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现在,我们都老糊涂了,你回来开饭馆这么久,我们都不知道。要不是我们家悦悦在你这买了山药桃,我一吃,味道怎么这么熟悉,都不知道你把南来饭馆又开起来了!”
提起山药桃,南荼不由得眼眶微红,小时候每次生日临近,都不止她一个人期盼着这一天。生日当天,她更是这一片最有排面的孩子,那天走在饭馆附近的几条街上,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会对她说生日快乐。
可想而知,爷爷的离去,对南荼来说无异于遮风避雨的大厦轰然倒塌,重新把南来饭馆开起来,也是想找回当年有家的感觉而已。
她吸了下鼻子,解释道:“这几年虽然也工作了,但怎么也放不下南来饭馆,开业也就是这一两个月的事,大家肯来捧场就很好了。我厨艺不精,怕是要让大家见笑了。”
“我们哪能不相信你的手艺,当年……”马大娘话还没说完,门口的一声尖利的“你们老板在哪?赶紧出来!”打断了她的话。
南荼抬头,一个叉着腰的大妈气势汹汹地堵在饭馆门口,辛欢正站在旁边一脸焦急。
她刚刚看见这人,本想提醒南荼这位就是她之前说过的总在街对面探头探脑的那个,可南荼正和以前的老街坊说着话,她插不上嘴。
不过这次,这人竟然直奔着店里来了!
“我是老板,怎么了?”南荼走过来,觉得面前这位似乎有点眼熟。
“你就是老板?”大妈顿了几秒,眯了眯耷拉下来的三角眼,短暂的蓄力过后,大段的控诉喷薄而出:“我孙子昨天在你这吃了饭以后,肚子痛了一晚上,肯定是你这的东西不新鲜,东西卖的这么贵竟然还用烂菜坏菜,黑不黑心啊!可怜我的小孙子,折腾了一晚上,早上小脸煞白,连路都走不稳了!”
南荼正欲说话,身后的马大娘大步上前:“孙银凤,我刚刚过来的时候看见你孙子
了,他不是好好的吗,还跟别的小孩比赛爬树呢!”
孙银凤没想到这里有认识她的人,吃了一惊:“我说的是昨天晚上的事儿,现在都中午了,当然是没那么严重了,不过他昨晚吃坏肚子这笔账不能这么算了。”
“哦,”马大娘不置可否,“那你孙子昨天吃的啥?”
遇到熟人这个变故还是让孙银凤有些慌张,肚子里提前打好的草稿忘了大半,此时余光一瞥,指着一桌客人面前的砂锅说道:“就是这个,我忘了叫什么,反正里边有海鲜,海鲜不新鲜可是能吃死人的呦!哪有你这么开店的,我可怜的孙子……”
她突然哭嚎起来,还要往地上栽。一旁的辛欢眼疾手快地拉住她,孙银凤本来没把辛欢放在眼里,没想到栽了一下没栽动,又试了一下也没挣脱,只能在心里啐了一口,这小妮子真有力气!活该一辈子刷碗打杂的命!
店里的其他客人见了这场闹剧,纷纷放下筷子,桌上的东西也不敢吃了,要等南荼给出个说法才行。
“我们家的食材都绝对新鲜,尤其是海鲜,绝对是当天采购,这位阿姨,你确定您孙子昨天吃的是这份‘一锅鲜’吗?”南荼冷静道。
“当然了!”
一旁的马大娘觉得这事有蹊跷。
好巧不巧,她认识孙银凤,更巧的是,她不怎么相信孙银凤说的话。孙银凤就和她住在一栋楼里,这人在他们小区都出了名。因为总喜欢翻垃圾桶找空瓶和纸片子,总把垃圾桶翻个底朝天,翻出来的东西又不收拾,为此三天两头和清洁工吵架,半个小区都能听清楚。
一开始马大娘还同情她,觉得是孙银凤家里有困难才这么节俭,就领她到自己家拿不要的废纸箱,没想到孙银凤拿了又嫌弃:“这么点东西还让我跑一趟。”
可把马大娘气坏了。
一边是跟她不对付的孙银凤,一边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南荼,她当然下意识的站在南荼这边。
这么多年了,她能记住生日的小辈儿这么几个:自己的一个小孙女,两个外孙,再一个就是南荼。
这和自己家孩子有什么区别?
于是趁南荼说话的时候,她悄悄从边上溜了出去。
“如果是食用我们家的菜品导致的身体不适,我一定会承担身体检查和休养的费用,还会按规定赔偿。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阿姨,我们家的菜单经常变化,一锅鲜是今天才上的新品。你们家孩子是怎么在昨天吃到的?”
孙银凤哽住了。
很快她就强撑道:“谁记得你们起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名字,一锅鲜两锅鲜的,反正昨天就是在你们这吃的饭,吃了就病了!”
她暗暗想,如果此时能在地上打滚蹬腿,效果会更好,这样站着直挺挺地站着,气势就不自觉的弱了许多,给对面的压力就小了。
想到这儿,孙银凤又转过头瞪了一眼拽住她不放的辛欢。
辛欢毫不留情的瞪回去,嘴巴无声的做着口型:“你放屁!”
“你这小姑娘……”她正要伸手悄悄掐辛欢一把,马大娘的声音传来了。
“你奶奶就在里面呢,要给你买大餐,快来快来!”说着,她带着孙银凤的孙子涛涛进来了。
孙银凤一听这话就急了,正要给孙子使眼色,乔大爷立刻迈出一步,隔在两人之间,把孙银凤整个人挡的严严实实。
马大娘问道:“涛涛,你还记不记得昨天晚上吃什么好东西了?”
涛涛想了想:“不是好东西,是面条,不好吃。”
“你没吃着海鲜呀?那面条是谁做的?你奶奶说你肚子疼,不让你爬树,叫你回家躺着。”
“奶奶做的。面条里的豆子酸酸的,我没吃,奶奶吃了才肚子疼,我不疼,不要回家躺着。”
孙银凤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真相大白,几个老街坊轮番道:“这不是讹人吗?根本就没来吃饭,还说孩子吃坏了肚子,这个报警是不是能抓进去?”
“摆明了敲诈勒索。这个不仅能判刑,还有罚款!”
“这年头开店多辛苦,看人家老板是个年轻人就动了歪心思,一大把年纪还这么无耻!”
一群奶奶大爷挡在南荼面前,七嘴八舌的,吓得孙银凤带着孙子转身就跑了。生生让南荼这个当事人像老母鸡翅膀底下的小鸡崽似的,没沾到一点风雨。
――――
孙银凤落荒而逃,客人们也能安心吃饭了,南荼给每一桌送了盘凉菜压惊。这一招太拙劣,轻易被拆穿,眼见着没人相信,南来饭馆也没受什么负面影响。
南荼觉得自己应该不认识孙银凤,于是和刚刚帮忙的众人说:“我不知道是怎么得罪了她,要是想讹钱,我这里有监控做证据,昨天他们根本没来吃过饭,闹到哪儿去她也没法得手。”
街坊们也跟着猜测:“能干出这种事儿,也可能脑子不清醒,根本没想到有监控这茬呗。你要是急着息事宁人,她可不就拿着钱走了。”
“会不会是附近哪个做餐饮的商户雇她来闹事的?南荼,你是不得罪人,但是你在这开店,就一定有人看你不顺眼。”
也是有这种可能,南荼露出忧心忡忡的表情。
马大娘不想让南荼成天提心吊胆,一拍桌子站起来:“你别担心,我去找孙银凤问问不就成了。她就不是干保密局的料!”
过了一会,马大娘回来了。她面色不虞:“真是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原来南荼刚开业时客流量不好,买来的食材用不完又不舍得丢了浪费,曾经看见孙银凤在翻附近的垃圾桶,以为她生活艰难,就送了一些食材给她。
最近南来饭馆生意好了,食材也不用送人了。孙银凤左等右等等不到免费的蔬菜,就来到饭馆附近,看到里面热热闹闹,一下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心里有怨气,就想着闹一闹,让饭馆生意又不好了,她不就又有不要钱的菜拿了?
街坊们气坏了:“这都什么人?脑子不清醒!”“升米恩,斗米仇!”“不对,这明明是东郭先生与狼!”
第14章 泡椒莴笋炖猪肚 “放肆!放肆!”……
这下轮到南荼安抚大家了。
“大家消消气,也不是什么大事,别扫了兴致。今天各位赏光到我这个小店来,不如我请大家吃顿饭吧!”
这话成功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
“街坊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让你请客,岂不是我们这些人厚着脸皮占便宜了?”马大娘嘟囔道。
乔大爷说:“大爷缺这点钱吗?你个小年轻才赚了几年的钱,大爷我又赚了多少年的钱?请客的事就不要说了,快拿菜单来看看。”
他馋南来饭馆的饭菜都有好几年了,别的馆子也下了不少,就是没有那么合心意的,尤其是现在预制菜盛行,有的餐馆的厨子都不会炒菜,最常用的厨具是微波炉,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鹦鹉适时接口道:“爷有钱,爷有钱!”
大家都笑了,辛欢递上菜单。
乔大爷点了刚刚差点被污蔑的一锅鲜,也是一种隐晦的力挺了。赵素芬夫妻俩要了一份莴笋炖猪肚,马大娘则点了蚂蚁上树这道家常菜。
“我自己在家里也做蚂蚁上树,总是觉得差了那么点滋味,不如南来饭馆的,也是念念不忘了好几年。”
南荼没有什么要藏着掖着的,直言道:“其实这道菜的秘诀就是把粉丝提前泡在牛骨高汤里,粉丝吸收了汤里的鲜味儿,做出来自然好吃。”
马大娘连忙摆出一副不听不听的架势:“哎呦,家里炒菜哪有高汤用,还是得来饭馆吃。”
看着菜点完了,南荼才回到后厨忙活。
猪肚是提前炖好的,只是没调味而已,否则客人这边点单,后厨根本来不及处理。在辛欢来帮忙之前,南荼从不考虑上以猪肚为原材料的菜品,处理起来麻烦,她一个人忙活不过来。
辛欢以前虽然没接触过厨艺,但是她勤快听话,南荼交代的事情都能认真仔细的做好,给她省了不少心。
蚂蚁上树是快手菜,材料也都准备好了,没什么麻烦的。
几道菜中,只有一锅鲜最有难度。一锅鲜顾名思义,所有鲜香的食材都在这锅里了。所以做一锅鲜时,南荼选的是鳜鱼、河蟹、螺蛳、蛤蜊和鳝鱼。
有些高
档餐馆为了凑八鲜的名号,还会加上甲鱼、河蚌和青虾。
南来饭馆毕竟是小餐馆,一锅鲜的食材种类上来了,价格也骇人,反而不好卖。
虽然难度最高,但一锅鲜并不是难在调味上。实际上,有这么多自带鲜味的食材入场,这道菜的调味料反而很少。难的是把各种口感、味道、所需烹饪时长不同的食材调和在一起,让它们既有各自出彩的亮点,又能和谐统一。
菜色陆续上桌。街坊们兴致勃勃地动筷。
别的不说,只谈这卖相,这香味,就刺激的人食指大动。
晶莹剔透的粉丝吸饱了牛骨高汤的精华,变得湿润而富有弹性,仿佛细长的丝带轻轻摇曳,细碎的肉沫点缀在其间,每一粒都攀上了枝条,不愧为“上树”。
大家尝了后纷纷说:“还别说,就是比自己家做的蚂蚁上树好吃多了。”炒过的肉末依然香嫩可口,最重要的是既没有发干发柴,也没失去肉味儿,和滑爽的粉丝完美融合。
乔大爷品鉴道:“高汤的鲜味是调味料替代不了的,囫囵吞枣也许尝不出来,仔细一品,调料的那种又尖锐又单薄的鲜一咂摸就能吃出来。”
大家都开马大娘的玩笑:“秘诀南荼都告诉你了,不怕你学去,赶紧回家做来尝尝。”
马大娘赶紧道:“我可什么都没听见啊。”可别让她家那几个小祖宗听到,再叫她以后都用牛骨高汤泡过的粉丝做菜,这谁受得了,幸好今天没带他们来。
下一道菜是莴笋炖猪肚,其实全称应该是泡椒莴笋炖猪肚,有泡椒这个点睛之笔,让汤汁呈现一种浓郁的金红色,只看着就开胃,更别提飘在空气中的那股鲜香酸辣气息。
虽然诱人,但街坊们都上了年纪,有自己的顾虑,等赵素芬身先士卒,夹了一筷子做了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家才发问道:“辣不辣?”“能不能咬得动?”
赵素芬细嚼慢咽,等猪肚下了肚,才慢吞吞地道:“放在我年轻的时候,我肯定要告诉你们,辣得很、咬不动,这样一整锅都是我的了。现在吃不下那么多了,你们就偷着乐吧。”
她这样说,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喜滋滋地拿了碗去盛汤、盛猪肚。
先喝一口汤,猪肚就是有本事让汤汁变的浓郁鲜美,又有其他食材相互配合。只一口,先传递到舌尖的是泡椒的酸辣味,程度把握得更好,爽口中带着点点的刺激,让味蕾瞬间活跃起来,又不至于让人觉得过于刺激。
莴笋增加的清香稍后而至,最后猪肚的醇厚味道,更是这道菜的精髓所在,是整个汤汁的灵魂,绵长厚重,回味无穷。
为了保证汤汁的浓鲜,南荼有两个小窍门。一是汤中会加一团肉末提鲜。
这是南元海在开饭馆的时候就总结出来的秘诀,自然也毫无保留的教授给了南荼。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南元海发现肉末调整成猪肉和牛肉各半以后,肉质的香气和鲜味的均衡最恰当。
适当运用这种肉末,可以拯救不少风味单调的菜品。肉沫还有扫汤的作用,能让汤水更清澈。
南荼在做这道莴笋炖猪肚时,又改良成使用炒香过的肉末,最后的成品滋味果然更佳。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南来饭馆即便是做寻常家常菜,也比别人好吃的多?就是因为这里的厨子一直没停止过探索,从不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
猪肚汤的另一个秘诀,是在出锅前稍加一些藤椒油。藤椒油滋味刺激,为了大众的适口性,不要加太多,也不能加的太早,藤椒油长时间受热香气会挥发。汤底多了这么一点藤椒油,基调会变得悠长,也不会喧宾夺主。
喝汤的众人不需要知道这些,只觉得喝了这汤,嘴巴也美,胃里也暖,哪里都舒服。
再尝尝切成粗丝的猪肚,经过精心处理的猪肚没有一丝一毫的腥味,只保留了独特的爽滑和鲜美,在长时间的炖煮后,猪肚逐渐变得软嫩,还吸收了泡椒与莴笋的精华,每一口都充满了层次分明的口感,不断的将那份来自食材深处的醇厚传递给食客。
等一大碗莴笋炖猪肚见了底,众人都舒了一口气。在南来饭馆吃饭,精神还得紧张起来,时刻偷瞄着旁边人的动作,否则自己在一边吃得忘我,一看汤也被盛光了,猪肚也捞没了,连莴笋都没剩下一块,是要悔得直拍大腿的!
“看来不是我来照顾南荼的生意,是南荼可怜我上了岁数还吃不到什么好东西,才开这么个饭馆的!”一个满头白发的街坊说。
乔大爷说:“猪肚是最能做得出神入化的材料,不会做的厨子做出一锅腥臊发臭的混汤,会做的厨子能做出神仙滋味。当今的佛跳墙动辄用鱼翅鲍鱼,其实地道的只用老鸡、鹿蹄筋、猪肚、鱼肚和鸽子蛋就够了,千万别小看了猪肚。”
笼子里的鹦鹉叫道:“尝尝!”
“你不能吃。”乔大爷头也不回道。
“放肆!放肆!”鹦鹉不满地哇哇大叫。
众人都大笑起来,看得出不只是肚子满足了,心情也变得额外的好。
最后是重头菜。
一锅鲜是大菜,三四个人一起吃也够了,这也是马大娘为何一眼看透孙银花在说谎,她舍得吃这么贵的菜就很奇怪了,一老一小两个人点这道菜不是浪费吗?孙银花是最不会浪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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