么说,卑职家里只有母亲一人,我娘不喜招摇,于是连女使都没置办,她高低是堂堂伯爵府夫人,有诰命在身的,身为女儿怎好连洗碗这事都让她操劳。”
话说得俨然是一个体贴入微,孝顺恭敬的女儿。
沈寂忍不住睨她一眼,见她神情都写着抗拒,刹那明白过来——这丫头别是把春风坊想成了勾栏院。
他好笑的看着千澜,“放心吧,碗总有时间洗的,就快到了。”
说罢,拉着她折过一个转角,走到一处门前栽长春树的院子面前停下,“到了。”
千澜打量这里,没有勾栏院该有的门庭若市,相反冷清胜似无人,不由暗忖:这莫不是个高档勾栏?
但看门口那两尊栩栩的石狮子,口里各含着一个大滚珠,神情威严庄重。这属实不像是花柳之地的风格,难道她搞错了?
这时从里却传出吱吱呀呀的戏曲声,悠扬婉转,清扬绕梁。
千澜恍然,这原是一家戏院。
“这是珑汇县里唯一的一家皮影戏,七年前从北方搬到湖广。钱咏爱皮影戏如痴,这家戏院也是他在背后帮忙置办下来的,听说他和这儿的老板风如春十分要好。”沈寂解释道。
早说嘛……
还以为是要来逛青楼呢,不过仔细一想,逛逛倒也无妨,让她见见世面也不无不可,只是她今日一身捕快服在身,难免显得有些正气凛然,有些地方就不方便去了。
“走吧。“沈寂催促她。
叩门数下,来开门的是个八九岁大的孩子,稚气未落,但乌黑的眼睛很有灵气,她在门下望望两人,当见到一身公服的千澜,目光微微惊诧:“二位是衙门的人?”
“你家当家的呢?”千澜问。
“在后院,我带你们去。”小孩言行举止颇为不卑不亢。
千澜与之说话:“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呀?可是这戏院里头的学徒?”
“这戏院是我爹爹的,我叫风晚秋,你叫我晚秋就可。”
“这样啊……”原来是春风坊的大小姐,千澜继续问道:“你认不认得一个留八字胡,长得很威严的叔叔,他姓钱,应该经常来?”
“您说的是钱咏叔叔?”风晚秋眨巴着眼睛问她。
“对,就是他。”
小姑娘笑了,“自然认得,他和我爹关系极好,当年正是钱咏叔叔劝我父亲南下,然后还帮我家建成了如今的春风坊。“说到这里她停了下,看两眼千澜,狐疑的问道:”他怎么了?”
显然风晚秋还没能知道钱咏身死一事,看她很敬重钱咏的模样,千澜也不忍心说了。
“没事,”她笑了下,继而说起别的,“你家里还有兄弟姐妹么?“
小姑娘神情黯然下来,“差点有个弟弟,可母亲生他时难产,连带着母亲都没了。”
千澜一怔。
“抱歉啊小姑娘,我不是故意提起这事的。“
“没关系,过去很多年了,那时候我还小,也不太记得清。“风晚秋笑了笑:”钱家婶婶待我极好,就像是我母亲一般,我自小也不比别人差些的。“
钱家婶婶大抵就是钱咏的妻子李氏,看来这个风如春和钱咏关系确实不错。
晚秋在一处寂静偏僻的小屋子前停下来,转身对两人说:“我爹爹平时就在这里做皮影,今日也不知怎么,一大早就进去了,就连早饭都没吃,二位且先等等,我进去和我爹说一声。”
她进去片刻,很快就出来,“二位,请。”
两人随她进去,屋里只有风如春一人,他坐在八仙桌旁,桌上摆放着很多刚描好的皮影。
他才二十几岁,可面上却又似饱经风霜,看上去有种不言而喻的沧桑。
沈寂拱手施礼:“风先生。”
风如春起身回礼,“沈大人。不知大人造访,所为何事?”
“先生应该猜得到。“沈寂看着他。
风如春看一眼在身旁杵着的晚秋,吩咐道:“去和你大师兄将明日去大淮村的物件备清。“
这是故意支开她,晚秋瞥了千澜和沈寂一眼,福身退下。
“大人是为钱兄一事?“晚秋走后,风如春开门见山道。
沈寂点头默认,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缓缓打开来,将里面用手绢包好的牛皮纸片递过去——正是昨夜在火场找到的东西。
沈寂道:“先生看看,这可是皮影?“
风如春接过那物件,很认真的摸看后,点头道:“照手感来看,这正是皮影,是用牛皮制作,手感绵细。”
“但这张皮影却比较粗糙,应当是小作坊制作,钱兄绝不会将这样的皮影收在屋里。”
沈寂了然于心,却不宣于口,只道:“多谢先生,此番叨扰了。”
说这话,意思是要走了。
千澜一盅茶都还没吃完,没能想两人拐过大街小巷,找寻那么久,结果只是问一句那纸皮是不是皮影就打道回府?
千澜不解,但也不敢问,权当减肥消食了。
从春风坊出来,已是午后,千澜问沈寂这案子之后的安排。
沈寂看着面前沉思,半晌才回她:“这案子不像表面看的这么简单,有些地方太过自相矛盾。”
比如?
千澜也想的清楚,比如钱咏自杀,却还有炸药,再比如太多人有理由杀他,但都不能杀他。
李氏与他夫妻不合,但钱咏毕竟是钱府的天,是哪怕将钱依儿嫁给半百老头也不能出事的顶梁柱。
因为钱咏若没了,一家老小不能只吃西北风。
而吴坤,作为合作伙伴的钱咏身亡,之后的生意场必然不会那么轻松,除非钱咏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让吴坤必须杀他。
沈寂轻叹,望着远处的山色忽然道:“没准,杀钱咏的是两拨人。”
第67章 近墨受伤
下晌回到衙门,沈寂直接进了寅宾馆,紧闭的门看上去容不得别人闯入。
千澜落得空闲,为防止别人说她在其位不谋其职,勤奋如她索性将县衙正堂的地都拖了一遍。
之后更加无所事事,就准备携只茶壶在院子里晒太阳,哪知被路过的伍六七抓去巡街。千澜想拒绝,奈何伍六七力气太大,她挣扎不过只能认命的被他拖了出来。
好在伍某人答应事后带她去吃陈记的酱猪肘子。
千澜表示很满意。
午后阳光和煦,街上行人匆匆,秋风难得温柔,千澜仰头长叹一声,“啊,这久违的自由。”
伍六七觉得她是这几日和沈寂待在一起久了,脑子有病。
“什么久违的自由,难道沈大人还虐待你不成?”他瞄着眼前懒洋洋的少女毫无形象地伸懒腰。
“没有啊,沈大人待我很好的。”千澜伸展双手,随后打了个哈欠,一副想睡觉的样子。
“我就是觉得,很久没出来溜达了。”
她是说前世,天天上班,连吃饭睡午觉的时间都大有缩水,每天累到回家就想睡,何况这样悠哉悠哉地在路上散步?
伍六七不知道,但听到她的话很惊讶,“你以前最不爱巡街。”
“是吗?”
“是啊,走两步就说累,朴刀还得我来帮你扛。”
千澜面有赧色。
“那是以前,现在我多少算经过大事,进过死牢的人了,和从前肯定不一样。”说到这里千澜看向他,目光闪烁着,很认真的问道:“伍六七,你觉得我之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伍六七看她半晌,蓦的一笑,“怎么突然这么一本正经的问这个?”
“我就问问。”
“要说什么样的人啊……”伍六七挠头琢磨,“我娘总说你这样的姑娘蛮容易吃亏的。”
“为什么?”
“你为人仗义,性子很直,认定了就要一条路走到底,路见不平总能拔刀相助。”伍六七抬抬眼皮,见千澜神情很明媚,他又道:“但你也经常为了别人伤害你自己,你啊,有时就是太想着别人了。”
“了解你的人会觉得你心善,可不了解的只说你性子暴躁,日后怕是嫁不出去。说真的我觉得你现在比原来好。”
“从前曾大人说什么,只要不对你的意思你就会拆他台,这还是轻的,有时候明知打不赢,可你觉得自己对别人错,总会不顾一切地往前冲。”
“现在不同,能屈能伸,挺好。”
说完伍六七长吁一口气,“反正我觉得你这人好,我乐意和你一道巡街,查案。要是哪一天你不在珑汇,我倒要不习惯了。”
原本惬意的千澜被他说的惆怅伤感起来。
照廖氏所说,分别的日子似乎就在眼前。
千澜微叹,但很快又笑了起来,她在伍六七的肩膀上拍了一下,“你将来去京城找我,我请你吃东西!”
说起吃,伍六七显得很神往,连连点头,“行啊,到时候我们去含香居吃烤鸡,听说那里的烤鸡味美流油,最是好吃。”
“你不是没去过京城,怎晓得这个?”
“听郑小公子说的。”
稍顿,他又道:“还说翠香楼的鲜笋炸鹌鹑、米蒸肉也好吃。”
话音刚落,只闻一旁小巷里几声打斗,混着旁边行人几声惊叫,一个人影从巷子里被扔出来。
千澜与伍六七面面相觑。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就敢行凶,还当着他们俩的面?
伍六七咬牙切齿,留下愤恨之言:“这帮刁民,看爷不让他们好看!”
说罢,一个跟斗翻到巷子口,正要追。
身后传来千澜急切的声音:“伍六七,这是近墨。”
什么?
伍六七觉得自己耳鸣了。
走过去一看,见方才被人丢出来的人,那张占满血渍,尚有些骇人的小脸,可不正是原先清秀的近墨小哥吗?
好家伙。
他震惊地有些说不出话。
这帮刁民属实过分,不仅打人,还打了衙门的人,而且还是沈大人身边的人!
疯了,都疯了!
千澜凝眉上前查看,却因近墨全身伤痕累累鲜血淋漓,没太敢睁眼,只试了试鼻息,还有微弱的气息。
“如何?”伍六七满眼担忧。
千澜望望四下,当机立断:“去我外祖父那儿,快点。”
伍六七点头,背起近墨飞快地往得真堂赶。边跑还不忘痛骂:“天杀的这帮杂碎!咱近墨小哥怎么他了,下这死手,身上起码中了三刀……才出来多久啊,就伤成这个样。”
“别说了,快点。”千澜皱眉催促他。
近墨被派去监视吴坤,才半日不到的日子里怎么就成了这样?
难道被发现了?
千澜觉得不大可能,近墨身手不差,吴府应当没这样的能人可以这么快发现他。难道吴坤身边还有别的势力?
眼下却容不得她细想,但无论如何,吴府都不正常。
伍六七脚下生风的到了得真堂,今日依例是舅舅廖沺福坐堂,他正在把脉,忽听门口一阵躁动,下一瞬他看到自己的外甥女握着两把朴刀逃命似的跑进来。
他吓了一跳,还没站起,又看到伍六七背着一个身负重伤的人进来,他直接吓的跌回圆椅上。
疑难杂症他看了不少,但这么重的刀伤还是少见。
千澜嗓门很大,“舅舅,您快给他看看。”
“怎么了这是?”廖沺福从案后绕出来。
“不好解释,您快去看看。”
救命的事,廖沺福岂敢耽搁,当下就道:“送到内室。”又吩咐药童:“去将我的药箱拿来。”
屋内的杨氏也听到千澜的声音,快步走过来,拉着千澜看了一圈,“怎么了这是?你没事吧?”
千澜唤了声“舅母”。
“您放心,我没事。是沈大人身边的一个侍卫,他受了刀伤。”
“刀伤?”捕快口中的刀伤不能是切菜切了手,杨氏顿时嘴唇发白。
“得等他醒来才知道怎么回事。但舅舅医术高超,必然会没事的。”
也不知道是安慰谁,千澜第一次见到被人砍成这样的人,心里早就吓地发怵,方才跑过来步子都是虚的。
看来自己的胆子还有得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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