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小春》作者:林板桥
小姐对我很好,在嫁给三皇子前,她温柔地问我:
「小春,三殿下府里的侍卫、管事、马夫……你想嫁给哪一个?」
我恐惧而决然地摇了摇头,而她脸色巨变,一巴掌扇在我的脸上:
「贱人,你是想要开脸做妾吗?」
第1章
我捂着红肿的右脸,跪在平日里守夜的踏板上,苦涩地回答:
「小姐,我不愿嫁给王府的侍卫、管事、马夫,我更不会肖想给殿下做妾。我只是想要过属于自己的日子。」
小姐怒目圆睁的杏眼里少了几分怒火,她有些鄙夷不解地问:
「真是奇了,放着府里的好日子不过,你想嫁给外面的贩夫走卒,每日为五斗米争吵不休吗?」
我沉默了一瞬,突然抬头盯着小姐,她与记忆中那个教我「女子生而自尊自强」的人仿佛再也不会重叠。
「小春所想的日子,没有嫁人,只有自己,小春并不想从一个府里出来,再被锁进另一个府里。」
而这句话,是小姐七岁那年对我说的。
七岁那年,小姐落水,醒来后性情大变,在我跪下的时候,她惶恐不安,嘴里念叨着:「人人平等,快别跪我。」
小姐对我很好,偷偷把我的死契改成了活契,她说:「别叫我小姐了,叫我梦兰就好。」我比小姐大三岁,她喊我小春姐姐,她让我和她一起读书、写字,更重要的是,她教我明理。
「小春,你出府之后想要做什么呀?」
那时,十岁的我微微一愣,思考了一番,回答道:「出府的时候我二十岁了,自然是要抓紧嫁人,找个不嫌弃我的侍卫、管家、马夫嫁了,便是上好的日子。」
梦兰小姐握住我的手,郑重地说:「小春,不要从一个府被锁到另一个府,你要过自己的日子。」
而现在的小姐,她高高在上地坐在绣床上,眼神睥睨地看着我,思索着我说的话是真是假。
她冰冷地戴着护甲的手指划过我的脸:
「小春,不要再说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了。」
第2章
回到丫鬟房里已经夜深,小秋还在借着昏暗的烛火费劲地绣着嫁衣的花样。
看着我肿起的脸颊,她惊愕道:「小姐打的?」
我点了点头,她立刻放下了手中的活计,给我翻找着红花油,心疼地给我揉着,却依旧是喋喋不休地劝我。
「主子的赏是赏,主子的罚也是赏,你真是好坏不分,小姐要给你这么体面的婚事,你竟然拒绝了,要是我早就上赶着去谢恩了。」
「你就是犟,你又要看书了?认识两个字就当自己是女秀才了?」
我快速地翻着借来的《山海注》:「明日就要还了,今儿得抓紧看完。」
「死脑筋。」小秋戳了戳我的脑壳,却又点燃了一盏灯,放到我跟前,故作不经意道,「我要绣花样子,才不是给你点灯呢。」
我握住她手,不住「好姐姐」地撒娇着。
还有一个月小姐就要出嫁了,嫁的是当今炙手可热的三皇子楚凛,全府上下都很满意这门婚事。
除了我。
当今圣上只有三子,太子荒淫无度,二皇子是中庸之人,唯有三皇子是人中龙凤,在百姓心中呼声极高,据说圣上是极有意废太子的。
夺嫡,意味着流血,意味着有牺牲者。
倘若三皇子成功,尚书府是一朝升天,倘若失败,上到小姐,下到陪嫁的小秋,她们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我不敢细想,望着在昏黄灯光下咬着线头的小秋,一股寒意升起。
这样的道理,我懂,老爷懂,小姐更懂,然而他们眼里都充斥着炙热的光,盯着那高高的龙椅。
第3章
小姐在十三岁的时候又变回了那个高贵疏离的小姐,她对我依旧很好,赏赐体面一应俱全。
只是她不会再私底下叫我小春姐姐,看到我跪下的时候也不会再拉着我,神色惭愧。
我那时还傻傻地拉着小姐的手,让她教我作诗,她忍无可忍,甩开我的手。
「小春,我已经给你足够的体面了,不要再妄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作诗写作原就是我们这样风花雪月的人才配的!你想要作诗?吟唱自己的浆洗生活吗?」
「我不是她!」
我呆呆地跪在原地,跪足了两个时辰,明白了一个模糊而又让我恐惧的真相。
她不是她。
她再也不会回来。
在梦里,我仿佛又看到了她,穿着我不认识的服饰,走在大山之中,她晒得很黑,手上也划破了很多血口子,却鼓励着后面的人:
「小朋友们加油,旧校舍坍塌了,今天老师就带大家去我家里上课!」
在她的身后,是十几个女孩,她们神色坚毅,高唱着山歌,回荡着,久久不息。
我在梦中醒来,枕套全湿了。
小姐,你在做你想做的事情,我想你是自由的,你是快乐的。
哪怕我再也见不到你,我也希望,你的一生做自己热爱的事,不会被枷锁禁锢。
而我,会永永远远记得你说的话,不会再被另一座府锁住。
第4章
书局的老板并不是很满意我这次交的稿,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这女驸马为什么最后不同意嫁给追求她的世家公子?反而两手空空地闯荡江湖去了,真是可笑,可笑!」
我还了那本《山海注》,睡眼惺忪道:「陈老板,若是我改了结局,这本书便不是真正的《女驸马》了,不过就是才子佳人的寻常爱情故事。」
「也不知道那群公子小姐怎么这么爱看你的话本子,我瞧着就是离经叛道,可笑至极。」
陈老板向来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当初在我被拒绝了几十次之后,只有他的书局接了我的本子,还免费借给我书看。
「一百两攒够了吗?」
「这次的稿费出来应该就够赎身钱了。」
现在的小姐并不想让我走,她本想将我的卖身契再改为死契,却怕传出去落个言而无信的名声,只能将赎身的十两银子提到一百两的天文数字,让我知难而退。
「对了,有个公子想见你,说是想瞧瞧写出这种奇文的是怎样一个人。」
我刚想拒绝,一支飞箭擦过我的脸疾驰而来,我急忙按住陈老板的头,闪身一起躲到了一个隐蔽书案下面。
外面响起来激烈的厮杀声,似乎有两队人马。
「你的仇家?」
我们一起在桌下发问。
此时脚步声逼近,陈老板害怕得缩进了桌角里面,嘀咕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一只手轻松地把他拎了出来。
陈老板抖得浑身如筛子。
「十天前被借走的《山海注》现在在哪里?」
「刚刚刚、还还还还……在在山水类的第二排,女女、侠侠饶命。」
陈老板被甩了下来,用力地喘着气,惊魂未定地朝着我的方向做嘴型。
「小春快走。」
我还没来得及爬出来,却听到暴怒的声音。
「东西呢?里面的东西呢?」
剑抵在陈老板的脖子上,几乎要擦出血来了。
我爬出来,大喊一声:「放开陈老板,我是上一个借阅《山海注》的人,你要的东西我可能知道!」
我这才看清这女子的模样,生得高大英气,脸上却都是血污,一双眼睛如鹰一般锐利。
她放开了陈老板,朝着我逼近。
此时一个慵懒的声音传来,「央九,你想绑了她吗?这可不行,《女驸马》我还没有追完呢。」
第5章
「方狐狸,你忘记了,我从来不会动女子一分一毫。」
她走到我面前,离我很近,我才发觉她的睫毛很长,投影在小麦色的两颊上,如杨柳梢掠过黄土地。
央九忽然抬起手臂,一阵风朝我的额头上挥来,我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口水,却见她只是轻轻捏起我额头上的碎木屑。
她有些别扭地刻意将有些粗的声音压细,声调温柔地问我:
「小姑娘,你记得《山海注》里面有夹带什么东西吗?」
陈老板刚从昏厥中醒来,口吐白沫,自言自语:「女魔头被夺舍了?」
被央九一个眼刀过去,又如鹌鹑般缩着脑袋。
「不记得也没有关系。」
先前那个懒洋洋的声音又响起。
一个穿着红色官服的男子眨巴着狐狸般上挑的眼睛,笑眯眯地朝着我作了一个揖:
「在下方予鹤,是《女驸马》的头号书迷,未经允许,唐突相见,甚是抱歉。」
原来这位便是之前陈老板说想要见我的那位读者。
此人身形高挑,模样却是如白面书生一般看上去温良可欺,尤其是眉间一粒红痣,如妖似仙。
袍子上的金丝线绣的飞鱼甚是惹眼,他大喇喇地坐在被劈飞一截的凳子腿的太师椅上,晃悠着修长的腿漫不经心地盯着我。
而央九则是挺直着身子,面色微冷地警告:「这是王府奉旨办的案子,请你不要插手。」
方予鹤脱下官帽,一脸无辜:「我来书局歇歇脚,几时说我要查案了?」
「我干差事不过是应付,哪像你,为了那人,连命都可以不要。」
「别吵嘴,听这位姑娘说。」
两人的目光又齐刷刷地看向我。
一个穿着盔甲,一个穿着官服。
都是一样的高大,身上都有着藏也藏不住的肃杀之气。
盯得我毛骨悚然,我仿佛如案板上待宰的羔羊。
「再让我看一遍《山海注》。」
我故作镇定地接过书,背后沁出丝丝凉汗。
他们看上去对我并无恶意,甚至可以说是很客气,可是我最害怕的便是将自己置身于他人的掌控之中。
就像现在的小姐对我,也会给我赏赐和体面,但这样的礼遇,是一种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施舍,所谓礼遇和刀剑相加,不过是一线之间,他们的一念之差。
我摒弃杂念,一页页翻阅着书页。
什么都没有,没有夹带,没有标记。
「我没找到……」
但在电光石火之间,我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扒开书缝,果然找到了一张隐隐被撕去的痕迹。
「如果你们要找的东西是某个线索,没有多余的夹带的话,那这个线索也可以是《山海注》本身的内容,你们可以比照其他完好的《山海注》,从而推断缺的是哪一页。」
「你们放心,我和陈老板绝对不会对那残缺的一页好奇的。」
陈老板立马感知到我的话中话:「就是就是,我就当两位大人没来过,什么椅子、花瓶都是自个儿囫囵摔下去的。」
方予鹤噗通一声被逗笑:「别害怕,店里的损失央九会赔的。」
央九正在仔细地对照着到底是哪一页残缺,猛然被喊到,抬起头,闷闷地不好意思道:
「这位掌柜,对不住了,刚才进来时被一队人马拦截,我以为你与那些人勾结,所以杀红了眼。」
陈铎摸了摸脖子,有种劫后余生感:「差点新头换旧头。」
在这有点紧张的氛围下,陈铎的话一下子打破了这种尴尬,好像春日暖阳化开冰面。
我们发出一阵莫名的笑声。
四张脸,对视彼此,缘分从此开始。
很多年后,我们四人相聚。
三人浇满酒,一墓空饮酒。
人生无常,唯念往昔。
第6章
自那之后,我们四人不知为何熟络起来。
方予鹤没事就来陈铎的书局,仿佛专门逮我一般:
「书生!新开的坑什么时候填!」
「方大人,大庭广众之下不要叫我的笔名!」
「不许欺负小春。」
央九挡在我的面前。
陈铎呐喊:「你们能不能不要穿官服进我的书局,老百姓都被吓跑了!」
「陈老板,大气一点!」
……
方予鹤是个散漫洒脱之人,虽穿着一身像模像样的威严官服,却到点就溜,戏称自己:「锦衣卫里面最有文化的惜命之徒。」
央九是三皇子的暗卫,也是他最忠诚的一把刀,每次任务都竭尽全力,鲜血淋漓地轰然倒在地上,而我们三个会偷偷把她捡走。
陈铎是个富家子弟,但投资眼光不大好,这些年投的酒庄、山庄,投一个赔一个,只有书局勉强盈利,他老爹吓得求他最好坐吃山空,不要乱搞事业。
而我,普普通通的姚府丫鬟,敏感,自尊。
今年攒够了一百两银子,赎身,开始了我向往的自由之路。
「真的攒够了。」
姚梦兰稀奇地数着这些铜板碎银子,不可置信地问我:「小春,你是偷了、抢了,还是卖了?」
我心中燃起一股无名之火,她不知道我手生冻疮替人抄书的艰辛,不知道我在大雨滂沱之下护住书稿,浑身湿透发着高烧浑身颤抖,唯有一口气强撑着向往自由。
她自高高在上,便信口雌黄。
更可悲的是,我无力反驳,即便我十指张开,展示我粗粝的关节、皲裂的皮肤、陈年的疤痕,她也不会有丝毫冒犯了我的歉意。
她只会说:「我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
「哟,气恼了?我只不过说个玩笑话罢了。」
姚梦兰正在往指甲上抹着蔻丹,她微微抬起眼皮,看着我:「我就拿十两,剩余的就当我做小姐的,给你以后的嫁妆。」
旁边的嬷嬷提醒我叩拜谢恩。
倘若我有一千两,我可以把这九十两硬气地摔在地上,昂首挺胸地说:「我不要你的施舍。」
但是我只有一百两,我还要活着。
此刻我的尊严远远排在了我的生存后面。
我重重地给她磕了一个头。
在这个时代,敏感,对于一个下等人,是奢侈的情感。
第7章
小秋给我拾掇出了一个包袱,里面有她的绣品,她攒的体己银子还有两本崭新的书。
「女秀才,以后要好好做你的学问。」
我也给她留了一个盒子,里面是新出的针线和一个银镯子。
她被卖到府里那年,府里的干娘见她有个银镯子,半骗半哄地昧了下来。
那时小秋哭着和我说,她们家乡女儿家出嫁都要戴个银镯子,不然嫁不了好人。
风沙迷了我们的眼睛。
我说:
「小秋,你是个顶好顶好的女子,你配得上最好的银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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