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服侍的陛下,姿容远不及蔺羡,也早已被酒色掏空身子,身边还一大群莺莺燕燕,美其名曰,为了给皇族延嗣,为帝者必须要雨露均沾。呵呵,人比人得死!
莲妃狠命控制着自己的滔天妒意,难怪自己做姑娘时,无论如何也与蔺霜交不了好,呵呵,原来他兄妹二人之间还有此等龌龊,好一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她想了又想,始终咽不下这口气,遂晚上侍寝的时候,在龙床上吹了吹枕边风。并肩王爷许久没有进京了吧,皇上怎么也得怜惜一下功臣不是?!
她自信只要将并肩王召进京,她有的是办法离散了他们夫妻。她得不到的宁可毁了,也断不会让别人得了便宜去。
皇帝一听也是,并肩王确实久未归京,他这心里七上八下的,睡觉也睡不安稳,遂命秉笔太监拟旨召并肩王进京面圣。
圣旨传到并肩王府时,蔺羡正领兵和匈奴打的热火朝天,听说京中来了圣旨,他马都没下,用打神鞭挑过圣旨粗粗看了两眼,留下一句话,便头也不回的拍马走了。
宣旨太监风中凌乱的一塌糊涂,他头一次听人如此评价圣旨:吃饱撑的!言简意赅到他没有办法回京交差啊。
眼见年关快到了,凌茴见边关战事稳了下来,便一门心思筹谋闯祸的大事儿,她到底犯什么事才能被关进天家大牢呢?!
所以,凤仪二十四年一开春,凌茴便从燕北动身回了凌家一趟,她要拿凌氏祖传大刀来杀魏昶,杀戮功勋之后,这罪过可以被打进天牢了吧!
王寡妇得知她回来,特特登了一趟凌家门,没错,要钱,卖人!
自凌鉴故去,凌家分家后,凌茴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把阿霄交到祖父手里教养,生怕教出第二个赌鬼来。偏偏阿霄是个拗脾气,说什么身为凌家子,怎么可以总住在季家,不像话。
凌茴当时也是分身乏术,头痛之下,把他交给小叔叔教养,恰逢小叔叔已考中探花,做官一路做到大理寺少卿,左右思量下,把阿霄交给小叔叔比交给祖父更令人放心。
而凌子风毕竟有生母在世,凌茴就没有横刀夺爱,她想着子风到底有亲母管着,别人也说不上什么来,她只要得闲便回来看看。
像今天这样,王寡妇托人抱了一卷破旧草席子,直接将人扔在彤辉院门口的,还是头一次。
凌茴满头雾水,这又是闹的哪一出儿?
“我说二姑娘,子风好歹是你爹的种,你这三五个月不闻不问的,像什么话?”王寡妇不知轻重的数落道,“沾上你们姓凌的,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福没享上一天,竟走背运了。”
凌茴自小就是被人宠大的,谁敢跟她说个不字啊,一个不入流的寡妇也配指责她?!
“啪!啪!啪!”三声鞭响,王寡妇被抽的,一个趔趄没站稳,倒在地上哎呀哎呀直叫唤。
凌茴弹了弹袖子上的尘土,将软鞭收起冷声说道:“既然你这么倒霉了,那也不介意更倒霉一下吧。”
“你……你……你好大的胆子,我好歹说也是你的长辈,你的庶母,你居然敢犯上打我?”王寡妇捂着伤口挣扎起来要跟凌茴撕撸开。
“赵何,掌她嘴!”凌茴吩咐一旁剑拔弩张的侍卫道。
那侍卫虎步生风的走过去,左右开弓赏了王寡妇十个大嘴巴子。
凌茴缓缓来到她面前,嗤笑一声嘲讽道:“我生母是前朝太医之女,我养母是洛阳世家之女,你一个外室,不过区区一个得不到主家承认的贱婢而已,哪来的脸攀扯我?我平日看在子风的面子上给你个好脸色,你得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是个什么东西。”
王寡妇被凌茴抢白的脸色难堪至极,仍不死心道:“我为凌家延绵子嗣就是大功一件,如今你们凌家不闻不问,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正说着,赵何打开草席子,不禁脸色大变骇声呼道:“主子,是鼠疫。”
凌茴急忙凑上前去,见凌子风此刻已然昏厥,露出的皮肤都化脓出血了,时不时散发一阵阵难以言明的味道,确实是鼠疫无疑。
“你就是这样照顾他的?!我每月给你的银子你都喂了狗了?!”凌茴大怒,子风是她大伯的独子,万不能有任何闪失,否则她没办法向家里交代。
凌茴气的想骂娘!也自责平时对子风关心的太少,她以为孩子在母亲身边,总能得到最好的照顾,没成想子风却被王寡妇养成这样!
“他自己偷吃死鼠赖谁啊?如今我把他送回凌家,你给我五十两银子,从此我们母子就再无瓜葛。”王寡妇嘶声道,尖厉的声音向一把刀子,直往人心最软的地方捅。
若说平时,凌茴看在子风的面子上,不跟王寡妇这着三不着两的人计较。况且子风一日日的长大,也好面子,亲母被人抽来抽去着实不体面,所以凌茴能忍便忍了。
此刻,凌茴恨不得拿鞭子抽死她:“你差点没把我弟弟的命催死,还好意思把我要钱,我看你是活腻歪了,竟也忘了我的脾气,我只消明话告诉你,你再如此别怪我剐了你。”谁闲的没事吃死老鼠?!!
侍卫见状,再闹下去就出人命了,便不由分说的将王寡妇扔出彤辉院。而后看了看草席上的凌子风,俱将询问的眼神投向凌茴。
“天气寒冷,将他抬进屋吧,别冻着了。”凌茴泄了力气,微皱着眉头吩咐道。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有小仙女说,我木有交代清楚凌子风的出生,说实话凌子风出生不重要,没有必要详写。而且他那种尴尬身份,凌茴不可能心无芥蒂的像疼阿霄一样疼子风,重点是怎样消除子风与凌茴姐弟之间的隔膜,使他们在情感上有一层升华(都是好孩子,不是乱、伦的意思啊),人设处理更复杂立体一些。
凌茴的大伯父凌銮。。。
☆、第七十二章
屋子里烛光闪烁跳跃,很是晃眼,凌茴用剪刀拨亮蜡烛,起身为凌子风诊了脉,思索片刻,写下两张药方子,吩咐赵何出门抓药。
她竟自解开凌子风的衣衫,里面的脓包都已经溃烂了,屋子里的腐腥味瞬间浓烈起来。凌茴低头细看,子风腰背间的脓烂处与里衣粘连在了一起,凌茴只得小心翼翼放轻手脚将衣裳剪碎,用热毛巾擦试清理。
“呃……疼……”少年青白着脸色在梦中低喃呓语,并未曾醒过来。
“忍着些,我给你上好药就不疼了。”凌茴安抚道。
及至三更天,赵何才把药凑齐,送了过来。
“你带着季一他们下去吧,不必在院里守着。”凌茴边将药倒进砂锅里泡好,边轻声吩咐道。
赵何闻言一愣,坚定的摇了摇头,主子的意思他听明白了,主子是要将自己与那孩子封在院子里。
他不会同意的!
当年她从□□堆里把他扒拉出来时,他的命便是她的了,更何况,她答应带自己进京向魏昶复仇的,他决不允许她将自己置于这般危险的境地!
凌茴见赵何一脸坚决的拒绝,无奈的气笑了,温声解释道:“鼠疫又不是什么绝症,只不过药难凑了些,为子风配一副已是难得,你们若都染上了,岂不是要愁死我。”
赵何黑黢黢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凌茴,一字一句道:“那你呢?”
“我有预防的药啊,再说你们这些大老爷们,粗手粗脚的,哪里会照顾人。”凌茴回道。
赵何想了想,还是不能同意,大老爷们怎么了,大老爷们就不许心细了?
“你再这么婆婆妈妈的,我可要抽你了。”凌茴狡黠的威胁道,三赶五撵的将一众侍卫关到院子外。
这么一折腾,凌茴也走了困意,索性生文火熬起药来。
黎明十分,凌子风不再发热,人也清醒了些。满室的药香令他微微恍了神。
他缓缓睁眼仔细打量了一番,不是他母亲那儿,满室昏黄的烛光竟给房间添了几分暖色,床前的案几旁趴着一个绯衣云发,美得肆意飞扬的姑娘。
凌子风呼吸猛然滞了一下,瞬间眸子里盛满星光,熠熠生辉,他垂眸满意的笑了一下,是阿姐啊。
他动了动身,发现身上轻快了许多,还缠了不少绷带,少年的面色不禁红了红,心里暗暗的想,肯定是阿姐给缠的,他母亲才不会干这样的事儿。
他知道自己生的不是时候,他自小没了父亲,母亲厌恶他,母亲的姘/夫厌恶他,同母异父的姐姐也厌恶他,就连芙姐姐也冷淡他,唯有阿姐会对他笑,赠他缨头木仓,教他习武,顾全他的面子对他母亲一再忍让。
凌茴听到响动蓦然惊醒,见子风一双明秀的眸子一眨不眨的注视着她,她不禁一笑:“醒了?可有哪里不舒服的?先把药喝了再睡一会儿。”
凌子风摇了摇头,身上虽然谈不上好受,倒也没特别难受的不能忍,见阿姐这么问,不禁回道:“我都好,阿姐,你去里屋休息吧,不必看着我。”
“先把药喝了。”凌茴将好不容易熬好的汤药,喂给凌子风一勺一勺的喝了,见他虽然身子虚弱,但精神头儿不错,便知他已无大碍,心里谢了外祖父及他的药方千万遍。
一宿无话,凌茴在里屋睡到天大亮,才起身熬了红豆粥。
凌子风细细抿着红豆粥,不由神游物外。
上辈子也是阿姐的一碗红豆粥,暖了他整整一生。饥荒年份人大多都没得吃,粮食比金豆子还贵,他饿的两眼直放光,他母亲早已将他撵了出来,任由他自生自灭。
他挖过草根,啃过树皮,偷过鸡摸过狗,甚至吃过观音土,不得已跟着村子里的土匪到处翻东找西,一家家的摸过去。
殷实的人家,米缸也已见了底,他鬼使神差的去了凌家,那个传说是他父亲的人,他记都不记得就过世了。
阿霄生了场大病,阿姐用最后的红豆熬了一锅粥给他补身子,一勺一勺的喂给他吃。
他在门缝里看着,手中紧紧握着一把刀,正当他要提刀闯进去的时候,阿姐发现了他,一双清澈见底的杏眼微微一愣,瞬间充满笑意,冲他招招手道:“是子风吗?进来吧,我们一起喝粥。”
他手中的刀顿时落了地,哐啷一声,砸得他心慌乱不已,他满含不安的朝她望去,却见她状似无意的将刀拾起来递给他道:“是一把好刀,好好待它。”
那日临走前,阿姐还给他包了几个高粱面窝头,硬塞了他些铜板,摸了摸他的头,却什么话都没说,她那么冰雪聪明,不会看不出他来干什么的。
后来他偷偷摸摸回过凌家几次,却见阿姐背着阿霄吃树皮碾出来的浆粉,他从不知道树皮还可以这样吃,但他心里清楚那味道肯定糟糕透了。
想想先前她塞给自己的干粮,他眼眶一热,头也不回的走了,便再也没来过凌家。谁知再听到她的消息时,便是她的死讯,他疯了似的穿过燕栖河,却再也没有寻到他的阿姐。
他那一生啊,得到的太少,失去的太多,即便再微弱的暖意也足以慰藉一生。他发过誓的,如有来世,他定护她一生无忧。
若说两辈子加一起,他最羡慕甚至有些嫉妒的,还是阿霄,他的大哥。阿霄可以肆意享受阿姐的关爱,对着阿姐撒娇、耍赖、闹脾气都理所应当,他却不可以。
他活在这个世间,除了阿姐,没人对他好过。他落草为寇,众人都怕他、厌他、弃他,他戎马一生,被阿姐的孩子封为定国公,拜一等大将军,众人都敬他、谗他、离他,唯独没有人疼惜他。
没有人知道,他与阿霄一样,最喜欢喝红豆粥,阿姐的红豆粥。
其实,有一样他是欺了她的,那便是这身病的来历,其实他是故意得的,为的是能留在阿姐身边。从前阿姐总顾忌着他的生母,不肯带他走。如今他生母真真弃了他,他总能光明正大的跟在他身边了吧。
凌子风晶黑幽亮的眸色闪了闪,又默默吸了一口红豆粥,嗯,真甜,甜到了心坎里。
作者有话要说: 哎,少年郎,俗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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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子风的人设灵感起源,建国前沧州多土匪,出过一个义匪,别的土匪都窝里横,祸害乡里,只有他,劫富济贫,后来抗、战的时候,参了八、路、军,手起刀落,杀鬼子很利索,是我们那块远近闻名的大英雄,我觉得他虽然落草为寇,却真正是个男人。。。
☆、第七十三章
如此精心养了几日,凌子风的病总算开始渐渐好转,凌茴心头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渤海地处大尚北境,本就苦寒,虽然转眼已过了数九严冬,倒春寒的威力也不可小觑,凌子风被送来的时候,身上只着一件薄薄的夹袄。凌茴见他穿的如此单薄,眼底又添了层寒意,敢情那王寡妇是破罐子破摔了。
这日,凌茴拿着皮尺给凌子风量尺寸,趁着这几日的空闲,给他赶一件棉衣。
“铛铛铛,铛铛铛……院里有人吗?”一声娇弱的女声从外面传来。
本来俊秀的眉目中还溢着喜笑的凌子风,瞬间冷了脸,转身他就在唇上扑了点粉,躺床上盖好被子一动不动装憔悴,挺尸。
凌茴见他这样,哪里还有不明白的,这分明是不想见又不得不见的态度嘛,遂也没劝说什么,只好起身去开门。
门外,花信正当头的少女水润的双眸中点嵌着盈盈泪光,好一个纤纤弱质,细柳扶风的女子。
她见凌茴开了门,便婀娜着身姿福了福身道:“多谢凌姑娘照看舍弟了。”
“呵”,凌茴顿时气笑了,冷声回道,“他姓凌,我照顾他天经地义,姑娘口中的感谢又是从何说起。”
真是,有事说事儿,没事儿立闪啊,凌茴心里默默念了句小鱼儿,她还忙着呢。
“我想进屋跟子风说两句话。”那姑娘数回欲言又止,犹豫了几次终于纠结不住,开口恳求道,仿若不放她进去便是犯了天大的错误一样。
凌茴啧啧称奇,这姑娘真是王寡妇生出来的吗?高出王寡妇好几个段位去啊,难不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凌茴朝一旁闪了闪身道:“请进吧。”她很好奇这姑娘有什么幺蛾子让子风一听她的声音便兴趣索然的躲了起来。
这位姑娘是凌子风同母异父的姐姐,姓王,名唤王青青,王青青的父亲是王寡妇丈夫的堂弟。众人皆以为王寡妇的丈夫是生计所迫,才不得不进宫当太监的。
其实,不然。
王寡妇的丈夫眼睁睁的看着妻子与堂弟交缠,伤怒之下,进宫去了子孙根,再也没回来过,这大概也是另一种方式的看破红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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