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每一个app点「不感兴趣」,热播剧和跨年晚会再看不了一点,他成了她人生中无处不在的禁忌。
起初笑她嫁混混的人们,现在笑她没眼光。
可是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之所以会抛下林祈,只是因为冬天来了。
她必须回狱法山去冬眠。
2.
当初作为坐骑陪同神君下凡的时候,秦子路以为天界的人力资源部总算做回好事,给自己派了个肥缺。
她哪知道林祈从远古闭关至今,乃因犯下了极大杀孽,天帝镇他于万载寒潭,不过为了磨一磨杀神的杀性。
难怪如此上好差事,秦家的嫡长熊一只都不去,落到了她这毛色不纯的庶熊头上。
好在她有聪明的脑瓜,拍出五百年修行为酬,找月老的实习生偷买了一根红绳。
自家亲老婆,仙君总舍不得随便喊打喊杀了吧?
3.
问:作为新娘,缺席了杀神的婚礼,活命几率还剩几成?
好吃懒做黑熊精vs暴戾寡情小仙君
纯休闲,不上价值,不搞酸涩,轻松小甜文
第93章 星色(3)
又一年春, 季辞在赛马节上拔了好几个头筹,上了当地的报纸头条。名声大噪之际,他却与文旅负责人请辞, 决心从此专注学业。
他想尽快去北京读大学。
只要进了奥赛国家队, 就能被免试提前被录取,他要补的功课还有很多。
爷爷到底还是知道了他的存在,但似乎没有预想中那么生气, 只默默将他望着, 目光空洞,似乎透过他看见了别的人。
也许是他妈妈, 也许什么都没看见,人之将死……很多事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生命如水, 逝者如斯,季辞的爷爷去世的那天, 河对岸的狼群迎来了好几窝初生的小狼。
夜半,季辞从梦中醒来,默默起身去换了条干净短裤。
他又做了不该做的梦。
梦里他咬住知知的脖子, 与她一同翻滚于狼群的栖息地, 少年的身体完全禁不住隐秘的刺激,急喘着苏醒,懊悔着沉沦。
白天他提醒自己这是绝对禁区,夜晚他却控制不住想象力。
很糟糕,他居然会对妹妹生出这种心思。
季辞有点不敢回北京了。
然而时候一到,他还是准点买好了车票。嘴上说是去参加集训,心里却知道, 他有极想见到的人。
就连路上淋了雨, 心情也是雀跃的。
是林音来给他开的门。
这一幕发生过无数次, 唯独这次有所不同——可能因为外面在下雨,雨帘隔绝出了一个私密狭小的空间。
也可能是因为她眼睛格外亮,映着他身后飘摇的闪电。
闪电亮得惊人,必然会伴随着可怕的炸雷,季辞下意识抬手捂住林音的耳朵,却在滚滚雷鸣中,眼见着她的脸越来越红,在他两只手掌间自动煮沸。
一切从此不同。
他们假作无事发生,但发生过的事无法更改。虽然他们还继续同桌吃饭,对答如流,但目光接触无法再有。
长大总是在一夜之间。
隔阂也出现在一夜之间,但有时候所谓「隔阂」。不过是想靠近反而远离,情怯而已。
季辞感觉自己越来越凶。
题不会做她来问他,经常会领一顿批,再随手罚多做两题。
不凶不行,气氛会变得太过暧昧,她一靠近他就心跳加速,梦里都萦绕着她身上甜丝丝的草莓味。
而压抑,确实可能会让人变态。他住的客房好巧不巧竟然在浴室隔壁,每天早晨唤醒他的从来不是闹钟,而是她洗澡的声音。
日复一日。
终于一天他没有忍住,听着水声淅沥,伸手握住了自己。
越罪恶越快乐,可快乐都是有代价的。
又一日,他将脸埋入她洁白的校服衬衣,隐忍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竟被林建文抓了个正着。
后面的事,便没什么可说的了。
命运是捉弄人的一把好手,在同一天还赠予他最甜蜜的一封情书。拆了,读完,只坚定了他离开的决心。
不能留,经不住任何考验。
那封信他一直珍藏,后来她每每问及,他却只说:弄丢了。
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他们再没有见过面。
即使到了次年,他如愿被北京的学校录取,可以与她正式生活于同一个城市,他也再没有去过程老师的家。
不只是因为要避开林建文,更是要避开她。
她生他的气,这是自然,他却实在没脸解释,年少青涩,涩味只能交给时间来解。
这番情怯,日积月累,几乎拧成了一个情劫。
季辞一直怀疑,程敏华对此有所感知。
确实太明显了,以前他逢年过节,每一顿饭都要去程家吃,怎么现在唯爱学校的食堂?
“你们两个闹矛盾了?”有次他听到她问林音。
在学校的实验室,林音偶尔没饭吃,也会过来蹭上两顿食堂,这是季辞为数不多见她的机会。
他将自己藏在试管架背后,想听林音怎么回答。
小姑娘居然坦荡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那怎么办,强扭的瓜不甜。”
“你倒看得开。”程敏华笑。
“看不开又怎么办,反正是他没眼光,我难道不好?我哪里不好?”
“知知哪里都好。”
知知哪里都好。他在暗影中闭上眼,无声微笑。
这一幕如镜花水月,当时只觉得惆怅伤感,怎知却是留在他记忆中的,最后的小美满。
三个月后,羲和突发火灾,季辞冲进火场将林音救出。
那之后他们的关系有所修复,但也没有修复得多快。就像他手臂留下的那片烫伤,时好时坏,总是不肯一口气痊愈。
她曾主动要求帮他涂药,被拒绝之后,再也没有提起过第二次。
姑娘大了,气性也随着长,这次她气得连话都不肯再跟他说。
过了两日,他在校园里遇到她和另一名少年同行,清秀高挑,样貌与他有几分相近。
两个人边走边聊,兴高采烈,商量放学后一起去狼人杀。
季辞驻足,眼睁睁看他们目不斜视走过,眉心蹙成了一个川字。当晚他找到程老师,主动提出中考在即,他想给林音补一补数学。
“集中突击一个月,这个月,她最好每天都过来。”
狼人杀有什么意思,他恰巧是个狼人,过来让他杀一杀好了。
林音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出现在约定的地点。
她居然翘课了。
第一天没来,第二天也没来,到了第三天,程老师说课先别上了,去学校把你妹接上,回家先一起吃个蛋糕。
季辞找出了很久以前就准备好的礼物,一条品相极好的绿松石手串,去了林音的学校。
发现她披头散发在保安室里哭,脸上红一块紫一块。
那天晚上,他们度过了人生中最残酷的一天。
只剩彼此,相拥而泣,从此命运将他们牢牢绑定,再无法分开。不论时间,不论生死,哪怕相隔千山万水。
那之后的十年,时光如同停滞,又如急管繁弦,转瞬而逝。
他再次见到她时,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生怕一切又是梦幻泡影,醒来周围黑寂,他孤单地漂浮在时间的迷宫,宇宙间唯余他一人而已。
……
季辞陪程音走到旧居门口,难得显出了一丝扭捏。
“你上次不是……看过了吗?”
“光忙着救你了,都没仔细看。”
“有什么好看的,和以前一样。”
“就准你怀旧,我不能看看?”
程女士现在基本已经恢复了年少时80%左右的任性,再加上20%的一家之主气派,季辞已百分百不是她的对手。
他一声叹息,帮自家领导打开了入户门。
上次程音来去匆匆,只记得这间出租屋,一切布局与十年前别无二致。此时细细品味,何止布置,气味都是一样的。
好像将十年前的空气做成了罐头。
“该不会柜子里还有糖果吧!”
程音兴高采烈,径直往五斗橱方向去,被季辞侧身拦住,脸上居然出现了淡淡的哀求之色。
有意思。
她一矮身,灵敏地绕过试图阻碍她的男人,一把打开了橱柜门。
……满满登登。
小手套。旧围巾。没墨的香味圆珠笔。做了一半的试卷。发绳上掉落的彩色玻璃珠。
琳琅满目……全是她的东西。
“你留着这些垃圾干什么……”程音惊呆,又拉开另一扇门。
她写给他的情书。送给他的礼物。那件她以为他早就扔掉的旧羊绒大衣,平平整整在架子上挂着,柔软芬芳,上面一个虫洞都没有。
旁边还挂了一套她的校服,用玻璃纸包好,过了十年居然还雪白的。
既然已被发现,也没必要继续不好意思,季辞低头笑了下。
“嗯,被你发现了。我的糖果。”
那件校服最后派了什么用场,程音根本没脸说。
她甚至怀疑季辞根本就是假装扭捏,一路哄骗她到了这里,就为了重温旧梦。
“那你……当时……晚上睡觉……还锁门……”她趴在桌上,一只手捂着嘴,怕被路过的邻居听出端倪,声音断断续续。
季辞俯身,轻咬她的脖子:“你当时还未成年……我又不是禽兽……”
程音简直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此时。此地。此人正在做的事……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是禽兽?
他甚至连窗户都没关紧,她能听到围墙外马路传来的嘈杂街声。
情潮汹涌,程音在夜色中难耐地抬起了头,忽然发现透过玻璃顶窗看出去,枝叶与天空的构图特别眼熟。
“你的微信名……Z,代表什么?”她忽然问。
季辞气笑了。
他一把将她从桌上捞起,直弄得她骨酥腿软,站都站不住,才附耳道:“专心点,知知。”
我的一切都关于你,无需怀疑。
【📢作者有话说】
明天更几个一家三口小番外应该就结束啦
第94章 程女士趣闻一则
程女士近日烦恼日渐增多, 不奇怪,毕竟她已经是一名小学生了。
小学生是什么意思,十二年寒窗已然开始——听听, 寒窗, 这得多么辛苦才能行。
“妈妈,我是不是该上补习班了?”
“啊?”
“我同学都开始上了,各种补习班, 数学要上浅奥, 英语要看原著,语文得背海淀□□。”
“啥?”
“一整套小古文, 带拼音的,快给我买, 我要开始背了。”
按说程音已经算是一个职场上的卷王,却没想到她家这位居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种风气一听就很不健康, 程音立刻去找季辞告状。
或者说,定罪。
“像你吧?反正我小时候不这样。”
“我小时候也不这样,我学英语都初中了。”
“我以前很不爱学习的, 你老强迫我做题。”
“那是为了创造机会跟你说话, 我以前一放学就骑马去看野狼。”
互相推诿不是办法,问题还是得要解决,鹿雪小时候户外时间不够,远视储备消耗了很多,可不可能再让她继续乱来。
“这个难题交给你,哥哥最会刷题了。”程音发射糖衣炮弹。
不是她想逃避责任,鹿雪同学是个天生I人, 就连喜欢的体育运动都是室内运动, 要怎么骗她去户外, 程音暂时没有头绪。
不妨交给爸爸先试试。
季辞对于该任务的艰巨并没有充分的认识,自信满满地带着一个自以为很有吸引力的周末出游计划去找女儿。
结果——
“谁说我是天生I人呀,爸爸,我是因为小时候没人管,妈妈每天在外打工,只能当个留守儿童,宅家的习惯已经养成了,再也改不了了。”
她说话时的小表情十分哀怨,显然在冲季辞发功——成功地让他当场愧疚。
“对不起宝宝,都是爸爸的错……”
“喜欢读书有什么问题吗?书籍是人类的朋友,对于我来说,是唯一的朋友。”
“我的意思是,你也可以试着去认识一些其他的朋友,大自然也很有意思……”
“我的书朋友会伤心的,我不能像你抛弃我们那样,将它们抛弃。”
第一回 合,在心理与情感的双重夹击之下,季辞落荒而逃。
第二回 合,季辞做了万全的准备。
他找了一个山野之间的树屋旅馆作为plan A,可以躺在树屋阳台的吊床上,看天也行,看书也行。
又找了一个湖泊附近的露营地作为plan B,可以湖边看书、钓鱼,或者边看书边钓鱼。
总之张弛有度,能动能静,确保鹿雪的「书朋友」不会伤心。
“这么麻烦,我为什么不坐在阳台上,看小区花园和喷泉池?”程女士又有话说。
“因为我们不但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
“这句话是董其昌说的,他是明朝人,那时候既没有互联网,也没有纪录片,不出门就是井底之蛙。现在可不一样,我连火星上的乌托邦平原都见过了,根本不用自己去,天问一号去就行。”
“……”真说不过她,说不过一点!
两次铩羽而归,季辞十分沮丧,但转念一想,他愿称之为「光荣的失败」。
当然了,光荣属于程女士。
程女士是一个伶牙俐齿、逻辑清晰的反PUA达人,不听爸爸的有什么关系?反正也不会听其他人的。
季辞甚至都不担心女儿早恋了,什么人能搞定他家的程女士,那必然是一代天骄。
天什么骄,程音哈哈大笑。
看来爸爸还是不懂,对付小程女士,撒娇比天骄更管用。
“你不是说,最近可以给我安排治疗了么?”她忽然宕开一笔。
“嗯,技术基本成熟了,也过了III期临床,可以安全使用。”
“那我是不是……可以看星星了?”程音笑道。
“是啊,知知很快就能知道,星星是什么颜色。”季辞温柔道。
“不,我看不了。”
“怎么会,你的夜晚视力基本可以恢复正常……”
“你也看不了呀,”她指了指天空,“现在天上有星星吗?”
季辞一愣。那肯定没有,城市光污染加上扬尘,即使天气再好也看不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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