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浮云半书2
作者:李惟七
简介:大唐开元盛世,张九龄的学生裴昀进士及第,被天子钦点为探花郎。春风得意的题名宴,他却见证一幕幕离奇之事接连发生——能障目的紫檀琴,能续命的菊花酒,能看到过去的风声木……从朝堂宰相到市井琴师,从温雅进士到冷峻金吾卫,玄妙的草木之物牵绊着各色人心,更隐藏着少年裴昀的身世之谜。
第1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地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炼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棱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他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浮云半书》写到第二卷 ,这一卷所有的篇名,都来自于唐诗。
盛唐诗歌浩如烟海,有四万八千九百多首,李白的明月蜀道,白居易的青衫琵琶,岑参的瀚海阑干,王维的桃源空山……比之大唐的疆土更加宽广无垠。于是在本卷里,大家会看到很多熟悉的唐诗篇名。然后,问题就来了,挖掘机……哦不,唐诗到底哪家强?
在脍炙人口的《唐诗三百首》里,第一篇是张九龄的《感遇》。
其实张九龄这个人物在历史上的名声是比较清淡的,作为宰相,他的名气不及很多名臣;作为诗人,他的影响远不及李、杜,但偏偏是他的《感遇》,被列为唐诗三百之首。一千多年前的诗人宰相,悠然写下这样的诗句: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草木之心,如有人性;草木本心,恰如人心。美人是否会来攀折?且由他去罢。
张诗清丽,所写不过是春日的兰叶、秋日的桂华、江南的丹橘、故园的杨柳。他笔下草木皆有性情,四季皆有音律。
草木,草木。
我遥遥望见,在青涩的早春,少年打马走过江南,杏花与芳草都在烟雨中泼墨成画;
在汗水与血水一齐流过刀背的盛夏,漠北的胡杨树正在风沙里生长;
在坦诚的秋天,叶面叶背金黄赤裸,山像一架背满婴孩的脊背,每一寸颜色闹腾着啼哭一样响亮纯净的,金黄色的语言。
而冬天来临,离离原上的衰草被一把野火燃烧,四季荣枯,人生宠辱,永不停步。男儿流血的伤口涂抹在哪一树古老虬曲的枝头化成梅花?而最后一滴热血,又落在谁的眉间和心头,点成永世不忘的朱砂?
草木,草木。
我看到半人高的蓬蒿在仰天长笑,我看到千树万树的梨花倒映着春水,我看到古木参天的苍山雨痕,我看到通往桃源的石阶上落英缤纷;我看到唐时的少年,在灵魂的疆域上耕种,在三月的水边收获——章台的垂柳青青如旧,巴山的夜雨涨满秋池,相思的红豆落地成诗。水流带不走,千年时光也带不走,盛唐华章留给我们的,岂止是一些草木芬芳?
总有些东西,始终留存于历史的河流,也在你我的心头。
那是心上的诗篇。
你总会为一些梦而年少轻狂,总会为一些愿望奋不顾身,总会为一些美好心甘情愿,总会为一些人红了眼眶。总有相知的人,相遇在最好的时光。
一年时间匆匆过去,与生肖卷一样,草木卷或许仍会与你相逢在金秋。去年《浮云半书》出版之后,得到大家的支持,得以数次加印,这里一并感谢读者们、编辑们与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一直来温柔包容我的家人。
感谢时光与你们,让我最初灵感的火花一笔笔勾勒成画。
浮云无形,万物有情。
愿你心上的草原有梦想驰骋,愿你心中的季节万物生。
李惟七
2015年7月1日
第2章 琵琶行
相逢何必曾相识。
——唐·白居易《琵琶行》
一
李未闻本来不叫李未闻,叫李五斤。她出生的时候五斤重,爹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字——顺便说一下,李五斤的爹叫李林甫,时任朝中黄门侍郎。
与大多数科举进士出生、文辞风流的官员不同,她爹是从一个千牛直长的小官做起的,没读过什么书,以认白字而出名。有一次朝中官员嫁女儿,她爹跟着众人去道喜,把“白头偕老”说成“白头楷老”,引来哄堂大笑。
满座只有一个人没有笑。那人长得极好看,眸子清郁,气度高华,端坐的侧影就像暮春的清晨。
后来,李五斤才知道那人是中书侍郎张九龄。
“张侍郎竟然没笑你!他可是大诗人大才子。”李五斤高兴地问自己的爹,“我觉得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对你有好感。”朝廷内外都传扬着张九龄的胸襟风度与人品,李未闻也挺喜欢他。
“女儿,”李林甫认真地回答,“张侍郎是没有笑,但你也不能想太多。有一句话你听说过没?最大的轻视是无言。”
“……”爹你要不要这么有自知之明!
虽然李五斤觉得自己的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脸皮够厚。但她还是恨爹不成钢:“为什么同朝为官,别人家的四品官是谪仙一样的美男子,我家四品官却是抠脚大叔?这不公平呜呜……连带着我也长得这么丑!”
客观地说,李五斤的模样并不算难看,但有个很大的缺陷让她总是被嘲笑得抬不起头来:身材。
她很瘦。
大唐女孩以胖为美,官家小姐们都体态丰腴婀娜。李五斤出生时就瘦小伶仃,十五年来,很遗憾她的体重没能和李林甫的仕途一样:起点虽低,节节高升。到如今她的身材仍然纤细得可怜,怎么吃也长不胖。
到她及笄之年,李林甫估计也觉得“李五斤”这个名字太朴实刚健,嫁出去很有困难,于是找了个读书先生,给取了个闺名叫李未闻。
名字改得斯文秀雅,不能改变李未闻是抠脚大叔的女儿的事实,也不能改变瘦女难嫁的事实。
朝中那些进士出身的同僚看不上李林甫,他们家的郎君公子们也看不上李未闻。听说有一次宴会,一个进士出身的官员被主人安排坐在李林甫旁边,很不高兴这样的座次,刚好有只苍蝇飞过来,他抬手去挥,不屑地说:“旁边乱飞入席的,是什么东西?”
“你就没想过去考进士吗?”李未闻也问过自己爹。
李林甫回答:“他们气愤的不是我没有进士出身,而是我没有进士出身却做官做得比他们好、比他们升迁得快。我要是在意进士身份,岂非正中了他们的下怀?”
“哦哦。”李未闻恍然大悟。
“总有一天,你爹我会成为人上之人。”李林甫说这话的时候,血色的晚霞落在他的脸上,冷冷地燃烧着,和平时笑容可掬的样子判若两人。
“嗯!”李未闻没注意到对方的神色,高兴地说,“那我也会成为人上的女人,哦不,是人上的女神!”
还没有成为人上女神的李小姐无人提亲,闺中很寂寞,就开始学习弹琵琶。
落花时节,琵琶幽怨,一曲骊歌被李小姐弹奏得如泣如诉……如杀猪。
就是这样的曲调,李林甫还是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我的女儿!天籁之音,天籁之音!”
李未闻知道自己的爹擅长拍马屁,也知道别人给她爹取了外号叫“口蜜腹剑”,但她还是觉得这个马屁很受用。因为李林甫不光是嘴上说说,还有实际行动——他托人重金够买了一把紫檀五弦琵琶,送给宝贝女儿。
紫檀琵琶神秘华贵,当她的手指触到丝弦时,一阵清凉如雨的触感直袭内心,让她也有一阵文艺的惆怅……连五音不全的李小姐也能有此直觉,这是一把很特别的琵琶。大唐以紫色为祥瑞色,所谓的“紫气东来”,就是如此吧?
李小姐从此更加认真地练习,李府上如泣如诉的杀猪声也就更加响亮。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府中的管家仆人也全部都热忱地溜须拍马:“妙不可言”、“小姐应该让全长安城都知道,最美的琵琶音被您承包了”……诸如此类。
——其实他们只是希望李未闻能到外面随便哪儿去弹,让他们的耳朵能够少受点罪而已。
李小姐一向从善如流。上元节这一天,她悄悄抱着琵琶出了家门,去了长安城最大的酒楼。
就在这一晚,她遇到了此生最匪夷所思的事件。
二
上元节是一年中长安城最热闹的时候。这晚解除宵禁,皇城外几十尺高的花灯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男女老少都涌到长安街上狂欢。
酒楼里人声鼎沸,士子文人们在饮酒对诗,江湖豪客们在喝酒赌钱,黄毛小童在玩耍嬉闹,李未闻对酒楼老板说:“我想弹琵琶。”
“啊?”酒楼老板惊诧地张大嘴,李未闻塞了一把金叶子在他手里,立刻让对方闭上了嘴。
“我就在这里弹。”李未闻问,“行吗?”
“行,行,您随便弹。”老板喜笑颜开。
可接下来老板就笑不出来了。他开门做生意快三十年了,也算见多识广,还从来没有听过这么难听的琵琶。
和这琵琶声相比,就是酒楼后面厨子杀猪宰羊的声音,也算得上天籁之音。不到片刻功夫,酒楼里的人一半的人开始叫骂,剩下的一半已经走光了。
老板欲哭无泪地捧着金叶子双手奉上:“姑娘,金叶子还给您,您行行好,别在我这儿弹了。”
“为什么?”李未闻无辜地看着对方。
“您这琵琶,把我的客人都赶走了,我生意都做不成了……”老板声音颤巍巍的。
李未闻手中停了下来,难过地低下头。
老板有点于心不忍,正想安慰她几句,只听她叹息:“曲高和寡,我的美妙琵琶果然不是凡夫俗子们欣赏得来的。我想在茫茫红尘中找一位知己,就这么难吗?”
“姑奶奶!”老板发现自己简直想太多了!终于忍不住要挽起袖子赶人。
就在这时,一缕琴音从角落里幽幽响起。
没有什么起音,也没有调弦,就像人的呼吸一样自然而平淡。四周分明吵闹得很,那轻轻的琴音却再清晰不过。
李未闻还在轰轰烈烈地弹她的琵琶,毫无章法的杂音像是许多粗陋的石头,突然被一根线串起来——线就是那一缕奇妙清幽的琴音。原本难听的琵琶噪杂被衔接得浑然天成,小石头变得不逊于明珠美玉,一时间大珠小珠落玉盘。
酒楼里不知何时安安静静,叫骂声渐渐停了下来。
一曲终,老板忘了赶人,李未闻愣愣地看着琴音传来的方向——
弹琴的人穿着落拓的布衣,胡子拉碴地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身前有半坛酒。
李未闻拎起裙子,抱着琵琶小跑过去:“你好厉害!你是谁?能收我做徒弟吗?”
对方长了浓密好看的眉毛,眼睛没看她,只专注地看着她的胸……前的琵琶,很认真地说:“好琵琶。”
“……”大叔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李未闻只好又问了一遍:“哎哎,我问你是谁?”
那人似乎这才注意到面前除了琵琶,还有个大活人在跟他说话,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我是李八郎。”目光仍然粘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我是李五斤,半斤八两,我们真有缘!”李未闻对琴师相见恨晚,“择日不如撞日,干脆你今天就收我做徒弟,教我弹琵琶!”
很显然,大叔根本没听李未闻说什么,只用目光细细摩挲着那把琵琶,睫毛遮住了眼睛,可睫下的视线却像遮不住的沸水,欢喜得像是会跳舞,凭空能弹奏出五弦华章来。
长了一张冷峻高傲的脸,却是个呆子?既然对方这么喜欢她的琵琶,李未闻理所当然地觉得,她想要拜师,也该拿出点诚意来。于是,李小姐很大方地把琵琶递给他:“给你。”
对方似乎完全不懂得人情世故,连一句道谢也没有,直接伸出苍白修长的手接过琵琶,手指碰到五弦,清凌凌一声响。
——那样惊喜、郑重而多情,像是走遍万水千山,终于能伸出手,碰触到情人的脸颊。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在低沉幽咽的琵琶声中,只听楼上突然传来少年的歌声。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所谓伊人,于焉逍遥?
“皎皎白驹,食我场藿。絷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
……
与琵琶音相和,少年唱了一曲《白驹》,这是朋友之间的送别曲,音律倒在其次,完全不是受过训练的工整,但他的嗓音极为潇洒,竟也与琵琶音相得益彰,丝毫不落下风。
甚至让人觉得,因为有了他的歌声,原本低沉自诉的离别之音,有了少年飞扬的意象。
李未闻抬头去看,只见少年一身白衣,面孔清澈,慵懒地抱臂而立,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出“芝兰玉树”四个字。
而少年的旁边,站着一个李未闻很熟悉的人——张九龄!
无论何时,张九龄在人群中都怡然淡雅,没有一丁点儿张扬的气场,却绝不会被湮没。
这一刻,李未闻突然想起来,前些日子自己的爹提起过,张九龄的两个学生都来长安了,据说是来参加春闱科举的。一直以来,李林甫对女儿出嫁的事都很积极主动,他在客厅悄悄开了一扇小窗,隔三岔五地邀请青年才俊到府中喝酒,让李未闻自己在里面观察挑选,可结果让李未闻很悲痛——
来的尽是些歪瓜裂枣,这还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连歪瓜裂枣都看不上她。
每当她在里面开始弹奏起心爱的琵琶时,那些歪瓜裂枣就花容失色地匆匆告辞,连茶水都不喝完。
张九龄没有认出李未闻,他徐徐走下楼来。那个白衣少年也轻松地跟着他下来,像是春日松柏旁边的修竹。
经过李八郎身边时,张九龄的脚步突然停了一下。
1/34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