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老板!”向导的声音在吵杂的车厢内高八调,几乎是贴着汤乐的耳朵说:“你坐这儿!快坐下,等会没位置了!”
汤乐算是体格强壮的男人了,但仍被群雌粥粥的几个大妈推搡着往门口去,向导紧抓着汤乐的手臂,相当于半强制半哀求地将他按在座位上坐好,喘着气说:“你、你就坐这儿,不然等会真没位置了。”
向导说的没错,很快列车就开始行驶起来,方才熙熙攘攘的人也都各自找到座位坐了下来。
火车的座位是两张椅子面对面,中间搁着张小案板。
汤乐坐在中间位置,两边是戴着头巾的大妈,对面是上了年纪的两个大爷,他们俩刚坐下就开始脱鞋子,把脚伸到地上。
口罩下,汤乐把鼻子皱紧,似乎这样就能减轻闻到的脚臭味。
汤乐坐直腰,将冲锋衣的领口竖起来,双手抱胸闭眼,打算眼不干为净,在座无虚席的车厢里,肩宽腿长又沉稳的他就成为了周边旅客好奇的焦点。衣服无法遮盖的地方露出润白的皮肤,整衣端坐,处处彰显一股不属于这里的精英感。
汤乐左手边的黄衣服大妈用手肘戳了戳他,用一种惊艳的目光从头到尾地打量他一番后,把脸怼到汤乐的跟前兴冲冲地问道:“诶,哥老倌,你结婚木有?要去哪里撒?”
在黄衣大妈凑过来的那一瞬间,汤乐猛地把头往后缩,这时,他右手边的卷毛大妈也把脖子伸了过来,“这娃儿长得好周正哦,好光生。”
卷毛大妈比黄衣大妈胆子大,不光说,还直接动手摸了把汤乐结实的肱二头肌。
汤乐下巴紧绷,将从小到大受到的良好教育翻了出来,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身为男人不可以对女人动手,不能欺负弱小,不能随意对妇女动手。
艹!都给他滚一边去!
汤乐手臂耸动,将卷毛大妈的咸猪手抖落下来,阴沉沉地警告道:“别再碰我!”
显然,一贯蛮横的大妈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继续叽叽嘎嘎地说着:“说说嘛,你有女朋友没有,结婚
了没有?我家那块有个女孩适合你,巴适得很,你手机号码多少,我记一下,到时候打给你。”
黄衣大妈一听就不服了,扯着嗓子对卷毛大妈吼:“你你懂不懂什么叫先来后到,我先看上的,你一边去,来来来帅哥,加个微信嘛,嬢嬢帮你物色个漂亮滴。”
“哎哎你这人,别听她的,我屋头那个幺妹刚大学毕业,好巴适。”
“说嘛,加个微信或者留个电话。”
“你是哪里人?刚才听你的口音不是我们本地的。”
“……”
汤乐的眉头越皱越紧,眉峰起角。说实在话,几个大妈在说什么他一句都没听懂,但隐隐明白是在谈论他的感情,若不是绅士风度刻进了骨子里,汤乐真想把两个女人的头拧下来扔出窗外。
刚去打热水泡面回来的向导见到这一幕,吓出一身冷汗,可不敢让别人骚扰这位爷。听见大妈缠着汤乐要拿他手机号码的时候,向导端泡面的手都抖了一抖。
他赶紧把两位战斗力十足的大妈拉开,好说歹说一番,加之汤乐非常大方地从皮夹里抽出一把红色大钞,分给了左右及对面的人,条件是安静并且讲究个人卫生后,哄闹的声音才慢慢消失了。
向导把最贵的红烧牛肉面放到汤乐的面前,一屁股挤进他的身边,赔着笑说:“您别生气,她们没恶意,就是见您长得这么帅,想做做媒,来来来您吃。”
汤乐又又又一次皱紧眉头,看着那桶波澜平静的泡面。
向导说:“从这里开始海拔会逐渐升高,水在这里的烧不开的,只能是八九十度左右,没事熟了的,您吃您吃。”
汤乐毫无食欲地摇头,仰靠在座位上,不轻不重地呼出一口气,窗外不断略过绿化植林,像是过去了好久,又像是才过去了几分钟。
向导挠挠胸口,有些为难地说:“我知道,您这样的老板看不上吃这玩意,可是离目的地还有好长时间,您还是吃一点吧,饿肚子容易有高原反应。”
“而且您不是说要去找人吗?不吃饱怎么行,难道要饿辘辘地去见心上人吗?”
向导不知自己哪句话戳中了汤乐的点。
半响过后。
见他终于屈尊纡贵地解下口罩,面无表情地用叉子舀起面条,然后勉为其难地吃了一口,两口,三口……没了,没有然后了。
作为从小在南方沿海城市生活的霸道总裁,汤乐除了去农庄吃饭之外从未来过这么偏僻的地方,也从没吃过这种半软不硬没有煮熟的泡面。
他双目无神,像是被抽干精神气似是靠在椅背,辣中带腻的感觉在他的口腔里回旋,这种不适感让他有些反胃,但他忍了下来,满脑子只剩一个想法。
许云溪,你最好有什么说得过去的理由要跑来无人区。
还有,回去的时候,不惜一切代价他都要把飞机弄来这个鬼地方!
向导就不一样了,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呼呼嘻嘻地把泡面汤都喝了下去,然后不知从哪儿拿出干净的矿泉水递给汤乐,笑笑说:“老板,您很喜欢你的女朋友吧,为了见她,绿皮坐了,泡面也吃了,您长得这么帅,又这么有钱,她犯什么事要跟你分手啊?”
汤乐拿着手机划拉了好几下,一点信号都没有,只好无奈地揣回兜里,没好气地回复:“不知道。”
向导拿出烟盒分了支给汤乐,汤乐没要,向导明白他是瞧不上,轻笑一下,没往心里去,自顾自地拿了支咬在嘴里。
“这女人啊,就像是养花一样,您得爱护她照顾她,还得陪着她,这样才能好好开花,好好结果。我啊,虽然没有您见多识广,但我家里那位。”向导哼唧一声,继续说:“她总跟我妈过不去,我妈又搞三搞四,我搁中间做夹心饼干,唉,有一回也是,我妈背着我,偷偷跟我屋里那个说我跟初恋好上了,要跟她离婚。”
“她也是,一声不响就回娘家,我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回事。”向导挤着眼睛,笑的很淫-荡,“不过我跟您不一样,我找到她之后,先是床上来了几回合,把她睡服了就什么事都过去了。”
“哪有什么初恋,没有初恋,都是我妈编出来的。”
似乎有根绳子在汤乐的脑海中两边扯紧,他猛地一下,双眼半疑半信地盯着半空中的一个点,拿出手机想给何家炳打电话,但仍旧没有信号。
第46章 追妻一(简介场面)
列车行驶了好久好久,从白天坐到黑夜,又从黑夜坐到白天,久到汤乐屁股都坐硬了才下车。
走出车站的时候,汤乐被日头晒的眯了眯眼。向导在旁边用当地方言打电话,吆喝着什么,往寒冬腊月光秃秃的乡道看了眼,随即跳起来招招手,一辆面包车停了下来。
汤乐打量了一眼。
这车的两边叶子板都是要掉不掉的模样,浑身划痕,车窗被贴了一层黑漆漆的车膜,看上去像极了上世纪九十年代香港古惑仔开着去砍人的专用车。
汤乐将双肩包往左肩一揽,警惕地稳定身形。
作为豪门公子哥,汤乐从小学习自由搏击用以防身,他仔仔细细地注视着面包车的动静,没多会,一个身形矮小皮肤黝黑的男人从驾驶座扑一声跳了下来,踉踉跄跄地跑过来。
“来晚了来晚了,车子路上抛锚,修了会儿。”矮个子男人先对向导这么说,转头看到了汤乐,一副惊讶又崇拜的模样。
“您就是香港来的大老板是吧。”
汤乐没说话,打量着他。
商海沉浮多年,汤乐习惯在与人在第一次见面就把对方揣测一番,判断有没有潜在的威胁。
眼前这人,举止动作比较乡民做派,看起来胆子也不是很大。
向导拍了拍矮小司机的肩头,“我让你准备的东西呢?”
“这、这呢。”司机打开后备箱说:“放心,氧气瓶足够的。”
向导点点头,对汤乐说:“老板,从这开始,海拔就接近4500米了,不要再戴口罩了,容易有高原反应,氧气瓶我这边准备好,可以出发了。”
汤乐揉了揉鼻梁,将口罩拉下来,不消向导说,他已经隐隐有点高原反应症状,两边额头开始发紧发疼。半眯着眼睛用手机给保镖发信息告知自己的定位。
少顷,他无奈地叹息一声。
可惜阿炳不在身边,这些人使唤起来真不顺手,事事都要交代的细无巨细,毫无默契。
这时,司机忽然嗷一嗓子,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匆匆拿出手机,着急忙慌地递给汤乐说:“您瞅瞅,这是不是您要找的人。”
“昨儿有几个兄弟在南边瞧见她,不知道是不是,只远远拍了张照片。”
汤乐一把将手机抢过,屏幕里,赫然是一张女人的侧脸照片。
她穿着灰色棉服半蹲在溪流边上,手里拿着个牛奶桶在清洗,夕阳的橙色薄薄一层覆盖在她的侧身,妩媚的眉睫在飘扬的长发中潋滟发光,暮色四合,平静又温暖。
汤乐紧紧握着手机,心口一簇一簇的激动跳跃在滂湃心口,他忍不住发出喘气声,甚至还有些语无伦次:“你、你们、是什么时候,你在哪里见到她?”
“就这边。”矮小司机指着向南的地方指了指。
意识到有戏,向导也赶紧联系他这边的人,朝图片上许云溪出没的地方找。
面包车的避震不好,坐在车里跟坐碰碰车没什么区别,甚至相比起来,碰碰车的舒适感更好一些,毕竟四面透风,不像这八手面包车,脏兮兮的脚垫,发霉的腐臭味弥漫在每个人的鼻腔。
汤乐把车窗降下,让呼呼的寒风吹走鼻尖异味,心中不禁怀疑他们的鼻子是不是烂掉了,这么臭为什么闻不到?
“到了没有?”汤乐不耐烦的问,把口罩捂在鼻子上。
放眼望去,以车子为圆心周围的半公里内没有任何建筑物,是丘陵地带的草原,此时正值初冬,草皮一半枯黄一半青,从地平线延伸至很远很远那边的雪山底。
“还得从这边绕
上山头,快到了快到了。”矮小司机一边说一边挂挡,呼呼哈哈的发动机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音,像是老牛犁田一样,随时散架似的。
汤乐已经被颠的没有表情了。
今天一整天可以算是他的落难记,是他三十二年人生里最最狼狈的一天,他重重地闭了闭眼,紧绷着下颌线,挤出一句。
“你这车到底行不行?”
“肯定行,来的路上修过了。”矮小司机边说边回头看了眼汤乐:“您别担心,为了接您,昨天我还特别给车座位加了一层棉垫,让您坐起来舒服些。”
座位的确铺着一张黑漆漆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坐垫,开始汤乐还以为是谁的脏衣服,一把抽起扔在了地上。
真是……大可不必……
车子一路行驶,终于绕过了从丘陵山坡,能看到一条溪流贯穿草坪。
向导说:“从这进入就是无人区了,得下车走,因为没有路了,都是一个坑一个坑的大草坪,我们这车开不上去。”
汤乐看了眼,大致把周围的情况记录下来,心里有数。拿出手机联系保镖,对方声称在赶来的路上。
下车时,向导往汤乐的背包里塞了好多氧气瓶。
汤乐把墨镜戴上,高纬度的稀薄空气让天空基于透明,崎岖不平的草原怪石嶙峋,放眼望去,冬季牧场的野草尖端冒着黄气,滚滚寒风从地面席卷而上,呼啸一声奔向远方。
向导走在前面拿着望远镜看着,矮小司机没有跟上来,留在原地以备接应他们。
不知走了多久,深入草原腹地,汤乐回想着所拍照片的方位,以及河流的走向,与向导错开步伐,朝另一处小山坡过去,那边是背风坡,如果在无人区这种地方逗留的话,地形雨较少的一侧更宜人。
“行行,您去那边找找,来这边,一小时后在这里集合。”向导说。
汤乐一手领着背包,打算从这一侧绕过对面,脚下一脚一个坑,不时还有些落石滚下,汤乐一个踉跄,单手撑在地面,过了两秒,他像是放弃治疗一般躺平在了草原上。
天空很蓝,白云下是辽阔的绿色地毯,周围荒无人烟,微风拂面,鼻息间都是泥土和青草的芬芳,唯有千里之外有几声不明显的牛羊叫唤声。
汤乐无声一笑,难以相信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做出勇闯无人区找人的事。
这太不像他了。
他在香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没人能掣肘他,只要他开口,大把人摇着尾巴赶着上为他做事,能拉几十辆大巴车的人把这里给围起来。
他好像是疯了?何苦要来受这个苦?让别人来不就行了?
可事实就是,不行。
他好想她,疯狂的思念容不得他把这件事假手于人。
天际边缘,慢慢浮现出一片金红,太阳缓缓西沉,云朵晕染成连片橙色。
汤乐坐起身,整理好衣襟,把冲锋衣的帽子戴在头上,拎起他的双肩包朝着山坡下的河流走,溪水汩汩,澄澈的水花冲击着岩石,黄昏如诗如画,天空像是被点燃了似的,火烧云在上面翻滚着,将地表上的一切都染上了火红色。
一个穿着连衣棉服的女人出现在了溪流的尽头,她蹲下身,伸长双手放入溪水中,用手心把水舀上来洗自己的发尾,温暖的夕阳佛映在她的后背,是那么的温柔,那侧脸熟悉的弧度,瞬间挑动了汤乐这些日子紧绷的神经。
他快步走起来,像是担心女人会跑掉一样,他顾不上脚下的坑,跌跌撞撞地朝她过去。
女人听到了他的动静,有些奇怪地回过头,待看清汤乐的模样后,她猛地站起了身,不可置信地连连后退好几步,甚至一只脚还踩进了溪水里。
许云溪难以置信地看着向她走来的人,强烈的震惊让她一时间动都不会动了,就这么呆若木鸡的站着,语无伦次道:“你、你、汤、汤乐!”
汤乐眸色一凛,在许云溪想逃跑的瞬间猛地擒住她的手腕,将她拉过来,两人面对面,毫无距离地贴着。
“许!云!溪!”
他的话,每个字都带上了重音,眼底跳跃着怒火,不甘,埋怨,可当汤乐的目光真真切切地落在许云溪的脸上时,复杂的情绪似寒冰化水,变得柔和缱绻。
“你、你……”许云溪从震愕中回过神,想把手抽出,久别重逢带来的悸动,好似心跳都在这个瞬间骤停了。
汤乐把冲锋衣的链条拉到尽头,带着帽子,光滑的墨镜镜片倒影出她的脸蛋,浑身裹挟着风尘仆仆的气息,裤腿沾满鬼针草。
他握紧她的手腕,疯狂的偏执燃烧在他的眸低,一向桀骜的他,口吻竟变得哀求起来。
“滢滢,我好想你。”
“能不能别离开我?”
冷冽的寒风吹过草原,惹得许云溪鼻尖发红,她目光难以言说,不受控制的暖流直冲冲地往上涌,她用力吸了吸鼻子,尽力将声线放平,说:“汤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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