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这些东西全部被翻搅出来了。
系统被一个十三岁小孩看得瑟瑟发抖。
他很想像之前一样相信林久,坚信林久可以解决掉出现在眼前的任何问题。
但这次林久找的借口实在是太敷衍了。
“我就是他。”
这真的会有人信吗?
编也编点靠谱的啊!
光影游移,林久的手正放在桌案上,肤色有玉石一般的触感。
下一刻,嬴政主动把手放在林久手上,他手指稍微有些颤抖,力道很轻,但动作很坚决。
他看着林久的眼睛,眼底因为尖锐的头疼,而沁出一层薄薄的水雾,声音还算镇定,但难免带着生理性的、忍痛的颤音,“你就是我。”
系统傻了。
三秒钟之后他惨叫出声,“不是,他还真信啊?!”
嬴政真的信了。
所以他进而开始考虑另一个问题。
此时他应该做出怎样的回应?
嬴政记事很早,今年他十三岁,十年前他三岁时候的事情,在脑子里模模糊糊还能想起来个大致的轮廓。
无论是在这幼小时的前半生,还是记忆里属于始皇帝的后半生,他从来没有理所当然地得到过什么东西。
所以也从来不以为自己得到的什么东西,是理所当然的。
有得必有失。
他已经从这女孩身上取得了一些东西,那此时就是他应该付出回报的时候。
或者是,是他应该给出承诺的时候。
他思索着,模仿记忆里那位始皇帝的气度,竭力使自己看起来更庄重,更严肃。
“我会努力的。”他说,声音有些干涩。
第一句话还有点磕绊,再说下去就顺畅了很多,“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不知道你为了找到我,付出了多少代价。
推翻生死,推翻时光,推翻世界。
“从今天开始,我将我的全部,献祭给我的欲望。”
他顿了顿,又改口,“我们的欲望。”
你就是我。
你找到了我,于是我也找到了你。
嬴政嘴唇动了动,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拙于言辞,那些话是如此的苍白无力,可他已经说不出来更多的话了。
言辞有时尽。
他只是在想,原来是这样,原来我也很想找到你。
你有没有过那样的时刻,虚弱无力地站在人群之外,是彩色画面里唯一的灰色阴影。
没有人听你说话,没有人看你脸色,你知道你这是一时的隐忍,有朝一日你将要改变这一切。
可是渴求改变本身就意味着你对现状并不满意。
嬴政近乎是茫然地在想,原来我对现状并不满意。
你来这里,牵我的手,是因为听到了我无声的祈求吗。、
改变。
我祈求着改变。
在他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在奢望有这样一位神女,降临在他身后。
十三岁的嬴政需要,十二岁的嬴政需要,十一岁的嬴政同样需要。五十年光阴长河中踽踽独行的每一个嬴政都需要。
而她在五十年光阴长河中溯游而上,选中了此时此刻的他。
如何不是一种使人目眩神迷的巨大恩赏。
神恩如海,嬴政无以为报。所以他给出与之一致的承诺。
你就是我。
那么,我就是你。
我抓着你的手向你许诺,我所有的一切,都归属于你。
林久没有说话,她在听提示音。
“恭喜你打出特殊成就【红拂夜奔】。感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
“恭喜你打出特殊成就【许平生】。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休。”
提示音响起的同时,系统表情逐渐变得幻灭,感觉三观裂得嘎嘣嘎嘣响。
神特么的感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神特么的纵被无情弃,一生休。
“不是。”他喃喃说,“这跟诈。骗有什么区别。”
“春秋战国第一杀猪盘!”
虽然但是,系统也得承认这两个成就含金量很高,很值能量。
第一个【红拂夜奔】是一个典故,出自唐传奇。
是说权臣杨素府上有个貌美的家妓,时常手持红拂尘。
有一天她见到前往杨素府上拜见的李靖,当夜就从杨素府上出逃,前去投奔这年轻的郎君,说我愿意将我的一生托付给你。
两人于是私奔,结为夫妻,从此这女孩的一生都与李靖紧密牵连。
第二个【许平生】。这三个字比较直白,没什么好解释的。
但后续注释里的那句诗,大意是说,春天时我遇到一个少年,这一生能够嫁给他就满足,倘若被无情地休弃,也绝不怨恨。
本质上这两个成就属于同一类型,核心要求突出一个【坚定】。
也就是说,嬴政现在对林久的坚定,已经到达了可以和林久私奔的程度。
然后私奔完了林久还能顺便把他休了。
……
怎么做到的啊?这竟然是可以做到的吗!!
林久说,“区别在于,诈骗是骗一波就跑,而我们还要继续。”
不是,你还认真回答了啊?你也知道这是诈骗啊?!
“已经做到这种程度了,再继续下去……难道还真要把他拐走私奔吗?”
“嗯,”林久慢吞吞的说,“如果有必要的话,也不是不行。”
“……”
系统两眼一黑。
嬴政拉了拉林久的手。
他比林久还要矮一点,林久看他时要低下头。
第121章 女娲04
这样的视角, 能看到嬴政睫毛颤动了一下,露出一点潜藏得很好的不安。
但他说起话来,还是尽力让自己显得坚定。
“我们去见一个人。”
林久看着他。
话出口的那一瞬间, 嬴政的不安在消散,坚定更多地被突显出来。
他说, “我已经知道要怎么做了,我们去见李斯。”
系统脑门上缓缓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
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剧情突然转进如风,这就要去见李斯了?
现在这个时间点, 李斯是应该存在的吗?
系统很好奇, 抓心挠肺。
但林久断然拒绝了嬴政的邀请。
嬴政往前走了一步,而她并没有跟上。
等到嬴政回头看她时, 她伸出手, 扶住嬴政的肩膀,继而扶住嬴政的脸颊。
冠冕上的垂旒轻轻碰着她的手,她把嬴政的头颅转向正前方,叫他的视线直视参政大殿外那片绚烂而又模糊的天光。
她没有说话,但嬴政立刻就明白了她的心意。
我来到你身边, 但命运仍然是你的命运,世界仍然是你的世界。
该披上的甲胄我已经为你披上了, 现在你应当独自赶赴你自己的战场。
你就是我。
这也的确是我应当做出的决定。
是以嬴政欣然顺从了这个没有被说出来的约定。
林久的手收回去了,他独自从参政大殿中走了出去。
林久一个人留下来, 在秦国参政大殿中往复走了走, 最终选择在嬴政往常坐的那个位置上坐下来。
秦王的王座。
她闭上眼睛。
人的眼睛闭合了,【白泽】的眼睛张开。
一瞬间就好像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枚针尖、每一片灰尘上、都睁开了一只眼睛。
世界进化之后, 林久也可以在这样的世界之中释放出更高级别的能量。
选择【白泽】, 是因为这个世界对她来说也很陌生。
她需要观察,或者观测, 随便怎么说,总之她需要了解这条新生的世界线。
继而――
继而怎么样,系统不愿意再想下去了。
他已经麻木了,什么话都不想说,只是熟门熟路地选中一枚【白泽】的眼睛,跟随嬴政的视角看世界。
脑子里模模糊糊地有很多疑问,像水里的气泡那样挨挨挤挤地浮现出来。
没有人解读他的疑问。
系统慢慢的、慢慢张大了眼睛。
他看见,旌旗招展。
这时应当是秋天,秦国的疆土在陇山之西,孤悬在中原沃土之外,而与戎狄相近,从天而降的秋风中有蛮荒的气息。
但更蛮荒的是那些阵列在风中,魁梧如同鬼神的甲胄。
嬴政已经走出了参政大殿,系统的视角从嬴政身后出发。
五色丝线串联起来的垂旒在风中摇晃,嬴政肩上的丝绸衣料,在并不耀眼的日光下,晕出一层凝血一般浓郁的毛边。
越过那层凝血一般的衣料,在他身前是――千军万马。
系统的呼吸断掉了。
一时间他找不到词汇形容他看见的东西,那似乎是钢铁的甲胄,可没有人听说过有高逾三米的甲胄。
这种东西与其说是要披在人身上,不如说是神鬼的装甲,是上古洪荒时代,神鬼之间相互攻伐的武装。
系统觉得自己的脑仁都在颤抖,他有远超过肉眼精准度的视线,所以他清晰地看见那东西上面的每一个细节。
并不复杂,恰恰相反,这东西的外形算得上简单粗暴,不识字的农夫看一眼也能说出来这东西的用途:它从人类手中诞生,就是为了杀人。
可这真的是人类能想象出来的东西吗?
它身上每一个细节里分明都藏着鬼神的窃笑!
这样的东西,不是一具,也不是十具,而是密密麻麻数不清数目,从近到远无边无际地排列开来。
铁甲的军阵、鬼神一般的军阵,就这样直白地阵列在嬴政脚下,阵列在秦国咸阳宫中参政大殿之前。
像是察觉到了眼睛的存在,嬴政转头看了一眼,铁甲空洞的眼孔和他的视线一起看过来。
系统简直要尖叫出声了,很想问这是在干什么?
他大致能推测出来这应该是类似演武场的地方,可这里是咸阳宫,是参政大殿。
哪家诸侯国会把这么多铁甲阵列在这帝国心脏、朝政中枢?
难道朝臣和君主来来往往都要从这些三米高的铁甲中穿过?
这些纯粹为了杀戮而存在,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人类世界的怪物……与它们朝夕相对,擦肩而过。
就像是强迫一只老鼠每天两次穿越猫排列成的方阵,真的有人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吗?长此以往会留下心理创伤吧!
但嬴政的视线平静,似乎这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露出思索的神色,一边消化这个世界线里他拥有的记忆,一边低声说――
――或许是自言自语,或许是在对并没有跟在他身后的林久说,“里面这些铁甲都是空的,其中没有甲士。”
系统感觉自己要疯了,这是铁甲空不空、其中有没有甲士的问题吗!什么样的神经病会把长剑悬在自己头顶,把匕首横在自己颈侧?!
嬴政还在继续说,他的面孔又转回去,面对着阵列在前的铁甲,“每一次,秦军出征的时候,甲士就在这里列阵、披甲。”
“秦国历代先君就站在这里,有时候要静默地站上一整天。”
在他说这些话时,刚好有一阵秋风惊掠而起。
那些阵列如林的铁甲丛中忽然扬起无数旌旗,一百张、一千张旌旗横着飘起来,浓黑的底色上,篆体的【秦】字扭曲而巨大,投落下遮天蔽地的阴影。
系统忽然就不再说话了。
他呆呆地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灵台清明,花开一度,想必传闻中的顿悟也不过如此。
他悟了,他意识到他的反应确实是正常的,眼前这一幕也确实是不正常的。
这咸阳宫根本就是一座不正常的宫城,这偌大一个秦国,根本也不是个正常的国度。
能走近这咽喉心脏之地的公卿重臣,更全都是不正常中还要更不正常一些的疯子。
他们就是能干出来这种,把剑悬在头顶,把匕首横在颈侧的事!
风还没有停歇,旌旗投落的影子如同海潮一般,连绵无际。
嬴政那句话又在系统脑子里回荡了一遍。
“秦国历代先君――”
系统恍然闻见了血腥气,正冲天而起。
春秋战国,六世余烈,秦国历代先君的野心和烈血,就在这些遮天蔽地的旌旗中,扑面而来。
之前系统并没有刻意翻阅过秦国的历史。
但这一刻他忽然觉得有点懂了这个陌生的国度。
――
这一年李斯还很年轻,正客居在咸阳城外一座小村落里。
主人家的府邸破败――算了还是说实话吧。
所谓的主人家根本就是一户黔首,自然也住不起所谓的府邸,只有一座普通的民居。
主人一家住在大屋里,李斯住在偏东的一座小屋里。
据说从前是主人家用来养猪的地方,后来男主人生了病,就把猪卖掉换钱,用来从咸阳城的医那里买汤药吃。
后来男主人病好了,也从咸阳城里长了些见识,索性不再养猪,而是修整出来一座小房子。
专用来赁给像李斯这样的年轻人:想要在咸阳城拼一把富贵,却又囊中羞涩,住不起咸阳城中的房子。
这样的住宿条件当然称不上好,说一声很差劲倒比较贴切。
李斯原本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的境地。
他生性聪颖,是郡吏出身,曾经跟随荀子学习儒家治国的方略,后来又转投法家的门墙,但跟随的也是有名气的老师。
按理说像他这种年轻人不应该缺钱,但李斯不久之前干了一件大事。
他买通了一条路,通往秦相吕不韦的桌案,往上递了一份自己编撰的帛书。
秦国先王崩逝不久,继位的新王年幼,据说只有十三岁,一国朝政几乎都掌握在吕不韦手中。
能联通到这种大人物的路,说是青云梯、登天路也不为过,其中价值不可估量,相应的价格也不可估量。
为了买这条路,李斯掏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卖掉了身上能卖的全部东西。
这也证明了李斯对那份帛书充满信心,他相信只要吕侯能看到那份帛书,他的青云直上,便指日可待了。
然而残酷的是,他的希望似乎要落空了。
李斯在这曾经的猪圈里苦等了一天,一天,又一天。
那份帛书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渺无音讯。
身上的钱全部都已经花光了,又已经欠了主人家三天的房费。
万幸李斯养得一手好鸡,勉强能求得主人家宽限他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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