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招呼需要上手吗?阿水,我不在家的时候,他是不是成天都对着你这么动手动脚?”
阿水本来是想替沈银星分辩两句的,但她宁不羡探究盯着她的眼神,浑身一个激灵:“是!”
沈银星气笑了:“嘿!你这丫头!”
眼见着又要闹将起来,沈明昭有些无奈地揉了揉眉心:“好了,这里要谈公事了,不羡,带着阿水出去。”
“知道了,各位大人。”宁不羡笑了笑,“各位大人晚上想吃什么,我让厨房去给各位大人准备?”
沈银星接道:“炙子羊肉。”
这里又不是京城,哪里来的羊肉?
宁不羡笑笑:“我看你像个炙子羊肉。”
说完,她不顾沈银星快要气炸的脸,带着阿水从正门退了出去。
出了门,阿水开口:“那我就先去厨房和他们打招呼……”
“等等。”宁不羡叫住了她。
阿水眼见逃不掉,只得回身撒娇:“姑娘……”
宁不羡微笑:“叫姑奶奶都没用,老实交代,你什么时候和沈家二郎这么熟了?”
“还不是您不在家的那段时间……”
“那只彩毛小山鸡还真的到你跟前扮孔雀了啊?”
“还说呢,还不是您……”
阿水把来龙去脉一说,宁不羡不住地叹气:“造孽,早知道,我就不该和你说那么多……”
“就是,害得二郎还以为我嘲笑他。”
“嘲笑?我看你是傻笑。”宁不羡弯下腰,看着手指搅在一起的阿水,“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的?”
“还给我装,他伸手想掐你脸的时候,我在边上瞧着,脸都红得像猴子屁股了,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拦着?”
“哎呀!您知道我一直是这样的嘛!当日见了那个姓陶的不也是这样……”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又没说你有错,你那么激动干什么?”
“我哪激动了?就是看二郎君确实长得年轻俊朗,人也有趣,所以……”
“喜欢了?”
“没有!”阿水连忙摆手,“他是官家的公子,我只不过是一介家奴,身份云泥之别,看着好看欣赏就好了,我可什么心思都没动!”
“你要真喜欢,动也没关系啊。”宁不羡揉了揉她的脸蛋,“我说过,你是我最好的阿水,你喜欢什么,我都能给你拿来。”
*
“阿水喜欢沈银星。”
夜间,沈明昭处理完公务回来,刚推开卧房门,迎面而来就是宁不羡这么一句。
他愣了愣,随即便看到桌上摆着一壶冒着热气的茶,以及两方小杯,宁不羡坐了一方,空了另一方在对面的位置给他。
他愕然道:“大半夜不休息喝茶,你……这是要和我谈判?”
宁不羡手指在空着的那边磕了磕:“打起精神来,沈大人,我今日可是很认真的。”
沈明昭似乎是觉得有趣,嘴角抿起一丝笑:“好吧,那就请夫人赐教。”
说完,他规规矩矩地在另一方坐了下来。
宁不羡开口:“阿水喜欢沈银星,其实这件事情我非常不满意,非常不乐意,也非常不认可,但没办法,爱谁喜欢,所以我也就只能认了。”
沈明昭听她接连说了三个“非常不”,有些不悦地挑眉:“你这叫什么话?二郎好歹是世家子,配一个丫鬟绰绰有余,何来的不满意?”
“呵。”宁不羡冷笑一声,“沈大人,阿水是我的宝贝,我的妹妹,她若是出嫁,我一半家私全部予她做陪嫁,全京城任何一个世家小姐,都不可能拿到这么丰厚的嫁妆。如今圣上削了世家的封邑,只予俸禄供养,这些嫁妆就是公侯见了都要眼红,沈银星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西北戍边守将,凭什么配她?”
“那又如何?士农工商贱,她在末位,即便有再多的陪嫁,也终究改变不了她的身份。”
宁不羡冷笑:“她的卖身契在我手上,只要我乐意,她马上就可以不是,而且我可以认她做妹妹,到时,她就是命妇之妹。”
“沈夫人,提醒一句,你的命妇,可是因为本官才得来的?”
“笑话。”宁不羡笑眼盈盈,“我的命妇,是我在京中做棉花果来的,我可是本朝头一位不靠郎君而升命妇品阶的女子,与你什么关系?沈大人还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沈明昭咳嗽了一声:“现在说的是阿水和二郎,你和我置什么气?”
“好,那就不置。”她坐直身子,“不说别的,沈家的情况也很糟糕。”
沈明昭额角的青筋跳了一下。
“抛开你母亲不谈,二房那几个还有老太太,我都能想象到阿水若是过了门,他们会如何张牙舞爪地对付她,哦不,是绝对会因为这件事暴怒,然后像你刚才那般竭尽所能地用言语贬低、羞辱她的出身。都是父母生养的,好人家的女子是做错了什么事,非要受这些没道理的挑剔、贬低?我是真不乐意,把我当年受过的那些,再教我的阿水受一遍。”
听到她这么说,沈明昭不免也想起当初宁不羡受的那些罚,胸中的火气不免消散了些,手指迟疑着,顺着桌角,想要探过去,抚慰一下她。
结果,还没碰到指根,就被她一把缩开,还附赠了一句:“谈判期间,莫要动手动脚。”
他只得咳嗽了一声,收回手。
“还有你,你就是个阎罗王,成天板着一张脸,你真的不会给我家阿水脸色看吗?你教训沈银星,阿水心疼拦家法,被你打伤了怎么办?她看到你那副板着脸的模样,害怕怎么办?”
这就纯属无理取闹了。
“你不在的时候,她在沈家待着不也好好的吗?”
“哪里好好的了,我一回来见她,觉得她都瘦了。”
“那还不是因为某人不告而别,家里人哪个不担心,哪个吃得下东西?”
“沈明昭,你别把借口找……喂!”
她话音未落,就只觉得腰上多了一只手,将她横腰一拦。
霎时,紊乱的气息激得她一阵头晕目眩,等到回过神来时,已然落到了某个坐在对面的人怀中。
她也不恼,只是挑眉对着他笑:“怎么,说不过我就改色/诱了吗?不过,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会有任何松口的余地哦?”
“你我在这里为了二郎和那个小丫头的事吵架,实在是没必要。”沈明昭低声道,“若是二郎有意,便让他跪到我跟前来亲自求,若是无意或不怎么上心,也不必耽误你家的姑娘,如你所说,她值得更好的。”
“不帮你家里人说话了?”
他压低声音,在她耳畔吐息:“如今除了母亲和二郎之外,只有你是我的家里人。”
温暖的气息,令她的身子不由得瘫软了下来。
“……所以,沈夫人,现在,你我可以偃旗息鼓,上榻就寝了吗?”
第一百七十七章 被抓走了
沈银星和阿水的事情暂且被搁置了一边。
宁不羡觉得沈明昭的想法没错。如果不是沈银星自己打定了主意跪到长辈跟前去求,那确实没有撮合的必要。
毕竟,当初沈明昭也是从崔宜家门口,将她抢回来的。
自城中大量推行野菜之后,宁不羡还出资在城内开了家小食肆,倒不是为了挣钱,而是聘了厨子教一些京城的吃食做法,研究研究野菜十八吃。
因为价钱便宜,所以效果,居然还不错。
就是这几日她都没怎么看见陶谦。之前只听他说想要进一批质量不错的货品带回去,所以这几日在挑。
关于关税问题,这个宁不羡想起来就火大。
陶谦微笑地表示,因为给朝廷捐了钱,所以,他从西北进的所有货物都可以免除关口税,就连沈明昭都管不了。
宁不羡一口银牙几欲咬碎。
她倒是有钱捐,也想捐,问题是宁家、沈家大半人都在朝廷就职,哪个官署敢接受她的捐款?除非是想被判一个严重贪墨罪。
这让她对陶谦万分眼馋,并且想和沈明昭签和离书的念头蠢蠢欲动。
当然了,只是想想。
再说,她也并不是全无收获。
沈明昭虽然低调内敛,但程鹏举可是个张扬的主。
宁不羡又是高价买物,又是给苍州府各种出钱、开食嗣、修整街道,简直快成了苍州府的活菩萨。
程鹏举是苍州内屯田兵的总领将军,除开巡视和上州府打秋风外,就是休沐日时在城内市集上转。程家在此地驻扎多年,和当地的百姓早就亲如一家,程鹏举一上街,就有不少人招呼他。
“程将军,干什么去?”
“哦!去州府看我侄女!两个!都来了!一个是来做巡视女官,另一个是做生意的,看见那边新整的摊子和小肆了吗?我侄女修的!”
如此,宁不羡的活菩萨之名传遍了苍州,简直比沈明昭这个兢兢业业的父母官还出名。
百姓们说,她从京城,给他们带来了钱和粮,帮他们修路修渠,是活菩萨中的活菩萨。
程鹏举听得百姓们叫,更乐了,夸大其词地讲着宁不羡在京中的经历,为这位神秘的女菩萨又添上了几分传奇色彩。
等到宁不羡知道的时候,有人已经在苍州府庙里给她立了生祠。
“啊这……”她瞠目结舌,“这就是有钱能使磨推鬼吗?”
沈明昭:“……”
宁不羡在苍州府出名之时,已经到了这一年的入夏。
宁云裳一行人在苍州停留一月有余,到了该返回京城之时,宁不羡不打算留在苍州,也要跟着一同折返。
沈明昭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是看表情,显然还是希望宁不羡能留下的。
但宁不羡明白,她不会留下。
正如沈明昭的一生追求都在朝堂仕途之上,不会为了她而改变。她也不会为了满足沈明昭需要一个内宅妻子的愿景,就舍弃自己的所求。
离开苍州前一日,宁不羡带阿水上街采办东西。
虽说沈明昭那个混蛋说一定会严搜她的车板,禁止任何夹带,但她还是咬着牙购买了不少西北的土产。不是为了拿去售卖,而是为了带回去给沈夫人还有齐伯母,以及铺子里的伙计、丫头们做礼物。
东西买的多,州城内的百姓又喜欢她,价格算的很便宜。宁不羡看到百姓们和她客气,便也十分大气,花了不少钱,乐得做她生意的老板合不拢嘴。
那边阿水在指挥仆从们装车,她眼尖瞥到斜角里有个衣衫褴褛的老婆婆在卖毛皮。
遥遥看去,那毛皮油光水滑的,看着成色不错。
她对背着身的阿水交代了一句:“稍等会儿,我去那边看看那位老婆婆的毛皮。”
阿水正指挥着笨手笨脚的仆从们指挥得脑门冒汗,便随口应了声:“好。”
于是宁不羡便朝那婆子走了过去。
老婆子见她朝自己过来,似乎一愣。
宁不羡以为她是觉得自己衣着不整,做不来贵人的声音,一笑,并未放在心上:“你的毛皮看着很好,是自己家中打猎得来的吗?”
“啊……是。”不知为何,老婆婆的声音有些迟疑。
“您别紧张。”宁不羡从怀中摸出一个精致的钱袋子,“这些我都要了,您看这钱够吗?”
她这一早上,尽捡看着家境不太宽裕的老板买,想着走前还能最后帮着改善一次他们的生活。
人家都给她立生祠了,就是再贪财,也得拔下两根毛来回馈人家不是么?
老婆婆似乎是被这些钱惊着了,有些局促不安地搓了搓手:“啊……这,夫人,这些不是最好的成色,那个……我家就在这附近,我去家中给您找些成色更好的,您看行么?”
“可以啊。”宁不羡笑了笑,不疑有他,她朝阿水那边看了眼,本来想让她陪着自己一起的,但阿水似乎装车去了,一时间找不到人影,于是她摇摇头,“算了,就这些吧。”
“……好。”老婆婆似乎也不大坚持。
她打开钱袋,一看,糟糕,零钱刚刚都让阿水收去给搬东西的仆役们打赏了,这里面只有大的锭子。
抬起头,老婆婆正眼巴巴地望着她。
她叹口气,心肠不由得软了下来。
或许是来西北这些日子见了沈明昭,也不用像在京城那般每日兢兢业业地挣钱,她只觉得自己的脾气和心态都比在京城时要软上了不少。
于是,她将那个大银锭子掏出来,递给了老婆婆。
老婆婆见了银锭子连忙摆手,表示她找不开。
宁不羡摇头:“不必找,您家中不是还有货吗?我跟您去,剩下的钱您用货补给我就行。”
不知为何,老婆婆的神色似乎有些迟疑,但最终,她还是点了头:“夫人跟我来。”
老婆婆的家是一间小草棚屋,和她的衣衫一样褴褛落魄,就在距离摆摊市集不远的小河边。
这里地势低洼潮湿,朝廷也不会在这里圈地建房,估摸着是荒的,这才让这没什么钱的老婆子能在这里有一瓦以庇身。
走近了,就能闻到毛皮的腥臭气味。
老婆婆示意宁不羡随她进来。
低矮的屋檐,角落处有一张能睡一人宽的铺板,那些新打的毛皮,就堆在那铺板上。
就在这时,她忽然敏锐地觉察到了一丝违和之处,正要转身离开,然而,晚了。
一只粗大的手不知何时从背后伸了过来,带着布巾,用力地捂住了她的口鼻。奇异的香味瞬间自鼻端侵入四肢百骸。
撑着最后迷蒙的神智,她在心里暗念道,这气味……似是有些像胡人的香料……不好……!
然而不等她多想,其余的神智早已撑不住天旋地转的视线……
不到一息,她便失了身体控制,软倒在脏污的地面上……
第一百七十八章 失踪女子
“阿水。”宁云裳叫住了正在指挥仆役们撞车的阿水,“不羡呢?”
“哦,姑娘说还想要买点毛皮,所以就又去看了,我待会儿回去叫她。”
“她还真是不嫌关税多啊。”沈明昭自官署内出来,有些好笑地叹气。
陶谦微笑:“沈刺史既然这么心疼,给二姑娘少些关税不就好了?”
“你成日张口闭口二姑娘,是‘沈刺史夫人’这五个字不知道如何念是吗?”沈明昭唇角微挑,故意加重了字音,“少在这里多嘴多舌,你这几日做了什么真以为我不知道?嘴上趁早收敛些,否则,本官送陶庄主去州府的大牢中体验体验。”
陶谦一副茫然之态:“大人说笑,陶某,可是朝廷钦点的良民良商。”
沈明昭冷眼睨完陶谦后,望着大包小包装上车的东西,吩咐道:“这辆马车已经没法坐人了,郑录事,把后院里备用的那辆马车让人牵来,给夫人装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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