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中,时窈仿佛看到原主的母亲,得意时被压在台上,如黄鹂鸟般一遍遍吟唱,生了病便卷了草席,扔出门去。
“二太太,此处逼仄,您这边请。”林老板忙走上前,对底下人挥挥手,让人赶紧将人带下去。
“等一下,”时窈走到女子前,缓缓蹲下,仔细看着她的脸,好一会儿道,“林老板,我若是上台,可不许有人抢我风头的。”
林三忙点头:“自然,自然。”
时窈笑:“这位小姐长得这么漂亮,再待在这儿怕是要抢尽我的风头,让她赶快离开。”
她说得随意,全然一副“我不喜欢”的理所当然姿态。
林三一愣:“这……二太太,您才刚来,万一出了岔子,咱们也没有代替的歌女……”
“林老板是觉得,我不好?”时窈蹙眉,“既然这样,我记得门外就有个电话亭,刚好我和大伯哥说说……”
“二太太千万别!”林三忙阻拦道。
那位沈先生看着好说话的儒雅模样,可谁人不知,他能走到如今的位子,手上不知沾了多少血。
况且,虽说沈先生与眼前这位二太太向来无交集,沈先生不一定听她的话,可今日毕竟是沈先生亲自开口,要他招待这位二太太,想来还是护着本家人的。
“行了,把身契给她吧!”林三看着领班,终是松了口。
时窈看着女子怔忡着,很快反应过来匆匆忙忙离去的背影,又看向林三,眼波微转:“林老板,您放心。”
“一准让您赔不了。”
林三微怔,望着眼前女郎的眉眼,只觉得莫名令人信服。
*
申城的另一端。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一辆汽车在申城的街道上行驶着,车窗半落,沈知韫坐在后座,看着窗外飞快倒退的飘摇且颓败的景象,神色晦暗。
直到车子驶入名人区,好像中间隔着一道明显的阶级界限,跨过界限,景象也一扫先前的老旧与残破,一栋栋小洋楼在影影绰绰的灯火里交相辉映。
沈知韫垂下眼帘。
不知多久,车速渐渐放缓,副驾驶的手下道:“沈先生,是二少爷。”
沈知韫抬眸,只见远处一栋白色洋楼前,穿着花边洋裙的娇俏女郎满眼激动,像是情难自禁地抱着身边的男人:“沈聿,谢谢你带我来见陈先生!”
“谢谢你,为我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晚风将女郎的裙摆吹起,高高飞扬。
“沈先生,要打声招呼吗?”手下恭敬地问。
沈知韫收回视线,淡淡道:“不用了。”
车速逐渐加快,很快驶过了那对相拥的男女。
沈知韫垂眸看向自己的手,许久落在膝盖上的指尖轻轻地动了下。
拥抱。
陌生的动作。
下秒他猛地反应过来,神情微敛,唇不觉紧紧抿起。
“沈先生,”手下看了眼后视镜,迟疑的声音响起,“您如此的身家地位,想要什么人没有,既然您对楚小姐有意,只要开口,楚家必不敢……”回绝。
甚至亲自送来都有可能。
只可惜最后二字没有说完,便被后视镜中沈知韫平淡的一眼堵了回去。
“我多嘴了。”手下忙直起身子,再不敢多说一句话。
沈知韫再没开口,直到远处金碧辉煌的百乐门逐渐显现,他才想到什么:“百乐门的事,可安排好了?”
“已经和林三说了,二太太似是今晚便要登台,”手下应,“沈先生可要去看看?”
沈知韫下意识便要回绝,转念却想到时窈胸有成竹的神情,难得起了点看热闹的心思。
一个一心想要荣华富贵的女子,却甘心登台演唱。
修长的手指把玩了下手中的碧玉珠串,沈知韫道:“去看看也无妨。”
车很快驶向百乐门后方,把守森严的门卫远远看见来人,匆忙放行。
沈知韫径自走向三楼,林三恭恭敬敬地跑过来:“沈先生,已经照您的吩咐,给二太太安排妥当了,最好的休憩间,最听话的丫鬟……”
“林老板,”沈知韫打断了他,嗓音清润,“我只说给她个位子,何时提及给她最好的安排?”
林三脸色骤白:“是,小的这就命人撤了……”
沈知韫终于看了他一眼,没有反对却也没有同意,只问:“今日可有事发生?”
林三后背惊起一身冷汗,忙道:“百乐门的头牌歌女灵霜,今日要为自己赎身。”
沈知韫没有过多停顿:“让她走便是。”
林三愣住,似乎没想到这位老板如此好说话。
“怎么?”沈知韫见他仍呆站在那里,微微蹙眉。
林三忙摇摇头:“灵霜……已经回乡了。”
沈知韫睨了他一眼。
林三飞快解释:“是二太太让人走的,说灵霜太漂亮,留在这儿会抢她的风头。”
沈知韫脚步一顿,好一会儿方才恢复如常,“嗯”了一声,抬抬手,让林三离开了。
直到上了三楼,沈知韫负手站在栏杆前,一言未发。
“沈先生,您不愿强迫楚小姐就算了,据说那位灵霜每天能给百乐门入账这些呢,”手下比出一只手,“您就这么放她走了?”
沈知韫平静地朝下看去,衣冠楚楚的上流社会人士正彼此拿着高脚杯碰杯浅笑,一派歌舞升平。
“这世道已经太乱了,”沈知韫的嗓音格外淡,“万万人流离失所,风雨飘摇。”
“既然随口一句便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何必再为点蝇头小利,助纣为虐?”
不论是那名歌女,还是楚笙。
只是没想到,在他之前,有一个女人先他一步,以一个荒谬的理由,将歌女送走了。
至于答应时窈帮她和沈聿重归于好的提议,大概算是他的一点私心吧。
也许时窈真的有本事再次让沈聿回心转意,也许自己还能有与人相拥、得到幸福的可能……
也许呢?
手下懵懂地点点头,再没多说其他。
却在此时,台下的舞台上,传来一声熟悉的婉转笑声。
瞬间,满堂皆静。
沈知韫微顿,循声朝下望去。
华丽的舞台上,一束明媚的灯光前,穿着暗红旗袍的女人站在光里,波浪卷发披在肩侧,眼波微扬,朱唇如雪。
戴着黑色皮质手套的手轻扶着眼前的金色麦克风,短暂的笑声沉寂,随着身姿的摇摆,女郎轻轻吟唱出一曲《月圆花好》。
沈知韫微敛双眸,想起曾调查到的资料:十多年前,百乐门一名叫莺歌的歌女,正是以这首《月圆花好》而声名鹊起。
莺歌,是时窈的母亲。
沈知韫摩挲着珠串,看着毫不在意底下人议论纷纷的时窈,只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同。
好一会儿他才想到,时窈的身上,没有那股飘摇的凄婉。
仿佛是这乱世里的一个局外者,唯一的安定人。
她站在那里,周身弥漫的气质,似乎就在大喇喇地告诉所有人:我只是在唱歌,你认真听便好。
而随着她歌声的起落,台下窃窃私语的众人也果真慢慢安静。
她披着光束,自有一股能蒙骗所有人的迷离气质,让人短暂忘记,她本是个贪得无厌之人。
可就在下一秒,伴奏渐渐变得欢快,时窈的歌声也渐渐变化,不露痕迹地变成了另一首歌:“假惺惺,假惺惺,做人何必假惺惺。你想看,你要看,你就仔细的看看清,不要那么样的装着……”
沈知韫回过神来,定睛看去,随后顿了顿。
时窈正在看着他,二人的目光在半空遥遥相撞,她歪头无辜地笑了下。
分明是唱来“挑衅”他的。
沈知韫摩挲珠串的手指一顿,不知为什么,在这一瞬间,竟想起刚刚林三的话来:
她说,是因为那名叫灵霜的歌女太漂亮,才赶她走的。
“沈先生,二太太好像在看您……”手下硬着头皮道。
事实上,何止是二太太,台下还有几人也顺着二太太的目光,看过来了。
沈知韫淡淡应了一声,随即想到什么,随口问了个奇怪的问题:“李生,你觉得,二太太和灵霜,谁更漂亮?”
叫李生的手下惊骇地看向沈知韫,似乎没想到他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好一会儿才答道:“属下不敢撒谎,是……二太太。”
沈知韫“嗯”了一声,看着台下的女人,手上的玉珠一颗颗地拨弄着,许久突然低笑了一声。
李生更为骇然。
“如何说也是沈家人,给二太太送些礼物去吧。”没等听完一曲,沈知韫扔下这句话,便回了休憩室。
奢华的室内,吊灯安静亮着。
沈知韫倒了杯热茶,等待茶凉的功夫,缓步走到窗前。
窗外刚好是百乐门的大厅,衣着华贵的男女正翩翩起舞,其中一对陌生的年轻男女情难自禁,正拥抱在一起,舞步缓慢,随着音乐轻轻合着。
沈知韫微怔,不久前在洋楼门口看到的画面再次涌入脑海。
又是拥抱……
与此同时,身后的房门被人悄然推开,沈知韫顷刻回神,头也没回:“送去了?”
一片寂静,身后并无人回应。
沈知韫停顿几秒后方才转过身来。
身后并不是折返的李生,反而是抱着一捧金花的时窈,她穿着一身旗袍笑盈盈地站在那儿,眯着双眸娇声道:“沈大哥出手真大方。”
沈知韫朝门外看了一眼,李生正一副请罪的模样守在门口。
“沈大哥不要怪别人,”时窈走到他面前,眨了下眼,“我对他们说,你对我青睐有加,我也对你爱慕难舍,他们还真被我唬住了,这才放我进来的。”
沈知韫微微蹙眉:“他们是怕弟妹多说几句,沈家乱.伦的谣言会传扬开来。”
“这样啊,”时窈捂住唇,故作惊讶地看着怀中的金花,“那大哥还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舞厅这么多人,岂不是让人误会?”
沈知韫看着她明显做戏的模样,沉默了良久才平静地转移了话题:“为什么让那个歌女离开?”
时窈眨了眨眼,似乎不解他为什么问这个,转瞬反应过来,便立即变得理所应当起来:“自然是怕她抢了我的风头。”
沈知韫望着女人毫不遮掩的骄纵神情,想到方才手下的回答,突然莫名地轻笑了一声:“弟妹谦虚了。”
时窈懒得思索他弯弯绕绕的话中意思,只走到他身侧,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沈大哥方才站在窗边在看什么?这么入迷?”
沈知韫凝眉,只嗅到一股女子身上的幽香钻入自己的鼻息之间,不觉朝一旁移开几步,避开了四周萦绕的她的气息。
时窈也不在意,仍朝外看着,待看见拥抱的男女时,笑眯眯道:“原来沈大哥在看小情人相拥啊。”
说完,她转头看着身边一袭长衫的清雅男人。
沈知韫眉头微紧,迎上她灼灼的视线,一时竟看不出眼前的女人究竟要做什么。
下瞬,时窈微微踮脚,戴着漆皮手套的手揽上了他的后颈,隔着她身上的旗袍与他身上的长衫,紧紧地抱住了他。
“时窈……”沈知韫难得动怒,连名带姓地唤她,抬手便要将她从自己身上扯下。
时窈从他怀中抬起头来,双手仍吊在他的后颈,非但没有远离,反而将二人的身躯贴得更加紧密了些,而后启唇,说话间带着淡淡花香的气息喷洒在他的下颌:“沈大哥,拥抱是这样的感觉。”
沈知韫的手一僵。
后颈女子手指间的温热仿佛透过微凉的皮质手套传入他的皮肤,身前温软的身躯隔着两层绸缎,贴着他的胸口,传入他的四肢百骸。
很陌生切新奇的感觉,好似被浸入一片温水之中,整个人被人包裹着,珍惜着。
自小到大,不论是因为过敏还是其他,他不喜与人接近,可与眼前的女人,他竟没有那股排斥感。
然而很快沈知韫回过神来,抬手将时窈从自己身上扯下,超后退了一步,冷声道:“我以为弟妹最起码该知道恪守基本的底线。”
时窈不解扬眉,一副求知若渴的模样:“我要引诱自己喜欢的人,大哥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喜欢?”沈知韫看向她,眼底带了几分淡淡的嘲弄,“弟妹口中所说的喜欢,指的是权势地位,还是荣华富贵?”
“都喜欢不可以吗?”时窈坦诚道。
毕竟,若说她不喜欢荣华富贵、权势地位,她自己都不信。
沈知韫沉默片刻,转身离去。
时窈望着他的背影,他头顶的好感度分明复杂至极,不断跳跃,却在房门关上的一瞬间,重新落到了0上。
时窈:“……”
难搞的男人。
乘坐黄包车回到沈家时,夜色已深。
沈聿还没回来,时窈命厨子准备夜宵后,打开留声机,听着悠扬的歌曲,摆弄起一旁的老式拨盘电话机来。
一个县城能有两台电话机便算不错的时代,一个沈家便有四台。
原因无他,沈家太大了,刚巧她也懒得走路。
摆弄不多时,时窈便已能拨到沈知韫的院里,清脆的铃声响了几下,才被人接起。
“沈大哥。”时窈笑着唤道。
电话那端,沈知韫安静了会儿,才冷淡地问:“有事?”
声音里已经全然没有不久前在百乐门的失态。
“没事,只是刚刚想起来,我好像一直忘了和沈大哥说了,”时窈毫无愧疚道,“三个人里,沈大哥是我最喜欢的最优选哦。”
沈知韫停滞片刻,语气没有丝毫波澜:“挂了。”
“等一下,”时窈打断他,“沈大哥的怀抱,比阿聿还要舒服。”
“时窈。”
时窈笑:“晚安,记得梦到我。”
这一次没有任何回应,沈知韫径自切断了联络。
*
沈聿将楚笙送回楚家,再回到沈家时,夜已经深了。
想到今天傍晚时的那个拥抱,沈聿心中便觉得轻飘飘的,可转念又想到之后的事,他的脚步也不由得放慢了。
今日他将楚笙引荐给了手风琴大家,秦老。
楚笙很是欣喜,甚至说,她想要跟着秦老学习,想要在全世界演出。
沈聿问楚笙:一定要去往全世界吗?难道没有想过他吗?
楚笙说:“沈聿,人格上我们是平等的,自由的,我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可以支持自己,而不是希望我像这座城市所有富太太那样,成为可怜的被折断羽翼的小鸟,你和我一样向往自由,一定能理解我的,对不对?”
说这番话时的楚笙,的确很耀眼,就像当初年幼时被绑架,她也是用这样的坚定神情安慰他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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