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诚和好面了吗?”黎锦看了一会儿阿诚的行为,觉得他那一边也应该告一段落了,便道,“那就过来一起喝牛奶吧。”
阿诚温顺地答道:“阿诚知道了,这便过来和将军一起喝。”
黎锦认真道:“多喝些吧。你买的牛奶实在很多。不多喝一些的话,剩下的就算用来做别的吃食,也显得太多了。”
阿诚点点头,道:“将军说的对。阿诚会尽量多喝一些的。”
两人便一人盛了一大碗牛奶,捧着碗,拿着汤匙,慢慢喝了起来。
盛牛奶的时候,黎锦用勺子挑起了最上面煮出来的那一层“奶皮”。
她把“奶皮”尽量平均地一分为二,分别放在两个人盛牛奶的碗里。
“奶皮”可是牛奶的精华所在,若是一人独占的话,总觉得太自私了。
分着把“奶皮”盛进碗里、准备饮用的时候,黎锦就先用汤匙舀了起来,把“奶皮”送进了嘴里。
虽然不是第一次吃“奶皮”了,但是每次吃的时候,黎锦都感觉味道很令人惊艳。
“奶皮”总是细腻、柔软、口感柔滑,明明是饱满的固体,却总觉得好像随时都会融化在嘴里一般。
“奶皮”香,就等于牛奶也香吧。阿诚买回来的这些牛奶,品质还真的很不错。
煮牛奶的时候,牛奶的味道很浓,并不稀薄,也没有不应该有的怪味异味。
沸腾后,没多久,牛奶的表面就凝固出了厚厚的一层“奶皮”来。可见,这牛奶应该没有掺水和其他不应加的东西,是良心商人出售的牛奶才对。
黎锦感觉安心了不少,奶香抚慰了她的精神。
有些人喝牛奶的时候要额外加糖才喝的下,但黎锦没有加,喝的只是原味的这种牛奶。
真正品质好的牛奶,不需要加糖也很甜美。
现在两人正在喝的牛奶,就是这样的感觉。
奶味非常浓厚,但却几乎没有什么膻味,而是一股很纯正、鲜美的奶香味。
入口后,又能感觉到牛奶的浓香中又带着一股清冽的气息,脂肪的感觉也很强烈。
牛奶的品质,在上下限这一点上相差是很大的。决定牛奶品质的因素,除了新鲜、不掺水之外,脂肪含量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牛奶的脂肪含量越高,喝起来就越香醇甜美,令人难忘。
不同于动物与植物的脂肪会使人腻烦,牛奶中的脂肪却是含量越高,品质就越好。
好的牛奶中虽然富含脂肪,却一点也不会令人感到油腻,因为,牛奶中的脂肪口感是最为清爽的。
阿诚今天买回来的、,用于和面,并交给黎锦由她煮制的这些牛奶,就是这样的口感。
这些煮好的牛奶,喝起来肥厚而甜美,清爽柔和的甜味,很快就在舌尖上扩散开来。
“这种牛奶的品质,可真是相当不错啊!”黎锦不由得出声赞叹了一番。
阿诚点点头,微笑道:“大概是因为,这不是一般的奶牛,是‘金色奶牛’的牛奶的关系吧。”
“金色奶牛?”黎锦听到了很稀奇的词语,不由得问道,“‘金色奶牛’是什么?”
阿诚道:“将军知道用来挤奶的奶牛,长什么样子吗?”
“用来挤奶的奶牛啊……”黎锦想了想,道,“是不是那种有黑白斑点状花纹的牛?”
“对,大部分奶牛都是长成这个样子的。”阿诚点点头,“这种奶牛长得很高大,产奶也很多。是最常见的奶牛品种。”
黎锦对此也有一点点印象。
大夏本土的牛,产奶量很一般。自产自销还好,用来做商品的话,就不太够出售的分量了。
所以近几十年来,大夏也从西洋进口了很多这种有着黑白斑点状花纹的奶牛。
现在,一般来说,市场上出售的几乎都是由这种奶牛生产的牛奶。
有了这种奶牛之后,大夏人喝牛奶的机会与次数便增加了不少,牛奶也变得便宜了很多。不过,很遗憾,这个价位,依然不是谁想喝都喝得起的程度。
虽然黎锦很少喝牛奶,但是这种知识,她依稀也知道一些。
黎锦疑惑地说道:“但是,这种奶牛并不是金色的啊。为什么要说‘金色奶牛’呢?只是个比喻吗?”
阿诚却点点头,赞同地答道:“对啊,这种奶牛不是金色的,所以它产的奶不好喝啊。”
黎锦愣了一下,道:“这样吗?还有这一说吗?”
“所以,阿诚买的牛奶,是一种最近几年、才刚引进的奶牛生产出来的。它的名字就是‘金色奶牛’了。”阿诚继续说道,“”这种奶牛的毛色是暗金色,体型也比较娇小,大约像一匹没长大的马。因为颜色比较稀有,所以叫‘金色奶牛’。它的牛奶产量比较低。但味道却比黑白奶牛产的牛奶好喝得多,价格自然也更贵了。
【按:此为架空的奶牛品种。原型为现实中的“娟姗奶牛”。】
“像小马一样大的奶牛?”黎锦惊奇地说道,“那一定很娇小可爱吧?”
听起来简直像是一种活的玩具……黎锦不由得这么认为。
“是的,它的外型还不错吧。”阿诚点点头,说道,“因为平时很少能见到这种奶牛,所以阿诚看到是这种奶牛的奶的时候,就多买了一些。下一次遇到,还不一定是什么时候呢。”
“我明白了。”黎锦道,“如果是今天这样的情况的话,那确实多买些这种稀奇东西也没有错啦。”
在京城,购买到牛奶虽然并不是很难,但每次都买到同一家牛奶的概率却不算高。
因为卖牛奶的人,往往是流动的。今天在这个市场卖,明天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现得十分随机。在市场上找到卖牛奶的人,自然也不是很容易。
黎锦也不太清楚这是什么道理,也许因为牛奶现在还算是一种奢侈品,所以总在同一个地方出售的话,可能会变得不好卖的关系吧?
既然是像阿诚说的那样珍贵稀有的牛奶,多买些倒也不亏。
要是牛奶不那么容易变质就好了。
牛奶实在太容易变质了。就算煮沸过,过一段时间也会变质的。无论多好的牛奶,往往都是隔夜也留不住。黎锦想到这一点,就觉得很遗憾。
尽管如此,黎锦品味着这甜美香醇的牛奶的时候,心情依然很是舒缓平静。
黎锦喝完一碗牛奶、准备盛第二碗牛奶的时候,才发现阿诚喝完一碗之后就没再喝下去了。
难道阿诚是担心不够喝吗?这误解也太厉害了吧。
黎锦有些无奈,只好说道:“阿诚也来多喝点吧。我觉得这么好的牛奶,直接喝才是对它最大的尊重。如果把它用到别的食品中,它本身的香味就会被掩盖,变得不突出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实在太可惜了些。所以,阿诚你也尽量和我一样多喝一些,我们喝剩下的牛奶,再用来做其他食物吧。”
“可是,阿诚有些喝不下了。刚吃完饭喝不了多少牛奶。”阿诚摇摇头,说道,“牛奶喝不完就喝不完吧。将军想喝多少就喝多少,不用勉强的。这毕竟只是阿诚想着将军会喜欢,才买来的牛奶。浪费东西虽然不好,但却比将军勉强自己喝得多了,因此变得不舒服要好多了。”
黎锦听了阿诚的话,想了一想,觉得倒也有道理。
牛奶这种东西,既不是人人都适合喝的,也不是能喝的人人都能多喝的。
虽然黎锦并没有喝多了牛奶就会不舒服的这种毛病,但是喝多了牛奶依然会觉得撑和腻烦。
腻烦,用方言化的口语来说,就是“喝伤了”。
“喝伤了”的意思,就是对一样或相关的饮品感到厌恶,光是闻到、看到甚至想到就会觉得恶心的一种状态。
如果黎锦因为心疼、担心牛奶就这么浪费掉,而勉强自己喝得太多的话,可能就会引发“喝伤了”的症状吧。
阿诚说的话确实没错。
喜欢一样饮品,只要喝下自己本来想喝下的分量就可以了。
勉强自己摄取超出自己能力的分量的话,不但会让喜欢的东西变成不喜欢的东西、而且喝起来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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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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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这样考虑一番过后,之前担心浪费的焦虑感,居然也莫名地消失了。
在她心中,取而代之的情绪,是一种安心而平静的感觉。
于是,黎锦就用比品尝香茗还要认真耐心的态度,小口小口地啜饮着,这种由“金色奶牛”产出的美味牛奶。
这种牛奶的味道,确实无论怎么品味都觉得甘甜柔和、清新纯美;并且,它的口感细腻而又丰富多彩,喝起来就有一种营养丰富的“大补”感觉。
嗯……“大补”大概是错觉吧?牛奶虽然很有营养,但若是称为“大补”的话,应该还是太夸张了。
阿诚嘴上虽然说的是不太想喝的意思,但实际上,还是多少喝了些的。虽然,他具体喝了多少,黎锦并没有看清楚就是了。
喝过牛奶后,黎锦对比之前的分量,还大致估算了一下。
刚才,自己与阿诚两个人,加起来喝了能有一升多的“金色牛奶”吧。
现在,还有不到三升左右的牛奶,亟需设法解决。
用这些牛奶做些什么好呢……黎锦又思索了好一会儿,最终决定用牛奶代替水来蒸蛋。
蒸蛋这种食物,一般来说都是“咸口”的。是一道简单的早餐小菜,配上白粥或烧饼,感觉相当不错。
但是,如果是用牛奶来蒸蛋的话,那就应该是“甜口”或“淡口”的“零食”了吧?
这个做法会不会诞生某种美味,黎锦还不知道。
但是,牛奶与鸡蛋这两种食材,都是营养丰富、口感不错的东西。若是用牛奶代替水来蒸蛋,这么做出来的话,想象一下,就觉得味道至少不会太糟糕才对。
至于美味的程度,那就等做好之后,到时再看吧。
黎锦取来了三枚鸡蛋,用井水仔细洗净。
洗净鸡蛋壳这个行为,除了可以防止上面沾染的灰尘、污迹,在打鸡蛋的时候落到碗里之外,还有另外的意义。
黎锦拿了一个大碗放稳,把一枚枚鸡蛋都磕在碗边上。
由于黎锦笨手笨脚的关系,鸡蛋磕成两半的时候,大部分边缘都“豁牙锯齿”的,十分不美观。
但是,黎锦还是从这些“豁牙锯齿”的鸡蛋壳中,找出了边缘磕得最为整齐的半个蛋壳来。
蛋壳在这里起到的作用,乃是“量具”。是用来量取特定分量的牛奶的工具。
蒸蛋的时候,需要加入适当的水,鸡蛋才会细腻嫩滑。
蒸蛋不加水的话,就会又老又硬,甚至呈现出可疑的绿色调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理。
这个鸡蛋与水的分量比例,大概是一比一,或是一比一点五的样子。
因为牛奶相比起水,浓稠程度比较高的关系,所以,黎锦认为,如果蒸蛋,应该按一比一点五甚至更高的比例来比较好吧。
黎锦把蛋壳捏在左手上,右手则用汤匙把牛奶舀到蛋壳之中。
每舀满那半个蛋壳,黎锦就把蛋壳中盛满的牛奶,倒进装鸡蛋的碗里。
既然三个鸡蛋是六个一半的蛋壳的分量,黎锦就决定舀上十个一半的蛋壳牛奶,代替清水倒进鸡蛋之中。
然后,黎锦便开始细心地、搅拌起这种牛奶与鸡蛋的混合物来。
黎锦认真地搅拌了很长时间,她看到这种牛奶和鸡蛋的混合物,呈现出淡淡的黄颜色。
当黎锦把这种牛奶与鸡蛋的混合物,搅拌到十分爽滑、只在表面有非常细碎的一点泡沫的时候,她觉得这便算是搅拌好了。
要上锅蒸吗?
黎锦最初的想法,本来就是做牛奶蒸蛋的。但到了搅拌好后的此刻,她的想法却发生了变化。
如果把这种原本可以做牛奶蒸蛋的混合物,放到烤炉里烤一烤的话,会出现什么食物呢?
黎锦总觉得,烘烤出来的食物,应该会比蒸出来的香味更浓才对。
黎锦想到这里,就改换了主意。
她在烤炉下面生起了火,之后,就把那装着牛奶鸡蛋液的大碗,放进了烤炉之中。
先试验一下吧,希望不要出什么意外。
既然已经决定继续动用烤炉了,再想想还能用它来做什么吧。
“对啦,阿诚,你会做馅饼吗?”黎锦突然说道,“你能多擀一些,大概像饺子皮一样大小的圆形面皮出来吗?我想用这种面皮包上绿豆馅做成馅饼,烤着吃,你觉得怎么样呢?”
“阿诚确实会做馅饼。”阿诚点了点头,但却很不安地说道,“可是,阿诚不知道烤馅饼怎么做啊。馅饼不是烙的吗?烤着吃的馅饼会不会太干了?”
“这个我也不清楚啦,我们可以先试试看嘛。”黎锦说道,“先尝尝这种馅饼的味道,如果里面的馅料味道好的话,再用它来做寿糕的馅料吧。”
“将军是要阿诚额外和一块面吗?”阿诚不确定地问道。
“不用啦,从你和面发酵着的面团上,撕或者切一块下来吧?”黎锦比了一下面团的大小,约有中等大小的茄子那么大,“我之前看了一下,用来做寿糕的牛奶面团,本来就太大了嘛。如果匀出来用来做别的食物的话,我觉得挺合适的嘛。”
阿诚本来就和了好大一块牛奶面团,黎锦觉得,这团牛奶面团,此时刚好能派上用场。
黎锦本来以为,阿诚会因为计划被打破,而多少有些不高兴呢。
但实际上,阿诚的反应却是“能用来做别的面食太好了。阿诚也觉得做成‘寿糕’实在是很单调。那么就用这个来做将军希望制作的东西吧”。
总而言之,阿诚不但没有失落与沮丧感,反而还很高兴的样子,这真让黎锦感到有些意外。
就这样商量好之后,阿诚便擀出了一个个圆形面皮来。而且,他这边擀的时候,黎锦在那边也跟着动手包了起来。
阿诚擀完面皮之后,便也动了手,和黎锦一起包起了馅饼。有了阿诚的参与后,包馅饼的效率顿时提高了两倍以上。
两人包出的,是一种外皮非常薄、大小犹如麻将牌、而且也如同麻将牌一样厚实饱满的“绿豆沙馅饼”。
黎锦看着这些成品生胚,觉得外型虽然不起眼,但里面包了很多绿豆沙进去,味道应该不坏的吧。
包这种绿豆沙馅饼,耗费了很长时间。
因此,之前送进锅里烘烤的牛奶鸡蛋液,已经烘烤到差不多熟透了。
黎锦用厚布垫着碗,把烘烤后的牛奶鸡蛋液,给轻轻地托了出来。
烘烤之前的牛奶鸡蛋液,本来是淡淡的黄颜色,但经过烘烤后,表面却是一层浅浅的褐色。
黎锦摇晃了几下。这种牛奶与鸡蛋的混合物已经凝固了,摇晃时变得颤颤巍巍的,但并不会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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