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沈随安说,她可以等他准备好,再继续讲述那些外面的故事。陆湫还想告诉她,很多很多。如果这样做了,他怕沈随安再也不愿听他讲了。
于是他问了出来。
而沈随安好像……没有拒绝。
是真的吗?
陆湫用力揉了揉脸,把脑袋埋进被子里大声喊了好几嗓子,才从床上爬起来去清洗。
据说,被他借用名字的那个沈时夕早已定居南方,许久未回王城,所以他皮肤颜色深了点倒也不影响,只需换身衣服,再稍稍模仿一些女子的习惯和动作,就没人能过多在意。
他早已跟沈家姐妹说好,谎称沈时夕风寒初愈,喉咙还未恢复完全,难以发声,不方便交际,为了身子着想才戴了面罩。沈明琦给他的外衫也可以遮住喉结,他只需全程跟沈家姐妹待在一起,便不会被怀疑。
当然,毕竟戴着面罩的人还是比较特殊,即使有沈家姐妹作为担保,被皇家那边着重观察是难以避免的,他须得小心一些,不能做出任何疑似冒犯的举动。
清早的时候,沈家男侍就给他送来了今日的装束——一身墨色劲装,简单利落,上面绣有稍浅色的暗纹,因此并不显得过分单薄。与之搭配的还有女子制式的面罩,可以帮他遮挡面容。
那男侍告知了陆湫,待他用完早膳之后,还得被稍微修饰一下,来改变些许眉眼的形状,防止被见过他的人认出。早膳在不久后就送到了屋内,陆湫有些可惜,没能跟沈随安一起吃,但想起自己昨天吃个饭还掉了眼泪,他也不免觉得有点丢人。
不过都已经过去了!
今天最重要的,是要完成昨天说过的目标,是要名正言顺地——好吧,或许并不怎么名正言顺,还是只能在私下进行,不过总比他不经过沈随安同意,强行去做要好得多——去触碰到自己的心上人。
然后,留着这一点念想,离开。
*
“你说,我这样做会不会太像坏人了,”沈随安已经吃完了饭,絮絮叨叨说了半天,虽然沈明琦嘴里正忙着嚼东西,一直没回话,但她知道对方在听,“要是把他吓到了怎么办?”
眼前的沈明琦捧着大碗喝汤,又把最后一筷子面嘬到嘴里,等到咽下肚,拿帕子擦了嘴之后,才回复自己姐姐的话:
“吓不吓到我不清楚……不过,他应该不会怪你。”
“确定吗?”
“确定,”沈明琦抬了抬眼,表情正经,“二姐,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么欺负人。”
“哪有,”沈随安眼神无辜,“我都没欺负过你跟小涵。”
“是因为你之前那个夫郎吗?”沈明琦直白地问,“二姐好像对陆湫怀疑得太多了。”
“这么一说……或许是呢,”沈随安挪开视线,把玩着自己的头发,“……不过,毕竟你跟他更熟悉一些,我和他还没多深入接触,有些戒心很正常吧。”
“嗯,反正陆湫这人心思直,没什么好担心的,”沈明琦脸上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十分放松,像是讲述着一件普通的、习以为常的小事,“就算真欺负他了也不打紧,只要是二姐,对他做什么应该都没关系。”
“连你都这么认为?”沈随安讶异,但沈明琦没回话。
“二小姐,”有人叩门,“陆公子已经收拾完毕了。”
“带他过来吧。”沈随安吩咐。
在进门之前,她就已经听到了小少年轻快的脚步声,他应该走得相当快,连敲门这样的礼数都忘记了,直接就拉开了门。
“逸欢姐姐!”遮住了一半脸的陆湫只露出了眉眼,因为面罩的遮挡,他的声音有点发闷,即使是这样,也挡不住陆湫语气中的迫不及待。
在男侍的修饰过后,陆湫眉目间的英气更甚,即使他此时是笑着的,也忽略不了他身上那股张扬的凌厉。他的鞋子应该也是加了东西来垫高,整个人比之前看着修长了许多,就连那头有些醒目的卷发,都被盘起了女式发髻,显得利落而干净。
打眼一看,完全看不出是个男子,只觉得他像个十七八岁、正年少轻狂,不懂得收敛气场的大姑娘。
“还挺不错的,”沈随安评价道,“你之前在军中也这样打扮吗?”
“那没有,”沈明琦插嘴,“他军中的打扮特别随意,可不及现在这样讲究。”
“沈明琦!你别在逸欢姐姐这里乱讲!”陆湫被熟人戳穿了,臊得连一声闻序姐都不叫,没大没小地喊了沈明琦的全名。
“好了,”沈随安拍拍身边的座椅,“坐会儿,等下一起走。”
“嗯!”
陆湫十分听话,没再争,端正地坐在座椅上。他本身因为在军中久了,身上有些习惯都带了些女子的随性,不像通常的男子那样拘谨,现在穿了女装,倒是比之前穿男装更为自在。
“说起来,这次骑射是可以自己带马的,”沈随安看向陆湫,“不知道你习惯什么样的,我就按自己的喜好挑了一匹,但你要是不太适应,也可以骑皇家那边的马,她们那有温驯一些的。”
“我用逸欢姐姐挑的!”陆湫想都没想,直接答应。
“哦?”沈随安看出来了,他应该是不了解,温声解释,“我手上的马可都算烈马,连性格稍好的几匹,也有些难以驾驭,到时候如果不行就不要勉强自己。”
“没关系,”陆湫听完,依然与之前态度一致,“只要是逸欢姐姐挑的,一定是最好的,我可以做到的。”
“好,”沈随安看出了陆湫性子里也带着倔,便不再提,“那就试试。”
排除仆役那些,沈家拿出的三匹马都各有风采。
沈明琦的马名为破障,是一匹锈黑色战马,名字是个道士起的,那道士说她的马有看破虚妄、逼退鬼神的能力。沈明琦不懂那些玄之又玄的,但这是与她一起征战多年的老伙计,所以她仍然愿意用,破障应该也是喜欢出去奔跑的。
沈随安的马,淡黄色皮毛、银鬃毛的那匹名为踏苍,是沈随安于十九岁那年驯服的马,脾气大得很,又娇气又金贵,经常惹得草场那边的驯马师头疼。因为外形出色,体质优越,所以踏苍的身价也相当惊人,还是太女殿下出面,才让沈随安拿到了这匹不可多得的好马。
而另一匹名为追云,是匹红毛黑鬃的长毛马,虽然没有踏苍那样金贵,但它胜在稳定性强,体格也强壮,在信服身上人的前提下,它可以发挥出极为强大的能力,如果是真正认真来比赛,沈随安一定会选择追云作为伙伴。但在今天这种情况下,她则是把追云给了陆湫使用,如果陆湫可以驾驭,追云也能成为他的助力。
一见到沈随安那两匹马儿,陆湫就有些压不住自己的兴奋劲儿了。他以前鲜少见这样的好马,即使是见到了,人家也不会让他触碰一下,更枉说亲自去骑。不过趁着还未出发,沈随安让他去熟悉一下追云,给喂点吃的或者试试骑一骑,牵着走一走也行。
*
出乎沈随安意料的是,陆湫似乎天然就懂得如何与马沟通。
他与追云熟悉的过程很快,甚至还跟旁边的踏苍都达成了友好的关系,一向不爱被人触碰的踏苍可以允许陆湫去摸摸它的鬃毛。这让总是被动物排斥,只有一个乌裘天天追着她的沈随安十分羡慕,遥想以前,她驯服这两匹马可是没少花时间,而陆湫不出一会儿的功夫,能达成她几个时辰,甚至是一整天的进度。
看样子,陆湫说的“可以做到”,还真是没搀半点水分。
沈家一行人骑着马赶往了骑射会的所在地,那是一处皇庄外围的林场,有很久之前开拓出来的、专门用于马球赛的场所,旁侧也有一片面积足够大的树林用于狩猎活动。上午进行的是马球赛,而用于狩猎的动物早已提前一段时间放置在了林中去适应环境。
沈随安携妹妹、陆湫,还有沈家仆役,在宫人的指引下安置了诸多物件,她扫视一圈场地,注意到了不远处对着自己挥手,动作颇有些好笑的曹语霖,还有一直想让自家哥哥冷静一些,满脸无奈的曹思远。
毕竟是按照家族划分的营帐,在其他人还未安置好的情况下,曹语霖不方便到处乱跑,所以只能用这种形式跟她打招呼。沈随安也礼貌地挥手当做回应。
“二姐,”沈明琦喊了她一声,沈随安回了头,看见了她身边的宫人,“陛下要见你。”
“就来,”沈随安下了马,吩咐驯马师安顿好踏苍,“一会儿抽签分组,闻序你去吧。”
“知道了。”沈明琦答应一声。
“逸欢姐姐……”旁边的陆湫像是注意到了什么,皱着眉头,小声叫她,“那个——”
“等我回来。”沈随安暂时没时间看照他,只是安抚了一句,便随着宫人离开,前往陛下所在的位置。
或许是错觉吧。陆湫想揉眼睛,又怕弄花了脸上的妆,只好忍耐下来。
他刚刚看到了一个人影,似乎很像之前在街上遇到的,曾经与他交手过的盗贼少年。
第31章
“大姐,”董杨面上带笑,凑到自家姐姐董松身边,好似贴心般地发问,“你那个逃跑的准夫郎,怎么到现在还没抓回来?”
“嘁,干嘛提那小子?晦气。”董松不讲形象地啐了一口,带着刀疤的脸上有着明显的嫌恶,“要不是看在他那张脸还可以,老娘才不想要个连嫁妆都少得可怜的陆家子……”
皇家骑射会这种场合,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的,董家还能勉强够格,陆家就别想摸到进入这里的门槛了。所以,董松在自家营帐说起陆家坏话时也没压低声音,引得周边的几家人都能听到。
“到头来,他自己还不识相,一口一个沈二小姐,天天做能嫁进沈家的弥天大梦,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门第。”
“按来说,这陆家子一次次去贴那位沈二小姐,怎么沈家这么久还没点动作?”董杨侧头询问,“照庆国公府的实力,没由放任那陆家小子肆意冒犯吧。”
“你没听说吗?”董松一挑眉,“上次沈家三小姐的接风宴,有个男子给那陆湫泼了一身茶水,好像让他当众出了丑, 第二天就被沈二小姐摁着脑袋拎去陆家登门道歉了。我记得那男子,还是柳家的吧……”
“这么看来,陆湫在沈家也算有几分薄面?沈三小姐还特地邀请了他去自己的接风宴呢。”
“哪是薄面啊!”董松夸张地复述,看样子是一点不同意。
她摆摆手,左右瞥了瞥,压低声音凑到董杨耳边,“听传言,陆家子从军那几年,跟沈三小姐做过战友,日日往沈明琦营帐里跑。”
“战友?”
“呵,假装遮掩一下说成战友而已,这样好听一点儿,但谁不知道,陆家子在那沈三小姐眼中,不就是个男宠吗?早就是被用过不知道多少次的二手货了。”
“可,那陆湫明明是对沈二小姐当众求亲——”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吧!”董松故作深沉,一副将所有事都了然于心的高深模样,“照我看来,该是那沈家三小姐又想养着陆家子,又不愿意给人家名分,仗着自家二姐是个没脾气的软包子,干脆把这个名头安在了沈二小姐身上,让陆湫借沈二小姐的名头进入沈府。”
“嫁?!”董杨一脸不可思议,“他还真能被娶进门?”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董松白了她一眼,“人家庆国公府家大业大,怎么能被区区一个男宠污了门楣?到头来顶多也就是被捡回去当通房罢了。明面伺候二小姐,背地跟三小姐暗通曲款,那些个小姐们,玩得可真花。”
“或许这陆湫想着,总有一个会把他娶回去吧,啧啧,”董松假装叹惋,“只可惜,没人会要他的。等人有了正夫,玩腻了他,第一件事就是把他给扔出去。”
说罢,董松面上又涌上一股恨:
“这陆家子也是蠢,与其去那庆国公府磋磨年华,落得个凄凉结局,还不如来给我做个侧室,让我也玩一玩这种烈性子。明面上比给人当通房好听点儿不说,等他怀了女儿,我又不会让人害了他。”
“而且……毕竟是人家庆国公府小姐看上的男子,肯定也会有点过人之处的,哈哈。”
“起码在我这里,好歹能让他生个一女半儿。要是跟了沈家人,人家明媒正娶的夫郎进了门,他一个被玩透了的通房怎么去争?”
“老娘都没嫌弃他失了贞洁,不计前嫌想要他,结果人家眼高于顶,整天白日做梦,一心觉得自己能嫁入沈家,还压根看不上咱们呢!”
“都定好了相看的日子,结果一直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抓住。那陆守一也是个废的,养出来的儿子不聪明就算了,家里暗卫的水平也差,派出去了六七个人都无功而返,不愧是一窝的老鼠。”
“这陆家子着实不识相,”董杨听罢,顺着董松的话,跟着一起附和着,“也不拎清自己几斤几两。”
“算了,老娘大人不记小人过,跑了便跑了罢,本来也不稀得要,”董松随意摆摆手,嘴角勾起一抹笑,“反正最近,又不是没有新乐子让我玩。”
“新乐子……什么?”这个董杨还真没听说,立刻好奇地问出来。
“二妹,”董松神秘兮兮地笑着,“你可还记得那南风楼的素郎?”
“哦?”董杨睁大眼,“你是说,去年被人悄悄赎了身的陈素?大姐,你之前可是为他花了不少银子吧。”
“那是,毕竟素郎身段是一顶一的好,模样也周正漂亮,还有那脾气……真是硬气得惹人怜爱,稍微用力些疼他,就咬着嘴唇忍着眼泪,特别好看……被人赎走之后,姐姐可惜了好长一段时间呢……”
董松舔了舔嘴唇,扬扬下巴,像是在揭露一件天大的惊喜一样,一字一句,慢慢地继续说道:
“不过现在,我找到他了。”
“嘻嘻……真没想到,一个曾经做过那种行当的男子,还敢出现在王城……”
*
“抽完签了吗?”从陛下那边返回来的沈随安朝沈明琦招了招手,迈步走来。
“你是红签,”沈明琦把自己帮她抽的签递过去,“跟越王殿下一队,陆湫也是。”
“好。”沈随安接过签。
既然小妹没提太女殿下,那太女殿下该是在她对面的队伍了。
越王,是大皇女宋勉的封号。
在太女之位落到宋荆头上不久,宋勉就被封了王,还有了属于自己的封地。这既是安抚,也是敲打。宋勉这几年不常回王城,总是在外奔波,沈随安也与这位大皇女殿下不太相熟。不过刚刚在陛下身边时,沈随安倒是注意到了宋勉。
那女子一身黑红装束,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多余的饰品,英姿飒爽。她头发梳得很高,但并未盘发,那张面容如刀锋一般凌厉,看着让人本能地觉得危险,不过她眉眼间时常带着的笑意又冲淡了些许身上的锋利。
沈随安记得,早些年的宋勉与现在极为不同。那时候的她喜欢浅色衣服,喜欢让自己看着出挑,总是把自己当成天命之人,给人一种外强中干的感觉,不沉稳,不踏实。
现在,对方的气质倒是比先前沉下去了许多,身上的浮躁少了,更多的则是安静与谦和,还有一点或许是跟随了母亲的不怒自威,丝毫看不出以前跋扈的影子。即使是在太女宋荆面前,宋勉也没有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表面上看着,一家人倒是其乐融融。陛下对于女儿这段时间的功绩与长进似乎很满意,听说,宋勉应该会在王城逗留一段时日才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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