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看似神秘的一笑:“不过我却先不说这个。正因为我好似猜到那里面是什么了,所以我才认为,那三个轻装上阵的兄弟姐妹们应当对这个东西不太感兴趣。”
阿飞又发问了:“你怎么知道他们三个是兄妹?是姐妹呢?”
若是让旁人来看,他们都以为那三个人是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带着两个美貌的婢女,怎么李寻欢就认为他们三个会是兄妹?是姐妹呢?
“男人看女人的眼神和兄长看妹妹的眼神是不一样的,那个公子哥一样的人物,虽然气质风流,但眼神并不下流,那两个带着面纱的美人儿,虽然好似装作一副婢女的模样,他们看那个男人的眼神,可不是婢女看公子的眼神,他们是平等的。”
这却是阿飞不了解的关键点了:“眼神?可是不过匆匆一瞥,也未曾与他们对视,他们还坐在角落里,是怎么看清他们的眼神呢?”
李寻欢自信一笑:“这却是你不了解的……江湖经验了。”
“男人和女人之间,有些东西不需要挑明,不需要对视,甚至不需要看得太清楚,说的太明白,那只是一种感觉,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自然也会很轻易的就察觉出来。”
“我确实未曾与他们对视,也确实没有太关注他们,他们的伪装也很自然,旁人恐怕很难看出漏洞。”
“但是你不一样。”阿飞看着李寻欢,眼里不知道闪过什么,语气有些微妙,“你是风流倜傥的小李飞刀,想必你年轻的时候也一定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物,你很有魅力,也很英俊,还曾是探花郎,又是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三的人物,文武双全,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喜欢你这样的人。”
“男女之间的事,你确实不需要琢磨太多,恐怕随便一眼,就能看破他们的伪装。”
李寻欢觉得前面的话似乎在夸他,可后面的话又好似没有在夸他……他大概不知道,这是阿飞从薛姚身上学到的“阴阳之术”吧。
阿飞站在原地,和李寻欢一起等着马车缓慢的行进到眼前,然后并不客气的掀开马车的门帘,抬脚便钻了进去。
然后很快又将头钻了出来,只露出一个头颅,在外面寒冷的风中,对着李寻欢道:“这样的经验,就算我以后到了你这个年纪,恐怕也不会有,我要是敢不学好,阿姐一定会打烂我的屁股。”
李寻欢失笑,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随后无奈的摇了摇头,抬脚也跨进了马车里,衷心的老仆继续载着主人和他的客人往小镇的方向走去。
李寻欢自然想要解释这不是什么“不学好”,但是想到这年轻人一句一句的阿姐,想了又想,还是觉得算了,别家的长辈教养孩子,他一个外人要是将人带歪了,恐怕人家会杀上门来。
阿飞坐稳了马车,催促他:“这三人说完了,还有呢?”
李寻欢摇了摇头,感受着阿飞这活力的年轻人的模样,倒像是将他当做一个讲故事的说书人了。
不过李寻欢并不介意:“剩下的,除了那个穿粉色衣服的少女和穿黄色衣袍的男人,就是那个拿着鞭子的女人,和她的两个男人。”
第87章
“这三拨人都有嫌疑。”
“都有嫌疑?”阿飞有些惊讶,“这话却是怎么说?”
阿飞以为李寻欢说相信他,那至少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应当不会有嫌疑吧?
李寻欢这会儿却没了笑容,面色沉吟:“那个孤身一人的男人,黄色衣袍,带着斗笠,这样的打扮,让我联想到一个江湖帮派的名字,那个帮派叫做金钱帮。”
阿飞疑问道:“金钱帮?”
李寻欢点了点头:“没错,就是那个一夜之间声名鹊起的金钱帮,他们帮派的人似乎大多都是这样的打扮。”
李寻欢没有解释为什么怀疑他,而是继续说:“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看起来和他相识却不相熟,想必她也出自一个和金钱帮有交集的大门派,我出关已久,倒是对中原江湖兴起的门派不算太了解。”
“可若是金钱帮有兴趣的东西,那那个少女也未必会没有兴趣,所以如果那个男人有理由出手,那那个女人同样也有理由出手。”
李寻欢这下却没有再卖关子:“那件货物,其实我已猜到是什么东西,它应当是号称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虽然是个宝物,可是一般人拿到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但是像金钱帮这样的大帮派,像上官金虹这样的人物,他们可以有很多理由会想要拿到这样东西。”
这并不是泼脏水,也不是恶意揣测,无论金丝甲的原来的主人是谁,可现在它已不知转手了几道,变成了镖局的押运之物。
是不是真正的镖局的押运之物已经不得而知,这已经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了。
而偏偏,成为押运之物的金丝甲,又在镖局的押运中失踪,那便成了不可寻的无主之物,按照江湖规矩,无主之物,最后的主人是谁,那便是谁的。
这听起来有些没道理,可是江湖规矩就是如此,和阿飞说的,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真道理,这是一个理。
所以李寻欢才说,无论是金钱帮还是上官金虹,都有无数的理由会对金丝甲出手。
论名气,金钱帮如今已经超越了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派,可是丐帮源远流长历史已久,光凭祖上的累积就有许多流传下来的珍宝,这才撑得住江湖大帮派的底蕴。
而金钱帮以前并没有名声,它是不知蛰伏多久,忽然之间出现的帮派,他网罗各大高手,和寻求江湖至宝都是一个道理,就是为了壮大帮派,增加底蕴。
只是他们并不想被打成邪道和魔教,所以出手会含蓄一些,并不是只要有名声,便会无理由无条件的去抢夺,但像是金丝甲这样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主人,流落在江湖之中的,他们自然也有兴趣去争夺一番。
而金丝甲这样的东西,对于普通的江湖人来说,用处并不大,但是在两个同样的顶尖高手之间,金丝甲却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
瞧瞧金钱帮的出现,作为帮主的上官金虹野心勃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帮派的行使方式就是这个帮派帮主性格的体现,所以作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他是真的甘心屈居第二吗?
这可不见得。
就像金钱帮忽然出现,一跃成为江湖第一大帮一样,上官金虹也一定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打败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成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一的人。
他和天机老人的差距可能不大,小到可以支持他这样的野心,所以金丝甲的作用,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他们也有嫁祸李寻欢的理由,上官金虹不会大大咧咧的找上天机老人,也不会大大咧咧的告知金丝甲这物如今被金钱帮得了,旁人不可染指。
身外之物,要出其不意才能起到作用,要是金丝甲被金钱帮带走的消息传得广为人知,上官金虹怎么能有把握让金丝甲发挥作用?天机老人又不是傻子。
阿飞继续问道:“那还有一拨人呢?那个使鞭子的女人和与她一道的两个男人。”
李寻欢道:“他们……不过是真正的临时起意罢了。”
“昔年有位用鞭高手,在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七,名为西门柔,他的武器是一条鞭子,有人称呼他为神鞭,有人称呼他为蛇鞭,不管是什么鞭,他的武器非乃普通的鞭子,那女子手中的鞭子与西门柔的有些相似之处。”
这并非来源于似是而非的消息,当年他是真的和西门柔有过一面之缘,只是未曾发生什么事,所以并不为人所知罢了。
同为江湖兵器谱排名前十的高手,说句实话,年轻气盛的时候,谁会不对这个排名产生好奇,谁会不想着要去见识见识?
就连他当初也想见见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只是那时遇到了别的事情,在他还没有付出行动的时候,他就不得不远走关外,这件事只好就此作罢。
但当初他也遇到了上官金虹,事情发生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后面知道金钱帮的崛起,知道了上官金虹的身份,他多少也有一些想法,恐怕上官金虹那时候是故意出现在那里的,只是他原本的打算应该是不会露面的才对。
不少人都以为,像他们这样排名越靠前,越在意这等排名的人,要是见面一定会是一场惊天动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大战,在这江湖,为名利汲汲而奋不顾身的人太多,两大高手相遇,必会相争。
可事实上,没有人会是个傻子,能拥有极高的声望和名声的人,更不会是个傻子,根本不会在自己毫无准备的时候莽撞的撞过去。
聪明人就算想去挑战获得更高的地位,在面对传闻中与自己实力差距不大的高手时,除非真的是个狂妄自大的傻子,否则一定会事先打听好对方所有渠道流程出来的消息,慎重一点的会显隐姓埋名,不经意的遇见一下。
高手往往会有一种预感,若是觉得自己有很强的把握,见面的那一刻,就会放出自己的气势,告知对方自己来了,可若是十分没有把握,便会藏好自己的气息,只当做偶遇一般擦肩而过,所以才会不为人知。
这样听起来似乎跟热血的江湖有些不搭边,但这事实上才是江湖上聪明人的权衡利弊,不够聪明的人是在江湖上待不久的。
正如已经死去的诸葛雷,他的快剑其实并没有那么快,但偏偏就他有了疾风剑的称号,他似乎很狂妄,很自大,很蠢笨,但这是在他如今已算不得年轻的年纪,加上他算不得特别厉害的剑法映衬之下罢了。
而在李寻欢认识他的时候,那时的他还很年轻,那时的他剑也很快,一个年轻人拥有一把快剑,意气风发,能闯出疾风剑这样的称号并不算很意外。
而这样的人,要么剑术精进,直至真正配得上疾风剑的称号,要么剑术就此止步,须得靠着小聪明才能活下去,就如同对那碧血双蛇跪得如此轻易,将尊严抛弃得如此容易,所以李寻欢才说出他如今已变成这样的话来。
“江湖上未曾流传西门柔的门派,事实上,江湖上很多人的门派和背后势力都不会太过于大大咧咧的摆出来。”
行走江湖难免会杀人,也难免会遇到仇敌,难免会被追杀,都说了能够混迹江湖已久的人,必然是有些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那么大大咧咧的将自己背后的势力摆出来,除非一整个背后的势力都让人难以招惹,不然这样只会给自己惹祸而已。
“而那女子看起来像是与西门柔同出一派,她虽然未曾出过手,但她身上的气势与西门柔十分相似。”
“而另外的那两个男人似乎是听她号令……这女子虽然很端得住,但那两个男人的眼神可没那么端正,在知道碧血双蛇找上诸葛雷是为了一件货物的时候,他们的眼神没能控制住,他们也心动了。”
李寻欢讲话太多,咳嗽了两声,随后继续道:“他们心动了,并且那个女人没有制止他们,没有表态便是一种态度,他们也在诸葛雷出发之后离开了客栈,若说他们不是为了那件货物而行动,我是不信的。”
说了这么多话,李寻欢和阿飞两人已经快要靠近那处小镇外的敞轩。
因为连日的风雪未停,所以这路上的痕迹很容易被新下的雪花覆盖,前往那处敞轩的路上,看不出究竟有多少人路过的痕迹。
阿飞默默听着你寻欢的分析,没有说话,忽然走在前面的他停住了脚步,微微皱了皱眉,抬头看向远处的敞轩。
外面停着马车,还拴着几匹马,看上去生意很好的样子,可是他们已离得算尽,却并没有听到里面有什么喧闹的声音。
李寻欢皱了皱眉,也跟着阿飞停住脚步,风的方向突然变了,自敞轩之处向他们吹来,李寻欢忽然变了脸色。
风中带来了血的味道,很浓重。
浓重的有些不太寻常,阿飞的眼神也冰冷了下来,这样的血腥味已经超过一两个人血液流尽的浓重味道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看样子我们来晚一步。”
阿飞面无表情,淡淡道:“看来你说的酒怕是喝不成了。”
第88章
两人一同往前方飞去。
近了,眼前是一片血色,明明是冬日,按理来说,便是再大的伤口,在人死之后,在这寒冷的天气之下,血液应该很快凝固,不会造成如今的状况。
可是两人到了近前,整个敞轩之内没有一块没有血迹的地方。
最近之处,便是厂敞轩的台阶,一具高大的尸体被钉在梁柱之上,而定住他的,正是他喉咙的一把木桩。
那木桩看起来一点也不锋利,并且十分脆弱,它就是这敞轩里随处可见的桌子腿,以这尸体的高大的身板和结实的肌肉,这脆弱的桌子腿若是被人用来打在他身上,只怕是会折断才是,如今这样毫不锐利的桌子腿,就这样穿透了他的喉咙,将他牢牢地钉在了梁柱之上。
“竟然是他。”阿飞的语气有些惊讶。
此人正是才见面分开不久的金狮镖局查总镖头查猛!
他的面目可憎,双眼瞪得大大的,似乎十分惊讶又十分惊恐的表情,就这样凝固在了他的脸上。
他的双脚站立在地上,双脚叉开,与肩齐平,双手就那样垂在身侧,可是却牢牢地捏紧了拳头,这样的站姿让他看起来十分的滑稽。
可是金狮镖局的张总镖头在江湖上也是有点名声的,如今看他这副模样似乎是被杀之时,竟然毫无还手之力,甚至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而明面上的伤口似乎只有他喉咙的那一处,一个血洞就那样出现在他的尸体之上,明明被桌子腿给堵住了伤口,可是血液仍旧流淌了满身。
这十分的奇怪,因为若是用钝器,那他喉咙上的皮肉和骨头必是被暴力碾碎的,他的伤口血液不应该是流淌而出,而是应该四处喷溅,可偏偏他的血液就是从那个血洞之中涌出,并且侵染了全身,将一身的衣服都染成了血衣,并且流淌了满地。
这说明这血液甚至没有凝固的流淌了很久,直至尸体的血液流尽。
阿飞只凑上去瞧了瞧伤口,便道:“他的血液有奇怪的味道,他应当是中了什么毒。”
而与他同路的虞二先生还有那四个童子,却不在此处。
地上的血液早已凝固,两人踩在上面,除了感觉有些滑以外,并不会沾染上身,于是又往里面走了走。
这一回死在面前的尸体是三具,是那个拿着蛇鞭的女人,拄着拐杖的男人和拿着折扇的男人。
这拿着蛇鞭的女人死于自己的蛇鞭,那鞭子是精铁制成,细碎的锁扣将它们扣在一起,可展开也可合拢,这需要极大的手上功夫,才能在挥舞之间将它们用到极致,上面密密麻麻的倒刺也是如此。
而此时这蛇鞭的鞭头之处,从那女人的口中倒着冒出来,顺着鞭头往下深入她的喉咙,又从她的后脑勺处穿了出来,绕着她的脖子,一圈又一圈。
每一圈边身上的倒刺,都牢牢地挂着她脖子上的皮肉,张开的嘴唇,因为口中的鞭头不能合拢,这导致她脸上的表情与门口的查猛的尸体一模一样,都是一副瞪大了眼睛,惊恐又惊讶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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