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常乐扫了一天地,把小花园扫的干干净净,一片落叶都没有。
直到太阳落下,一天的活计才算结束了。
她累到不行,只觉得双腿在抖,双手也在抖。
丹河过来找她,没想到赵常乐只不过扫了一天的地,竟然会这么累。
但毕竟她下午时干活态度好,丹河也不是刻薄之人,便也没骂她“娇滴滴”,反而难得对她显出一点好意来。
丹河替赵常乐拿住扫帚,“走吧,回去吃饭了。”
赵常乐拖着脚步跟着丹河,走到院子门口,忽然闻到一股臭味。
她下意识抬起胳膊,嗅了嗅自己——莫非她干了一天活,身上都是汗,所以这么臭?
也不知方便洗澡吗?
赵常乐正这么想,忽听走在前面的丹河捏住鼻子斥骂,
“黑齿,你拉着泔水就快点走,不然熏死人了!”
赵常乐抬头,看到一个拉着泔水车的奴仆。
他大概四五十岁的年纪,衣服很脏,看不出本来颜色,上面都是污垢;整个人乱蓬蓬的,被丹河骂了,他却并不生气,只是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到发黑的牙齿。
黑齿是负责倒夜香与泔水的奴仆。
赵常乐到底好洁,不免带了几分嫌恶,皱眉捂住口鼻。
丹河受不了臭味,三两步就跑开了,“阿乐,快跟上!”
赵常乐倒是想跑,奈何她实在是累,双腿就是抬不起来,只好慢慢走。
可“阿乐”这两个字似乎是有魔力,方才看着还傻呆呆的黑齿,听到赵常乐的名字后,忽然抬眼盯着赵常乐。
赵常乐被他盯的心里一惊,竟下意识觉得害怕,想要后退。
她重生才几天,可却经历了数次濒死体验,对他人的恶意如今特别敏感。
黑齿那双浑浊的眼睛,像是利剑一样盯着她,但很快却挪开了,然后对赵常乐露出一个憨傻的笑容。
赵常乐几乎觉得那是自己的幻觉。
丹河又喊了一声,“阿乐你快点!”
赵常乐无暇多想,拖着脚步连忙追上了丹河。
她心里还是有些惴惴不安,仿佛那个黑齿是什么大人物似的,自己像是兔子,而黑齿像是猎鹰,一直盯着她。
赵常乐摇了摇头,心想自己怕是惊弓之鸟了。
终于回到了房间,赵常乐二话不说就倒在了床上。
丹河端了晚饭回来,赵常乐饿的不行,可却连伸手拿碗的力气都没有。
“你先躺一会,休息一下再吃。”
丹河没想到赵常乐竟这么不经累,简直像是从前根本没干过活一样娇贵。
不过下午她干活的态度就很好,所以丹河目前对她的态度也好了不少。
赵常乐也不客气,躺在炕上,忍受着浑身的酸疼。
丹河坐在炕沿,一边吃饭,一边瞧了赵常乐一眼。
“诶,你之前是哪个府里的?干嘛的?”
赵常乐不娇气之后,丹河其实也并非脾气大之人,此时好奇心起,就问赵常乐。
赵常乐浑身上下,大概只有嘴巴动起来不费劲了。
她答,“我是长阳君府的舞姬,昨夜在宴席上得罪了杨——”
赵常乐咽下到嘴边的“杨错”的名字,改口道,
“得罪了上大夫,所以长阳君送我过来赔罪。幸得上大夫宽宏,不追究我的过错,让我在府里干活。”
赵常乐面不改色的拍杨错马屁。
丹河“哦”了一声,“长阳君的舞姬啊,那怪不得呢,我说你怎么这么金贵,跟个大小姐似的。”
赵常乐躺着,身体不想动弹,可脑子却闲不下来。
夜幕四合,就容易升起孤独的感觉。
她重生第一天,就忍不住多次想次从前的生活。
她想父王,想往日这个时候她会和父王一起吃饭。吃完饭,天就彻底黑了,走出宫殿的时候,重重屋檐下都悬着宫灯,比天上的星星还要灿烂。
那时候,她从来不懂难过,或者孤独是什么感觉。
赵常乐闭上眼,强行压下自己的情绪。
还没有报仇,她可不能被打倒。
杨错,杨错。
默念着杨错的名字,报仇的意念给了她无限的勇气。
她开口,“丹河姐姐在杨府做女裨有多久了?”
丹河答道,“三年了。”
“三年?那真是久。为什么会在杨府做下人呢?”
赵常乐不动声色的套话。
这话却好似勾起了丹河不好的回忆,她叹了一口气,“还能为什么?家里活不下去了呗。”
“三年前内乱,我父亲被国君——哦不,是以前的国君,姓赵的那个——征召去打仗,结果战死了,家里没法子,活不下去了,所以就把我卖成奴仆了。”
听丹河提起“姓赵的国君”时,赵常乐紧紧捏住了手,才没让自己的情绪外露出来。
她故意与丹河攀谈,终于算是弄清了现状。
如今是新朝第三年,也就是说,她重生在死后的第三年。
三年前杨错带兵攻破国都,血洗宫殿,屠杀赵姓宗室。
除了一个投降的赵王庶子公子息,所有赵姓宗室全都丧命。
自此赵国宣告灭亡,而后姬姓复国,如今便是姬国了。
赵常乐其实有些不解,当年叛军是杨错领导,按理来说叛乱成功之后,也该是杨错为君。
可不知为何,杨错却推举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姬姓公子为君。
她猜想,杨错怕是太重名声,若是贸然为君,怕被天下人骂“逆贼”吧。
姬国……姬姓……
赵常乐细细回忆。
她父王的国君之位,其实是造反得来的。
二十年前,世间尚无赵国,那时这片大地上矗立着姬国,她父王不过是姬国一个普通的将军,姬氏才是这片土地最正统的主人。
可父王野心渐起,于是黄袍加身,发动宫变,屠杀姬姓,江山取而代之,赵国由此建立。
据说当年宫殿里,血漫三尺。
当年姬姓宗室血脉被父王屠戮殆尽,连婴儿都不留。
如今登基的这位姬姓公子,说是姬姓宗室,其实血脉离了十万八千里,不然当年父王也不会留他性命。
可惜姬姓被父王屠戮殆尽,如今唯一能找到的姬姓后代也就是他了。杨错推举他为君,自此姬姓复国。
而这位国君,此前是民间长大的,什么政事都不懂,所以国政大权,其实悉数掌握在杨错手上。
听到这里,赵常乐微眯了眯眼,想到了什么,便问丹河,“你说上大夫很厉害,权力很大?”
丹河点头,
“没有人不尊敬他,他是博士祭酒,国君的老师呢!国君大事小事都跟他商量呢。”
丹河一脸佩服。
赵常乐却在心里冷笑。
杨错灭赵功勋卓著,这是真的。
可国君真的甘愿拱手让权吗?
这可未必。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赵常乐从丹河嘴里套话套的差不多了,觉得自己也歇好了,便从床上爬起来,端起碗来吃饭。
虽然还是粗糙的麦饭,但她已经学会不再抱怨。
第16章
丹河早都吃完了,此时无聊,就看着赵常乐吃饭。看她小口小口,吃饭极为文雅,脊背挺得笔直,像是在宴会上吃什么山珍海味一般。
丹河心想,果然是舞姬出身,跟一般的奴仆就是不一样。
丹河此前一个人住,许久没有跟人闲聊。她到底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正是八卦的年纪,就继续问赵常乐,
“你刚才说你得罪了上大夫,具体怎么回事?”
赵常乐可不愿说自己爬床的事情,她含混道,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在酒宴上没伺候好祭酒。”
赵常乐回答的含混,丹河也没什么见识,她以为的得罪,也不过是奴仆弄脏了贵人的衣服打翻了贵人的茶盏之类的事情。
丹河便道,“祭酒脾气温和,其实不会追究这种小错的,你放心吧,以后你乖乖干活,我保证祭酒很快就会忘记你得罪过他这件事的。”
赵常乐听了不语,只是心里冷笑。
行事温和?
她动了动手腕,仿佛那个不声不响拧断她手腕的人不是杨错。
杨错……
是他变了,还是她从来就没有认清过他?
她想不明白。
丹河又问,
“诶,你们舞姬平时都干什么事情?是不是只用跳舞就行了?”
赵常乐打断了丹河,“丹河姐姐,跟我说说你的事情吧。”
没有原身的记忆,她怎么知道舞姬是什么生活,只好生硬地转开话题。
丹河,“我的事情?我可没什么事情。就天天扫地嘛,有什么好说的。还是你们舞姬好,是不是经常能见到贵人?是不是经常有赏钱?你们穿的衣服是不是都是绸缎?”
眼看丹河又要把话题转过来,赵常乐再一次打断她,“丹河姐姐,刚才你说你父亲是战死的?”
丹河点头,“对,成年男子都服兵役的。”
赵常乐想了想,忽然问,
“那——你会恨上大夫吗?如果不是三年前他造反,父——赵王也不会征召大军抵抗叛军,你父亲也不会上战场,更不会送命。”
丹河闻言先是一惊,
“造反?可不能这么说!上大夫那叫伐赵,赵王是暴君,上大夫是替天行道。”
赵常乐强忍着冷笑的冲动。
替天行道?
杨错可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警告了赵常乐之后,丹河才细细去想赵常乐的问题,慢慢的,她摇了摇头。
“其实我倒是觉得,现在的国君比之前的赵王好多了。你知道吗,之前我们家种地,一年的收成交上去之后,我家人还要饿肚子。我父亲一年到头,有一半时间都被征召去服劳役,比如修行宫,修府邸,也不知道那些贵人怎么有那么多东西要修。”
沉默了片刻后,丹河继续道,
“我不喜欢以前的国君,哦对了,那个中山公主你知道吧,国君的女儿,大家都说她是中原最漂亮的女人——”
自己的名字忽然被提到,赵常乐愣了愣,才回应,
“她怎么了?”
提起中山公主来,丹河竟有些愤愤,
“我最不喜欢她了!听说那个公主喜欢珍珠,可是珍珠多难得啊,必须要从海里捞。为了中山公主开心,赵王就征召劳工,去东海潜水挖珍珠,我们村一半男人都被征召了,可死的死,伤的伤,就为了给那个公主头上多一点好看的玩意儿。”
说罢,丹河略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说句不好的话,以前我在家,天天咒赵王,还有中山公主快点死,这样我们就不用再替他们修宫殿,捞珍珠了。”
赵常乐完全愣住了。
她忍不住去摸自己的头发,试图摸到发簪,落手之后却才想起,自己一个奴仆,头上哪有什么首饰。
她特别喜欢珍珠。
这种首饰圆润饱满,摸在手里特别舒服,戴在头上,温柔的像是月光。
父王宠她,她喜欢什么,父王就给她什么,所以她宫殿里有数不清的珍珠。
可是她从来不知道,每一颗珍珠上都浸满了鲜血。
丹河话匣子打开了,还想说话,可却看赵常乐面色瞬间苍白,仿佛受了极大的打击。
丹河还以为赵常乐太累了,便也不好意思再拉着她继续聊天。
放下碗筷,匆匆洗漱后,丹河就熄了灯。
一片黑暗中,赵常乐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她怀念从前的公主生活,父王宠爱她,她生活富足,山珍海味,锦玉貂裘,她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
她只觉得自己幸福,可她从来不知道,有许多人付出了血的代价,在维持她所谓的优渥生活。
从前她高高在上,从没有往尘埃里看过一眼,如今她陷入了尘埃里,才知道从前自己多可笑。
直到后半夜,赵常乐累的不行,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梦见了父王。
父王的王位是造反得到的,所以国内零零星星一直有人打着姬姓的名号造反。
有一次的造反声势比较大,父王就御驾亲征平叛。三个月后,他大胜归来。
赵常乐不知怎的,那一次忽然对打仗产生了兴趣,便缠着父王讲故事。
父王因为大胜,又喝了酒,上了兴头,便绘声绘色的开始描绘战场的画面。
“攻城最难。先要把云梯搭上城墙,然后命令士兵顺着梯子爬城。可城头的守军拼命抵抗,守城的方法很多,最有用的还是浇开水。一锅一锅的开水往下泼,那些爬云梯的士兵被水浇到,立刻就皮开肉绽,摔下城墙。笑儿啊,父王这次牺牲了好多士兵,才平了那个叛乱!”
说起这次战争,父王非常得意。
可赵常乐听得皱眉,便问,“那些被烫到的士兵怎么办?”
父王醉意上头,愣了愣,“怎么办?肯定死了。不被摔死,浑身烫伤也治不好的。”
她又问,“那些人的家人怎么办?”
父王有点不耐烦了,“战死沙场,会发抚恤金的,”
她还是不依不饶,“赔多少钱?”
父王挥手,“左不过是几十吊钱,行了,别吵我了。父王要睡了,你出去玩去。”
赵常乐被推出了宫殿大门。
她站在门口,懵懵懂懂地就问身边的傅姆,“几十吊钱是不是很多?”
正巧她发饰歪了,傅姆一边帮她重簪,一边笑道,“几十吊?连公主头上戴的一颗珍珠都买不起。”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人命的低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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