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荼的小脸上洋溢着胜利者的光彩:“土豆淀粉、面粉和玉米淀粉以5:4:1的比例混合!”
“加蛋的我也试过了,只要裹蛋液都会让面糊变厚,如果有客人偏爱厚一点、有存在感、有蛋香的面糊,也可以在现成的配方里加蛋液。”南荼补充道,“不过大家都说我现在的配方已经很好了!”
南元海一脸复杂的看着南荼,心里百感交集。
这场考核最后的结果是,南荼非但没有受挫,反而觉得做菜实在是太有意思了,连做个炸鸡都有这么多门道。完全不是有些人想象中的那样把食物拼凑到一起,加热煮熟再稍稍调味儿而已。
这根本就是一门关于刀工、火候、调味和灵感的艺术。
这件事还有另一个意外的收获,南来饭馆那条街上跟南荼一起玩的孩子,因为最近炸鸡吃的太多,脸都圆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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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自己曾经的本子后,南荼就想在南来饭馆加上炸鸡这道小吃。配方都是现成的,过程由她来把关,哪怕交给员工来做,炸鸡的酥脆和多汁也能有个八九不离十。
宁钊负责给鸡全腿去骨切块,他的刀工好,倒是省了南荼培训,直接就能上手。拆前几个鸡腿的时候还要摸索,后来就能行云流水般的切断鸡腿的筋膜,剥离骨肉了,一筐鸡腿转眼就能处理好。
鸡腿里的小软骨和脂肪也要去掉,这样口感更好。去骨后的鸡腿肉可以分成七八个小块,这样炸好的炸鸡每块都正好是一大口的量。
处理好的鸡腿骨要经过十二个小时的腌制才更加入味。
“苹果真的要放吗?”洪兰芝有些拿不准,腌炸鸡的腌料里,切碎的苹果实在是突兀。
“放吧,”南荼知道她的疑惑,主动解释道,“苹果能软化肉质,让炸鸡更多汁。其实加牛奶也有提高肉嫩度的效果,很神奇吧?”都是和炸鸡看起来毫不相关的食材,却能在某个流程上起到让人惊喜的作用。
洪兰芝长了见识一样地连连点头。“原来是这样。”
其实她说完苹果这句话就有些后悔了,得亏老板和善,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指不定要猜忌洪兰芝是不是想要打探秘方。
洪兰芝胡思乱想之际,南荼已经拿出事先腌制好的鸡腿肉,教几人炸鸡中的注意事项,如何判断油温,初炸和复炸的时间等等,他的咬字很清晰,每一个可能出错的细节都仔细讲解,根本就是毫不藏私的姿态。
洪兰芝忍不住抬眼看向南荼,只觉得她的侧脸在顶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柔和,像白瓷一样发着光。她先一恍惚,又立刻凝神听讲,生怕错过了一个要点。
经过几天的相处,洪兰芝很快融入了南来饭馆的氛围。
辛欢年纪小,脾气也有点急躁,但人很爽快,她是饭馆里的元老,有客人说些洪兰芝听不懂的话,洪兰芝这边打哈哈应付过去,转头问辛欢,辛欢都知无不言,让洪兰芝学到了很多。可以说只要不触及损害南荼利益这个红线,辛欢是相当好相处的。
其实她也只是个半大孩子而已,如果没有打乱所有人生活轨迹的灾难出现,这个年纪的辛欢怕是还在上学。
想起自己的女儿,洪兰芝看向辛欢的眼神也变得柔软起来。
宁钊这个人,洪兰芝还看不出什么来,不过她以为做过佣兵、杀过异兽的人会很凶悍,但宁钊虽然年轻,却让人觉得很是消沉,不知道是不是和他的经历有关。
他话不多,只闷声做事,搬货、处理大块食材等等重活都是他来做,老板先问过他的腿伤要不要紧,得到没事的答案后也就交给他做了,平时切菜配菜宁钊也很利落,看得出南荼对他很满意。
这让洪兰芝有些危机感,她觉得这个饭馆如果一定要裁掉一个人,那只能是自己。
只能更努力的学习,学习和不同客人打交道的方法,学习怎么处理食材,学习摆摊卖小吃,让自己更加不可替代才行。
饭馆里很忙,尤其是中午和晚上的饭点,但过去的几年里各种脏活累活都干过,这会儿的忙碌在洪兰芝看来完全不算什么。虽然有不少挑战,但这份工作真的让洪兰芝好像又焕发了活力。
教过几人以后,确认他们已经记住了要点,南荼让三个员工各自炸一份炸鸡,等炸好以后每个人都挨个尝尝,指出谁做的最好。
“我们也要吃?”洪兰芝看着摆在面前的三份金灿灿的炸鸡犹豫,虽说炸的时候闻到香味就馋的不行,但是这炸鸡应该也不便宜吧,就这么让他们试吃,一吃还是三份。
“不吃怎么知道自己哪里做的好,哪里做的不好,以后在我们饭馆里,这种试吃的事还多着呢,我还怕你们吃腻了。”想起当年被学做炸鸡的自己生生喂胖的几个玩伴,南荼唇边露出笑意。
三个员工这才听话拿了炸鸡吃。说实话,调味和面糊都是南荼的配方,感觉炸制的手法对炸鸡的影响不大,洪兰芝挨个吃了一遍,总觉得每一个都很好吃。酥脆喷香,肉还很嫩,油脂的香味那么迷人,在天陵城时哪吃过这种好东西?
见他们说不出缺点,也选不出来谁做的那份最好,南荼拿起炸鸡挨个尝了一遍,吃完后并未发表什么评价,而是让他们再挨个吃一遍。
一遍、又一遍。
熟悉了炸鸡的风味,太久没被惊艳过的味蕾习惯后,渐渐也能吃出不同来了。比如辛欢觉得自己刚刚吃过的这一块,边缘有点焦味,应该是南荼说的油温太高的缘故。再说这一块,又没有那么多汁了,可能是复炸的时间太久了,让鸡块里的汁水都蒸发掉了。
“这一盘最好吃。”辛欢指着放在中间的盘子说出了判断。宁钊也点头表示同意,洪兰芝谦虚地沉默不语,那一盘就是她炸的。
南荼点点头,同意他们的看法。
凭借着曾经下过好几年厨房的经验,洪兰芝的炸鸡在三人中脱颖而出,通过了南荼的考核,以后店里炸鸡的工作暂时交给她来做,也算是帮南荼分担一下工作量。
――――
第三营地中。
太阳一下山,工地就停工了,整个营地被一层淡淡的暮色所笼罩,远处的沙丘在夜色中变得模糊,与地平线融为一体,只留下一片片深浅不一的阴影。
刚一下班,吕文斌和同在宿舍里受到炸鸡香味荼毒的受害者们就相约踏进了南来饭馆。
饭馆里很热闹,这可吓了他们一跳。
哪来的这么多客人?穿着闲适,神态各异,但一看就和第三营地毫无关系。
真是见鬼了。
他们小心的敛起视线,不敢四处张望,好在洪兰芝的出现给了他们一些安全感。她是南荼从曾经的建筑工人里招的店员,和他们一样从天陵城来,这件事几人都是知道的,这会儿看见洪兰芝竟然感觉到了亲切。
“客人们想吃点什么?”
洪兰芝刚要拿出菜单,吕文斌就表示自己不用看:“不用麻烦,我们就是来买炸鸡的,来五份炸鸡。”
“好咧。各位稍等,炸鸡马上就来。”洪兰芝一边答应一边暗想,但凡他们看了菜单就不会只点一份炸鸡了。不过循序渐进嘛,第一次进门有些慌张是正常的。
五个人里除了吕文斌尝过炸鸡的滋味,其他四个都住在附近的宿舍,只闻过顺着窗户飘进来的香味,等循着香味找来的时候,明智的金远早已将炸鸡吃的一干二净,连掉在盒子里的面衣渣渣都没剩下一丁点。
这种闻得见摸不着的滋味让他们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好不容易下了班,赶紧约着一起到南来饭馆来。
当然,也有人多一起壮胆的意思。南来饭馆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传言的版本可太多了。
结果进来一看,空间里满是飘来荡去的各种菜肴香气,布置也温馨整洁,除了有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客人以外,倒也没什么可怕的,完全就是个普通饭馆模样。
洪兰芝开始炸鸡了。
几人的注意力立刻转移,有人甚至焦急到两只手不自觉的绞在一起,身体前倾,试图从翻滚的油锅中窥见即将出炉的属于他们的美味。
炸鸡炸得很快,没几分钟,一大锅香喷喷的炸鸡就新鲜出炉。
刚从热油里捞出来的炸鸡金灿灿的,面衣还呲呲啦啦地爆着油花。这时候还不是最适合入口的时机,要等上那么几分钟,外皮稍微放凉,变得紧缩酥脆时,就是最完美的口感了。
吕文斌几人眼睛猛地一亮,咕噜咽下一口口水。
“炸鸡拿好,小心……”一个烫字还没说出口,洪兰芝就无奈地住了嘴。
“唔……斯哈!”因为炸鸡一到手,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把手伸进盒子里掏了一块塞进嘴里,动作统一的像是提前排练过似的。
炸鸡刚一入口,几人的眼睛一个个瞪的像铜铃,一半是惊艳,一半是火热。
当然烫了,要不是洪兰芝有意拖延了几分钟,这会儿他们的舌头非得起泡不可。不过也能理解,面对热腾腾刚出锅的炸鸡,谁能有那么好的定力?大家都有多久没吃过这样的美味了?
炸衣香脆的像薯片一样,加入到面糊里的白胡椒粉恰到好处的提鲜增味,鸡肉厚实大块,口感柔嫩,没有一点骨头和筋膜,带来一种纯粹的享受,让人什么也不必想,只要大口咀嚼就够了。
这么多人站在这里吃不像话,回过神来,吕文斌主动提醒:“走走走,赶紧回宿舍去。”
众人抬脚就走,速度堪比竞走,恨不得立刻瞬移回宿舍。凉了可是对炸鸡的大不敬,虽然他们也不知道,南荼特意试验调配过的面糊,即便放凉后也能极大程度地保持原本的酥脆。而且安金沙漠这个气候,空气中更没有多少水分让面衣变潮了。
吕文斌五个人挤进一间宿舍,本想把门窗都关紧,免得引来附近的饿狼,又怕自己还没吃完炸鸡先中暑了,中暑倒不要紧,炸鸡放凉了就不好了。只得退而求其次,选择关好大门,打开窗户。
这次终于可以把配有酱料的炸鸡吃个够了。吕文斌兴高采烈地想到,果然求人不如求己,自己买的就是吃得爽。而且因为人多,他们还能把三种不同的酱料尝个遍,一群人挤在一张桌子上,三种酱料放在正中间,每个人都能试试不同的口味。
一种是洋葱酸奶油酱,用切碎的焦糖洋葱混入口感绵厚的酸奶油,像是天鹅绒一样浓郁香滑,有种既丰腴又开胃的滋味。里面的焦糖洋葱也不是外行人以为的用糖炒洋葱,而是用小火把洋葱里的水分逼出来炒干,然后把洋葱里的糖分熬成焦糖,浓缩过后风味极其浓郁。
另一种是琥珀蜂蜜酱,又有辣和不辣两种细分的口味,吕文斌蘸着有辣味的那一种尝了尝,辣后回甜,也特别爽快。
明明有五个人,却没一个人说话,房间里静得只有牙齿咬破炸鸡酥皮的簌簌声和咀嚼鸡肉的声音。大家的嘴巴都忙得很,全身心的沉浸在品味美食的体验中,任何无关的事都是打扰。
直到一声“啪”的脆响打破了平静,一个未知的小东西脱离了束缚,跳跃着坠到了地上。然后是“嘶嘶”的气泡释放声连绵不断。
四个人的眼神转向了发出声音的吕文斌,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这个可恶的家伙,哪来的啤酒?
“……我昨天买的没喝。”吕文斌讪讪道。他也是吃着吃着才想到的。
其他人都恨不得拍大腿,都去南来饭馆了,怎么就忘了买一瓶冰啤酒配炸鸡呢,都怪当时脑子里满满都是炸鸡,根本想不起来别的东西。
在数个热切的目光下,吕文斌也体会到了金远的痛苦,五个杯子拿出来,挨个倒上了酒,气泡细腻而缓慢地升起。
这杯啤酒虽然不像冰镇的那样清凉,却还有本身的醇厚和清爽,带着麦芽的香气和微微的苦味在口腔里蔓延开来,恰到好处地中和了炸鸡的油香。
可惜五个人一分,每人只有小半杯。
众人都觉得受到了深刻的教训,下次再去南来饭馆,不妨看看菜单,或者头脑清醒一点,把想吃的东西一股脑的点了。
就在这时,有脑袋一个接一个地从窗边冒了出来。
“宋奇,我说怎么到处找不到你人,还想喊你一起去食堂,原来在这里偷吃!”
“吕文斌,果然是你!好东西还是得一起分享。你等着啊,我来了!”
“竟然躲在这里吃炸鸡,我说这香味怎么一个劲的往鼻子里钻!要不是这么多人都闻到了,我还以为是我馋疯了的幻觉。”
还有人当即立断,一句话不说就撑着窗沿往房间里爬。
吕文斌等人浑身一凛,抱起自己面前的炸鸡盒就往外跑。边跑还边喊:“别想打我炸鸡的主意,想吃自己去南来饭馆买!”
炸鸡的香味顺着他们逃跑的路径一路飘散。越来越多的人深深吸着空气中的香味。
“食堂今天有炸鸡吗?”
“怎么可能,哪来的鸡,鸡从天陵城运到这里都成鸡肉干了。”
“不是食堂,是南来饭馆的炸鸡,不在外面的小摊上,在店里面!”
南来饭馆!
好几个本准备去食堂的人当即扭转了脚步,要是平时就算了,食堂有免费的饭菜吃,干嘛要自己花钱,愿意到安金沙漠里来做工程的,都是冲着丰富的报酬来的,想多攒些钱让自己和家人以后过得舒服点。又听说南来饭馆有许多规矩,不遵守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
于是南来饭馆虽然近在眼前,许多人却从来没进过那个门,顶多买过小摊上的食物吃。
但是炸鸡的香味就像有魔力一样,瞬间勾起了人对肉食和炸物的渴望。热油、香料、酥脆的面衣、丰盈的肉汁,光是想想,肚子就开始咕咕作响了。这是身体最直接的反应,根本掩饰不掉。
“去南来饭馆吗?走,一起。”
还有人说:“谁去南来饭馆,帮我也带一份炸鸡。”这是眼馋炸鸡又不敢进门。
旁边的人撺掇着他:“这才几步路,自己去呗,这么多人一起呢。”
于是这一天,南来饭馆的新客人又多了十几位。
第23章 陈皮鸭 粽香被炖出来,鸭肉滋味更加清……
炸鸡的出现给营地内的众人强行注入了一些勇气。
大家发现获得美味只需简单几步, 检查仪容仪表,看是否符合南老板列出来的规定,推开大门, 下单, 付款, 吃饭。
一开始以为南来饭馆就是潘多拉的魔盒, 打开就会发生什么灾难。实际上根本没有这码事,非要说的话, 那就是兜里的晶核越来越少了,确实让人难过。
可是少掉的晶核都变成了身上的肉肉,安全便携, 再也没有丢失的烦恼了。
吕文斌和金远这样的技术员,最近出入南来饭馆的频率比去食堂还高, 只因他们看到了饭馆的菜单,从第一道菜就开始两眼放光,一直亮到最后一道,垂涎三尺, 发誓要把每一种都尝个遍。
短时间内还没有实现这个目标, 因为其中一半的菜品会跟随南荼当天买到的食材变化。
渐渐的, 他们也不再选择打包带走, 免得影响菜肴的风味,而且饭馆里米饭不限量。
在天陵城里, 吕文斌是吃不到米饭的。地处沙漠边缘, 天陵城的水资源并不丰富, 更不会有水田来种水稻了。
可是那是米饭啊,每一粒都饱满圆润、晶莹剔透的米饭,带着淡淡的米香, 软糯而不失弹性的米饭,人活着能不能离开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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