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祝静思叹息一声,语有悲意:“当年被我兄长卖掉的婴孩,你也认识的,他叫冯基。”
裴大少浑身一震,十指骤然嵌入泥里,指尖鲜血淋漓——这一刻,他万念俱灰,可身轻如羽,竟能在漆黑夜间看清周遭的一切。
包括裴探花紧闭的双眼。
包括当日在毓秀茶庄的情形。
冯基那一声惨叫,是因为看到了白虎的原形,那只白虎还很年轻,头上有一道被砚台打中的伤口,正在流着鲜血。
“他说,”祝静思凄然一笑,泪光冰凉:“那夜他经过溪边看到一只被雷电劈死的白虎,全身焦黑没有一处完好,身子紧紧蜷缩成环形,像在保护什么。他拨开它的尸体一看,就看到了你,那么小的一只,眼睛还没有睁开,湿漉漉的嘴想要拱奶吃,发出婴儿般的微弱叫声。
“人说禽兽有灵,他的手刚伸过去,你的两只小前爪就紧紧抱住他的手指。他说,自己就当捡只宠物回来养了。
“他这些年面容不老,只因当日为了保护你,遭遇过雷击的缘故。”
天终于要亮了,鱼肚白的微光从远山浮起。
裴大少轻轻跪倒在地……
梦中那只拼命喊“救命”的白虎,才是它的母亲。
可刚出生的它,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裴探花。妖孽善于模仿变化,从小被他养大,濡染他的气息,自然也就长得像他。
年轻的白虎伏卧在地,它将脸蹭上裴探花的脸,一大滴温热的泪珠落在冰冷的晨光中。
尾声
韩滉出神半晌,从小孙子手中接过那幅画,似乎回忆起了什么往事:“……不知道那个人,后来是死是活。”
“谁?”孙子不解地歪起头。
“没什么。”韩滉转过头去,“这幅画是四十年前画的。那时我年少叛逆,立志做一个降妖除魔的道士。荒唐,荒唐啊。”
小孙子并不明白什么是“道士”,只是着急地用力点头:“爷爷,快把这只老虎画完!”
冬日阳光照进书房里,冷暖交替,就像岁月本身。韩滉终究没有去补那欠缺的几笔,只是将画重新卷起。他自然不知道,这幅《白虎图》在后世流入宫廷,有位才子在画上题了几句诗——
虎为百兽尊,谁敢触其怒。惟有父子情,一步一回顾。
第3章 杯弓蛇影
引子
北周明帝元年,三月己酉。
光线暗沉的大殿,太监毕恭毕敬将一尊黄金酒爵举过头顶,阴阳怪气地说:“将军,这是陛下赐的。”殿外落雪苍茫无声,天地一片银装素裹——
狂雪虽乱,天下已定。
男人慢慢回过头来:“喔,陛下还赐了酱拍黄瓜吗?”
“什么?”太监以为自己听错了。
一代名将走到他跟前,瞧了瞧盘子里的东西,好像浑然不觉这一杯下去,就是生死永绝,只是稍嫌遗憾地耸耸肩:“有好酒,却没有下酒菜,可惜可惜。”
比起思考死亡的滋味,将军似乎更乐意咂摸酒的味道:“鸩酒,原来是甜的啊……”他悠然专注地品完此生最后一杯美酒,缓缓倒地而亡。
世间,飞鸟已绝,良弓尽藏。
一
独孤家有三个女儿,长女国色天香,幼女才名远播,二女更是……二得风华正茂。
独孤琳琅的饭量很大,一顿可以吃两斤红薯和四个包子,她吃东西从不挑食,也不挑地方,倒是地方经常挑她——那些被她光顾过的饭馆,无论鲜鱼鸡鸭,蔬菜猪肉,蘑菇豆腐……都被风卷残云得一干二净。其他客人晚来一步,点不到菜,喝不到酒,连白开水都限购,当然要掀桌子。
独孤琳琅不仅能吃,还能喝酒。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兴致高的时候会再忘情地亮一嗓子。她对酒当歌不要紧,邻里的鸡鸭纷纷吓得跳上屋顶,或者含泪默默绝食……
小姑娘混到这个分上,家里人凑在一起一合计,没别的办法了,从军吧。
独孤琳琅一身好力气,人二胆量大,到了战场上如鱼得水,两年就从普通兵卒晋升为从九品陪戎副尉。
她的顶头上司,陪戎校尉是个将二代。听说以他的家世本来不必从军营底层拼搏的,但这个叫叶铿然的青年一手长枪,一匹黑马,每一寸战功都真刀真枪用血汗来换。士兵们一开始以为他不过是做几天样子好回去封官进爵,私底下并不待见他,但自从叶铿然在一次战役中身中九处刀伤独闯敌军大营,火烧三军粮草,自己人不敢再心存轻视,敌人也一样。
军营里全是浑身汗味的臭男人,叶铿然眉宇清峭,冷酷孤傲,行止坐卧一丝不苟。独孤琳琅做他的副将,很快做腻了——
她不想做他的下属,一心想做他的家属。
摆在她面前的问题有两个,叶铿然不知道她是女人,这是问题之一;假如他知道她是一个比男人还男人的女人,这就是问题之二了……
于是独孤琳琅没仗打的时候,故意在叶铿然面前给他一点暗示,比如有一次她娇弱地用衣袖半掩住脸,低声咳嗽。装柔弱会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吧?果然,叶铿然眉宇紧锁:“饭吃完了不够等下顿,锅巴不要吃太多,嘴里打泡了?”“……”
还有一次夜凉如水,独孤琳琅趁着气氛浪漫,满怀希望地问叶铿然:“你觉得我怎么样?”叶铿然冷冷颔首,在独孤琳琅心里燃起希望的小火苗时,他说:“和以前一样。”于是,独孤琳琅心里刚燃起的小火苗就无情地被扑灭了……
屡战屡败的独孤琳琅很忧伤,于是喝点小酒来借酒浇愁。这天,夜深人静,她一个人爬起来热了半壶酒。
奇怪的事情就是在这时发生的。
独孤琳琅不久前捡到了一把弓,入手轻盈,但想要拉开才会发现它沉得惊人。军营里的男人们哪怕力气最大的也拉不动,只有独孤琳琅吃得多,一身蛮力没有地方使,竟然脸红脖子粗地把弓给拉开了。但这么沉的弓上战场也是累赘,独孤二玩过了之后,就随随便便把它往墙头一挂,忘了。
现在,帐篷里没有风,墙角那把弓却自己晃动起来,光顾着喝酒的独孤琳琅也没发现。
军营里的酒很烈,三盏之后,独孤琳琅有了些醉意——平时这点酒她是绝对不会醉的,但眼前的情形让她不信自己醉了都不行。
酒水自己从碗里慢慢升起,拧成一股绳,像蛇一样在空中清灵摆动。
独孤琳琅揉揉眼睛,她一定是看花眼了。突然,那条半透明的蛇惬意地舒展开来,见鬼!她仿佛还看见它朝她吐了吐舌头。
一阵冷风吹入营帐,那蛇受惊般蜷成一团,慢慢矮回酒碗里,化为半碗碧水。
独孤琳琅用力摆了摆头。做梦,一定是做梦!这酒也自然是不能喝了,她端起碗来连酒壶的残酒一起倒到营帐外,蒙上被子,倒头睡觉。
这晚,独孤琳琅梦到了自己的娘,母女俩还像小时候一样,睡在一个被窝里,母亲一边做针线活一边问:“你追叶校尉这么久,有收获吗?”
“当然有!”
“说来听听。”
“至少我可以肯定,他不喜欢男人!”
“……”
梦里母亲怜爱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又说了句什么,她没听清,但潜意识里她知道那是很重要的一句话。她正要再问,一翻身,醒了。
清晨的阳光正照进营帐里,现实和奇怪的梦一样清晰。或许是因为昨夜那几盏酒,她全身从丹田到后脑勺都热乎乎的。入睡之前发生的怪事,也被当成梦的一部分很快被独孤琳琅丢到了脑后。
因为按照作战计划,他们这支部队今日要奇袭敌人。
这一天,在独孤琳琅的人生中,绝对是最难忘最神奇的一天。
二
陇右边陲,吐蕃人出没。
每到稻子成熟的季节,一伙吐蕃部队嚣张地奔袭而来,收割完稻子再心满意足地走人。
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快得就像镰刀——不是割稻子的速度,是杀人的速度。
几任节度使都不敢正面迎战,只有叶铿然这支部队不信邪。叶铿然多次向大将军请战,都以各种理由被拒绝,最常用的理由是“时机还没成熟。”独孤琳琅听到这种官方发言时正在吃桔子,她知道大麦什么时候熟,也知道稻谷、桔子和柿子什么时候熟,但时机——其实她想问,而且也真的问出来了——
“那是什么?能吃吗?”
直到稻子又一次熟透了,而时机仍然没有熟,周围的村民因为饥饿又有谁家的老人孩子饿死,又有谁背井离乡去乞讨流浪……叶铿然一言不发,提着长枪走进将军的营帐,卸下盔甲扔在地上,一枪扎在自己的肩头:“男儿热血,不能保护家园,就在将军面前流干而已。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
独孤琳琅没能亲眼见到当时的情形,但光听人转述,就觉得只有三个字能形容——帅呆了。
将军终于下了一纸军令,准了叶铿然的作战计划。
叶铿然自己带部下二百人为先锋,诱敌深入。六盘山脚有狭长山谷,水流湍急,益于大军埋伏。按照计划,将军则率主力部队在山谷两边设伏,只要吐蕃骑兵追赶而至,绊马索与弓箭伺候。
吐蕃骑兵虽然强悍如风,但携带粮食后行动速度受限,到时马匹受惊必然锐气受挫,阵型一坏,唐军立刻从两侧展开攻击。
清晨临出发前,独孤琳琅的右眼皮不知道为何跳了几下。出门没看黄历,独孤二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听说吐蕃骑兵个个身披重铠,衣袍布满钢片,号称刀枪不入。连他们的战马也结结实实覆盖着铁甲,普通弓箭甚至很难射伤他们。
而此刻,那传说中从脑袋武装到脚趾的吐蕃铁骑却连影子也没有半个。
他们经常光顾的稻田空旷无人,只有一个破烂的稻草人举着倾斜的胳膊瑟瑟发抖。冷风偶尔撕下几根稻草扔到地上,除此之外,四野一片寂静。
不知道是谁说了句:“真他妈的安静,连只鸟都没有。”
屠杀,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
大批吐蕃人不知从哪里冲杀出来,地面顿时化为修罗场,尸体一具具跌进稻田,金色的稻河里泛起血腥的雨雾。
反应过来的士兵们挥刀反击,但是,寡不敌众。
独孤琳琅一面拼命突围,一面眼见朝夕相处的兄弟死在眼前,她想不通的是——他们的进攻,怎么会被敌人预先一步得知的?
只有远处那个稻草人,默默看着人间地狱般的一幕。
叶铿然的部队很快陷入苦战,半里开外埋伏的大军却迟迟不来增援,少数残兵后撤到六盘山峡谷,才发现将军的伏兵早已逃之夭夭——或者,将军根本没有率大军出城!
这不是独孤琳琅第一次经历战争,但却是她第一次离死亡如次之近。有那么一刻,她已经陷入绝望,身后的敌人穷追不舍,不将他们屠杀光,绝不会罢休。
她与叶铿然前方就是峡谷,逃无可逃。寒风撕扯着绝壁,风中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眼见指挥残部后撤的叶铿然突然身形一滞,腿上又连中了两刀。独孤琳琅突然在叶铿然背后用力一推,把他推下几丈高的峡谷!
“跳——!”
湍急的水流泛着透骨的寒意,独孤琳琅紧紧抱住叶铿然,将他的头从水中托起来。和混合着惨叫与拼杀声的战场相比,这里单调冰冷得更像地狱。
他唇角的血色,也被寒水冲刷得更淡。
“你……你不要死啊!”独孤琳琅拼命按住他的伤口,可温热的鲜血还是不断从指缝间涌出,“不要睡你听我说……只要活着就还有机会!我愿意一辈子跟着你,跟你同生共死,守住我们的土地,挽回那些背井离乡的眼泪和人命。和那些死去的兄弟一样!”
叶铿然的眼睛突然微微掀开,里面原本清冷锐利的光芒黯成了涣散的暮色。
“我知道你每天早晨在营帐外蹲马步,知道你每天晚上到山头后面的乱石岗上吹笛子,知道你吃饭不喜欢竹笋,知道你喝醉了酒会洗冷水澡,知道你那套黑色的大衣腿上破了一个洞你自己补过针脚有四个……”独孤琳琅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将他推上岸——
“我喜欢你。”
这时,又一个湍急的水浪冲打过来,同样精疲力尽的独孤琳琅说完最后一句话,终于任由自己沉入没顶的寒水之中。
独孤琳琅醒来时,映入眼帘的是篝火的暖光。
叶铿然疲惫地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浅睡,苍白侧脸是她熟悉的轮廓——
以及……一点不熟悉的孩子气。
独孤琳琅只觉得整颗心都要融化掉,她环顾四周,溪涧奔流,乱石灌木搅碎了满地月光,她不仅捡回来一条性命,还捡到了两人野外独处的机会。
身上暖融融的很舒服,都被火烤干了。
慢着……身上的衣服都烤干了?那必然不能是连人带衣服架在火堆上烤的——独孤琳琅猛然意识到大事不好,她被他看光了!在这种狗血情节发生的时候,女主角应该怎么办?大叫一声掩面逃走,还是把头低进尘埃里去?独孤琳琅一抬头,正好撞见叶铿然醒了。
她呆呆地看着他,却见对方的脸色骤然变得难看,甚至冷着面孔一瘸一拐地起身,和她拉开一段距离,仿佛她的存在令人难以接受。
这种厌恶和划清界限算什么?拜托,表白失败的人是我,走光的人也是我好吧,虽然外表纯爷们但你看到了真相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这句话在独孤琳琅脑子里回荡了三遍,然后她低头看向自己的衣襟,然后……彻底懵了。
半敞开的衣服里,是平坦光滑的胸部。她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终于确定,自从昨晚开始,身体里一直发热和不舒服的感觉终于踏实了,像满天飘浮的云雾终于落地成石。
她,女扮男装从军的独孤琳琅,从此可以将“女扮”两个字去掉了。
眼前一黑,独孤琳琅咕咚一声,再次昏了过去。
三
独孤琳琅实在是不想醒来。
她该怎么跟叶铿然解释?说她曾经是如假包换的女孩,但莫名地变成了男人?这种荒谬的事情……自己听起来都很假。说自己的表白是开玩笑的?可当时自己是豁出了命的真,连他衣服大腿上破了一个洞补过的针脚有四个这种花痴偷窥的事都说出来,现在否认更加欲盖弥彰。
所有的情况只剩下了一种——
叶铿然知道了自己喜欢他。
而她,确凿无疑变成了一个死基佬。
两人发出求救信号后的第三天,援救的军队才姗姗来迟,把两个重伤的家伙背起来带走……在这之前,两个人一句话也没有说。
和叶铿然分开的时候,独孤琳琅竟然有种松口气的感觉,又好像胸口被掏空了什么一样。
当日一败,两百战士幸存者仅十二人。
叶铿然整个人变得更沉默冷酷。遭遇惨败和被花痴男人表白,不知道哪件事对他打击更大,总之此后每次两人一见面,叶铿然就孤傲地把头转开,连礼节性的问候也省了,让独孤琳琅压根儿没有解释的机会。欲哭无泪的独孤二,为了用行动表明她真的洗心革面不再对他抱有非分之想,只能主动避开他,就连半夜上厕所,也找他绝对不会经过的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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