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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农门小寡妇——木子

时间:2017-10-15 15:33:12  作者:木子

  廉肃看都没看齐蓁半眼,说:
  “拒婚的是我,与你也没有半点儿关系,怕什么?”
  转身往外走,走到门槛处时,廉肃脚步顿住了,说:
  “我的婚事,我自己做主,便不劳嫂嫂费心了。”
  听到这话,齐蓁冷笑不已。
  廉肃刚才嘴上说的好听的很,什么长嫂如母,但这混账哪里会将她当成自己的母亲来看待?
  恐怕在廉肃心里,她当时用廉君过世的礼钱去贴补娘家,已经成了廉肃心头的一根刺,无论如何都拔不下来,即使齐蓁做的再多,在廉肃眼里,她也是个外人。
  想通了这一点,齐蓁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不过她并非二八少女,心智自然是成熟不少,也不会因为这点儿小事跟廉肃闹翻。
  前世里自己欠了廉肃一条命,这辈子就算来还债又如何?左不过就当行善积德罢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齐蓁留下了几瓶胭脂水,剩下的全都卖了出去。
  她这次做出的胭脂水比之前要多了些,足足卖出了三两多银子,再加上之前银钱,也凑足了五两银。
  齐蓁想要在京城里面盘一间铺子,但京里的门面,就算地段儿不太好,少说也得二百两银子,她这五两银,什么用处都没有。
  这么一想,齐蓁心里不免有些泄气,近来天气越发有些凉了,白日里都并不很热,等到了夜里,更是得盖上一层厚厚的棉被,才不会着凉。
  坐在铜镜前,看着镜中的女子,生了一张鹅蛋脸,一双杏眼水汪汪的,鼻尖小巧挺翘,十分精致。
  原本齐蓁的皮肤有些粗糙,所以就算五官出挑,但依旧称不上美人。
  最近她日日用桂花的花露与脂膏匀面,这才不到半个月的功夫,脸上的皮肤已经比之前白皙许多了,而且原本她脸上还有一些毛孔,这几日瞧着也没那么明显。
  伸手爱惜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滑不留手,好像刚刚剥了壳儿的水煮蛋似的。
  越看齐蓁越欢喜,忍不住抿起嘴笑,心情也好了几分。
  上次去京城卖胭脂水的时候,她扯了一块藕粉色的锦缎,做了肚兜儿与灯笼裤,锦缎极为光滑,穿在身上柔软的很,根本不像棉布那般粗糙。
  齐蓁也没忘了廉家的三人,这一次她又得了空,正好赶上徐长贵入京卖米,她就顺道进了京城。
  刚一进城门,齐蓁便跟徐长贵越好了时辰,之后便分道扬镳。
  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齐蓁直奔布庄而去。
  她之前仅仅用锦缎做了小衣,正经的外衣却没做,今个儿她一走到布庄,看着里头摆好的成衣,仔仔细细的挑拣着。
  齐蓁身上穿着暗色的棉布裙衫,看上去灰不溜秋的,半点儿也不算打眼儿,与寻常农妇的衣裳并无什么区别。
  但架不住她生了一张好脸,再加上近来皮肤白皙的很,好像刚刚做出来的豆花似的,让布庄里的人都不由多看了她几眼。
  挑了两条裙子,都是不打眼的颜色,毕竟齐蓁还得待在大湾村里,她一个寡妇若是在守孝期间穿的太新鲜了,恐怕大湾村里的流言蜚语是不会停歇了。
  选好了自己的衣裳,齐蓁分别给廉家三人各自做了两身衣裳,均是天青色的。
  廉家人都生的十分俊秀,穿天青色更添几分雅致,当真是好看的紧。
  不过廉肃那厮生的比死了的廉君要高上一头,肩膀宽阔,腰细腿长,若不是他人清瘦些,看起来真的不像书生,而好似作乱的悍匪一般。
  在布庄的时候,齐蓁当真心疼的很,给廉肃做那两套衣服所耗费的布料,给她自己都能做出三套来。
  再想想廉肃那张臭脸,好像根本不会笑似的,齐蓁的心里就不舒坦了,给他用的布料都是次一等的,饶是如此,这两套衣裳也比之前廉肃穿的要好上许多。
  因为现在入了十月,齐蓁就顺手在布庄买了几套棉衣出来,她不能经常入京,而且针线活儿也算不得好,如此一来,还不如直接在布庄中做出来,也省了不少事儿。
  在布庄里足足花费了四百文,齐蓁这才走出来,提着大包小包的往城门敢。
  躲在城门处的一颗榆树下,齐蓁也没等多久,就看见徐长贵远远的走了过来。
  男人生的十分高壮,身上的腱子肉一块儿接一块儿的,看上去结实的很。
  徐长贵将齐蓁的东西提上牛车,冲着齐蓁笑了笑:
  “弟妹快点上车,咱们这就回去。”
  徐长贵憨厚的很,知道齐蓁年纪轻轻就守了寡,日子难过的很,便对她多有照顾。
  两人赶车从京里回来,因为齐蓁买的东西着实不少,徐长贵怕齐蓁辛苦,便直接将东西给扛进了廉家。
  齐蓁心里对徐长贵当真是有些感激的,她虽然贪财,但又不是个傻子,谁是真心谁是假意自然分的清楚。
  此刻齐蓁满脸都是笑意,润白的颊边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眼睛水汪汪的,让人一看心都化了。
  徐长贵看着面前的女人,只觉得齐蓁最近白净了不少,怎的突然变得这般好看,他有些愣神,只听女人娇声道:
  “长贵哥,真是谢谢你了,今个儿要不是你带我去京城,恐怕在大湾村里,无论如何都买不齐这么多东西。”
  伸手挠了挠后脑勺,徐长贵只觉得嘴巴里干的厉害,现在秋老虎已经不会发威了,但他却脸热的厉害,鼻子里也有些发痒。
  徐长贵刚想说什么,就听到一阵平稳的脚步声,原来是廉肃从屋里走了出来。
  “长贵哥怎么来了?”
  之前见着廉肃,徐长贵就有些心虚,原本他还觉得自己可能感觉错了,但今日再面对廉肃,他竟然不敢直视阿肃的眼睛,只觉得那双眼睛黑黝黝的,好像深井一般,深不见底。
  “这不是带你嫂子去了京城一趟,我看她买的东西不少,便帮着给送回来了。”
  听到这话,廉肃扫了一眼徐长贵手里的包袱,薄唇缓缓勾起一丝笑意,但一旁的齐蓁看着,只觉得脖子后头飕飕的冒冷气,也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文 第13章 夜里道歉
  “是吗?”
  廉肃微微眯起了眼睛,一双鹰眸好像染了墨汁似的,深不见底,明明他声音柔和的很,但听在耳中却透出几分阴冷,让徐长贵口里发干,一时之间呐呐的不知该说什么好。
  即使心里再是气恼,但廉肃却是个要面子的人,自然不会在外人面前失了气度。
  等到他三言两语将徐长贵打发走之后,目光便落在了齐蓁身上。
  这才过了多久,廉肃都没发现,往日里生的面黑的干瘪丫头,竟然摇身一变,出落的如同白雪一边匀净,面颊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
  原本齐蓁干瘦的很,最近大抵是用的吃食好了,整个人变得丰润许多,尤其胸前那圆鼓鼓的两团,即使还未抓在手中,光凭眼睛瞧着,也只那软糯弹润之感。
  饶是如此,女人的腰肢依旧纤细,不盈一握,只要稍稍用些力气,就仿佛能够给掰折一般。
  这么窈窕的身段儿,根本不是薄薄一层外衫能遮掩住的。
  想起刚才徐长贵看着齐蓁的眼神,廉肃内里涌起熊熊怒火,那热度,好像能将一切事物都给焚烧殆尽似的。
  被廉肃的神色吓了一跳,齐蓁也不知道这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为何看起来竟仿佛从阿鼻地狱中爬出来的煞神一般,吓人的很。
  她两手下意识的护住胸前,脚步咚咚咚的往后连退几步,等到脊背贴着冰冷的墙壁之后,便已经无路可退了。
  “叔叔……”
  “齐氏,我之前警告过你,既然你是我们廉家的人,就不能再做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你是不是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
  廉肃不紧不慢的逼近,他身量生的极高,肩膀宽阔,劲腰长腿,走到近前,好像一片黑压压的云似的,直接将齐蓁的视线给遮蔽住了。
  男人身上透着淡淡的皂角香,这衣裳还是齐蓁亲手给洗的。
  想到此处,齐蓁心里突然冒出一股邪火,仰头瞪着面前的廉肃,小手狠狠的推了一把男人的胸膛,恶道:
  “你哪只眼睛瞧见我做出伤风败俗之事了?现在没有证据都能如此嚣张,若真有了证据,你是不是要送我去沉塘啊!”
  见女人如此不服管教,廉肃额角蹦出条条青筋,显然是气的狠了。
  他大手一伸直接扣住了齐蓁的喉咙,欺身上前,炙热的气息喷洒在齐蓁脸上,只听他道:
  “你若不信我的话,尽可以再试试。”
  说着,廉肃手上所用的力道一点一点增长着,齐蓁憋得面红耳赤,呼吸都异常困难。
  偏偏她两手都使不上力气,抓着廉肃的领子,根本无法给这个男人造成半点儿阻碍。
  红唇微张,呵气如兰。
  女人身上透出淡淡的桂花香,萦绕在廉肃鼻端,他脑海中忽的冒出了那夜香艳的精致。
  明明该尽数忘了的,偏又好似魔障一般,镌刻在廉肃脑中,时常跳出来,让廉肃认清自己有多么的卑鄙无耻。
  他竟然肖想自己的嫂子!
  因为常年握笔,廉肃掌心中带着薄薄一层茧子,但手下触碰的肌肤却仿佛凝脂,他这么一掐,就好像能够揉碎了一般。
  喉结上下滑动了一瞬,齐蓁的两手不住乱动,实在令人气恼,廉肃竟然单手将女人的双腕交叠,直接按在她发顶上。
  黑发浓密,这么折腾了一通,竟然有几缕发丝散落下来,紧贴在齐蓁雪白的颊边。
  香汗点点,呼吸声越发加重。
  廉肃的高大坚硬的身躯贴着齐蓁的身体,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分毫,似有若无的碰触着。
  两团丰盈挺翘,在胸膛前上下扭动着,廉肃只觉得口干舌燥,身上的气息变得越发危险,鼠蹊处也起了反应,贴在了齐蓁小腹处。
  偏偏齐蓁上辈子都没有与真正的男人行房过,也不清楚男人那话儿到底生的是什么模样,所以对于廉肃的反应,她尚不明了。
  女人的身体发软,眼神涣散,若是再不松手的话,可能会被自己直接掐死。
  廉肃讽刺的笑了笑,双臂撑住齐蓁瘫软的身子,免得让她摔倒在地。
  齐蓁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好像濒死的鱼儿一般,胸脯不断起伏着,两手下意识的抓住廉肃的手臂,却不知这个动作彷如投怀送抱一般,着实销魂的紧。
  伸手轻轻将碎发拨回耳后,廉肃薄唇紧紧贴着齐蓁的耳廓,低低道:
  “这次只是一个教训,你可得记住了。”
  说完,廉肃也不再理会齐蓁,直接松了手,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若是细细打量着男人的背影,便会察觉出其中似有若无的带着几分仓皇逃窜的味道,只可惜齐蓁现在意识不清,自然不会发现这一点。
  坐在冰凉的地面上,齐蓁足足缓了一炷香功夫,心绪才平复了。
  她现在浑身发软,用手撑着地面,试了几次都没爬起来,甚至还摔得浑身发疼。
  自从用脂膏将皮肉养的十分细嫩之后,齐蓁这身细皮白肉,稍稍一碰,就是一片青紫,她好不容易扶着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对着铜镜一照,果不其然的发现自己的脖颈处一片淤紫,看着十分可怖。
  齐蓁气的浑身发抖,她现在觉得自己一番好心都喂进了狗肚子里,费心费力的将廉肃那个病秧子从阎王爷那抢回来,没想到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竟然想杀了她!
  她清楚廉肃根本不是在说笑,只要对上了那双如同深井一般的鹰眸,才知道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危险。
  舔了舔干涩的唇,齐蓁双手颤抖的从桌面上的青花瓷盒儿中蘸了一点油膏,涂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等到涂完后,她踉跄的走到了桌边,也顾不得所谓的仪态,直接捧起茶壶,咕咚咕咚的大口喝水。
  晶亮的水迹顺着下颚滑落,将身上的衣裳都给打湿了,偏偏齐蓁没注意到这点。
  喝完水后,她倒不像之前那么惊慌失措,躺倒在床榻上,脑子里空白一片,余下的只有无尽的后悔。
  早知今日,她还不如直接放任廉肃自生自灭,倒也干净!
  被折腾的心神散乱,身子疲乏,齐蓁迷迷糊糊的便睡了过去。
  天边擦黑,别人家这个时候早就吃完晚饭了,毕竟若是太晚用饭的话,不止浪费灯油,还不好消化,所以大湾村的村民们一般会在傍晚进食。
  平日里廉家是齐蓁做饭,但今日她一觉睡了过去,到了该做饭的时间,也无人把她叫醒。
  吱嘎一声。
  房门突然被推开了。
  齐蓁觉浅,一下子便睁开眼,好像被吓着的猫儿似的,两手死死攥住锦被,缩到了墙里。
  廉肃将饭食放在桌上,用火折子点亮油灯,而后才将木桌搬到床前。
  他看着女人苍白的面色以及眼中的水雾时,心中不免有些愧疚。
  “吃点东西吧。”
  “不用你假好心!我看你是想直接把我饿死,在廉家立一个贞节牌坊,到时候你们廉家在十里八乡出了名,你也好继续科举是不是?”
  廉肃的学问虽然做得好,但因为太过年轻,还没参加过乡试,身上自然没有功名。
  也不怪齐蓁这么恶意揣度廉肃,在大业朝中,因百姓生活困苦,守节的女子实在不多,一旦有守节而亡的,朝廷便会颁下一块贞节牌坊,以示忠贞。
  这样一来,廉家的名字就会上达天听,大湾村就在京城脚下,如此一来,廉肃未来科举的路子也能顺遂许多。
  看着女人脸上的冷笑,廉肃摇了摇头,突然说:
  “你要是给我哥生下一个孩子,是不是脾气就能好些吗?”
  齐蓁嗤笑一声:“孩子?我与你哥从未行房,又何来孩子?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吗?再者说来,我脾气好不好与你有何想干?”
  人家都说长嫂如母,但瞧着廉肃这种人,哪里会将她视为母亲那般尊敬?
  嘴角微微勾起,齐蓁姣好的面颊说不出的讥讽:
  “我脾气不好又如何?姓廉的,你可别忘了,我是你嫂子,你放尊重点!”
  女人的嘴唇干涩起皮,显得有些苍白。
  廉肃端起茶壶,发现里头没有水了,转身往外走去。
  齐蓁看着桌上的一碗红薯粥,也没打算为难自己,直接端起来,一勺一勺的送入口中。
  红薯好克化,滋味儿十分香甜,即使没配上小菜,依旧不算难以下咽。
  廉肃去了一趟厨房,走了足足一刻钟功夫,等到齐蓁将一碗粥灌下肚了,他才回来。
  给齐蓁倒了碗茶,廉肃在床前站直身子,冲着女人拱手施了一礼。
  “今日之事是肃莽撞了,还望嫂嫂莫要见怪。”
  男人突然开口道歉,唬了齐蓁一跳,她杏眼瞪得滚圆,总觉得此人不安好心,偏偏伸手不打笑脸人,竟然廉肃都道歉了,齐蓁也不好再拿乔作态,显得自己小肚鸡肠。
  齐蓁冷哼一声,皮笑肉不笑的开口:
  “叔叔既然知错了,我怎会不原谅?不过还请叔叔日后谨慎着些,明明我没做出不知廉耻的事情,但叔叔疑心病这么重,总会无中生有,实在是没法子了。”


正文 第14章 狡诈之徒
  廉肃苦笑,他容貌本就生得好,此刻也占了不少优势。
  “嫂嫂教训的是,都是肃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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