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世新坐在车子里,对于自己结婚这件事,心里很没有实感。
直到现在还在想着:设若我没有受母亲的挑唆,没有因为这一念之差而和瑾瑜分开,现在迈入婚礼殿堂的,未必不是我和她呀!同时浑浑噩噩地,将视线投注于窗外。
这一看可了不得!前头远远停着一辆洋车,由那车子里下来的,不正是自己心里想的人吗?
一时之间,竟分不清这是真实的,还是自己想她想得发疯,已然魔怔了。
第90章 用印之后,即代表两人正……
白瑾瑜从前就漂亮,像是一颗夜明珠,总是人群里头最亮眼的那一个。
柳世新多少觉得因为白总长的死,白瑾瑜会更憔悴的,可时隔这许久再见到她,她似乎一点没有变。不,她分明是更美了,这种变化很难去说清,像是一种由内在透出的感觉,硬要用言语去概述的话,就是更从容优雅,也更沉稳了。
时光如箭,经过这许多的事,谁不是变得更沉稳了呢?我也是呀,时至今日,我才明白了自己真爱什么、真想要什么。
柳世新忽而生出一些同病相怜的感叹,遥遥地望着白瑾瑜时,竟觉得感受到了心灵上的共鸣。可下一秒,就被她手上的一个亮点刺痛了眼睛。
她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呢!她竟然结婚了!
柳世新先是觉得不可思议,要白瑾瑜去结婚,那简直比登天还难!想想他们曾经三年多的感情,几乎已走到谈婚论嫁的那一步了,为着自己说错几句话,她就可以说抛下就抛下,怎么会轻易就结了婚?
一时间,他的脑子里已浮现出了一幕幕为生活所迫的无奈情节。
再看白瑾瑜那一身穿戴,怎么看都是贵气逼人,然而这可能吗?没了白齐盛在背后撑腰,凭她一个小小女子,真能过得如此富贵体面?
柳世新又是立刻在心里给了个否定的回答,同时心想:瑾瑜绝不是愿意巴结讨好的女子,我了解她!只是她的责任心很重......是呀,责任心!她是家里的老大,底下还有两个柔弱的妹妹,她能怎么办呢?她如今的丈夫,势必就趁虚而入了!
这样一想,白瑾瑜此刻的一切情状就很合理了。
柳世新自诩很懂她,似乎已透过她华美的衣裙,窥见了底下那痛苦的灵魂:瑾瑜如今,是被困在金笼子里的天鹅呢!而我此刻遇到她,真不是上天给我的一种再续前缘的启示吗?
这一次,我总要听我自己的,诚实地去追求我的所爱!我、我还要救她脱出苦海!
这一系列的思索只发生在短短的几秒之间,几乎在下定了决心的瞬间,柳世新便冲口而出道:“停车!”
开车的司机被新郎突然冒出的一句话吓了一跳,看一看时间,距离去饭店汇合的吉时不差多少了,何必停车?然他是受雇于人的人,没有不听雇主话的道理,只好靠着路边将车停了下来。
就在这停车的几秒钟里,那一边,又发生了变化。
白瑾瑜从后座里搀了虞妈出来,同时望向车前座,露出一个很明媚的笑容来。任凭柳世新再怎么编造故事骗自己,也不得不承认,那实在是个发自真心的欢喜的笑脸。
紧跟着车前座的门便打开了,那里头是谁?柳世新一瞬不瞬地死死盯着,脸色霎时灰败下来。
孟西洲潇洒利落地下了车,几乎在站正了身体的同时便牵了一下白瑾瑜的手,彼此微笑着说了几句话后,将手臂揽在她背后做一个保护的姿势,带着白瑾瑜和虞妈往前走了。
竟然是他!竟真是他!
柳世新眦目欲裂。他老早就觉得这姓孟的对瑾瑜心术不正了,借着和自己同僚之便硬是挤进他们的聚会,以此接近瑾瑜,总说什么交情交情,实际工作上待自己,哪儿有什么交情可言啊!果然自己和瑾瑜一分手,他就后来居上了!
小人!真是小人!
可同时的,那一颗盼望着破镜重圆的心,又狠狠地沉了下去。
姓孟的得偿所愿了,怎么会放手?自己不慎将这一颗明珠丢了,喜爱之人眼巴巴地守在后头将它捡了,怎会不像对待眼珠子一般地爱护它?这样看来,那枚结婚钻戒,就是姓孟的送的了。
柳世新顿时觉得嘴里发苦,心里也翻滚起又恨又妒的酸液。回想自己方才杜撰的那一连串迫于无奈的悲剧,什么被困的天鹅,真好像笑话一样,虽然是没人知道的内心的活动,却好似被扇了几个耳光一般,脸上火辣辣地发着烫。
自己还想着下车去见她呢,好在还没有付诸行动,不然,岂不更显得自己狼狈可笑?
至此,所有的冲动都被兜头浇灭了,只剩下不为人知的窝火和难堪。搭在车门上的手也好似给烫着了,恨恨地往回一收,又甩了两下。
偏偏一扭头,正撞上司机疑惑的眼神,也不知他看着自己有多久了,是否窥破了他愚昧的自作多情,顿时面皮涨红,恼羞成怒道:“开车!磨磨蹭蹭什么?快开车!”
那司机真是无妄之灾,从没见过这样的新郎官,一会儿让停车一会儿让开车,真是失心疯了不成!骂又骂不得,只得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悻悻地重新将汽车发动起来。
一片愁云惨淡地,带着一个阴晴不定的柳世新,往那闹哄哄的古京饭店而去。
而在春华大饭店这边,结婚仪式已经热热闹闹地开始了。
宾客们在大礼堂里一排排地落座,看着这一对漂亮的新人携着手慢慢往最前头的台子上走,在新郎新娘经过的时候,不断有人鼓动着掌声,坐在过道两侧的人,则将手里的彩纸向他们抛撒着。
婚礼的证婚人是蒋兆明,虽是新郎的父亲,但作为看着二人长大的长辈来担此重任,也是很合宜的。
由证婚人念完婚书后,就是新郎新娘在婚书上用印了,印章盖完,即代表两人正式地结为夫妻。用印之后,就是主婚人致谢词的环节,这位主婚人请得也是妙极,正是教育部举办交流会时,由蒋牧城介绍给白瑾璎认识的翻译学家!
他倒是很乐见年轻人结成眷侣的性格,蒋牧城一请,他便欣欣然地来了。
同时又十分的妙语连珠,称赞新娘“秀外慧中,在学问上有很深的造诣”,转而又调侃新郎“冷峻的面貌之下,实则是心怀柔情”,把台下的来宾,给逗笑了不少。
这里头最乐的,就要数余佰了。他真想不到,沾光受了白小姐的婚礼邀请,可以见到这许多的大人物啊!
更可喜的是,他今天阴差阳错,竟带了一盒子名片!
趁着致辞结束,饭店的听差们将一众宾客引去宴会厅的间隙,当下就给那翻译家呈上一张,表示了自己并报社对他的敬仰。那老先生倒是很和气的样子,笑嘻嘻地收下了。余佰本来也没想强求,哪怕人家贵人事忙,回去就把名片丢开了,自己也混到一个脸熟了呀!
更不要说去到宴会厅的酒席上,自己还被安排在了新娘同事的一桌,那桌上还有一位女校长哩!
余佰依样给她递了一张名片,道:“秦校长,幸会幸会。敝人就职的报社,最近正准备筹办一个教育相关的专栏,到时候,请秦校长一定不吝赐教啊。要我说,教育和新闻宣传,是很应该多多结合,相互促进的!”
秦校长也微笑着接了名片,道:“不敢说赐教,有合作的话,我是很乐见其成的。”
余佰又恭维几句,再和桌上的其他老师打招呼。一圈下来,竟看见一个年纪很轻的少年也坐在这里,“咦”了一声问:“小友也是贵校的老师不成?”
旁边的吴老师笑着接话道:“他现在虽不是老师,往后可说不准呢!你不要小看他,他的洋文很好,是我们新娘子的得意门生哩!”
这少年就是徐克行了,看他今天的打扮,很是有模有样地穿了一身西服,连头发都打理过,梳的一丝不苟,瞧着和平时很是两样。他是一众学生里唯一受到白瑾璎邀请的人,为这一份特别的殊荣,别提他有多欢欣了。
再说他爹徐百富,哪儿还会拦着他不让来。据他打听到的消息,自己的儿子因为升学考试中洋文考得格外出色的缘故,已经被一所专攻外文的大学给录取了,只是还没到公布名单的时候罢了。
这可是大学呀!他徐家竟也出了个大学生了!当下激动万分,不要说反对了,连儿子参加婚礼的西服皮鞋,都给他一应买全乎了!
余佰也不管他年纪小,一样恭维了他几句,倒把徐克行说得怪不好意思。
闲谈之间,就说到了缪昌平这个名字。只听吴老师道:“你们还不知道吧,我听说缪昌平去外省了,他是哪里人来的?哦,对,回他的老家武汉去了。”
另一位教国文的张老师奇道:“咦?为什么不去上海?洋文最吃香的地方,就数首都和上海了,武汉的教学水平,并不算高呀。”
吴老师“嗐”了一声:“他的风评很坏了。本来教学的成绩也不出色,又在临近升学考试的时候提辞职,哪一所学校敢聘他?何况学校与学校之间,总会互通讯息的,尤其北京和上海,消息传的很快。找不到工作,他只好灰头土脸地跑远一点了。”
话里的意思是很遗憾的,奈何脸上的笑容太过于畅快了,对面的秦校长虽没有发表评论,到底忍不住投来了一眼。
吴老师便自打了圆场道:“好了好了,今天是很欢庆的一天,我应当少说一些‘幸灾乐祸'的言论,多说一些祝福的话。啊呀,热菜上来了!那我就食不言,等着和新郎新娘敬酒的时候,再一道说吧!”
于是和桌上的人一道微笑着,起筷吃起来。
第91章 彼此的步履这样稳,天上……
白瑾琪作为婚礼的傧相,可谓忙得脚不沾地。
在白公馆招待白瑾璎的女同学们,和大家讲话逗趣的是她;礼堂里组织着宾客抛撒彩纸的也是她。不过她为人甜蜜有趣,年纪又小,客人们倒很愿意捧一捧她,和她玩闹一下。是以白瑾琪虽然忙碌,却也是这婚礼上众星捧月一般的角色了。
好不容易开宴了,白瑾琪坐下吃了一会儿后,又耐不住爱热闹的性子,看见蒋牧城携了白瑾璎去敬酒,便立刻风一般地卷过去凑趣。
在座的都是做事有分寸的文明人,当然不会做出灌酒这样不得体的事。何况蒋牧城请的两位男傧相,很有挡酒的自觉,不要说敬新娘子的酒,就是敬新郎官的酒,也有一半是由他们代饮的。
喝酒这件事,根本和白瑾琪不相干,可架不住她高兴呀!
兴奋的劲头上来了,就想参与一下。本来也并不想多喝,端着玻璃酒杯啜饮一口,竟觉得滋味不坏,料想是蒋牧城连酒都挑选了最好的,一点也不呛人,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等白瑾璎留意到她的时候,那一张桃心小脸,已然像真桃子一样红扑扑的了。
白瑾璎吓了一跳,她手上一对镂花的长手套已经摘了,微凉的手心捂着白瑾琪的脸蛋,笑着说:“我稍稍不看着你一点,你就出状况了。你快坐回去吃一点东西吧,不用老跟着我。”
下一秒,蒋牧城的手在白瑾璎腰间虚虚地一圈,示意她又有人敬酒来了,她也就顾不上这个小妹妹了。
白瑾琪倒也听话,坐回席上吃了两筷子好菜,又喝了碗热汤,混着刚刚喝下肚的洋酒,整个人从胃里暖和起来,更觉得脸上热得发烫了。便和旁边的虞妈打了声招呼,说要去酒店门口吹一吹风。
夜里的春华大饭店真是漂亮,天色昏暗下来,饭店招牌上的彩色电灯便亮起来,照着那金色的旋转门和干净的玻璃窗,都闪着亮光。一进大门,那更了不得了,大堂正中便高挂着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将这金碧辉煌的氛围,烘托了十成十。
白瑾琪吹了风,脸上的温度虽降了下来,人却晕乎乎的,站在大堂里对着吊灯出了会儿神,这才踉踉跄跄地往铺了红毯的楼梯走去。
只是人在喝醉的时候,身体是不大听使唤的,刚踩了两级台阶,脚下便绊了一下。就是这时候,身后窜出一个瘦高的人影来,稳稳地将自己扶住了。
白瑾琪后知后觉地发出一声疑问的轻哼,嘴里含糊地道了声谢,扭头就想看看是谁。偏偏酒精往脑子里塞了团棉花似的,分明离得那么近,也没有把眼前的人认出来,还当他是饭店里的听差,心想:如今的听差,倒生得很俊。
这无动于衷的反应在郑家树看来,无疑就令人失意了。
他来春华大饭店,为的是有一个家庭的聚会,并不知道谁包了场在办婚礼,只知道刚一落座,就有听差喜气洋洋地送来一盒朱古力糖。想不到会在这里遇上白瑾琪。
她穿了身浅粉色的小礼服,头发烫了精致的扭丝卷,神态迷茫地望着他时,口中的呼吸带着红酒的香气径直拂到他脸上。郑家树的心都要停了,扶着她的手怎么也不愿意放开。心想:我不能再放她走了,干脆,就带她去见我的父母吧!往后,她愿意如何,结婚也好演戏也好,都可以随她!
一双眼睛炽热地,只管盯着白瑾琪不放。
饶是如此也有人来打扰。一道声音从旁边响起道:“瑾琪,原来你在这儿,难怪到处找不到你!快来,三楼的跳舞场开了,我们正哄着新郎新娘跳一支开场舞哩,这是一定要看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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