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我们走错房间了。”裴昀迅速而镇定地微笑,“今晚雾太大,一个不小心就敲错了房门呢。老师有事弟子服其劳,要不要加热水?”
“……”
屋外传来两声青蛙的叫声:“呱——呱——”
这个夏夜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两个少年顶着黑眼圈被罚抄《礼记·大学》,一人一百遍。
桌上摊着横七竖八的纸,闯了祸的珠子毫无悔意,在纸上打了个滚,厚颜无耻地说:“朕先睡了。”
“你这是什么日行千里啊?”杜清昼黑着脸从成堆的纸张中抬起头来,“说好的豆腐铺在哪里?谁叫你把我们送到浴室去的?而且还在老师洗澡的时候!”
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冤屈的杜状元,从此和谦谦君子的形象无缘了。积攒了十八年的节操,就此荡然无存。要是揍一颗珠子有用的话,他已经把珠子往死里揍了。
“朕以为你们说的豆腐,是美人的豆腐。”妖怪死要面子,嘴硬地砌词狡辩,“张九龄风华绝代,难道不算美人吗?想当年朕春秋鼎盛时,后宫多少佳丽都被朕吃过豆腐……”
“……”谁告诉你豆腐是这个意思的!你这个好色的昏君!
嘴里叼着毛笔的裴昀懒洋洋地抬起头,也不和它啰嗦,二话不说把它拎起来。
“你要干什么?”妖怪警惕地抗议。
“看你不顺眼,”裴昀将笔夹到耳后,毫不留情地把它凑近燃烧的烛火,“烧了你。”
珍珠怕火,遇火即发黑。
“大胆!”妖怪勃然大怒,“给朕跪下!”
一缕火苗迅速地舔上了珠子。
“现在放开朕,朕恕你无罪!”“啊啊朕给你加官进爵……”“朕错了!”“爹——!”
在珠子即将被扔进火焰中时,一声荡气回肠的大喊在屋子里回荡,妖怪毫无骨气地哭爹喊娘,好不凄惨。
如果它真的曾经是一国之君,不难想象当年国是怎么亡的。国不亡才叫奇怪。好色、胆小、爱面子的妖怪只差泪流满面了——如果它还有脸的话。
被烛火舔到的妖怪拼命哀嚎挣扎:“别烧朕!朕可以送你去任何地方,让你追上任何你想要的东西!”
“哦哦去什么地方?再送我去浴室,让我被罚抄吗?”裴探花微笑,腹黑笑意让旁边的杜清昼也心惊肉跳。
“不不!绝对不是!”妖怪赶紧涕泪交加表忠心,“虽然朕偶尔会有失误,但朕千真万确可以让你走得比别人快——世上的事都有捷径,不仅仅是走路,还有你人生的每一步,只要你够快,就能追上自己的愿望!”
杜清昼的神色微微一动。
烛火摇曳,裴昀双臂环胸打了个哈欠:“可我并不想追上什么愿望,只想追上一个姑娘。”
“姑娘……?”不解风情的妖怪顿时懵了。
裴探花喜欢一个叫祝静思的姑娘。祝姑娘亭亭如荷,擅长打铁和杀猪,打铁时芙蓉面庞被火光映亮,眉睫乌黑动人;杀猪时利落潇洒执刀,莹白素手纤纤。她和两个少年幼时一起结拜,青梅竹马,裴探花追祝姑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嗯嗯姑娘。”
怎么追上一个姑娘?珠子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妖怪的自尊心碎了一地,它痛不欲生地迎风流泪:“能换一个吗?……”
“就知道你没用。”裴昀懒洋洋地一挥手,珠子惨叫着坠向烛火,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到墙角,“等公孙不器明年来长安,让他花双倍的价钱赎你!”
死里逃生的珠子滚到角落里,沾了满头灰,呜呜饮泣。
夜深了,等裴昀累得趴在桌案上睡着了,杜清昼揉着熬得通红的眼睛,想了想,还是起身把珠子给捡了回来,悄悄收进怀里。
那时,新科进士们都在等待朝廷的任命。
有了进士出身,不一定就有官做,很多人空负才华,在等待中蹉跎了青春与抱负。翰林院、御史台这些官署,向来都是所有进士心向往之的。只有那些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才能得偿所愿。
夏天快过完时,杜清昼等来了好消息。
一次宴饮,御史中丞宋玥坐在杜清昼旁边,交谈中两人极为投契,宋玥大赞“后生可畏”,不久,吏部的任命下来了,杜清昼在同榜进士们羡慕的目光中,当上了监察御史。金殿之上,他是光彩夺目的状元;官场之中,他是前途无量的新秀。
原本被众人看好的裴昀,却并未如传言中那样进入翰林院,成为翰林学士,而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离开了长安,前往陇右战场。边关苦寒,九死一生,旁人听了多少有些唏嘘惋惜。
离别的那一日,晴朗无云。
裴昀潇洒地拍了拍杜清昼的肩膀,说他走了。杜清昼原本想问什么时候再见,却问不出口。还有些话,他也没有说出口。
裴昀仿佛看得出他在想什么,笑吟吟伸了个懒腰:“是送别,又不是送葬,别那么悲凉啦!朝堂虽然华丽,却太过逼仄,我想去看一看大漠的孤烟,长河的落日,喝一口塞北的烈酒,骑一趟彪壮的胡马。”
话虽如此,少年独自走远的背影仍是有些孤单的。
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童年曾经对着菊花结拜,说出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天天有肉一起分”的誓言,曾经在一个碗里抢过肉,在一张纸上写过诗,在一条河里抓过泥鳅,也一起光着屁股罚抄过作业……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如今却要天各一方——
珠子散了还可以再聚,人分离了呢?
或许,就像年少无忧无虑的时光,再也找不回来。
三
盛夏晚风习习。
素有“天下险关”之称的瞿塘峡口也被染成了金色,江水奔流回旋,险峻高山上还有残破的楼阙。
不远处走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潇洒飘逸的正是当年的裴探花,旁边还有一个身形笔挺、神色冷峻的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这些年,他们在战场上经历生死,走过了许多地方,也浪掷了许多同行的时光。
光阴这种东西,似乎很珍贵,但有朋友在身边,你又宁可让它微笑浪费。
从裴昀离开长安,二十年已匆匆过去。奇怪的是,少年的容貌和当初并无多大变化。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个麦色肌肤的俊美少女。山路险峻,少女走路蹦蹦跳跳,姿势有点古怪,像是不大熟练用脚走路似的……她没有像寻常女孩那样梳双环垂髻,而是将长发随意地绑成辫子,圆领胡服长靴,发梢上阳光斑驳,脸上好奇的神态宛如涉世不深的孩童。
“叶哥哥,将军!”少女停在一处地方,朝身后的人欢快地招手,“你们看……好奇怪。”
那是一口杂草丛生的枯井,井壁已经被风雨侵蚀,显出颓败之感。她好奇地用力趴到井口往井里面看:“井里好像有东西!”
裴昀凑到井边,只见里面黑暗幽深,显然是一口枯井。他抬起头来:“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人类真是目光短浅。”少女眨了眨眼,得意地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头,朝井里扔下去。
——然后,只听一声清晰而愤怒的“唉哟”声从井里传出来。
“谁,谁乱丢石头?!”
这一刻,裴昀只觉得里面的声音莫名有点熟悉。他好奇地把耳朵贴到井口:“里面的英雄,我们认识吗?”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一个威严而兴奋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人!你不记得朕了?”
听到这声“朕”,裴昀终于想起来了。
那只自恋的妖怪,号称能日行千里的珠子,竟然在多年后相逢在瞿塘峡!
“你怎么在这里?”
“什么叫朕怎么在这里?朕本来就应该在这里!”妖怪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你仔细看看你周围,你闯进了朕的城池!”
声音在幽暗深井中回荡,如同低沉的鼓点敲在大地的胸膛,竟震得人耳膜发痛。
裴昀看了看四周。
——三江之水汇集汹涌,群山危立,在他们脚下的,是白帝城。
自从初遇以来,这只妖怪一直都称自己为“朕”,裴昀始终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皇帝。直到此刻,他举目四望——巍峨蜀道天险,凌云白帝古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大将公孙述在此称帝。
“你是……白帝公孙述?”
“竟敢直呼朕的名讳!”妖怪不高兴了,“叫陛下!快把朕拉上来!”
十几年都没和人说过话,它老人家特别话唠:“这井里不说没口水,连只青蛙也没有,只有一堆白森森的骨头,井底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朕都快闷死了……”
井很深,往下看不见底,裴昀正发愁怎么从深井里把一颗话唠又自恋的珠子弄出来,旁边的少女想了想,轻松地说:“大王有办法!”
说话间,她打开手掌,一道光如同羽毛从她掌心飞入井中,像是微风拂过夜色,照亮了黑暗如迷宫的深井。
——少女名叫独孤琳琅,真身是上古神鸟凤凰。她自称为“大王”,在不久前才获得人形。而她的每一枚凤羽,都拥有瑰丽无匹的力量。
宛如阳光穿透云层,井中传来奇怪的轻响,原本枯竭的井中,突然涌出一股水雾,如巨大的白龙腾空而起,颓败的枯井刹那间焕发出一种辉煌之感。
白雾越升越高,连天空与远山也被渲染,雾中的群山仿佛突然湿润的眼睛,又像千万年守候的某个心愿,终于得偿所愿。
几人惊诧地环顾四周,随即看向那口枯井。
井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乳白色的雾气中,伸出一只白皙清秀的手来。
“朕上来了!快拉朕一把!”
不是吧?这自恋的话痨皇帝还是个肤白如玉的美人胚子?光看这只手,也能想见不俗的风姿。
裴昀愣了一下,心中涌起奇怪的感觉……他大步走到井边,握住井沿的那只手,这一瞬间他心口微窒。随着他猛地用力一拉,水雾飞溅,一个人被拉了上来!裴昀被对方猛地一头撞了个满怀,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后退两步,整个人都被淋湿。
他错愕地低头看去——
被他拉上的是个妙龄少女,此刻,少女微恼地仰起脸孔看着他,头发湿漉漉地散乱在肩上,绿色高腰襦裙在胸前自然束起,颈项洁白,眸光落落大方,脸上的水痕倒像是久别重逢的泪痕。
裴昀的瞳孔骤然一缩,难以置信地唤出那个名字:“静……思?”
站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他日思夜想的女子,祝静思。
“……”只见祝静思眯起眼,似乎在黑暗中呆久了,一时间无法适应阳光,伸手遮住头顶过亮的光线:“不是吧?热死朕了!”
虽然容貌一模一样,但她的声音和举止分明就是个大老爷们儿,而且是久居高位,颐指气使惯了的样子,满脸“众卿见到朕还不跪拜”的表情,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你们怎么都这么看着朕?”
一股大力猛地将“她”推倒,“她”的身体被抵在井口,脖子被掐住,裴昀的神色有点可怕:“为什么冒充静思?”
裴昀是爱笑的人,就是千军万马兵临城下,他的嘴角也有漫不经心的笑意,很少会看到他发怒。
此刻,他的头发滴着水,身形低俯如同山岳压顶,眼中的慵懒散漫全都消失不见。自恋的妖怪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好不容易从井里出来,就被这么强的气场给压制住,又想起当初腹黑的少年差点把它放在蜡烛上烧成灰,顿时汗如雨下:“朕……朕什么也没干!”
说话间“她”错愕地看向自己的手,纤细的柔夷,再摸了摸自己被掐住的颈脖……光滑的!
“朕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妖怪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泪如雨下,“朕怎么变成了女人?朕,朕选择驾崩!”
……
四
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当年的妖怪,变成了祝静思的模样。
据它自己说,它根本没见过祝静思。当初它被扔到墙角,滚到桌子底下,就在灰尘里呆了半夜,后来被杜清昼捡起来。裴昀去了陇右之后,杜清昼把它和一些旧物都远远地扔进水里。可怜的珠子和一堆垃圾一起顺水漂流,也许是上苍怜鉴,它顺着三峡水流回到了白帝城。故地重游,它滚到自己熟悉的井边,还来不及感慨万千,却一个不小心“咕噜”一下,掉了进去……
妖怪当到这个份上,也是生不如死了。
偏偏这个妖怪还特别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自己的血泪史,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终于,裴昀停住脚步,嫌弃地命令:“你闭嘴。”
旁边的叶校尉面无表情地说:“将军,你抢了我的台词。”
“……”
傍晚时下起了雨,好在白帝对山上熟悉,他们找了一处旧宫殿避雨。
“现在外面的情形怎么样?”白帝好奇地问,他在深井里呆了十多年,不知白云苍狗,世间又有几度物换星移。
“不怎么样。”
安禄山史思明叛变,半壁江山浸淫战火,北方诸镇在苦苦抵抗,皇帝躲在蜀中。
“乱世又到来了么?”白帝满不在乎地说,“几百年前,朕就是生于乱世。”
雨声斑驳了几百年的时光,悠长,如同绕梁的风与叹息。历史总会重演,江山总在更迭。
“想当初,朕原本只是小小的清水县县令,后来在乱世中拥兵蜀地,城中有一口井日夜冒出雾气——就是那口白龙井,众人都说是帝王之兆,说只要能取得井中的龙珠,就是取得天命。
“于是朕命士兵日夜打捞,捞出了这颗龙珠,把龙珠镶嵌在自己的王冠上。
“有了这颗龙珠,朕更觉得自己天命所归。昨日是县令,是太守,今日就可以割据一方称王称帝,来日就能一统天下。
“朕从少年时就脚下功夫了得,做县令时亲自缉盗,城中盗贼没有一个跑得过朕的;朕这一生都走得急,仿佛所有宏大的目标都在前方等着朕,所以朕迫不及待登基称帝,将自己的儿子们封王,建立起巴蜀的朝廷。”
白帝以为自己握住了天下的权柄,却没有担上这世间最沉重的一份责任——以天下为己任。
收留流离失所的百姓,止息五湖四海的兵戈,统一支离破碎的河山。这些,每一步,都需要足够的毅力和耐心,可是公孙述等不及了。
他急于建立自己的王朝,对外征伐不断,军队的给养令蜀中百姓不堪重负;他急于革除旧朝币制,令百姓手中的铜钱无法流通,怨声载道。
建武十二年,汉兵攻破蜀道,公孙述城破身亡。
一代白帝,崛起如同绚烂的烟花,陨落如同夜幕的流星,一切都太匆匆。
“这座白帝城不仅是朕的城池,也是朕毕生理想;当日城破,陷落的不仅是城池,还有朕的人生。”
说到这里,二货妖怪也有点伤感:“想当初,朕在清水县做县令,追赶盗贼的时候,朕决心肃清所有邪恶污秽,让脚下这一片城池成为清明盛世。后来跟着朕的人原来越多,朕快马加鞭,站在万人之上,却看不清自己当初的理想,还有……为什么要坐在这龙椅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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