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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深海
商稚言起初还以为是孙羡看错了。此时已经十月中旬,海水很凉,赤足站在海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况是气温更低的晚上。
这一天她骑车回到家门口,犹豫片刻,又继续往前去了。穿过光明里不长的街道,右拐上海堤街,这是孙羡回家的必经之路。商稚言慢吞吞地骑行,许多学生与她擦肩而过。
她果真发现了站在观景台下方的谢朝。
小观景台距离余乐家并不远,商稚言看着海中那直立的身影,想起十月二日那天从海堤走到公交车站的谢朝。他裤腿上沾满沙子,在海边晒了一天——他当时在干什么,现在又在干什么?
和孙羡说的一模一样,谢朝只是站着,面朝大海的方向。他往海里走了很远,海水直淹到他的大腿。商稚言把车子停好,循着石梯跑下海滩。
秋季的气息已经很强烈,她穿着短袖校服,被凉飕飕的海风吹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谢朝不冷吗?商稚言心里才刚掠过这个念头,一种古怪的恐惧忽然从骨头里渗出来。她就像预感到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情一样,脑中无数念头喧杂奔过。谢朝仍站在海里,离她似有千里万里。
“谢朝!”商稚言不顾一切地大喊。
谢朝回头了。商稚言根本看不清楚他的脸,更不知道他此时此刻的表情。她再次大喊:“谢朝!”
谢朝一动不动。他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商稚言恐惧的答案就在唇边,但她不敢说出来,怕它成真。要是余乐在这儿就好了,余乐一定知道应该说什么做什么。商稚言没有手机,她联系不上任何人,这海边只有她,和海里的谢朝。
“……你借的书,还没有还!”商稚言奋力大吼,“你已经超期了!”
她一张脸涨得通红,因为紧张、羞愧或其他她还未能彻底理清的情绪而发热。她看见谢朝终于转过身,朝自己走过来了。
“你……你要跳海吗?”商稚言声音发抖,刚刚喊得太用力,她又太冷。
“怎么跳?我已经在海里了。”谢朝比划了一个手势,“立定跳远吗?”
其实这是商稚言第一次听见谢朝开玩笑。但她当时实在太紧张,完全无法解读。谢朝下水的时候并没有挽起裤子,只脱了鞋,湿透了的校服裤贴在他的腿上,商稚言抓住他手的时候,发现他和自己一样,皮肤上都是浅浅的鸡皮疙瘩。
“……书我已经还你了。”在商稚言拉着他走上海堤的途中,谢朝忽然说,“我昨天已经给你,你忘了吗?”
商稚言确实忘了,但她一声不吭,直到和谢朝一起站在海堤街上,直到看见路上三三两两迟归的学生,她才感觉到心跳回来了,体温也回来了。
“你在海里做什么?”她厉声问,喉咙还颤抖着,“这个时间,你居然还下海!”
谢朝盯着她,忽然抬手指了指路边的夜宵摊:“我请你吃烧烤。”
他说完便走,完全不等商稚言回话。商稚言推着自行车穿过路面,谢朝已经在空桌子边坐下了。
“余乐昨天带我来这儿吃烧烤。”谢朝一口气点了一堆东西,外加两碗牛杂,转头说,“对了,我没还你钱。”
距离谢朝进医院已经过了一周,余乐认为是自己害谢朝进了急诊,所以心甘情愿为谢朝出那几百块的诊费。余乐家也并不富裕,钱包里的三百块是春节时攒下来的压岁钱,扣扣搜搜地用到十月,是打算买资料书的。
谢朝坚决要还他钱,余乐只好请他吃了一顿烧烤。但余乐说,谢朝基本什么都没吃,只是喝了两口饮料。“他说胃口不好,没食欲。”余乐问商稚言,“是不是中暑的后遗症啊?我平时怎么不见这样?”
……没食欲吗?
商稚言目瞪口呆地看着谢朝狼吞虎咽。一大碗加了牛肉和蛤蜊的伊面,烤鸡翅、烤鱼、烤螺,好几串硕大的章鱼爪子,两根玉米,几串韭菜,还有一碗足料的牛杂,谢朝全程几乎没抬起过头,只是一口气地猛吃。
唯一停顿的时刻,是他发现自己面前的牛杂上撒了一大把葱花。商稚言想起了他喝虾粥时挑葱花的表情,连忙出手帮忙。
谢朝嘴角还翘着半根章鱼爪子,忽然抬头冲商稚言笑了:“你真好。”
商稚言脸又热了,本能令她试图岔开话题:“不用还我钱,请你们吃饭是应该的。”
谢朝一边嚼烤章鱼爪子,一边盯着商稚言看。商稚言不知道他在看什么,还以为自己嘴角沾上了葱花或酱料,低头擦个没完。
“……我好久没吃这么多东西了。”谢朝忽然喃喃说,“我知道我应该吃饭,但我不饿。我……”
他顿了一会儿,又对她认真说:“不用管我家里人说什么,我喜欢吃这些。”
“……你妈妈好漂亮。”商稚言小声说,“她当时都快吓坏了。”
“不是我妈妈。”谢朝把两只烤翅推给她,“是我后妈,我叫她秦姨。我们一起生活很多年,她对我很好。”
这一晚上的谢朝前所未有的健谈。他似乎在恢复食欲的同时,也恢复了说话的能力。
他父母早年离异,母亲移民国外,他此后跟着父亲谢辽松一块儿生活。后来谢辽松和秦音结婚,又给谢朝添了个妹妹。妹妹有哮喘,医生多次建议她到气候湿润的南方生活疗养,谢辽松花了很长时间转移事业版图,今年终于举家迁居。谢朝入读同华高中,妹妹则在一所私立初中读书。
谢朝总是谈起秦音和他的妹妹,似乎谈论她们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能让他的谈兴持续不断。兄妹俩还小的时候,秦音是全职家庭主妇,随着谢朝和妹妹先后入学,秦音才改换身份,开始在生意上协助谢辽松。
“有机会介绍你和我妹妹认识。”谢朝说,“我不喜欢看推理小说,都是给她借的。”
商稚言忙问:“我爸新买了一整套横沟正史的书,你借吗?”
谢朝又看着她,眼神很奇怪。商稚言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一道难解的数学题,而谢朝正思考着的内容,是现在她还无法探知的。
“借。”谢朝回答。
这一天谢朝借走的不仅是横沟正史的《八墓村》,还有商稚言的一本自然地理。商稚言的自然地理成绩不好,谢朝又起了帮他补习地理的兴趣。商稚言半信半疑,只给了他一本教科书。“你要还我啊。”他走的时候商稚言再三叮嘱。
小猫二姐从楼上溜了下来,在书架角落露出个拳头大的小脑袋。它对谢朝还留着一点儿印象,但不清晰了,谢朝冲它弯腰伸出手,它条件反射地往后缩。大哥和大姐从楼梯上咚咚咚跑下来,一副护崽的急切模样——但小猫已经窜进了谢朝怀里。
它还记得谢朝。在它还是草丛里的小流浪猫时,谢朝每天都会带着稀粥喂它。小猫在他手心里翻滚,伸出没有威胁力的小爪子,轻轻挠他胳膊。
商稚言父母也来跟靓仔同学打招呼,尤其在得知谢朝居然压过余乐拿了理科第一之后,态度愈发热情。谢朝害羞又紧张,结结巴巴不知道说什么好,和刚刚完全判若两人。
谢朝离开的时候商稚言送出门外,问他没有自行车怎么回去。谢朝又是两手空空,把两本书夹在腋下:“走回去。”
商承志穿着外套走出来:“你家住哪里啊?这么晚了,车也不好打。来来来我送你,我开摩托车送你。”
谢朝这回像是真的受惊了,连连摆手。横沟正史摔在地上,他一把抓起,一边喊着“再见”一边跑远了。
商承志和张蕾目瞪口呆:“……言言,你这个靓仔同学,很害羞哈。”
商稚言抱着小猫猛点头。
这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商稚言和谢朝谁都没有说,两个人同样默契地把这当成了一个共享的秘密。孙羡再也没见过谢朝在深夜跑海里站着,她以为之前是自己看错了。余乐发现谢朝课间居然在看文科地理书,回头责备了商稚言一顿,因为与讨论理科卷子相比,谢朝似乎认为地理书更有趣。
理科班埋身于题海之时,文科班即将结束所有课程,英语已经开始第一轮复习。几次随堂小考下来,数学老师悄悄夸了商稚言,她的数列题目终于没有再失分。“数列是最容易的板块嘛。”老师很快又说,“还得继续加油啊。”
商稚言非常开心,她发现余乐和谢朝给她的学习方法是有效的,尤其记录了题目类型和思考过程的错题本,她每天晚上睡前都会翻一翻,一点点地加深印象。
余乐家的天台成了他们三人补课学习的地方。利用每周日下午半天的休息时间,三个人紧张地为接下来的十月月考做准备。商稚言感觉自己似乎有了拿100分的可能,余乐却觉得还不够,他让商稚言把数学课本上所有的课后习题全都做一遍,直到弄懂所有题目的做法为止。
她埋头在一旁写数学题时,谢朝会跟余乐小声讨论他们的试卷。有时候谢朝还会翻看商稚言的地理卷子,认认真真地在草稿纸上试做。
空气里的凉意渐渐浓了,成熟的百香果化成了桌上三杯清香果汁。橘猫嘟嘟似乎变得更肥了,老是趴在鸟笼边不动弹,鹦鹉和八哥被它盯得天天掉毛。巴西龟爬到桌下睡觉,像两块从不移动的青灰色石头。
商稚言的好朋友正在北京集训,她觉得自己似乎也是在集训。但她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哪怕在她看来何其微不足道,落在余乐和谢朝眼里都是了不得的一大步。她起先也会怀疑:有必要吗?不就是做对了一道题吗?不就是读懂了题目里的陷阱吗?
余乐总是很夸张地为她鼓掌,教鹦鹉和八哥喊“言哥威武”。谢朝比他冷静许多,看完题目之后会点点头,简单说一句“非常好”。
他的“非常好”,在商稚言这里胜过余乐一万句“言哥威武”。
这天结束补习后,余乐撺掇谢朝一块儿去网吧联机打游戏。商稚言忽然想起了什么,扭头对余乐说:“应南乡过两天准备回来。”
余乐:“……什么?!”
他立刻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抓住商稚言车头不让她离开:“怎么回事?什么时候?”
“她奶奶七十大寿。”商稚言坏笑,“开心吧?”
余乐:“不,不开心。哈,谁开心了……她怎么不告诉我?她连我短信都不回,过分了啊,太过分了。我怎么可能开心。”
忽然结巴的余乐很让谢朝吃惊。他和商稚言饶有兴味地看着余乐一通胡说,手舞足蹈,还把刚刚才打开的车锁又给锁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错题本超有用!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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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南瓜自行车
和余乐这个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死党不同,应南乡是商稚言的初中同学。
两人是初中同桌,一开始相互很看不惯对方:应南乡认为商稚言看上去就像呆头呆脑的无趣乖学生,商稚言则被应南乡一头乱糟糟的自来卷和头发里各色的小发夹震惊。实在太难看了。
虽然直到现在商稚言也仍然不太理解应南乡的艺术审美,但两人因各种阴差阳错成了好朋友之后,应南乡所有古怪的行为,在商稚言这儿都可以用一句万试万灵的话评断:她可爱,她做什么都是对的。
中考之前商稚言以为自己会和应南乡分开,因为应南乡的文化分数上不了同华高中。但应南乡头悬梁锥刺股地猛学了一年,中考时险之又险地踩在了同华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上,加上有各种国家级艺术比赛的奖项加分,顺利地又跟商稚言成了同学。
余乐初中分到别的学校,和商稚言不在一块儿。他老从商稚言嘴里听见应南乡的名字,但没见过真人,直到高一新生注册那天。
应南乡一头自来卷梳成辫子,穿一身运动服,背着球拍蹦蹦跳跳地来找商稚言。余乐在之后的很多年,跟很多朋友描述过当时自己的心情:“就那么‘咚’地一下,她就跳到你面前来了,整个人像是在发光,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在那一瞬间全都褪色了。”
对于他的感想,应南乡从来都是沉默地笑笑,不置一语。
只要是和应南乡相关的话题,余乐给出的反应从来都很古怪。他莫名其妙地锁了车,撑着车头呵呵怪笑,末了从书包里掏出一台他爸淘汰下来的手机,邀请商稚言欣赏应南乡的冷漠:“我发十条短信,她最多回复一条。一条短信一毛钱,一毛钱而已啊!”
谢朝凑过去看,立刻笑了:余乐发的全都是“吃了吗”“睡了吗”“降温了吗”“北京好玩吗”……
他完全理解应南乡为什么不回复。
商稚言把手机还给余乐:“放弃吧,你不是小南喜欢的类型。小南喜欢运动型帅哥,你连羽毛球都打不赢她。”
余乐一直认为这是偏见。女孩子们受《棒球英豪》《灌篮高手》之类动画片的影响,把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男孩们视作偶像,一天天净做些不可能实现的美梦,削减了他这类学霸级男神的审美可能性。
“我想起来了,商稚言,你以前也喜欢过打篮球的师兄。”余乐忽然说。
商稚言:“……”
她抬腿踹了一脚余乐的自行车,余乐愈发来劲:“谢朝谢朝,你听我说,商稚言那时候特别盲目,才初二,那么一点儿高,在篮球场上别人根本看不到她。那师兄少说也有一米七吧,打得是不错。商稚言为了让别人发现她,特别爱站篮球架下,被砸过好多次。你看看她鼻子,是不是有点歪……”
“你才歪鼻子!”商稚言气得又笑又骂,“那都是过去了的事情!谁说我喜欢他了!他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谢朝罕见地来了兴趣:“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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