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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文男主都想攻略我——安谱【完结+番外】

时间:2025-01-27 17:15:30  作者:安谱【完结+番外】
  他们当初制定时,默认以法术互相残害必遭反噬,没说其他形势。任谁也想不到,一个人族赤手空拳,可以杀掉一只化形的妖。
  自那以后,天河集市取消,人与妖重新定下契约,相隔两岸永世不得来往。
  至于杀妖的人,没找到,没消息,无从知晓。
  从时间推断,很可能是日志的主人。她杀了妖,吃了妖丹,逆转血肉化作妖物,怀上了妖的孩子。
  钟书玉心情复杂。修炼百年,好不容易化作人形,却被人杀了夺取妖丹,为的,是怀上一个孩子,留下一个男人。
  这比南宫问雪还离谱。
  钟书玉没了看下去的兴趣,她把书随手丢在桌子上,趁着日暮回了客栈休息。
  修缮房屋比想象中费事,她把院中的草割干净,挖出地窖腐烂的木头,把土回填夯实,又买了石板铺路。这些,不仅花了她很多钱,还花了她好几天的时间。
  书晒得差不多后,她挑出有用的,装在箱子里送去了护城军。以往太子在时,他们还有个主心骨,太子回了盛京,他们同一盘散沙般,每日打牌胡侃,没个正事。
  有了这些书,可算能找点事做,军师十分感激钟书玉,得知她是三省神院的弟子,主动邀请她留在护城军,教他们法术。
  钟书玉拒绝了。
  一来她的本事不足以教书育人,二来她答应过南宫问雪,离她的攻略对象远一点。虽不知太子是否还回来,该避嫌的,还是得避。
  见她执意如此,军师也不强求,只道她若有用得到的地方,尽管开口。
  回去的路上,钟书玉买了布番和笔墨纸砚,写了三文看诊的幡子,为城中的百姓看诊。这个价格算不上贵,顶多够她糊口。魔神的事尚未定论,就当她积德行善吧。
  价格便宜,来看的人也多。大多是老人妇人,不是什么大病,细细密密的疼很折磨人,家里没什么钱,就一忍再忍,不知不觉忍了几年。
  诊断起来,也不算难治,得长久的养着,平日得多加注意。来这儿的都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哪儿有闲时间闲钱养着,大多左耳进右耳出,知道自己怎么回事罢了。
  能多帮一把的,钟书玉尽量去帮,帮不了的,她也没办法。
  等收摊,天都黑了。
  往后的日子还长,客栈不能长住,院落收拾的差不多后,她便搬了进去。路上,钟书玉思索着看诊的病人,等走到门口,才隐隐察觉到不对。
  里面有人。
  堂屋亮着烛火,还飘出一股饭菜香味,有人在里面烧火做饭。
  钟书玉从门边捡了根木棍,悄悄摸了进去。
  天梁的建筑风格与盛京不一样,他们的灶房在室内,单独隔出一间屋子,用石块与泥土垒出一个烟囱,平日烧水做饭都不用出门。
  钟书玉小心把门推开一个缝,借着烛火,隐约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在灶房忙碌,有点眼熟。
  她回来的时候正好,饭菜做好了,身影端着碗筷出来,那张清冷俊秀的脸,被昏黄的烛火照出几分柔和。
  “韩云州?”钟书玉不可置信。
  他不是在盛京吗?怎么突然出现在天梁,而且,他怎么知道这儿的?
  韩云州这才注意到屋内多了一个人,他把饭菜碗筷摆好,道,“去洗手,吃饭。”
  好像特意在等她。
  “哦。”钟书玉把木棍丢掉,乖乖听话。
  他炖的排骨,还有一道炒时蔬,一道鱼汤,全是钟书玉爱吃的,盛京特色在天梁不常见,再加上没功夫做饭,钟书玉这几日天天吃白水烧饼,人都快吃傻了。
  乍一闻到熟悉的饭菜香,她也顾不上多问,洗过手,立刻上桌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嘴里塞着排骨,她还不忘嘟囔:“你怎么在这儿?”
  韩云州道:“盛京有太子坐镇,我这个羽林军统领在不在都无所谓。我向陛下辞了官,本想四处走走,茫然间不知该去何处,便先回了家乡。”
  他本想在天梁修整一番,去天阙悄悄看一眼她,然后如过去三年一样,默默守护,不曾想在这儿遇见了。
  “家乡?”原来他是天梁人。
  韩云州伸手,擦掉沾在她脸上的饭粒,道:“嗯,本想回家看看,正巧在街上见到你帮人看诊,很认真的小大夫。”
  钟书玉被他说的脸红。
  她其实算不上大夫,只学了三年而已,先前陪周荪帮穷苦百姓免费看诊,后来积累了些经验,在周夫子的提议下,在七十二坊帮人看诊。
  不算经验老道,瞧个小病勉强够用罢了。
  “你家,还好吗?”钟书玉记得,他父母早亡,家中应当没别的亲人了,说的应该是承载他记忆的老宅。
  韩云州道,“家中被人收拾的极好,我不知该如何感谢,便去买了些菜,做了顿晚饭,不知她可喜欢?”
  说罢,往她的碗里夹了块排骨。
  他说的是……愣了好一会儿,钟书玉才反应过来,结巴道:“你、你,这儿、这儿是你家?”
  是听到了什么风言风语吗?韩云州垂下眼,掩住一闪而过的落寞,道:“我会去护城军住,若你不喜欢这儿,我帮你另寻一处院落。”
  “不是。”钟书玉缓下心神,道,“牙人收了我的钱,一年租金二十两银子,合着空手套白狼呢。”
  韩云州眨眨眼,原来是这个原因,他松了口气,道:“明日我与你上门跟他讨回来。”
  “算了吧。”若这儿真是他家,韩云州多半是日志主人的孩子,人与妖的子嗣,他的童年记忆,多半不会太好。
  传言中他八岁就被老国师带去盛京,十七年不曾回来,城中无人认识他,若去争这二十两,不就在昭告天下,那只半妖的孩子又回来了吗?
  上一辈犯下的错上一辈结束,不该由孩子承担。
  她吞下嘴里的菜,寻了个理由:“你十几年未归,屋子保养的这般好,兴许有他们从中费心,这二十两,就当这些年维护修缮的钱吧。”
  韩云州点点头,没怀疑。
  至于别的,天梁不大,哪儿有那么多院落可选,再者租房的钱还是韩云州给的,万没有把房子主人赶出去自己住的道理。
  近几日费了这么多心思,钟书玉也不想搬出去。
  她捏着筷子,提议道:“这里本来就是你家,你若不介意,把那间小屋子留给我就好。”
  一楼楼梯下有一间小屋子,应当是日志中那只妖疗伤时住的地方。
  烛火中,韩云州的唇角不着痕迹地勾起,他不介意,他是怕钟书玉知道真相,会嫌弃他:“我住那间,我打记事起便住在那儿,习惯了。”
  两人很默契地定下了房间的归属问题。
  吃过饭,韩云州去洗碗,钟书玉上楼休息。
  她四处找了找,在衣柜角落找出最后一本日志,翻开封面,借着烛火,她看到了上面明晃晃的几个字:【我后悔了】。
  后悔什么?后悔杀妖取丹,还是后悔生下这个孩子?
  楼下碗筷碰撞,发出细微的响声,楼上钟书玉借着烛火,偷看韩云州他娘的日志。
  怀孕之后,日志主人精神状态逐渐变差,常常前言不搭后语,偶尔还会冒出一两句细思极恐的话。
  她写道:【我骗了她们。】
  【我坐在河边哭,说我爱上了一只妖,可我把他惹生气了,他不要我了。她们主动带我去密林深处摘幽兰花。她们说幽兰花代表纯洁的爱,见了此花,再铁石心肠的妖都会心软。】
  【她们为何那般蠢,死了好几个同类,依旧对我这个外族不设防。我想,哪怕有一个,有一个妖意识到不对,我都可以停手,但是没有。】
  【他看到了,瓶子里插了九朵幽兰花,每一朵,都代表一条性命。他猜到了,幽兰花只在妖族有,他知道是我干的,他走了,他真的不要我了。】
  【芸娘说的对,人不能做错事,会遭报应的,我的报应来了,谎言成真,他走了,她们来了,九张面孔纷纷质问我为何要骗她们,说她们不想死,说她们想出来,让我放她们出来。】
  【我变得好奇怪,想吃生肉,喝人血,是妖丹作祟?还是她们在报复我?芸娘,救我,我好害怕,我能听见她们的声音,她们来找我了。】
  钟书玉看的心惊胆颤,逆转血肉,由人化妖到底成了什么怪物,为什么她一直说被杀的妖回来找她了?妖死后和人一样,怨气化鬼缠着凶手吗?
  她有点后悔住进这间屋子了,总觉得看不见的地方站了九个女子,正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书玉,水烧好了。”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她一大跳。
  钟书玉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收拾好情绪下了楼。韩云州与记忆中没有差别,长身玉立,虎背蜂腰。
  在自己家,他只穿了件黑色的常服,露出脖颈处些许雪白的皮肤,头发高高竖起,扎了个马尾,惹人心神荡漾。
  这样的人,很难让人把他与日志主人联想到一处。
  “水烧好了,先试试水温。”
  灶房旁是浴室,借着炉子的热度,里面湿气盎然,钟书玉试了试,水温刚好,不过,隔着一扇门洗澡,似乎有点羞涩。
第24章
  有些事不能想,一旦开了头,就像洪水决堤一般汹涌,抵挡不住。
  韩云州不知在做什么,一点声音都没有,空气里,只有钟书玉洗澡时撩起的水花声。
  哗啦啦。
  一墙之隔,是曾与她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
  那夜的记忆没由来的冒出来,赶也赶不走,明明痛居多,这会儿想起的却是些别的。黑暗中,他一直在耳边说对不起,炙热的呼吸落在耳畔,烧得人心痒痒。
  此刻她终于明白,那日在国师书房,南宫慕羽说的那番话什么意思,他以为,钟书玉想要一个孩子。
  她不想要,恰恰相反,韩云州这种不能孕育子嗣的人,对她更为合适。身为女儿身,起码她不用时时刻刻担心肚子里多出一条生命。
  她完全可以像个男人一样,提上裤子就走。
  手上的红玉镯子撞到桶壁,发出清脆一声。钟书玉心凉了半截,她不如多想想,如何安然度过剩下的二十天。
  院落的修缮还差一部分,屋顶有些瓦片老化,得换成新的;院墙上不知何时长出一丛爬山虎,时间久了,院墙很容易倒;烟囱也得重新通一遍,出烟不太顺。
  窗户不够严,天冷漏风;木地板有几处发了霉,得重新更换;有几块楼梯生了虫,一到晚上咯吱咯吱,吵得人睡不着;得给踏云弄个马棚;院里的枯井得重新挖水。
  瞧着都不是大活,一件一件干下去,琐碎的让人心烦。
  韩云州回来的真及时,钟书玉出门看诊,他就在家干活,一日三餐按时备好,衣服都帮她洗干净晾在院中。
  日子莫名生出几分惬意。
  新来的大夫只热闹三天,三日后,来找她看诊的人少了很多。午后,钟书玉懒洋洋地躺在庭院里吹风,想着再干点什么营生好。
  转念一想,她都不一定能活多久,想这个太早了点,等灵榕帮她解决魔神一事再考虑也来得及。
  等下,她忽然坐起,韩云州好像在洗一个白白的,有点眼熟的东西——是她的亵裤!
  钟书玉猛得冲出,把自己的亵裤夺回,结巴道:“我、你,以后、以后我的衣服,我自己洗。”
  “嗯。”韩云州手湿着,滴滴答答往下滴水,闻言没说什么,让出位置,起身回了屋子。
  钟书玉赶紧搓干净,一时间不知道该搭在哪块晾衣绳上。
  正值盛夏,天气热,韩云州又要干活,每日换下来的衣服当天洗,每天晾衣绳上挂满了衣服。她四处找找,在一处角落寻了一个空位挂上。
  今天恐怕不是第一回 ,只是碰巧闲着,让她撞上了。
  韩云州从屋内冒出头,道:“下午我同你一起去,许多年不曾回来,正好趁此机会走一走。”
  钟书玉应了。
  下午会儿太阳没那么烈,两人一起去了城中。看诊的摊位前已经有人等着,见她来,纷纷凑了过来。
  说要走一走,钟书玉在这儿看诊,他就站旁边看着,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
  后面的人里有人认识韩云州。
  严格来说不算认识,顶多觉得眼熟。十几年的时光足以改变很多东西,他离开天梁时,呱呱坠地的婴儿都长成了独当一面的大人。
  况且当初那个瘦骨嶙峋,像乞丐一般的小孩。
  赵老头戳了戳一旁的儿子,小声说:“你看那个人,眼不眼熟?”
  韩云州丰神俊秀,衣着不算华贵,也与寻常粗布麻衣不同,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哪儿配让他们眼熟。
  小赵道:“爹,你就别吹了,你要能认识他,我还和太子喝过酒呢。”
  “闭嘴。”被小辈一顿呛,赵老头面子过不去,盯着韩云州那张脸,更想回忆起他是谁。突然,他灵光一闪,拽着儿子嚷嚷道,“他是韩家那小子。”
  “韩家?”小赵一脸疑惑,“韩家不都死完了吗?”接着,他想到什么,哼笑一声,“你说韩云州那小子?人家现在可是鼎鼎大名的韩统领,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听到自己的名字,韩云州冷冷往这边瞥了一眼。
  小赵瞬间白了脸,他意识到,鼎鼎大名的韩统领,还真会来这种地方。
  “是他,是那个妖物的儿子,他又回来了!”赵老头大喊一声,颤抖着手指向韩云州。
  排队的人不少老人家,对当年的事不算了解,也都听说过,得知站在那儿的人是韩云州,病都不敢看了,纷纷四散逃开。
  花了钱的,把自己的三文钱夺回来,骂道:“害人啊!早知你与那妖物认识,我就不来看了!”
  “哎!”钟书玉没拦住,布番都被人撞倒在地。
  这些人啊,真是翻脸不认人。
  她蹲下身去捡,另一只手比她更快。韩云州低着头,瞧不清表情:“我回去收拾行李,明日一早离开。”
  说罢,他转身离开。无人注意到,他微微颤抖的手。
  “等等!”钟书玉追上去,拉住他,一时间,她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安慰,只好胡乱编造道,“你别走,我一个人住害怕。”
  韩云州脚步一顿,不敢回头看她:“你都听到了。”
  他其实不太明白自己的心思,明明一直待在院中不出来就好。可他又怕,怕有人说了什么,而他连一个告别都等不到。像十七年前那样,推开门,世上就剩下他一个。
  所以他想跟着。
  越怕什么,越会来什么。十七年的时光没让天梁人忘记之前的事,在看到他的那一刻,记忆回笼,纷纷像他幼时一样,一边叫着他妖物之子,一边赶他走。
  韩云州尽量压下喉间的哑意,道:“我是天煞孤星命格,与我相近之人非死即伤,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知道。”钟书玉拽着他的袖子,说,“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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