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吝情——芝玉【完结】

时间:2024-12-21 14:40:40  作者:芝玉【完结】
  莫名其妙献殷勤,叶蓁看了看奶奶催促加胁迫的眼神,又瞄了潘盛一眼,接过来擦擦嘴巴,“嗯”一声。
  小镇的人举办婚礼,通常是主家找一块空地,搭个简易的舞台,一条红地毯分开十几个酒桌,请乐队请掌厨,街坊邻居全来帮忙,镇长主持新人行大礼,撒糖果放花炮到处充满鸡鸭鱼肉饭菜香,热闹又喜庆。
  如今和城市一样,直接在酒店举行,简单省事。
  在酒店老板陪伴下, 叶蓁第一次来【真意大酒店】,潘盛把她安置在礼堂就去忙了,今天有两场婚宴,隔壁婚宴已经开始,主持人一口标准的播音腔穿透力很强,隐约能听见掌声。
  来早了,仪式十点开始,还有一个多小时,四周没什么人。
  叶蓁独自坐在酒桌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橙汁,小口抿着环顾四周,这个礼堂的装扮风格和整个酒店低奢风不符,偏浪漫温柔,华丽的吊灯和传统花纹地毯,T台被粉白花环绕,硕大的电子屏上循环播放早起结亲的热闹场面。
  银幕上,蒋风华一身笔体黑西装,胸前新郎花和脸上笑容一样耀眼,他还是那么儒雅温和,被几个伴娘戏弄也不恼怒,亲吻自己的新娘时满眼浓郁的爱意,新娘叫齐静安,叶蓁认识她,是隔壁镇中学校长的女儿,言情书网培养出来的孩子,两个人很般配。
  音响放着轻音乐,几个工作人员忙着最后一遍检查会场,忽然聒噪起来,说笑声和脚步声一起传来,叶蓁回头,一群人乌泱泱从门口涌进来。
  “哎呀!小蓁?你还没走呢?” 人群中,跛婶一眼瞄见叶蓁,立马拽着赵四媳妇冲过来,嗓门嘹亮,“你看看这!几年不见又漂亮了,回来也不来家里玩。”
  叶蓁起身打招呼:“婶子,赵大娘。”
  跛婶是镇上各种八卦消息集结地,上回看见叶蓁的车,几个时辰不到,叶家老二回来的消息就像风一样吹遍整个小镇各个瓦片,叶蓁怕看到她,上街都躲着,哪成想在这儿碰到了。
  赵四媳妇相对内敛很多,拘谨的冲叶蓁笑笑,点了点头。
  跛婶扯着叶蓁的胳膊,也不管人家什么反应,先捏捏脸蛋,再从肩膀捏到手腕,上上下下捋几遍,攥着叶蓁的小手捂在胸口,稀罕的不行。
  “蓁呐,找婆家了吗?”
  又来了。
  从叶蓁初中毕业,跛婶就给她介绍自己娘家侄子,叶蓁考上高中,高中毕业后,她仍缠着不放,说女孩子读个高中就行了,嫁远受罪,这都多少年过去了。
  叶蓁干笑一声,撒谎说:“有了。”
  泄了气的皮球似的,跛婶眉眼猛一耷拉,笑容也没那么开心了,说:“我侄子前天还打听你呢,他现在开大车,一趟不少挣钱,人老实不抽烟不喝酒,离家也――”
  “婶,我有男朋友了。”叶蓁打断她的絮叨,强调说:“我很爱他,也快订婚了。”
  “哪的人啊?”赵四媳妇问。
  “美国的。”叶蓁随口胡诌。
  跛婶:“......”
  赵四媳妇:“......”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关键还是当事人亲口说的,旁边还有见证人,想赖都赖不掉,往后很长一段时间,叶蓁都在后悔此刻的胡言乱语。
  跛婶彻底哑火了,拉着赵四媳妇在旁边入座,看叶蓁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同情惋惜,好好的小姑娘想不开,国内的不嫁跑国外,语言不通,饭都吃不到一起,以后可有的罪受喽。
  婚礼进行到一半潘盛才回来,他换了一身衣服,白衬衫搭配烟灰色西裤,发型也帅气,一进来就吸引现场女孩们的目光,叶蓁也看着他,一直看到他坐到自己身边,才摇头揶揄道:“搞得这么正式,不知道还以为你是新郎。”
  潘盛瞥她一眼,“”
  兴许受氛围影响,莫名奇妙的,叶蓁的心“咚”一声,睫毛轻颤几下,忙将视线移回T台上,一句话没说,耳垂有点发烫。
  潘盛又看了她一眼。
  “尊敬的各位来宾朋友们,下面到了幸福传递环节,.....得到手捧花就一定能像两位新人一样拥有幸福,.....现场有没有帅哥美女们来舞台上分享这份喜悦?”
  扔手捧花环节,叶蓁塞了一块蜜藕到嘴里,没嚼两口,肩膀忽然被人拍了拍,“小蓁,上去啊!” 跛婶推搡叶蓁的肩膀催促:“上去抢捧花,能找到真爱呢。” 她坚信自己娘家侄子才是真爱,抢到手捧花,叶蓁就能迷途知返,和那个什么美国人分手。
  叶蓁坐着不动,喝了一口橙汁。
  跛婶又来了句:“你不是也快订婚了?去沾点喜庆总没坏处!”
  “......”
  “婶,我真不想上去。”叶蓁拒绝。
  “什么想不想的,快快快!别磨蹭,别人都去了。”跛婶直接上手拽,眼神示意赵四媳妇帮忙,一番推搡中,到底把她弄到台上。
  欢快的音乐环绕,叶蓁挤在一群姑娘小伙中,略显拘谨的将两手叠在身前,被火热的气氛熏陶的有点恍惚,她下意识望向席位中的男人,潘盛也在看着她。
  做为酒店老板,潘盛第一次觉得舞台搭的好,水晶灯光线明亮柔和,周围花团锦簇,叶蓁穿着浅蓝色长裙,栗色卷发披散下来,脸上化了淡妆,明媚漂亮,站在人群里闪闪发光,很亮眼。
  准备就绪,蒋风华突然凑到齐静安耳边说了句,齐静安笑着,高举捧花回头看了一眼,小两口默契交换眼神,随着主持人倒计时结束,捧花直接往叶蓁的方向飞去。
  叶蓁毫不犹豫,直接闪身避开。
  一阵欢呼中,捧花被身边的伴郎跳起截去,叶蓁又看向潘盛,耸肩笑了笑。
  潘盛也勾了勾唇,看见捧花飞过去,他居然多了几分期待,多荒唐。
  叶蓁不相信他对她“没那意思了”,婚礼上,潘盛看她的眼神同恋爱时一样,有深入骨髓的痴迷,那双狭长深邃的凤眼眸色清润,涟漪层层,盯着让人不觉沉沦。
  曾经,无数次沉溺于他的眼神中,被这么看时她甚至有一种错觉,好像他们彼此深爱。
  时间隔太久了,七年,当初相爱的感觉已全然不记得,只有那种眼神记到现在,说明他还有兴趣,尽管嘴硬不承认,正巧她也一样。
  那既然如此,不如.....
  “潘盛。”叶蓁忽然停下脚步。
  潘盛从酒店出来就有点心不在焉,走路也不说话,微微蹙着眉,不紧不慢的跟在叶蓁身边,她恍然一停,他也下意识站住,转头道:“怎么?”
  “你和赵乐乐谈多久了?”
  “嗯?”
  叶蓁面色严肃,沉声重复一遍。
  潘盛说:“我没跟她谈。”
  叶蓁:“那你和谁谈了?”
  莫名其妙的,潘盛眉头皱的更紧,盯着她的眼睛,企图从里面看出她搞什么幺蛾子,喝醉了?敬酒环节,蒋风华揽着新娘子专程给叶蓁敬酒,后面转一圈又回来,带来李逞和赵义拼桌,氛围好,全喝嗨了,一杯接一杯的灌。
  叶蓁脸蛋有点绯红,眼睛像沁了水似的琉璃珠似的,格外清明,眼神也很坚定。
  冷声逼问:“赵义说你有人了,谁?”
  好几天过去了,赵义在公园随口乱讲的话,她居然记到现在,两人停在路中间,身边来来回回都是街坊,往这边瞄着看,潘盛忽然牵住她的手,转身往路边走,叶蓁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掌心,宽厚温热有力量,手拉手?大庭广众下,和非礼有什么区别?
  跟着绕过半截破墙来到僻静处,叶蓁才回过神,一下子甩掉他,两手捂在心口后退半步,瞪眼大吼:“干什么!”
  潘盛皱了皱眉,“小点声。”
  “大白天带我来这儿,还牵手,不怕你女朋友误会?”语气揶揄,叶蓁 明显喝多了,状态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嗓门都放大几倍,拧着眉红着脸奶凶奶凶的。
  潘盛想亲她,视线在两瓣红唇停留几秒,才回她的眼睛里,“你那美国的男朋友呢?”他问,“过年都要定亲了,怎么没一起回来?”
  “我瞎说的。”
  叶蓁皱眉,跛婶那个大嗓门,喜宴还没结束,就把她美国有男朋友的消息散出去了,好几个人来打听,真是烦死。
  “你刚才问什么?”
好靓一女的
  问什么?刚才说什么来着?
  潘盛等了几秒,见她不说话,就从口袋里掏出烟,点燃后向后靠在一颗树上,两三点的阳光明媚柔和,穿过郁郁葱葱的枝叶缝隙洒在他身上,白衬衫渡了一层金光,世界霎时明亮起来。
  叶蓁想起第一次见面时,潘盛倚在摩托车上,也是这个闲散的姿势,指间夹着一根烟。那个时候他留着寸头,眼神桀骜不驯,笑容流里流气,亏得长得还行,每次出现在校门口都能吸引很多女生爱慕的目光。
  上学时,叶蓁迷恋蒋风华这种学霸男神,看不上飙摩托打游戏的混混,蒋风华比她高一届,外出上大学的前夕拒绝了她的第N次表白。蒋风华一走,李逞就开始了,拿着礼物各种骚扰叶蓁,带人三天两头在路上堵她,凑巧的是,每一次都能被潘盛偶遇到,英雄救美,就这么的,叶蓁和他才有了交集。
  潘盛每天骑摩托接送她上放学,做为回报,叶蓁给他保护费,以雇佣关系安稳度过整个高三。
  叶蓁高考志愿报的是蒋风华的学校,高三暑假,录取通知书下来那天,蒋风华带齐静安回来见家长,叶蓁大哭一场,差点把录取书给撕了,跑到酒吧买醉碰见潘盛和朋友们玩真心话大冒险,一个女孩子凑上去亲他,当时叶蓁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推开人家,自己吻了上去。
  谈恋爱是她主动提的,潘盛答应的很干脆,确定关系第二天,她领着潘盛去蒋风华家里玩,这种报复的心理现在想起来还很幼稚无聊。
  一整个暑假,她和潘盛什么都做了,潘盛虽然有时候很混蛋,但对她很好,处处顺着。上大学临别那天,潘盛问能不能不分手?她笑了,忘记具体说了什么,大概就是不可能再回这个小破镇,跟他也不可能有结果,还要他别缠着不放,有点自知之明之类的,反正不是什么好话。
  潘盛打过电话,她没接,发过消息她也没回,甚至还去学校找过,叶蓁躲在寝室没出来。为了让他死心,叶蓁还特意找了一个学长扮演男朋友,在朋友圈秀恩爱,大一还没结束,她就发现自己开始想他,于是果断删除所有联系方式。
  酒精会导致神经迷茫错乱,潜意识里会把很多往事想起,仿佛在梦里,清醒又有点虚幻,叶蓁站在树荫中,看着阳光下的潘盛,忽然觉得自己太不敞亮,太混蛋。
  一股非常强烈的欲望郁积在胸口,撞来撞去得不到宣泄,她想碰碰眼前的男人,却不知如何伸手,想挽回一些事情,却不知如何开口,那只笼子里的野兽,沉在水底的野兽,又骤然冒出头,嘶吼着挣扎着,拍打着拴住牢笼的铁链,激起大片浪花。
  叶蓁不说话,潘盛也没再开口,只安静的抽烟,烟雾弥漫,同沙砾一起在空中闪闪烁烁,他眉眼微垂,目光落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昨天刚下过雨,野花野草葱郁盎然。
  一支烟燃尽,潘盛把烟蒂扔地上,用脚捻进湿土里。
  “回去吧。”他说。
  叶蓁的睫毛颤了颤,心慕然慌了一瞬,她往前几步站到他面前,扬起小脸,开口嗓音有些沙哑,“我刚才问,你有没有女朋友,有的话就算了,如果没有――”
  “没有怎样?”潘盛忽然打断她的话。
  “看见他结婚,心里不爽,想找男人了,是吗?”
  潘盛语气讥讽,好看的薄唇也牵起一抹意味不明的弧度,“叶蓁,当年人家谈恋爱,你也找男朋友,如今也要随便捞人结婚?呵!好胜心还这么重。”
  仿佛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冰水,叶蓁瞬间僵住,站在阳光下也感受不到半点温度,她彻底醒酒了,紧接着强烈的羞耻感涌上来,潘盛明白她的意思,那双深邃黑静的眸子看穿了她所有的小心思,毫不掩饰的,赤裸的,见不得光的某种渴望。
  多余的话无需再讲,潘盛转身走了,空气中烟味散尽,叶蓁又退回荫影里,低头靠墙站着。
  没一会儿,视线中出现一双黑色皮鞋和西裤,淡淡的嗓音自上方响起:“我送你回去。”
  送饭的人换成了【真意】的员工,定时定点把三菜一汤送到叶家,第一天没觉得什么,两天有点不对劲,第四天,秦玉珍用拐杖敲了敲地面,问:“你和小盛是不是又闹别闹了?”
  叶蓁在写工作报表,眼睛盯着电脑屏幕,含糊道:“没闹别扭,您别瞎琢磨。”
  “那他这两天怎么不来了?”
  “忙呗。”
  才怪,秦玉珍撇了撇嘴,自打受伤半个多月以来,甭管在医院还是在家,潘盛再忙,三天内都保准露面,这回明显出问题了,叶蓁从参加婚礼回来情绪也不对,每天趴在房间里对着电脑意粒话也少了,不知道忙些什么。
  “奶奶,还有几天,我真要走了。”叶蓁手指飞快敲击键盘,眉心微蹙,说:“上次去医院,您不配合医生检查,药也不好好吃,这样不行。”
  “伤筋动骨一百天。”秦玉珍说:“你起码要在家陪两个月吧。”
  “我有自己的事业忙。”
  “奶奶不想你跑那么远,上大学的时候,要不是你妈支持,我指定不让你去,现在好了,心野了,一走就摸不到人影,小蓁,奶奶看着你的照片都忍不住流眼泪,你怎么狠心的。”
  秦玉珍悲从心来,扯起袖子揩眼角,声音也哽咽起来,“你肯定怨奶奶骗你回来,还不让你走,可你一走几年不进家门,我这日子过一天少一天的,分开都不一定能再见到,小蓁,大城市是好,那你也不能不要家啊。”
  叶蓁往旁边看了一眼,回完助理消息后合上电脑,起身坐到老太太的身边,低声哄道:“奶奶别哭了,以前是我不好,我答应您回来过年,好吗?”
  明知道拦不住了,秦玉珍只能泪眼婆娑的点点头,强调说:“以后每年都要回来。”
  这几天叶蓁没跟潘盛联系,关系又急速淡化,每次打开手机,她都会下意识点开相册,盯着那张厨房的照片看上几秒,不知不觉间,埋在心底的那颗种子悄悄露头了,不管她愿不愿意。
  两人再次见面,潘盛带来一个美女,胸大腰细腿长,明媚妖艳,穿着枫叶红连衣裙,袅袅婷婷立在他身边。
  这天是郭月的生日,请朋友们爬山露营,当初接到邀请电话时,叶蓁习惯性拒绝,直到郭月神秘兮兮说盛哥带女人了。
  好靓的一个女人。
  “她叫楼心怡。” 潘盛的介绍语很简单。
  赵义补充道:“ 心怡是酒店大堂经理,虽然第一次跟盛哥出来玩,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
  确实不陌生,蒋风华的婚宴上,潘盛没坐一会儿,她就会进来把他喊走,叶蓁那时候就留意到了。
  郭月说:“我去酒店找你玩,怎么没见过?”
  “我见过你啊,小月。” 楼心怡笑盈盈的接话,银铃般的声音很好听,“大家都知道郭总有个贤惠可爱的漂亮女朋友,你每次来酒店,我们都躲在角落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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