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作者:蛮小吉
文案
稚九是个苦命的姑娘,小时候的日子那叫一个苦不堪言。
好不容易继承了巨额遗产可以浪天浪地,居然穿越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稚九想想自己巨额遗产,和银行里数不清的毛爷爷,眼泪一抹,打算跳河里淹死。看看能不能穿回去。
却没想到这里是个风水宝地,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出生了一万个男孩,才会生一个女孩。
成年女性人生唯一一次的大姨妈还能契约男人。
稚九想起自己每月一次,风雨无阻的大姨妈,仰头长笑,回什么地球,再不回了!。。。。。。。。。。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星际 甜文 萌宠 轻松 忠犬
主角:稚九 ┃ 配角:┃ 其它:契约忠犬未来星际
一句话简介:我的大姨妈能契约人
立意:关于远航于爱情
第1章 滴血致命
稚九是一名孤儿。
时间倒退到一天前・・・・
稚九被于晓丽推进了村子里荒废了很久的茅草房里,不出意料的里面有5条饿疯了的野狗。
看着它们龇牙咧嘴疯了一向自己冲过来,稚九略有些头疼的摸向口袋,想把随身携带的小刀拿出来放血。
可是口袋空空如也!想起刚刚于晓丽抱过自己,想来是怕自己反抗,把小刀给顺走了。
这小丫头,还挺聪明,稚九撇着嘴想着。
一边对冲过来的疯狗甩手,果然不出英明神武她所料,左手被很不客气的撕了一个大口。
鲜血滴滴答答的流了一地。
稚九是个疵瑕必报的人,自然不会白白让人,哦不,是狗撕这么大口子。
所以那个当出头狗咬了她一嘴血的死狗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死狗。
并且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烂,变成干扁扁的一块风干狗了。
“阿门,佛祖会保佑你的”
稚九不顾自己滴滴答答流血的手,做了个标准的基督教祈祷手势。
祈祷是用左手还是右手稚九不记得了,但并不妨碍她此刻的慈悲心肠。
稚九觉得虽然是狗先想吃她的,可稚九是个善良的坏人,所以她可以谅解一切想害她的人或者狗。
当然首要条件是他们已经死透了,对她构不成威胁。
所以说无知真的要不得的,如果此时此刻在这屋里是高等智慧生物,比如人!
在看到刚刚那个死狗的凄惨又诡异不科学的死法,即便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趋利避害的本能也会促使他们对稚九避之不及,逃之夭夭。
可是偏偏这几只土狗智商捉急,被饿的连生物本能也没有,依然不怕死的前赴后继,向稚九冲来。
“跪安吧”稚九声音柔和的向它们甩手。
一股王八之气奔腾而过。
左手上滴滴答答的血液,雨露均沾的撒在它们身上。
……几乎顷刻间,剩下的几条狗和上一条出头狗一样,倒地不起,身体速度腐烂干扁。
虽然稚九一向很不靠谱,但她的血液却非常靠谱。
从来不掉链子,滴血致命,屡试不爽。
啧啧,成语说的辣么好,我果然是个文化酱。
稚九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抬手将被狗嘴撕开的皮贴回原处。
对着伤口一点一点的舔舐着。
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结疤。
稚九撕开疤痕,在鲜嫩的伤口上继续舔,反复了几次后原本骇人的伤口恢复如初,完全看不出一丝痕迹。
稚九的血能够催熟植物,还能杀人,如同电影里的吸血鬼一般。
而她的唾液能加速伤口愈合。
说来稚九有个很曲折离奇的身世。
在一个月黑风高万物萧瑟的杀人放火夜。
稚九被她的便宜老爸给捡到了。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少年失意隐居在小村庄当医生的便宜老爸,将尚在襁褓中的稚九领养了。
然后在稚九10岁的时候发现了她的血液能够催熟植物,并且对于极为珍稀的药材,稚九的血液似乎更能发挥作用。
于是稚九那个便宜老爸就走上了开挂人生。
倒卖药材,有了黑金卡,出任了CEO,走上了人生巅峰。
可是他贪心又胆小。
因为害怕别人会知道她的存在,把她拘在乡下的的一栋别墅里,从不让她见外人。
然后在稚九14岁那年发现他们血型相同后。
稚九那短命老爸居然丧心病狂的想要和稚九换血,让他也拥有稚九那样神奇的血。
在她便宜老爸看来,换了血虽然稚九是必死无疑,可是他却再也不用担心稚九会不受他掌控。
也不用担心稚九会被人抢走。
然后啊,咳咳,稚九那便宜老爸就从活生生的人,变成了干扁扁的尸。
呜呜,她应该哭的毕竟虽然便宜老爸对稚九没感情,也从来不和稚九说话,打心眼儿里把稚九当妖怪,可生活上却从来不会亏了她。
从小到大除了有事没事喜欢抽她的血,不让她出门,也不让她上学外,确实对她连句重话也不曾说过。
生活用具样样按千金大小姐的标准来,要什么给什么,还给稚九配专职保姆,职业家教,天南地北的美食等等……
确实算不错了。
所以稚九应该哭的,可是她真的哭不出来,她只是很理智的处理现场。
将短命老爸拖进他的实验室,给他换上他的白褂子,放倒他的酒精,擦拭她的指纹。
制造了她不在场的证据后,一把火烧了他的实验室。
火烧的很旺,便宜老爸是孤儿,没什么亲人,在村子虽然治好过许多人,但是没有亲人就是没人会真心待你。
帮忙灭火的寥寥几人,也没有谁会不顾火势冲进去救人。
大家更多的只是看热闹,直到大火可能殃及到隔壁的村长家,大家才真的开始努力灭火。
可是这个时候实验室眼睛变成一片废墟了。。。稚九躲在很远处偷偷看着,心里有些密密麻麻的酸痛。
后来她想起过很多次,那密密麻麻的酸痛可能就是心疼。
父亲终究是孤单的在大火中结束了他不幸的一生。
实验室被烧的精光,稚九后来连骨灰都没找到,其实她还是有些愧疚的。
毕竟没能让他入土为安,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稚九才知道她的血不仅能催熟植物还能杀人!
之后的事情就很狗血了,老爸死了没人怀疑稚九,村子里所有人都来安慰她。
每天一堆人围着她打转,起初她也以为在这个边缘小村,人心淳朴。
可是从他们有事没事就喜欢问稚九,老爸的钱都放在哪里,房产在哪里后她才知道去你妈的人心淳朴!!
这帮人摆明了就是想霸占她短命老爸的遗产。
好在短命老爸从小就不让稚九出门,在外也胡说她智商有问题,说话不利索。
所以她就借老爸吉言全程都装成一个智障儿童,不吵不闹,不哭不动。
然后在她快要忍不住夸赞他们毅力的时候,他们终于对稚九彻底失望了。
一个个摆着一副对你失望透顶,你孺子不可教也的模样,理直气壮的拿着她家的电视电脑洗衣机,反正一切值钱的能用的都抱着走了。
稚九一边挥着手绢朝他们saygoodbye,一边办理着各种遗产转接手续。还出钱凭空捏造出一个素未谋面的舅舅,出面帮她搞定这帮极品乡亲。
好在老爸智商不着急,虽然靠着她的血培育了许多珍稀药材,却没有脑子秀逗的全卖出去。
只是买了两根品相极佳的人参,谎称是在深山里挖到的,而其他的都风干了存到银行保险箱里。
然后用这第一桶金开了药材公司,有了非常完美的遮挡。
要是老爸像暴发户一样时不时就能凭空变出各种珍稀药材,有脑子的人都会知道有奸情。
之后的剧情差不多就是便宜老爸怀璧其罪被人抛尸荒野,她被找去切片研究,想想就冒汗。
阿门,感谢佛祖保佑。
每当想到这里稚九都忍不住的要虔诚祷告一番。
再然后,本来稚九以为他们只是占小便宜的心思而已。
可是从她莫名其妙会被石头砸到,莫名其妙被狗追,莫名的饭菜里出现老鼠药后,稚九才知道她低估了这帮禽兽。
他们居然想杀了她!
呜呜,其实不怪他们,毕竟稚九一个孤儿,还兼职傻子拥有一栋超级大的别墅,和一座大山的100年使用权,还有不确定数额的大笔遗产确实能让人起歹念。
好在稚九智勇双全,性格又凶又狠,借着傻子的名声,搞出来很多吓人的事情。
还让两个打算欺负她的混混灌醉,伪装出爆炸事件。
让他们村在十里八村里脱颖而出,从此他们哪里的治安就好了许多。
也没人会明目张胆的朝她扔砖头了,也不会有人明目张胆的放狗咬她。
据说那次恶性爆炸事件,影响极大,让很多大腹便便的领导人下马了,牵连深广。
可是稚九对此没有多愧疚。
怨只怨他们身在其位,却不谋其职。
她也不是没报过警,但里面的人多多少少都是村里人七拐八拐的亲戚,每次也只是不痛不痒的来教育几句就完事。
没有谁会替一个傻子做主,毕竟村长他们时常会孝敬那些人,而稚九却是一个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傻子。
不过稚九是再也不想因为吃了鼠药去医院洗胃,九死一生回来。
回来还没人照顾,更不想被狗咬的血肉模糊还没人瞧一眼,更不想还没嫁人就被欺负,还被弄死。
她没心没肺,也确实死不了,可并不代表她不会疼,不会怨恨。
全面备战的过了几年,稚九终于18岁了,终于能正式的接任她父亲所有的遗产了。
稚九蛮高兴,想吧这好消息分享给从小到大唯一个,会对她笑脸相迎的人于晓丽。
可他奶奶的,那于晓丽就是头匹养不熟的白眼狼。
居然为了读个大学就将稚九扔进狗窝里。
捡了芝麻掉了西瓜这种事情于晓丽做的炉火纯青。
她但凡有点脑子,有点见识,怕是都做不出这样的事情了。
稚九觉得这么看来她还没于晓丽那个重男轻女,从小就只会奴役于晓丽,不给她半毛钱的便宜爹娘看的清楚呢。
人家姑且还知道她养不熟。
稚九还征服欲爆棚,想吧这头白眼狼给收服了。
真真是异想天开,不辩畜生本性。
第2章 穿越了
想起于晓丽把她推进草房时愧疚又理所当然的表情,稚九忍不住的讥笑。
“阿九,对不起,你不要怨我,我不这么做我爹是不会让我上大学的”
“我和你不一样,我天生就是属于外面的人”
“我爹答应我了,只要你死了,我就不用嫁给陈达树。”
“我这么好,他怎么配得上我,我的未来不应该在青山村这种穷乡僻壤的”。
“用你烂泥巴一样的人生,换我开心快乐的生活,你就是应该心甘情愿”
“你放心我会替你活着,活的很好,活成你想象不到的样子。”
以上是于晓丽在推稚九进茅草屋的时候说的。
说了很多。
可能是小姑娘第一次杀人,有点不安,所以说这些话寻找心里安慰。
也有可能是见稚九要死了,将心里阴暗的一面拿出来晒晒。
总之于晓丽把自己当女猪脚了。
在她心里稚九应该被狗活生生咬死时,还望着门缝里透过来的阳光。
笑着说“丽丽,替我活着,活的开心快乐。”
咦咦,稚九不可避免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啧啧,难为她了,这么多年,居然从来都没看清楚她在稚九眼里是什么位置。
于晓丽对于稚九而已,不过无聊时消遣的人形宠物。
开心了就扔块骨头逗一下,不开心就抛之脑后。
难道她从来没有发现,每次她来要钱时,她的表情和要骨头的狗狗没区别吗?
稚九特别喜欢于晓丽蹲在她面前,双手搭在她腿上,仰头看稚九样子。
很萌,很软,像极了稚九八岁时养的那个二哈。
那个为了护着稚九,被稚九便宜老爸一针扎死的哈士奇。
于晓丽长得不算特别好看,胖脸,单眼皮细眼,略粗的眉毛,嘴巴有点大。
可偏偏她眯着眼乖巧的笑,笑的见牙不见眼,稚九就会想起来自家的二哈对着她犯傻的样子。
萌的稚九没话说。
也亏的于晓丽这让稚九没有招架力的长相,不然在她头一次进稚九家偷东西。
被稚九发现,还想杀了稚九灭口的时候就应该变成干尸了。
因为于晓丽和二哈蜜汁相似,每当于晓丽端着那样一张脸对稚九摇摆乞怜时。
稚九就恨不得把她宠上天,要月亮不给星星。
其实除了这长相,稚九一直搞不明白她的优越感是从哪里来的。
在家不得宠,吃饭不能上桌,学习中下,智商不行,撑死就考个三流技校,没啥出众的交际努力。
从认识她开始她的衣食住行,学费,零花钱几乎都是稚九让那个雇佣来的假舅舅出的。
没了稚九,于晓丽好像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青春期不知天高地厚,虚荣的小女孩。
啧啧,还给她玩优越感爆棚。
哎,人算不如天算呐。
本来稚九还打算吧青山村的这帮人收拾好了,就带她去W市。
花钱给她上个好大学,然后在给她找个富二代老公,准备丰厚的嫁妆把她给嫁出去。
或者出钱让她演个电影,让她也圆圆明星梦。
对于晓丽啊,稚九真是操碎了心。
无奈“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稚九拽着知道的为数不多的诗词,跳过几只风干狗,找了个比较干净的地方垫了点枯草,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头一歪就睡着了。
和以往如此,每次失血较多,稚九总会嗜吃,嗜睡。
饭是不用想了。
依着村长他们几个的脑容量,估计明早才会过来给稚九收尸。
能饱睡一夜也是好的,免得焉了吧唧没精神。
一夜无梦,早上。。。。
于村长在茅草房外鬼鬼祟祟的转了转,又偷听了一会确定没声音了,便兴奋的贼笑着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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