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实际上呢?”
“赵长水给老师的车做了手脚,可能当时她正好出现了幻觉,一时没控制住车辆,从高架桥撞飞了出去。”
“所以……还是因为我……”
什么话。
季辞将她翻了个面,亲吻她的额头,“知知,我们会愿意试药,不单是为了你,也是为了很多其他像你一样的人。有人说这是大爱,可是你要知道,我们会爱这个世界,爱世界上的人,只是因为这世界上有人特别特别可爱,让我们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是那些坏人,爱人的没有错,被爱的更没有。”
“可是,我值得你们……为我做这么多吗?”
程音甚少如此茫然,她低头缩着脖子,声音有点呜咽。
季辞抬起她的下巴,捧住她的脸。
“命运对你很不公平,可是你一句都没有抱怨过。你知道这有多厉害吗?”
“有什么厉害的,谁不是这么努力地活着。”
“我就做不到。没有知知的话,我大概早就死了。知知是我的女神,我的明灯,我的羲和。”
“你太夸张了。”
“真的,别丢下哥哥,哥哥只有你了。”
季辞试图将自己埋进程音怀里,奈何他的体型实在不便于撒娇,只能屈着身在她胸前揉了揉脸。
……这姿势,似乎不大对劲。
程音侧身躲闪,意图将他推开,却在瞬间触发了野狼的狩猎本能。
梦里太多次,现实中也发生过很多回,未经思考季辞已经伸手将她抓回,从头到脚完全压制住,牙齿自然而然咬住她的耳垂。
程音一动也不敢动,盯着二人在帐篷壁上交缠的身影,冷静地提醒:“外面好多人。”
“嗯。”他用喉音答复,牙齿略略松开,却是为了方便舌尖探入她的耳窝。
程音差点被弄出了声,嗓音发紧:“外面能看见……”
“看不见。”帐篷并不透光,但季辞无暇解释,他已想了太久,一点也经不起勾馋。
程音每次都以为自己能抵抗个一时三刻,可其实从来不是季三的对手。
他徒手宰一头羊都花不了太长时间。何况对付个她,两三下便剥除了一切文明制约——衣服或羞耻心都很多余,他们彼此相爱,天经地义。
程音却羞得快哭,外面许是电影刚散场,人声比之前更大了些。
对于季辞而言,这些都是令人愉悦的刺激因素,帐篷、火光与风吹林木的声音,让他仿佛回归了野地。
他其实很想好好看看他的知知,奈何她抵死不从,只能依她吹灭了蜡烛。
即便如此,她也不允许他妄动,竟责令他保持静止,不准弄出任何动静。
……知知从小惯会折磨人的。
季辞无论骑马还是做事,一向习惯纵横捭阖,头一回在床上被下了定身诀。
倒也有着别样的趣味。
渐渐的,这似乎变成了一种意志上的角力,他故意细细折腾她每一处,瓦解她的精神,摧毁她的防线。
最后迫着她抛弃了理智,主动央求了又央求,成功让季辞刷到了一个新的成就。
哄她叫了好几声「好哥哥」。
直到夜深,整个营地完全陷入沉睡,这一方隐秘角落里才云雨初歇。
程音身心满足,按说可以立即拥抱黑甜,却怎么都睡不着。
季辞用手指梳着她的头发,揉捏她的脖子:“怎么了?”
“案件……什么时候开庭?”
“还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搜集证据,寻找证人,估计得再过半年。”
“林建文……有份儿吗?”
程音犹豫了许久,终于问出了口。
在所有谜团中,唯独这一点,念及时令她心情低落——她的父亲,是否真的缺乏人性。
季辞皱眉,考虑到程音的心情,他尽量客观地叙述:“火是他点的,不过点之前,确认了程老师不在实验室,姑且算他不是禽兽。”
程音稍微松了口气,好险,她不是半兽人。
“但他不知道你那天跑去找我……差点害了你,还是监狱适合他。”季辞冷道。
“会判几年?”
“不确定,希望久点儿,对他好。外面可有很多债主等着他还钱。”
说到这里,季辞停顿了片刻,“知知要帮他还债吗?”
程音摇头,“要是姜明月穷得过不下去,我可以支援点。”
她还记得姜明月给她的八千块。
“唔,她只要离开那么个男人,大概也不会过得太差。”
“柳亚斌呢?”程音最后问道。
“十几桩人命官司,就算赵长水死了也有其他人证,放心,活不成。”
全部疑问得到解答,程音突然觉得眼皮沉重,倦意铺天盖地袭来,她仿佛一瞬间沉入了水底,周围一切声音都在远离。
只有身后的男人和他坚定的心跳,始终与她相伴。
“辛苦了,哥哥。”睡意朦胧中,她轻声道。
“我爱你,知知。”他将她连人带被子裹紧。
“你好像没以前那么烫了。”程音后知后觉。
“嗯,现在我很怕冷,需要抱着知知取暖,快把你那条破被子赶紧扔了。”
“不扔,下回你再骗我,还罚你单独一个被窝。”
(全剧终)
【📢作者有话说】
全剧终撒花——
后面还有几个小番外,更新到周四结束。
这个故事写了三年半,过程中大纲改了十几稿,废稿累计有十几万。
怪我一时脑热挂了个狗血文案,当真动笔开始写,发现逻辑完全无法自洽。
一个聪明理智的女主角,怎么会跟陌生人一夜情?为什么还要生下了陌生人的小孩?
为了圆上这个随口胡诌的文案,回答这两个匪夷所思的问题,编出了将近四十万字。
这个难题出给了程音和季辞,也出给了我自己(以及被迫与我半夜讨论大纲的倒霉朋友们)。
过程疲惫至极,不过充满了解开难题的乐趣。
关于脑机接口与视觉假体(visual prosthesis)大家有兴趣可以读一读相关论文,李宇辉在《科学杂志1915》做过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
总之真好啊,这段旅途到底还是圆满(?)结束了,让我们下一本再见。
啊对,下一本开《冬眠前搞定暴戾仙君》啊啊啊请猛烈收藏我
1.
小城人尽皆知,当年被秦子路在婚礼现场甩了的男人,如今是真正的大明星了。
她在每一个app点「不感兴趣」,热播剧和跨年晚会再看不了一点,他成了她人生中无处不在的禁忌。
起初笑她嫁混混的人们,现在笑她没眼光。
可是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之所以会抛下林祈,只是因为冬天来了。
她必须回狱法山去冬眠。
2.
当初作为坐骑陪同神君下凡的时候,秦子路以为天界的人力资源部总算做回好事,给自己派了个肥缺。
她哪知道林祈从远古闭关至今,乃因犯下了极大杀孽,天帝镇他于万载寒潭,不过为了磨一磨杀神的杀性。
难怪如此上好差事,秦家的嫡长熊一只都不去,落到了她这毛色不纯的庶熊头上。
好在她有聪明的脑瓜,拍出五百年修行为酬,找月老的实习生偷买了一根红绳。
自家亲老婆,仙君总舍不得随便喊打喊杀了吧?
3.
问:作为新娘,缺席了杀神的婚礼,活命几率还剩几成?
好吃懒做黑熊精vs暴戾寡情小仙君
纯休闲,不上价值,不搞酸涩,轻松小甜文
第91章 星色(1)
季辞从小惯见江河, 因而觉得北方人十分好笑——脸盆大的一片水也起名叫「海」,前海、后海、什刹海……虽然他也从未见过真正的海,但这并不妨碍他想笑。
等他发现这些所谓的海, 在冬夜会冻成一片冰疙瘩, 跳下去都没法将人淹死,他就觉得更好笑了。
海里淹不死人,浴缸却能淹死人, 北京城还真奇妙。
就季辞个人而言, 他并不想寻死,事实上, 他这次来京是为了寻亲。
怎么就差点丢了性命,他尚年幼的脑子完全想不明白, 只觉得恐惧。
以及寒冷。
人类毕竟是恒温动物,零下二十度穿单衣走在室外, 衣服还湿透了,任谁都受不了。
好在很快衣服和头发就结满了冰,手脚也感觉不出寒冷, 他找了个桥墩坐下, 甚至感觉到一丝悠闲。
灵魂轻飘飘的,似乎随时要离开身体,脑浆全是冻豆腐,痛苦的感觉反而减轻了许多。
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有人踩了一下他冻木的脚。
“是谁?”莽撞的家伙,却有一个很清甜的声音。
季辞以为自己快死了,所以才会出现幻觉, 否则为什么冰天雪地突然冒出了一个小女孩。
女孩被他绊倒, 在地上滚了一骨碌, 翻过身来惊惧地回望。她整个人裹成了一个球,风帽的边缘镶了一圈华丽软毛,像饼干盒上的俄罗斯小女孩。
季辞爬起来,摇摇晃晃朝她走去。
他快冻死了,而她全副武装,求生本能让他冒出了打劫的念头——野生动物都通过厮杀来获得过冬的储备,季辞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但他走到她面前,垂眸看到她的脸,却先愣了一秒。
好漂亮。
比饼干盒上的广告人物还漂亮,眼睛乌溜溜,映着天地之间微淡的雪光,奇怪的是她好像什么都看不见。
季辞的夜视能力确实比一般人强,但这街上也不算伸手不见五指,他就这么站在小女孩的面前,她却像看不见似的,小脸东转西转。
“你迷路了吗?你妈妈呢?你也没有家吗?”他嘶哑着嗓子问。
小女孩听到他的声音,惊恐的表情稍微淡了些,朝着他的方向抓了一把,正好抓到他冰凉的手。
像是打开了正确开关,突然整条街的灯火大亮,耀得两个小孩都眯起了眼。
因暴风雪中断的电力恢复了。
季辞的样子让小女孩震惊地瞪大了双眼。
“你不冷吗?”
什么狗屁问题,季辞的厌蠢症立刻犯了,又开始考虑打劫的可行性。当然冷,他快冻死了。
但他还没下定决心动手,那小女孩居然自己开始摘手套。
“这个给你。”
她将摘下的手套直接套在季辞手上,厚羊绒里子,还带着暖和的体温。摘完手套她又去摘围巾,季辞这才发现,她的帽兜是连在围巾上的。
“快戴上吧,哥哥。”她缩着脖子说道,头发立刻被北风吹得乱七八糟。
看起来更蠢了。
季辞没接她递来的围巾,想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羊绒手套带给他双手的温暖早已消失,他已经被彻底冻透。
小女孩见他站着不动,着急地跺了下脚。她环顾四周,忽然发现路边立着一个电话亭,当即拉住季辞的手——确切说,是拉住她手套的线绳——如同遛狗一般,拖着他一路进了电话亭中。
“来,这儿风小。”
她将季辞按在座位上坐下,用围巾裹住他衣着单薄的身体,将帽兜扣在他的头上,随后从口袋翻出一张电话卡。
“喂,妈妈,我跑出来找你了……不要着急,我在路边的电话亭……对,你慢慢过来,就在邮电局对面……没事,有个小伙伴陪着我呢……”
陪着她的小伙伴甚至没有听完这个电话。
当久违的温暖包裹住身体,倦意沉沉袭来,季辞靠着电话亭的内厢板昏睡了过去。
醒来时季辞身处于硫磺地狱。
皮肤被熔浆包裹,头疼得仿佛有人拿着凿子在疯狂凿,耳边起初水声不绝,后来渐渐声响全无,只有柑橘香味的泡沫将他包围,不断散发馥郁芳香,让他很想呕吐。
都是幻觉,他知道的。
但痛苦如此真实,于广袤的寂静中,无时无刻不将他折磨,让他生不如死。
苦海漫无边际,其实也就浴缸那么大,他却怎么都游不出来。
唯一安慰是,偶尔有微凉的手抚摸他的额头,像天降的甘霖。
那只手再次试探他的体温时,季辞努力睁开了眼。
是个身材微丰的妇人,笑容和气,面颊玫瑰色。总之看起来是「家和万事兴」一词的具象化体现。
他想象中妈妈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只可惜不是他的妈妈,应该是那个小女孩的。
小女孩也在,看见他睁眼立刻扑上来,欢喜地叫:“你醒啦!妈妈,小哥哥醒了!护士姐姐,小哥哥醒了!”
她好像打算通知全世界。
真吵。
季辞烦躁地闭上眼。
他寂静如死的世界,突然被欢声充塞,抵抗不住的那种,像汉族人年节的鞭炮,噼里啪啦,偏要你领教欢乐与团圆。
好似他醒来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好似他也可以参与她们的团圆。
这么丁点大的女孩子,居然能制造出这么多噪音来,他在心里直抱怨。
抱怨归抱怨,白噪音反而叫人好睡,两三下就将他催了眠。
等再醒来时,高烧已经退得无影无踪,头也不疼了,季辞打小生病就好得快——这也难怪的,只有被偏宠的孩子,才会蓄意拖拉病程,为了赖家里少上两天学。
他自幼没人可以撒娇的。
那对母女却分明有点小题大做,盯着他喝粥、吃药,一再确认他真的没事了。
才开始询问,他是谁,从哪里来,要上哪里去。
哲学三大问。这算终极问题,谁能轻易答得上来?
季辞沉默不语,喝粥倒是喝得很凶,差点没呛着,小姑娘坐在他旁边的座椅上,得意地晃脚,脚背上红皮鞋的宝石扣比舞厅的灯球还闪。
“喝粥得配橄榄菜,我妈自己做的。”
“知知别打岔。”那女人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知知。
蝉吗?这名字还挺适合她的。够吵。
季辞用筷子戳了点橄榄菜,放进嘴里慢慢品味道。反正不是他们四川人喜欢的味儿,辣子半颗都没有。
那他接下来要回四川吗?也不知道。
他是偷跑出来的,攒了大半年的钱,他二婶知道必然大动肝火。当然,可能她到现在都没发现他不见了,家里孩子实在太多。
他管自家二婶叫妈,但全村都知道,那根本不是他亲妈。
二婶只是顾不上他的死活……他亲妈,想要他的命呢。
病好了就得出院,季辞做好了流落街头的准备,他在北京根本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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