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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战胜的夏天——白日飞鸦【完结】

时间:2024-12-20 17:21:10  作者:白日飞鸦【完结】
  ――太太来绥北了吗?!看你的ip从贵州变成绥北了!我也在绥北G!太太在哪个区?望溪还是会清?
  牛奶罐的冬天不太懂得如何拒绝别人、藏好自己的隐私,很诚实地回复:都不是,我住的地方比较偏僻,跟你应该距离比较远。
  后面便再也没有回复。
  纪崇问万家齐,“绥北哪儿比较偏僻。”
  万家齐说:“元溪区啊,鸟不拉屎的。”他说完后就发现纪崇已经开始搜元溪区有哪些小区,搞什么,他完全不懂纪崇在发什么疯,抱着绝对不可能的心思问他:“你不会是……想去偶遇这个牛奶罐的冬天吧?”
  偶遇吗?纪崇觉得这个词也不太绝对,这很奇妙,奇妙这两个字用来形容明礼实在是太过于恰当。
  明礼是一个让他捉摸不透的女同学,高二开学发现自己新同桌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还感到遗憾,对朋友们说他之后可能要改邪归正,被老师批评的人里不会再有他的出现,朋友们说他有病治病,打赌说世界上绝对不可能存在无法被纪崇影响到的人。
  纪崇觉得自己之所以注意到明礼,完全就是被朋友们这句话给影响到的。
  她怎么就从来不看他呢。
  她为什么不跟他说话呢。
  她为什么宁愿跟前面胖子说话,都不搭理他呢。
  哇,这也太让纪崇挫败了。
  朋友们无情嘲笑他,“不是吧纪崇,你同桌看都不看你啊纪崇,你小子不会没有魅力了吧?”
  纪崇那时候只是个臭屁男高,哪怕嘴上说男人把脸看那么重要干什么,但每天上学都会认认真真收拾自己,打完球会洗头发换衣服、篮球鞋不重样,校服洗得干干净净。
  别人夸他帅,他摆出一副嫌弃的样子说有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就不要反复说了,但扭头就给妈妈发微信:妈,你能不能给你儿子颁个最帅男高奖。
  所以,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同学,对帅气男高不屑一顾。
  他像观察神奇动物一样观察着明礼。
  朋友跟发现新大陆一样,在体育课搭着他的肩膀悄悄跟他说,“唉,阿崇,你发没发现,你同桌其实长得很好看啊?”
  他扯开朋友的胳膊,阳光晒得他眯着眼往跳远的女生队伍看去。站在最末尾的女孩子穿着宽大的校服,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皮筋正将头发扎成马尾,上滑的校服袖口露出她白皙的胳膊,纤细的脖颈和被晒红的耳朵一起出现在纪崇眼里。
  他收回视线,将篮球丢到朋友怀里。
  “神经啊。”他刚正不阿地说,“打球就打球,看什么女生,变态啊你。”
  然而从这天开始,他总忍不住去找明礼的耳朵。
  她喜欢披散着头发,黑黑的长发挡住她半边侧脸,齐刘海遮住眉毛快戳到眼睛。
  纪崇听班里人谈论过明礼,说她整个人总像是笼罩在阴影里。他无法苟同这种说法,相反,他觉得自己同桌是个很有个性的人,那时候川上富江尚未广为人知,不然他可以用日本漫画少女来形容自己的同桌。
  明礼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乌黑透亮,心思全写在脸上,遇见不懂的题目连眉毛都写着困惑,恍然大悟就张开唇、眼睛亮晶晶的。
  他跟明礼每天必须发生交流的场景,就是他从她的位置出去。
  他喊同桌,明礼就像是被突然戳了一下的仓鼠,匆匆忙忙站起身,给他让出位置。
  朋友一眼看透,说他叛逆期过后终于迎来青春期。
  明明是再纯洁不过的同桌情,纪崇懒得跟这帮脑子里只有情情爱爱的人解释。
  只是在偶然一个午后。
  他午睡醒来,看见明礼戴着耳机坐在他身边。
  太阳晒得他眼睛都睁不开,懒懒地伸出手,戳戳她的胳膊。
  她声音很轻,生怕吵醒周围午休的同学,摘下两只耳机,问他怎么了。
  他从趴在桌上变成趴在自己的书堆上,问,能不能听听她耳机里的歌。
  只是顺口说出的话,他跟朋友们相处都这个样子,等意识到提出要求的对象是自己这个沉默寡言容易害羞的同桌后,他就后悔了,正想说他开玩笑的,就看见她从袖子里扯出耳机线,将一只耳机塞到了他手里。
  那个午后,耳机里唱着周杰伦的手写的从前。
  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得翻飞,头顶风扇吱吱呀呀地转动着,他趴在蓝色课桌上,看见明礼背对着他也趴在了桌上,白色的耳机线被他们压在胳膊下。
  纪崇的心跳比歌声热烈。
  后来偶然的一天。
  朋友发来一个抖音,告诉他以后就做这样的音乐,比较容易火。
  他打开,只听见了这一句。
  ――我很难爱上别人,偏偏对你满怀热烈。
  试试吧,无论牛奶罐的冬天是不是明礼,都试试吧。
  总要确认一次,才知道年少的心动是不是一生的心动。
  而且玩音乐总需要一些灵感和疯狂。
  他在台风天来临的那个夜晚,把自己所有行李打包,拒绝了所有约他出去玩的朋友。
  然后在一个寻常到不能更寻常的夜晚,跟搬家公司去了一个大家嘴里,鸟不拉屎的地方。
  他唱完这首歌,收了吉他。
  坐在椅子上的女生手持平到下巴的位置,噼里啪啦地给他鼓掌。
  她没有再留着刘海,露出光洁的额头,一双清亮的眼笑吟吟地看着他。
  声音比风铃动听,词汇单薄地夸他:“好听,很好听,非常好听。”
  很低的音量,温柔的语气,像个一碰就缩起来的含羞草。
  纪崇在这一瞬间很想笑,又担心明礼错误解读他的笑容,只能借着揉鼻子的动作低下头,拨弄琴弦覆盖着自己的笑声。
  她完全不懂他在想些什么,绞尽脑汁地想着话题,问他蛋挞好不好吃。
  不好吃,很甜,而且太软一点都不脆。“挺好吃的。”
  明礼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你喜欢吃布丁吗?”
  更讨厌了,布丁是什么可怕的甜品。“也不错。”
  “那――”她放在餐桌上的手指蜷缩,声音很轻地问他,“我下次请你吃布丁?”
  纪崇很难形容自己的心情。
  好在抬头的时候,看见台灯上晃动的木牌。
  撒谎的金鱼。
  他在撒谎。
  她是笑着吐泡泡的金鱼。
  明礼临走的时候,找到好的回礼,指着他墙角的垃圾袋说帮他丢下去。
  纪崇揉着眼睛站起身。
  “一起吧。”他看着窗外的夜色对她说,“作为回礼的回礼。”
  这天晚上。
  明礼在床上辗转反侧,然后打开知乎,发布帖子提问。
  ――怎么跟暗恋的人做朋友?
  与此同时。
  百度出现了一个名为C的用户提问。
  ――性格害羞的女生说请你吃布丁,是什么意思?
第4章 .「夜晚的甜牙齿」
  天不遂人愿。
  明礼没能成功请纪崇吃布丁。
  因为纪崇的朋友们来了。
  是的,朋友们,浩浩荡荡一大群人。明礼还没踏出卧室房门,就听见很多人在外面喊纪崇,声势像是去寻仇,然而透过猫眼,却看见一群潮男潮女,每人手里都抱着东西,不多会儿,对面房门就打开,纪崇的身影被人群遮挡得严实,最后一个人走进去后,房门就关上了。
  明礼回到沙发,打开电视机继续看之前没看完的电影,剧情讲的什么完全衔接不上,等到想起要退回片头重新看一遍时,备注为黄艳的人给她打来电话。
  黄艳远房表妹在乡下举办婚宴,她带着读初中的小儿子坐公交车过去,刚下饭桌就被人邀请上牌桌,搓麻将过程中突然有一人提起她和前夫被拐卖的女儿,黄艳表情明显不耐,都猴年马月的事情,她并不愿意被人拿起来提及。
  哪知道那人说,“你这个女儿可有出息呢,听说自己跑绥北去了,一个月工资这个数。”
  他手指比出一个五。
  黄艳嘴里嚼着花生糖,笑,“五千?”
  “什么五千,万啊艳姐,五万啊!”
  黄艳在电话那头格外温柔,喊她小礼,问她近况,又问她最近身体怎么样。
  明礼心知这种温柔背后定有异样,却不知端倪从何而起,即使有些不适应,也是问什么答什么。
  直到黄艳问她目前是在绥北工作还是旅行,她才警铃大作。在她高三毕业那年,黄艳也给她打过电话,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母女,在电话那头却能做成慈母样,劝她去四川读大学,又问她什么时候有空见一面。
  她第一次勇敢就献于这种陌生的母爱,坐着绿皮火车到火车站,见到的却是一个穿着豹纹紧身裙的女人,她亲昵地挽着她的胳膊,身上劣质香水味刺鼻,带着她穿街走巷到处介绍这是她女儿,第二天便给她举办了升学宴。明礼像个摆件被她安排在正中央,看她笑着数红包,心中没有荒谬只有荒凉。
  “小礼,听伯伯说,你新换的工作,好像薪资待遇都不错。”黄艳笑呵呵的,在牌友皱眉的表情中,直白地问明礼,是这样的,你叔叔最近生意上遇见点困难,可以借妈妈一点钱吗?过阵子一定还你。”
  明礼不知该说些什么,看着夜色,慢慢低下头。
  不拒绝就是有希望。黄艳这辈子没有大出息,初中读到二年级就辍学跟人在外面混,十七八岁年纪遇见曹贵,十九岁就生下了明礼,明礼六岁那年,曹贵在外省打工,她带着明礼去歌舞厅。
  小小的明礼紧紧拉着她的手,在躁动的音乐里问妈妈这是什么呀。
  黄艳没有哄孩子的耐心,咬着番茄跟穿着花衬衫的男人暗送秋波,几个眼神明确心意,将明礼托付给同行的女性友人,便拿着口红去了厕所,再出来时,已经不见明礼的踪影。
  曹贵回来便同她离了婚,卖掉房子离开了四川。
  她也不是没有愧疚地找过明礼,但时间太长了,长到可以自己用无数个借口抚平愧疚,最后用一句一切自有定数、她被拐走去大城市反而比跟在我身边要好,就将过错变成功劳。
  明礼看见窗外那盏闪烁不定的路灯,最终还是在电话那头的轻声软语下,低声对她说好。
  她给黄艳转去了一万,不到一小时,曹贵就给她打电话,问她是不是钱多得烧的。
  黄艳收到钱就电话打给曹贵炫耀说女儿孝顺,曹贵气得险些用手里的烟烧着眉毛,电话开着免提,妻子在旁边冷嘲热讽,说还是你会养女儿呢,给人养的这么孝顺,只见过几次面的亲妈都知道给钱。
  “她说是最后一次了。”明礼说。
  曹贵气得冷笑,“这种话她说少了吗,哪次不是最后一次,你就算把这钱给你养父母都好过给她,你怎么想的?”
  “……”
  明礼的沉默让曹贵认为是理亏,他再度对她说,“你脑子长来干什么的?别人哄她说你一个月五万,她就来找你要钱,一要你就给,下次找你给她儿子买房,你卖肾去给她买啊?”
  更难听的话曹贵没好意思说出口,因为说到这儿,他发现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明礼大学拿奖学金出去做兼职,大二开始不仅没找他要学费,每个月还往他卡里转五百,大学毕业就从五百涨为一千五,现在变成了两千。
  明礼不是一个擅长表达的人,但界限分明,被人说冷心肠,纵然对她百般好,最终她在意的只有自己。
  电话挂断后她去洗了把脸,将厕所、厨房、客厅的垃圾全部放在一起,才找到出门的理由。
  纪崇家里吵吵闹闹,万家齐拆着一包薯片,问他牛奶罐的冬天是不是住在对面的妹子,他瞥了他一眼,没回答。万家齐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问跟纪崇高中同校的宁薇,“他喜欢那妹子是不是跟你们一个高中啊?”
  “什么?”宁薇差点将水倒手上,“开玩笑的吧,他高中哪儿来喜欢的女生?每天都跟朋友混在一起,也没见他跟哪个人走得近啊。”
  万家齐唉了一声,手搭在纪崇肩上,“要不然我去邀请你邻居过来跟咱们一起玩?”
  纪崇推开他的手。
  “你早点走,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忙。”
  他靠在流理台上,看着客厅里一群妖魔鬼怪,有些头疼地揉揉太阳穴,拎起角落的垃圾袋。
  “我去丢个垃圾。”
  小区里住着不少老人,到晚上七八点的时间会带着小朋友出来滑滑梯、荡秋千。
  九点过后娱乐设施就空了,明礼坐在秋千上,仰头在数天上为数不多的星星,不远处草坪上方亮着绿光的捕蚊灯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没有风的夜晚,空气都沉闷,荡起来的风让脚边枯黄的落叶打着旋儿往前方多了几厘米。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是心情烦闷,每次接完曹贵和黄艳的电话都让她觉得烦。
  看着天空幻想着自己跟孙悟空一样是石头缝里蹦出来无父无母的孤儿,不需要来路,只需要找到自己归处,这样就很好。
  想着想着,突然听见旁边传来不轻不重的声响,有人坐在她旁边的秋千上,她扭头,看见穿着浅灰色卫衣的纪崇。
  “你往那儿看。”纪崇手指着不远处的路灯。
  明礼认真盯了许久,没看出有什么特殊之处,“怎、怎么了吗?”
  纪崇两只手比出相机的姿势,“从这儿看。”
  两个秋千挨得很近,明礼凑过去透过他的手指,看见路灯和平静的树叶一起被框在他的手中。
  纪崇说:“夜晚的甜牙齿。”
  明礼:“G?”
  “你看啊,树叶是牙齿,路灯难道不像是小学门口卖的麦芽糖吗?”
  他不说,明礼不觉得。
  一说,明礼觉得真的有些像。
  “是G,挺、挺像的。”
  纪崇笑着拖长嗓音,“是吧?我跟你讲,我当初作文不及格,完全是应试教育限制了我的发挥,你往这儿看。”
  他的手一动,明礼就像被逗猫棒钓着的猫,跟着一起转动。
  纪崇说自动捕蚊灯是一块儿正在燃烧的绿宝石。
  明礼失笑,“你们玩音乐的,都这么富有想象力吗?”
  “你认真看啊,听见什么动静了吗?”
  “嗯……蚊子被烤焦的声音?”
  “你原来是个这么残忍的人吗同桌?”
  “……害、害虫也不用给那么多同情心吧?”她辩驳。
  纪崇没有跟她计较,问她:“有首写给蚊子的歌听过吗?”
  明礼觉得纪崇在逗她:“还有写给蚊子的歌?”
  哪知道纪崇一本正经,“嗯,挺有名的。”
  “是吗?叫什么呢?”
  “要来我家参加聚会吗?”
  他拉着她秋千的绳子,白净的手指握着生锈的金属吊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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