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热了,顾呈在房间里没穿上衣,露出健硕的胸膛,下半身穿着深蓝色的长裤,头发刚洗过,还带着细细的水渍,有些水珠顺着额角滑落。
他的皮肤不白也不黑,偏蜜色的肌肤,颜色深浅随季节变化,冬天浅一些,夏天深一些,秦瑶喜欢夏天时候的,偏深色更加性感。
顾呈在外面一般不随便脱裤子穿短裤,哈哈,因为他的大腿很白。
除了腿毛过多的问题外,他的双腿修长漂亮,秦瑶想给他刮一下腿毛,顾队长一边用奇怪的眼神看她,一边坚定拒绝。
“你别勾引我。”顾呈穿上一件背心,回头就见秦瑶穿着短衣短裤,在家里梳着两条麻花辫,脸蛋掐出水来,像个大姑娘。
结了婚的女人一般不梳两条麻花辫,或是盘头发,或是只留一条在后面,而秦瑶在家里可不管那么多,头发长,又热,简单梳两条散散的麻花辫在旁边最舒服。
秦瑶扯了下两条辫子:“我哪勾引你了?”
结婚两年,她已经够松弛了,宽大的睡衣睡裤,两条麻花辫,这还能是勾引?
难道她这副扮相很性感吗?秦瑶手撑着下巴去看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的女人如同蜜桃一样丰盈诱人,说是艳若桃李也不为过,一双桃花眼,眼尾是浅浅的粉,眼神流转间顾盼生辉。
生过孩子后的女人是不一样的,哪怕她的腰线恢复如初,胸前却是足足大了几个号。
秦瑶挺欣赏自己作为女人的身体,很遗憾没有生个女儿,她自己捏自己的胸,也觉得好软手感好好。
“养蜥蜴,你自己说的,小恐龙。”秦三哥是先锋队,顾呈还当他养了蜥蜴,自己去瞧瞧,现在连瞧瞧的机会也没了。
这会儿听说有人叫“许鲜”,还能养爬宠养蛇,可不引得他羡慕。
或许每一个男人小时候都对恐龙感兴趣过。
部队里有人偷偷养蜥蜴,顾呈撞见过,他倒是自己没养过,心生好奇。
秦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愣了一瞬,随后下意识道:“你别用勾引这么暧昧的词,这顶多算是引诱。”
顾呈点点头:“行,你引诱我。”
“我……我引诱你?”秦瑶站起身,突然感觉一股火气冒上来,“结婚两年了,你面前这么大一个媳妇儿,还不如蜥蜴能引诱你?”
顾呈失笑:“我可没这么说。”
秦瑶砸了他一个枕头,背对着这家伙,懒得搭理他,稀奇古怪的,用词越来越暧昧。
“生气了?媳妇儿你真的生气了?咱们刚才不是说着许仙说着爬虫和蛇吗?”
顾呈笑着在她脸上亲了下,“我说错话了,刚才那不是引诱,现在才是。”
“勾引,来勾引我。”
秦瑶无言以对:“你别这么不要脸啊,顾队。”
秦瑶同志抬手拧他的脸,结婚两年了,这家伙顶着这张脸,越来越没有下限了,好无耻啊。
“你这张脸,不板脸的时候阳光俊朗,像个人傻钱多的大少爷;冷着脸是个高岭之花,无论是大少爷还是高岭之花,都说不出这样的无耻又猥琐的话。”
顾呈从后面抱着她:“男人都这样。”
“这就叫无耻了?还有更无耻的……”
顾呈用脸蹭了蹭她,有时候他也觉得挺无奈,在外顶着偶像包袱,在媳妇面前也顶着包袱,“随意跟你说两句真心话,你又提醒我,‘顾队,你不该说这种话’。”
“瑶瑶,我在你面前到底是个什么形象?”
秦瑶抬手在鼻子面前挥了挥,假装嫌弃道:“有味儿了,有味儿了,一股中年男人的味儿。”
“请离眼前这位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子远一点,我们有代沟。”
顾呈登时黑了脸,他装模作样吹胡子瞪眼,把眼前的女人按在怀里,猛亲了她一脸口水:“有味了是吧,都是我这个中年男人的味儿。”
秦瑶揩脸上的口水,提出严肃批评:“幼稚。”
“你跟儿子比口水是不是啊?幼稚的中年男人。”
顾呈低头咬她的鼻子,顾队长好生气,可生气又没丝毫作用,对眼前的女人,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瞪她一眼,她丝毫不怕,使劲儿在他雷区蹦跶。
让人又爱又恨。
他使不出别的手段了,除了糊口水留牙印外,没有其他的“酷刑”。
“我要恶毒起来了。”顾呈冷冷道。
秦瑶:“……”
你们当兵的说话这么跳脱?
顾呈贴在秦瑶的耳畔,恶毒祝福道:“等你儿子长到四五岁,耍赖抓几条蜥蜴回来养,还让你天天抓蟑螂喂——”
秦瑶抬手捂住他的嘴:“你好恶毒。”
这是什么恶魔低语。
秦瑶踹他好几下,嗖溜跑出卧室,洗了一把脸后,去找家里的两个小崽子。
两个小崽子一岁多了,走路歪歪扭扭,像是两只小企鹅。大儿子瑞瑞明显乖一点,小小年纪就有股优雅范儿,坐着很乖。
铭铭则像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萌发乳牙了,牙白,笑起来像个天然呆。
明明跟他爸爸五官那么相似,气质却是全然不同两个人。
“妈妈!”
秦瑶亲了亲小儿子,被这个傻崽子治愈了,暂时忘却他那个“恶毒”的爸爸。
秦瑶陪着儿子玩,顾呈帮她检查手稿,外加增添细节,修改bug。
秦瑶从顾二姐那里知道很多信息,可她作为文科生,写起来难免犯常识上的错误,而顾呈是个军迷,还是个军棋高手,对很多事情都极为熟悉,在他严谨的细节修改上,故事越发真实动人。
主角的形象也越发清晰。
作为亲弟弟,顾呈给主角加了“不少料”,还是颇为真实“料”,也可以说是黑历史。
这么满满的黑历史,拼凑出一个更加真实的主人翁。
一九七五年十月,这本将近四十万的书《走向蓝天》写完了,秦瑶先寄给了二姐。
写完了之后,秦瑶满满的成就感,本来她是留作收藏的,只是拿到文化馆,让蓝白玉一众人看过后,文化馆里的人“惊为天人”,岛上的一家出版社抢着要出版,让秦瑶哭笑不得。
“是不是要出版,得先问问二姐那边。”
*
另一边,顾清收到秦瑶的样稿,她惊呆了,“这么多?这么厚?”
秦瑶那边写了好几个月,一直都没说写完,顾清还当她是写不出来了,不过她也不是很在意,因为前面几万字写得精彩,留作收藏便可。
现在大半年过去,秦瑶说写好了,给她寄样稿,顾清还当是写了十万字左右,在她看来,十万字挺多了,可……秦瑶她究竟写了多少啊?
秦瑶这本《走向蓝天》女主名字叫做“顾晴”,顾二姐翻开手稿,登时看入了迷,看了一半,她的脸都红了,心跳砰砰加速。
如果认识她的人,都知道这本书在写她,可她有这么优秀吗?
再继续往下看,顾二姐红着脸不自觉又入了迷。
明明写得是她熟悉的故事,以她作为蓝本,为什么她觉得那么有趣,那么跌宕起伏?
看完了之后,顾二姐意犹未尽。
后面有小卡片,写着——未完待续。
顾二姐:“?”
顾二姐连忙给秦瑶打了个电话,“怎么是未完待续?难道还要写?”
“不一定写了,二姐,你的故事还在继续不是么?”
顾二姐满意道:“说得也对,暂时就这么结束,也行了。”
挂了电话,顾二姐兴高采烈四处宣传,给她一些徒弟后辈传阅。
其他人开始还且惊且疑,为了不给顾二姐泼冷水,才装作争抢阅读:“我想看看。”
“让我先看看!”
“你们一个个来。”
其他抢的人,开始没当一回事,后来看入了迷,一个比一个抢的厉害,还有人“手抄”。
这时候的书籍太匮乏,小说故事更是少之又少,好不容易能有本好看的小说,让人恨不得从头翻烂。
而且这故事的主角……还真爽,又励志又爽,还有代入感,真有毒!
小说抢手,顾二姐又给秦瑶带了个消息:“弟妹,你写的故事太好了,老部队联系我,说这边军区想要出版作为宣传。”
“行,都行,这边岛上也说要出版。”
秦瑶跟顾二姐商议过,其他的交给出版社,具体的,分别跟出版社沟通。
这会儿出版还挺麻烦的,要等正式出现在新华书店,起码也要明年下半年。
如果不出意外,秦瑶能得到几千块钱稿费。
这属于意外之喜,具体多少还未定。
这边的秦瑶不着急数钱出版,那边的顾二姐已经抢先印了几本,又是寄给好友,又是往家里寄了两本。
顾家收到稿子时,还不知所以然。
顾老爷子这会儿正跟老战友们聊得热络,写过去回忆录集册,听说是要送去陈列馆的,顾老爷子嘴上不说,但他挺高兴。
“也没多少,应该能占个两三页吧。”
陈宝珍的姥爷,也就是秦老爷子,这几年一直在写自传,他自己写自传,也写回忆录,想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留作纪念,动工好几年了,目前仍然只写了三四万字。
顾老爷子嘲笑他的文笔水平,“就你这乌龟蜗牛速度,躺棺材了也写不完。”
“我可不想写什么自传,我这一辈子,也没什么好说的。”
在家庭饭桌上,顾老爷子一派云淡风轻。
“姑姑她就有传记,她好厉害。”顾淼淼小朋友是顾家稿子的第一个读者,家里的人都忙,唯独她一个学生很有闲工夫。
以顾淼淼的识字水平,正是老师鼓励阅读长篇小说的时候。
顾老爷子嫌弃道:“屁,她能有什么传记。”
第104章 第一更
“有,还要出版了呢。”顾淼淼从椅子上蹦起来,小跑着去拿手稿,她言语积极道:“这书里写的就是姑姑,写得可好了!”
稿子是顾清寄回来的,全家人都没仔细看,让顾淼淼抢了个先,顾家人以为是平常的宣传文册,十来年间老掉牙的文章,顾家人看得多了,早就麻木了。
“这里面的主角,顾晴?顾清?”
在之后的几天里,顾家的人轮流看完了这四十万字的书稿,看得他们个个内心震惊不已,明明下巴都要掉地上了,却又背着“沉重包袱”,不敢率先表露出来。
刘淑琴和大嫂和安算是家里包袱最轻的两个人,外带一个顾淼淼,三个人聊得热络,各种吹捧。
“里面好多细节,不是认识老二的,根本写不出来。”
“好像是个活生生的人,不过……我女儿有这么厉害啊,看得我好激动。”
“咱家最优秀的大姑姑!”
大哥顾兴淡淡道:“不过是把经历加以润色,没什么了不起的。”
“每年的宣传文章,都要写几个典型……”
可那些个宣传文章,不过才几页,这可是四十万字,还是以妹妹顾清作为主角蓝本书写,只要是认识顾清的人,都知道写得是她!
这小说内容写得好,全然不会让人尴尬汗颜,不催泪,也不随意抒发感情,更不会写一些离谱的“感人细节”,里面有的只是激昂澎湃的向上生长,是主人翁的乘风破浪,看得人意犹未尽,手不释卷。
我去,都把他妹写成“战神”了!
顾淼淼大声道:“这可是小婶婶写的!”
和安:“真想不到弟妹还有这个文笔。”
“瑶瑶她之前写得还拍成电影了呢,现在在文化馆工作。”刘淑琴言笑晏晏,城里的文艺工作者多,拍电影当导演算不上稀罕事,可到底沾上了自家人,总有一份殊荣。
现在可不兴“女子无才便是德”,儿子能娶个有文化有知识的儿媳妇,做父母的哪能不高兴?
“写得太夸张了,还需要练练。”顾爸爸微微一笑,得知儿媳妇给女儿写了专门的故事,他的内心毫无触动,绝对没有丝毫羡慕嫉妒,毕竟这未来还有相当漫长的时间。
等人到老了,再去细数过往。
现在一大堆人活得长,身子骨硬朗,好些七老八十了,待在岗位上不退,顾爸爸觉得自己还是个“中年人”。
“我也没瞧见我孙女有那么厉害。”顾老爷子嘴皮子扯扯,何止是唇角在抖动,他的心尖尖也跟雨打芭蕉似的,四处摇摆,抖落珠子一串串往下绽。
——孙女这么个小年轻,一点破事就能写个四十万字,我呢我呢我呢?
酸了算了。
人到老了,最喜欢回忆自己的当年英勇事迹,以前还有个孙女作为听众,现在她听得耳朵起茧子了,不爱听了,至于家里的其他人,早就起茧子了,在耳朵边竖起一道墙。
顾老爷子心肝儿乱颤,怀着惆怅吃完饭出门兜圈子,半路上碰面了秦老爷子,还在那捣鼓自传呢。
秦老爷子:“我昨天偶有所感,多写了几页,老顾,你要不要看看?你这个老家伙来点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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