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作为一个男人, 在感情上林回星和大部分男人一样迟钝。
苏云娇知道自己年岁也到了寻摸婆家的时候了。
苏大荣和季娥知道女儿的心意后虽然没再动过要找人相看的心思,但这也都是暂时的。
林回星对自己亲事的态度一直都很随意,这一点苏大荣是再了解不过的。
山里的姑娘出门子早, 十五六岁就嫁人的比比皆是。
苏大荣不是会强迫女儿嫁人的父母, 他私底下也和妻子商量过。
既然女儿对林回星有意,那就给她一两年时间去争取, 要是能成, 那就再好不过了。
林回星虽然独身一人,身边也没有个亲人照拂,但到底在一个村子里住在,他们多多少少还能帮着照顾一点。
女儿嫁的近,有个什么大事小情的他们也能马上就收到消息。
而且林回星的家底厚,为人也和善, 对村里的这些女眷一贯都是客客气气的,苏云娇要能嫁给他, 后半辈子指定不会吃苦。
不过苏大荣他们再满意, 这件事情也得两人都有那个意思才行。
反正他们不拘着女儿和林回星接触, 但是也就这一两年的功夫, 要是对方确实没有那个意思,他们这当父母的, 也不能由着女儿蹉跎光阴。
作为古代女子, 苏云娇在感情上是很内敛的, 就算她对林回星有意,也不会直接表明态度。
于是林回星就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和苏云娇见面的时间好像多了一些了。
村里夏收家家户户都忙得不行,林回星没有种稻谷, 地里的红薯又还没长成,他眼下倒是成了村里最清闲的人了。
想到苏家对自己的照顾, 林回星也没在一旁冷眼旁观,自告奋勇地提出要负责大家的饭食。
苏云娇被苏大荣和季娥特意留在家里给林回星打下手。
要是放在之前,就算是两人独处的时候,苏云娇也是低着头干自己的事情,不会开口和林回星闲聊的。
这几天情况倒是不一样了,林回星和苏云娇说话的时候,对方不但会停下手里的绣活回答他,还会大着但是和他对上视线了。
放在永国,未婚男女如此相处吗,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过火的,林回星作为现代人倒是没有这种自觉,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只觉得苏云娇的性子开朗了许多。
苏家的水稻只收了四天,经过这四天的相处,林回星和苏云娇的关系也亲近了许多。
偶尔苏云娇还会大着胆子问林回星一些山下的事情。
苏云娇这十几年都生活在山里,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外祖家,对于山下的事情她本来就很好奇,加上林回星言语幽默风趣,和苏大荣平铺直述的表达方式完全不一样,明明是同样的事情,听林回星说着就是比听她阿翁说着有意思多了。
抽空把林回星的衣服缝补好后,苏云娇也没直接送过去,而是洗干净晒干后才交还回去。
衣服送到后,苏云娇并没直接离开,而是搅着衣角开口:“林大哥,我看你穿来穿去就这两身衣服,我再给你做两身换洗吧。”
林回星也觉得自己就这两套衣服换洗不过来。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特别勤快的人,之前在现代,换下了的衣服他并不会立刻洗,回放上两三天,多攒个两三套,再一起塞进洗衣机里洗。
手洗什么的,林回星嫌麻烦。
在上梁沟生活的这段时间,倒是把林回星这方面的拖延症给治好了。
——不手洗不行,就那么两套衣服,当时不洗晚上洗了澡后就没有干净的衣裳穿了。
能有多的衣服穿,林回星自然是高兴的:“那当然好了,我这里还有之前卖剩下的布,回头你抱一匹走。”
不过林回星也知道村里的女眷平常忙着做绣活,也鲜有闲暇的时候,遂还不忘叮嘱:“我这边也不着急,你慢慢做就是了。”
苏云娇心想那怎么行,她还想让林大哥早点穿上自己做的衣裳呢。
苏云娇抱着布回家后,季娥听说是要给林郎君做衣裳,想都没想就摆手道:“好好做,田里的稻子都收上来了,之后几天都没什么要忙的了,你把手里的绣活放一放,先把衣服赶出来。”
说实话,季娥并不看好自家闺女,主要是林郎君那般的人物,要想成亲,在山下什么样的千金小姐找不到。
不过季娥不忍给女儿泼凉水,只委婉地提点道:“林郎君对咱们家确实照拂良多,就算你们两个不成,我们也该多关照着。”
见女儿低着头不说话,季娥也没再多说什么,女儿家脸皮薄,点到为止即可,说得多了苏云娇的脸上也挂不住。
安排好了女儿,季娥又扭头对一旁的丈夫叮嘱道:“最先收上来的稻谷已经干了,明天你也别做你那木工了,把新稻舂上一袋给林郎君送去。”
苏大荣闻言连连点头:“行,还是你想得周到,我多舂一些,咱们也好好吃上几顿新米。”
想想往年,也就新稻刚下来的时候大家舍得舂几把大米煮粥尝尝味了,大多数的稻谷,都卖给了附近几个村子过来收稻谷的小贩。
别看上梁沟实在山沟沟里,其实附近几个村子里也有不少脑子灵活的人,会不辞辛劳地去山下的镇上卖了粗粮回来和几个村里的人换稻谷,
去年的行价就是一斤稻谷换两斤豆子,这些人把换来的稻谷运到山下,一转手也能挣上几个钱。
今年苏大荣是不准备往外卖稻谷了,其实不只是他一家,傍晚大家在村口扯闲篇的时候,他听着村里多数的人家今年都要把稻谷留着自己吃呢。
现在村里愿意往外卖稻谷的恐怕就只有苏大贵和马婆婆。
苏大贵是家里种的稻谷多,家里就这么几口人,就算每天都吃一顿白走一年到头都吃不完这么多稻谷。
马婆婆一家则是家里条件不好,这稻谷也是值钱的东西,她舍不得自家吃,就打算给孙子孙女留下几十斤稻谷偶尔换换口味,剩下的稻谷除了纳税的那部分外,其他的都托人卖掉,多多少少也能攒下一点家底。
第二天苏大荣给林回星送舂好的大米时,随口就和对方提了一句。
林回星一听这两家人要往外卖稻谷,当即就来了兴趣:“往外卖多麻烦啊,我也想买些稻谷回来,等会儿我去问一问吧。”
这永国的水稻没有经过杂交培育,还是很古老的品种,这大米米香浓厚,要是煮粥,那熬出来的米粥上真是会有一层厚厚的米油。
用这大米蒸出来的饭,那真是比现代大部分的大米都要香甜。
现代的杂交水稻固然好,但是为了提高产量,也是舍弃了一部分口感的。
林回星也是到了永国后,才知道这好吃的水稻和小麦味道有多好。
不是他夸张,就上梁沟种的这些水稻的口感,要拿到现代去,绝对是能够吊打国内那几种知名品牌的。
林回星想要买稻谷是认真的,把苏大荣送来的一袋子大米倒进米缸后,他回房间揣了一大袋子铜板就和对方离开了家。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林回星又折返回了房间,扛上了他从现代带来的那一杆大称。
林回星知道村里这些人为了这些稻谷留了多少汗,这会儿他上门收购稻谷,也是给了一个实在价的。
苏大贵家里的稻田多,忙到今天也还有一小块田没收完,这会儿苏家就王甜杏一个人在家,这种农忙的世界,哪怕她的肚子已经七个多月大了,也得扶着肚子煮饭烧茶,顶着大太阳翻晒稻谷。
夏收的季节,村中的各处空地上都铺满了用竹子编的晒席。
听到林回星的话,王甜杏抬手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啥,四十个大钱一石?”
林回星这个价格一出,不止是王甜杏,就连一旁陪着他过来的苏大荣都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四十个大钱一石的价格,那是县里粮铺的往外卖的价格。
这稻谷都是刚收上来的这段时间价格低,毕竟多的是农户把手里的稻谷往外倒腾着换粗粮。
等到入冬之后,这粮食的价格才会贵上一些,去年冬天安平县粮铺里一石稻谷的价格才四十个大钱呢。
粮铺可是最容易挣钱的行当之一了,现在粮铺的掌柜和管事就会去乡下收购稻谷了。
粮铺要赚钱,铺子里卖四十个大钱一石的稻谷,他们收购的时候只会开三十五个大钱,遇到风调雨顺的丰收年,粮铺还会把收购价往下压呢。
现在林回星一开口就是和山下粮铺一样的价格,他要是只买几百斤自己吃也就算了,他一开口要的还是苏大贵家里所有剩余的稻谷。
想到林回星货郎的身份,王甜杏以为他是要买了稻谷运下山卖掉,当即摆手道:“哪里用得了四十个大钱,往年这一石稻谷能够卖到三十五个大钱就算是顶顶好了,你要真四十个大钱买了,等卖出去后怕是要亏上一大笔了。”
林回星笑着解释道:“不是拿去卖的,咱们村水好土好,这种出来的水稻也是格外香甜,我是想着多买一些送给之前一起合作生意的商户。”
王甜杏也十分地替林回星着想,当即提醒道:“这玩意儿又不值钱,和你合作的都是有钱的大老爷,那样的人物家里不知道有多少个庄子,你要是送大米,还不如送你地里的那个西瓜呢,那才是真正的稀罕东西。”
第169章
林回星的西瓜确实好, 不过这玩意不耐烦,现在他是每天都要去西瓜地里转悠一趟,熟一个摘一个。
没有膨大素加成, 林回星地里的西瓜个头没有大得过分夸张, 几亩瓜地里最大的一个西瓜也不过十九斤多一些。
作为一个成年人,十来斤大得一个西瓜, 林回星自己就能吃完。
偶尔地里同一时间熟的瓜多了, 林回星就会往苏大荣那里送一个,
苏应胜的媳妇儿王甜杏苦夏,胃口不好,就爱吃西瓜,后面也找林回星买过两回。
西瓜到底是寒凉之物,孕妇也不能多吃, 加上林回星之前上班的时候听怀孕的女同事说过,女性孕后期的妊娠糖要病也是个极其严重的存在, 也特意和苏应胜叮嘱过, 让他不要给王甜杏吃得太多了。
当时苏应胜想都没想就摆手道:“这玩意儿这么贵, 谁舍得多吃呢, 不过林兄弟你的叮嘱我记下了,回家会跟杏娘说的。”
村里的日子日复一日, 林回星想到现代那动不动就飙上四十度的温度, 忙完了手边的事情后也没急着回去。
上梁沟地处深山, 哪怕是夏天,也不是十分的热,三十一二度的温度, 林回星觉得体感良好,就当自己是避暑来了。
见村里人都忙碌着地里和家里事情, 林回星想躺平都觉得是犯罪,只能把家里那一大堆还没有脱粒的玉米棒子搬出来,一筐一筐的脱粒。
没有现代便捷的脱粒工具,连最简陋的胶底解放鞋都没有,林回星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纯手动脱粒,第一天他的人手掌就磨红了。
这要是在之前,村里的孩子闲得没事的干的时候,林回星还能用糖果和零食忽悠村里的孩子帮他干。
眼下正农忙,村里的小孩子都没得空闲,晾晒稻谷的时候要扛着竹竿赶鸟,没事的时候还要去稻田里捡稻穗和散落的稻粒。
此时林回星心里只能庆幸,还好自己之前把大部分的玉米棒子都卖给村里人了,不然等这么多的玉米棒子脱完粒后,他的手掌估计就得血肉模糊了。
林回星是个什么都可以不在意,但一定不能亏了自己嘴的人,玉米粒刚弄好,他就迫不及地的装了一盆子玉米去村里的磨坊了。
说是磨坊,其实就是村里人之前用木头和干草搭起来额一个大草棚,就在村子的正中间,棚子里有整个人村里人筹钱买来的两盘石磨。
村里人之前就花钱从林回星这里买过玉米了,磨盘运上山后,村里大部分的人家都磨过一回玉米面蒸了饼子尝味道了。
玉米饼子味道确实不错,口感虽然不如麦饼细腻,但也有它的长处。
别的不说,就说这玉米一株能结小孩手臂长短粗细的一两棒玉米,哪怕它的味道十分难吃,村里人也是愿意种的。
况且这玉米饼子只是吃着口感粗粝了一些,大家完全能够接受。
林回星粗磨了半盆玉米碴子,准备之后和大米一起做两掺粥,剩下的半盆子玉米被他磨成了细细的玉米面。
花了半天时间磨好了玉米,傍晚林回星也没吃独食,而是直接带着磨好的玉米面去了苏家。
这一天苏大荣帮着林回星从鹅圈里抓了一只大肥鹅出来。
苏家养的鹅因为有苏应文一日不歇的给它们找鹅草,长得那是一只比一只肥硕。
这么好的大鹅,那肯定得做北方的铁锅炖大鹅啊。
加上之前季娥之前从林回星菜园里摘了晒干的豆角干,这一锅铁锅炖大鹅香的半个上梁沟的村民都觉得自家的晚饭寡淡无味了。
等大鹅炖得快差不多的时候,林回星再把和好的玉米面拽成小饼子一一贴在锅边,那才真叫注入灵魂了。
苏应文平常没事的时候经常来找林回星玩,他可喜欢他的林大哥了,林大哥手里好吃的很多,他是个小馋猫,但凡是对方在村里,他干完手里的活就要往村尾跑。
这会儿苏应文也是最急躁,不断咽着口水的时候,还不停地垫着脚、仰长了脖子往锅里看。
等了好一会,林回星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拿起筷子戳了戳,确定已经足够软烂了,才大手一挥道:“熟了,拿碗筷准备吃饭。”
林回星这话一出,苏应文立刻欢呼一声,季娥和苏应文都还没反应过来,他就跟离弦的箭一样抱着碗筷从灶屋窜出去了。
季娥看着儿子飞快不见得的背影,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这混小子,脑子里只有吃喝两个字,这辈子都没什么出息了。”
林回星一脸不赞同地替苏应文辩解:“婶子这话就说错了,应文已经比许多小孩都懂事了,每天打那么多草都没喊声了,爱吃也不是什么坏毛病,这不是以前缺吃的嘛,现在家里日子也好过,用不了两年,孩子就转过弯来了。”
林回星真不觉得孩子贪吃是什么大问题,他小时后就贪吃,现在也看到好吃的就迈不开脚,但相应的他又很容易满足,吃到一口好吃的就能和全世界和解,这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季娥对林回星的话还是很信服的,所以也没反驳,笑着略过了这个话题。
自家散养的大鹅,纯正的柴火铁锅,这铁锅炖大鹅的味道简直好吃得能让人把舌头度吞下去。
苏大荣十分奖励,上桌就要把两个鹅腿夹到林回星碗里,林回星实在推拒不了,只拿了一个,剩下的一个被他分给了苏云娇。
林回星这一举动倒是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就是看苏云娇已经已经在帮自己做衣服了,也怪费心劳神的,就想都没想分给她了。
这样的行为落在季娥和苏大荣眼里,就是失态大好的意思,这就导致两人吃饭的时候,那嘴角就一直没有下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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