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第一更
除去上面要求的宣传文章,秦瑶有一段时间没写小说了,七十年代能写的题材不多,很多都不能触碰,为了减少麻烦,秦瑶向来是“不熟不碰”,必须得深入了解了,她才写,至于别的想写的,不如留着八十年代再写。
如果听不到顾二姐的亲身经历,她怎么也想不到去写跟飞行和跳伞有关的内容,但这些激起了她的兴趣。
对于一个创作者来说,最忌讳写陈词滥调,她渴望新鲜的空气,哪怕写出来打发时间,也是一种乐趣。
“二姐,等两天我写个初稿来给你看看,咱们吃了饭后再多聊聊。”秦瑶主动向顾清打探消息,有顾二姐这样的真实人物经历背书,在通过“审核”方面有好处。
“行。”顾清点点头,她又是诧异,又是惶恐,想到家里的几个顾姓男人,包括她爷爷,目前还活着,她爷爷跟其他家里几个爷爷叔叔的,嘴上天天扯着旧日的光荣经历……然而,家里第一个有“正经自传”的,竟然会是三十多岁还未到四十的她自己吗?
弟妹写出来的,不知道会是什么效果。
顾清心下汗颜,一个名叫谦虚的词蔓延上心头,觉得自己的过去完全不值得一提,还是谦虚点吧,“弟妹,不用写我的自传,给我用个化名,写个故事。”
她虽然很喜欢给人当祖宗,可到底还是个才迈入三十岁大关没几年的“年轻妇女”,她这个年纪,还不到写自传的时候,等到有自传的年纪,好歹也要年逾半百吧?
“好。”秦瑶微微一笑,这对她来说并没有任何区别,写成故事,还能有更多的想象空间。
秦瑶和顾二姐聊天的间隙,男人们已经砍了肉回来了,顾呈带着姐夫在厨房里烧菜做饭,味道还不赖。
秦瑶从来不嫌弃他做的难吃,都以“鼓励”为主,愿意下厨房的男人就是好男人,她光吃不叫唤。
也正是因为如此,顾呈的厨艺在短短两年间突飞猛进,背后有个默默支持他的好老婆。
顾二姐吃了弟弟做的饭菜尤为诧异,再见顾呈熟练地抱起两个儿子,脸上的神情更为诧异。
这跟大哥顾兴太不一样了!
“我都没想到,我弟结婚后,还能是这么顾家的好男人,厨艺比你还好……”
自己的丈夫潘东健是顾清千挑万选的贤惠好丈夫,厨艺竟然还不如她亲弟弟顾呈,这么说来,他们顾家的男人在这方面极有天赋。
儿子成成,大抵是两两相加的结果。
“明天还是我来下厨吧。”
秦瑶想着顾二姐一家子千里迢迢过来,总不能让她吃这些个普通的菜色,应该让二姐一家子领略更多的异域风味。
顾呈做一些家常菜色,比如红烧肉、烧肘子、烧海参之类的硬菜很有水平,大多属于传统风味,受部队里炊事班风格影响严重,不难吃,非常硬核。
在秦瑶看来,唯独少了几分剑走偏锋感,顾呈偏爱大众传统菜,顾及多种口味。
秦瑶就觉得——这家伙纯属食堂吃多了。
顾呈从小到大就吃机关大院的食堂,哪怕他的嘴挑,挑来挑去还是食堂菜,把食堂菜刻进了骨子里。
秦瑶从物产丰富的几十年后穿来,吃过各种国家特色料理以及国内各个区域的不同菜系,她对吃有一定的看法,也比较爱“创新”。
创新会有翻车,也会意外开拓新的菜谱。
秦瑶想着顾二姐好不容易来一次,倒是可以尝尝独特的南洋菜以及各种小吃。
岛上有华侨农场,从五十年代开始,六十年代,七十年代都曾有过好几批归国华侨,被安置在华侨农场,有的人出生在南洋国家,如今也在华侨农场生活,仍然保留了南洋风格饮食习惯。
比如说喝咖啡,做咖喱之类的习惯。
像是国内其他沿海地区的华侨农场难以获得咖啡,岛上却是种有咖啡豆,秦瑶家里放着两包咖啡豆,也有香茅一类的香料。
秦瑶尝试做了些虾酱虾膏,煮了两种咖喱,一种稀咖喱,一种偏浓稠的咖喱,用稀咖喱做咖喱萝卜牛肉,还尝试做了咖喱椰浆虾。
做咖喱会用到姜黄,秦瑶又做了姜黄饭。
顾二姐尝了咖喱后十分捧场,她喜欢偏甜一些的咖喱,“这个用来拌饭好香。”
她家的小崽子成成爱吃咖喱饭。
“二姐,来,自给自足做烤鱼。”海里捕捞上来的鱼,海腥味很重,烤鱼不用重料不好吃,但若是在烤鱼上浇上新鲜的柠檬汁,那就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清新的果酸味完美去腥,果香的味道,也完美遮盖了烤鱼的热气。
当然,有的人无论怎么吃,都觉得热气,还得配上下火凉茶。
“弟妹,还有吗?我还想吃。”
顾二姐是个大饭桶,秦瑶投喂她极有成就感,兴致高了,琢磨各种麻烦的小零食。
过年时节家家户户都有糯米糍粑,秦瑶把糍粑切成小块,裹上黄豆粉,浇上红糖汁,院里的孩子争抢个不停,不仅孩子喜欢吃,大人也爱吃。
她还做了木薯糖水和玉米糖水,木薯是一种微微有毒的植物,像是红薯,口感却是大不相同,煮好的木薯糖水,橙黄橙黄色的木薯肉,聚而不散,咬下去,还有点胶质的Q弹,像是大号的芋圆,却没那么硬。
岛上最多的,还是鱼丸,新鲜的鱼肉便宜,部队里有专门的捕渔船,买鱼肉不要票,价格低,赶早去,能买到很新鲜的鱼。
像是马鲛鱼一类的,做鱼丸,包饺子,制成鱼干,都是很合适的,岛上的人爱吃马鲛鱼。
秦瑶做了不少鱼丸,纯手工打制,冻在冰箱里,吃了一段日子,也没吃完,得亏顾二姐一家来了。
这些鱼丸之所以消耗不掉,正是因为顾呈同志不爱吃鱼丸,或者说,他就不爱吃鱼,他对海里的东西敬谢不敏,吃伤了。
对顾呈来说,让他吃一条海鱼,已经是虐待他的胃;吃鱼丸,则是加倍的虐待,加倍的腥。
“乖,来尝一口,这个鱼丸里面包了猪肉馅,我在家里加了……”秦瑶费尽心机想哄顾呈多吃几口鱼丸,她没什么坏心,只是想让顾队长胸怀开阔点,接受鱼丸的美味。
顾呈紧闭嘴唇,坚决不吃。
“烤鲨鱼去,那你烤鲨鱼去。”秦瑶踹他一下,鲨鱼肉也是种常见的食用鱼类型,当然,不是典型的鲨鱼,而是一种沿海常见的食用鲨鱼,具体叫什么鲨,秦瑶也不大清楚,别人都喊鲨鱼,味道还不错。
“我去烤,我不吃。”
顾二姐在一旁嫌弃道:“小弟,你说你一个海军同志,在海边不爱吃鱼,就跟在河边不会游泳一样,你丢不丢人啊。”
“我要是你啊,我就庆幸自己身在天堂。”
顾呈淡淡道:“天天让你吃鱼,看你爱不爱得上。”
秦瑶语重心长:“如果抵抗不了生活,不如坦然学会接受它。在海边,爱吃鱼,总比不爱吃鱼好。”
顾呈:“……”
“你媳妇儿我重点培养你对鱼类的热爱。”
“不,我拒绝。”
秦瑶笑着跟他打嘴巴仗,“抓到你一个把柄,要是敢惹我生气,就逼你吃鱼。”
秦瑶自己磨了咖啡豆,再加上牛奶和桂花茶,做成了桂花风味拿铁,很受一家子追捧。
“舅妈!舅妈好香香!”
五岁的成成小朋友彻底爱上了年轻貌美的小舅妈,小舅妈就像是童话里拿着仙女棒的仙女,能变出一大堆从来没有吃过的好东西。
“你舅妈好香,你舅舅就是狗屎运,出门踩着狗屎,才好运气碰上你们舅妈。”顾二姐非常嫉妒自家小弟,凭什么让他白捡一个漂亮老婆,这老婆又会做菜,她还有才华,天天在岛上过得是神仙日子。
秦三哥过来尝了一次咖喱后,很是喜欢,询问秦瑶做法,秦瑶对这些香料配比讲不清楚,只好道:“哥,你去华侨农场走一趟,人家每一家吃的是都是不同的咖喱,你多去看看,喜欢哪种配哪种。”
咖喱从来都没有固定的配方,全凭各个家庭的喜好,很多华侨家里都会备着多种香料,以及石臼和石杵,手打香料做咖喱。
“咱小妹的手艺很不错,很有想法。”秦三哥下意识夸赞道。
秦传荣没有特意教过秦瑶做菜,几个兄长同样各学各的,秦传荣自己是野路子,瞎琢磨,教儿子也是让他们自己琢磨,搞创新。
这时候在国营饭店当厨子,并不需要过硬的厨艺水平,大部分处于“过得去”的状态,而秦传荣倒是很有创新精神,他手里掌握的几个拿手菜,让领导都赞不绝口。
厂子里招待领导,点名要他来做菜,这让秦传荣引以为傲。
沈桂香笑盈盈道:“你小妹现在最像你爸,她也爱自己瞎琢磨。”
按照秦传荣自己说的:“宫廷菜?御厨算个屁,吃又不好吃。”
顾二姐一家在岛上待了将近十天,他们又要坐飞机回去,走之前,秦瑶完成了一部分手稿大纲,写了前面的两万字,顾清看了很是满意,“等你写好了,第一个寄给我看。”
顾二姐离岛前舍不得走,恨不得把弟妹打包带走,只恨自称不是男儿身,不能拐个漂亮媳妇儿。
秦三哥听了秦瑶的话,去华侨农场走访了一圈,了解了很多香料和美食做法,另外,他还升起了一个小小的野心。
那野心让谢红霓抱着女儿直呼受不了:“小妹,你得劝劝你哥。”
秦瑶好奇道:“怎么了?”
“你哥要养东西。”
“养什么?总不会是蟒蛇吧?”岛上很多农户家里养的动物稀奇古怪,正常的养鸡养鸭养羊养猪,特殊的,养松鼠,养鹦鹉、养猴子和蟒蛇的不在少数。
谢红霓道:“养地龙,好像是什么蜥蜴。”
一条红彤彤的狰狞大蜥蜴,秦三哥带回家时,谢红霓都要吓死了,这玩意在岛上倒是不少见,路边经常能看见,一般人不会往家里养。
据秦三哥所言,他打算养在家里喂蟑螂。
岛上的蟑螂个头大,还会飞,是以前的秦三哥未曾见过的品种,每次看到就很气,这时候人都没什么饭吃,这些蟑螂倒是好,长得油光水滑,很大一只,外壳泛着漆黑的光。
踩死了,地上那么大一坨肉,恶心,人是吃不下去的,丢了又觉得怪可惜。
他在华侨农场看见人养蜥蜴,发现这玩意还挺能“物尽其用”,它吃蟑螂和蚯蚓,平时捉点虫喂它就行了,也不消耗粮食。
第103章 第一更
在老婆和亲妹妹的联合抵制下,秦三哥十分遗憾地放弃了养蜥蜴的计划,只能没事上人家家里去看看,“那家伙养得贼好,可不是路边的那些寻常玩意,他还给做了牛皮衣服,再拿绳子牵着,好一条霸王龙……”
恐龙已经是远古消失的生物,而蜥蜴这种物种,则像是缩小版的迷你恐龙,甚至有的像是古代的五爪金龙,在男人的眼里十分“拉风”。
在秦三哥看来,这样的宠物性价比太高了,在北方没见过,在岛上,路边随意抓一只就能养,还不用喂粮食,喂点蟑螂蚯蚓就能满足“养恐龙”的野心。
“那人家里除了养龙,还养了蛇,养得真不错,就是一股子腥味。”
秦瑶欲言又止:“倒也是个人才。”
这一点上,秦三哥提醒了秦瑶,动物园里可不止小熊猫这类毛绒绒的可爱小家伙,还有蜥蜴眼镜蛇一类的两栖爬虫。
别说,养蜥蜴和蛇确实划得来,成本低啊。
一些蜥蜴长得眉清目秀,变个装就是缩小版的迷你五爪金龙,牵着“小金龙”在外散步,对男人是个跟美女一样的诱惑。
女孩子更喜欢看蝴蝶,花房温室,养一堆色彩斑斓的蝴蝶,蝴蝶死了,还可以做成标本售卖收藏。
如果秦瑶现在能开动物园,她倒是想会会秦三哥口中这个特别会养“爬虫”的家伙。
只是现在……她没什么勇气去人家家里看“蛇”。
“你说的这人叫什么名字?”
“许鲜。”
“什么?”
“许鲜,住在华侨农场,从东南亚那边回来的。”
秦瑶:“……”
“哦,据说他还有个外国名,很长一串,具体叫什么我记不清了,但是在国内,他户口本上就叫许鲜,不是那个‘仙’,是海鲜的鲜,他自己改的名,人家问他名字,他觉得跟蛇有缘,就叫许鲜了。”
除非是家学渊源,一些华侨回来登记名字很随便,只有一个姓,名字随便自己取。
……可是这边许姓的人也不多啊,怀疑这个许都是随口捏造的,也有可能人老家苏杭,清末祖宗下南洋,现在作为华侨归国。
秦瑶记下了“许鲜”这个名字,这种名字,她就算是想忘都难忘,脑袋里很自觉冒出一个清秀的男青年身影。
许鲜?太扯淡了,他会不会再找个老婆叫白素贞?
秦瑶暗自稀奇,等到顾呈回到家里,秦瑶同志在卧室里小声跟他分享叨叨这件稀罕事。
“名字叫许鲜,还喜欢养蛇养爬虫,有意思吧?”
哪怕顾呈回家的时间再少,两人结婚两年了,关于个人该聊的事情都聊完了,夫妻俩除了身体黏糊外,大多只剩下孩子的事。
这也是很多人婚姻逐渐归于平淡的原因,两个人太熟了,没什么可聊的,彼此的事情都知道,没什么事情可聊,缺乏了新鲜感,生活变得像是白开水一样,重复过着重复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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