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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不做恋爱脑(快穿)——青雨梧桐

时间:2020-12-25 09:21:52  作者:青雨梧桐
  兴许是冤家路窄,曹秀秀这一上街, 就碰见了她姐姐曹求弟。
  曹求弟只是个侍妾,身份是不能坐轿子的。她乘坐了白家的马车。如今她将白老爷侍奉得更加满意了,若是不太出格,白老爷倒也愿意依着她。
  曹求弟这次出来是去看大夫的。
  她知道白老爷的身体已经是不行了的,生不出儿子了。可是她要是想在白家安身立命,就必须得生个孩子不可。她知道一处杏林馆对妇科很是有一手,她是想着,看看大夫,能让白家人知道自己的身体没问题,到时候就算是怀上了孩子,她也有的说法。
  可是偏生就在街上遇见了她五妹。
  “秀秀!”
  曹求弟曾经托人带银子回家,因为她现在成了白老爷的侍妾,按她娘的性子,当然是不肯跟她断了联系的,每个月都会来府上看她。当然宋氏也不可能见到她,只是她在后门让人通传,说是来求见她。白家规矩大,当然不可能让一个侍妾的娘进府去,而宋氏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她过来也只是打着探望的由头,来找曹求弟要钱罢了。
  再说曹求弟。她都已经是重生过一回的人了,对这种亲情上的事情还是看不透。她知道她娘不是真的关心她,她娘心里都是她那个弟弟。但是兴许是从小被她娘灌输她是姐姐一辈子都要看护弟弟这种思想,即使曹求弟重生了一回,这种思想也一直都伴随着她。就算是偶尔很生气,只要她娘一来,曹求弟就立马忘了。
  宋氏每每过来,都能拿到银子,虽然不多。
  曹秀秀听到旁边马车上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抬头看去,这才认出马车上坐着的人是曹求弟。
  曹求弟算计她的事情,在曹秀秀的心里一直没有过去。她只是看了曹求弟一眼,抬腿就要走。
  曹求弟前世几乎可以说是众叛亲离,她那个一直扶持的弟弟,在上京赶考的时候,被山贼给杀了,宋氏遭受不了打击,一下子就疯了。曹秀秀也被她教唆人害死,虽然生了个儿子,可是儿子从小就不跟她亲。曹求弟后来以为这一切都是在惩罚她犯下的错误。
  而且曹求弟在前世的时候,时常会想起她这个妹妹来。她和妹妹同时进府,她虽然自认自己是在保护妹妹,可换一种角度,她何尝不是在为自己考虑呢。她知道曹秀秀长得比她好看,和她完全不同的类型,她担心白老爷看到了曹秀秀之后就会冷落她,所以她也一直帮着曹秀秀称病。
  曹秀秀对她是完全信任的,可是后来却命丧这个亲姐姐之手。
  曹求弟经常在午夜梦回想起这个妹妹都睡不着。
  如今有了机会,曹求弟不会再犯前世一样的错误。她想尽量地补偿曹秀秀。
  曹求弟从马车上追了下来。
  “秀秀,你这么久是去哪里了?娘说你没有回家,我还以为你是被拐子给拐去了!”
  曹求弟一边说着,一边低头打量曹秀秀。只见曹秀秀身上穿着的虽然是棉布衣裳,但是看着也干净整洁合身,她脸也比之前看着圆润了许多,显然,曹秀秀消失的这半年过得不错。
  曹求弟仿佛松了一口气,这才责怪曹秀秀,“你是上哪里去了,怎么不回家也不给家里托个信?娘都要急死了!”
  曹秀秀嘲讽地看了一眼曹求弟身后的马车,冷声道:“我做什么去了?反正不是给人做妾去了。”
  曹秀秀听出她话里的嘲讽,脸色顿时有些僵硬。
  “你回家去吧,免得娘担心了。”曹求弟劝道。
  “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你该操心的是何如获得白老爷的喜欢。”
  “秀秀!”曹求弟是真的恼了。这个世道就是这样,谁让她们生在了穷人家呢,若不是如此,谁会愿意给一个半截身子都入了黄土的人做妾?曹求弟虽然如是想,可是她也以此为耻,她只是以这个身份作为跳板,去获得她想要的东西罢了。
  曹秀秀看了一眼她身上披的披风,这披风还是她给做的。
  姐妹二人虽然一起长大,可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曹秀秀转身就走,将曹求弟晾在了原地。
  曹求弟见她不听劝,也着实没有办法。只好上车走了。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镇并不大,也不算是很繁华。曹秀秀去逛了一回就碰到了曹求弟之后,就失去了逛街的兴致。
  曹秀秀想了很久,她发现自己现在只能靠这门手艺吃饭了。但是若是光是像现在这样只知道埋头绣花,曹秀秀也觉得这辈子似乎没有什么奔头,能一眼就看到头了。
  她想了几天之后,想明白了。她要以此为生的话,她就要将这件事情做到极致,不仅仅只是一个绣娘,而是一个技艺高超绝顶的绣娘。她要绣出不一样的东西来。
  谁都不知道这个时候的曹秀秀已经定下了一个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目标。
  开春之后,天气渐渐地暖和了。
  在四月份的有一天,曹秀秀还听到前面街上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李东家还特意让她们都上街看,原来是张家小姐出嫁了。
  曹秀秀就站在街道一旁,看着那几十个下人抬着的嫁妆里面有她们绣的被面,心里也着实欣慰。
  曹秀秀在绣庄里一待就是一年,这一年里,她除了完成每天的绣花任务之外,晚上就会在自己的房间里琢磨绣技。
  她可能天生是吃这碗饭的料。
  半年后,已经是夏末了。这时候城里的夫人小姐间,突然流行起了一种服饰,这服饰的面料和别的没有什么不同,就是衣裳上的绣花美绝,远看如雾,近看似水,缥缈如□□。上面的绣花样式不仅不常见,就连这种花纹绣在衣裳上,若是料子本就不凡,再配上这种绣花,简直美得不似人间之物。
  第一个穿这件衣裳的就是县令家的小姐。
  在游湖的时候穿出来的,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县令家这位姑娘,若说相貌着实没有什么太可取的地方。她姓刘,长得很像刘县令。刘县令天生一张大饼脸,刘小姐的模样就和她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由此可知她相貌着实普通。她今年也十六岁了,要说她爹是县令,她怎么着也好找人家的,但是就是因为她相貌着实太过平凡了一点,而且眼光奇高,寻常的男子根本就入不得法眼,亲事就一拖再拖,一直到十六岁了都没有定下人家。
  姑娘大了,在家就待不住。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逛街。而绣庄就是她最喜欢去的地方。
  曹秀秀将这件衣裳做出来之后,她自己掏的银子买的上好的衣料,利用晚上的时间,一个月才做出这件衣裳来。这衣裳一做出来,先拿给李东家过目。
  李东家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走南闯北也是有过的,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的绣法。她一问,才知道这绣技是曹秀秀自己琢磨出来的。李东家无话可说,只能啧啧称奇。
  若是形容一下这种绣法,这些花看起来有点像浮在衣裳表面,看起来朦朦胧胧,但是又美得不法言说。曹秀秀一看李东家的反应,就知道不仅仅是自己觉得好看,显然就是这衣裳好看。
  曹秀秀就请求李东家挂在铺子里卖。她自己掏了五两银子才买来的布,这衣裳又是经过了一个月的呕心沥血才做成,再加上这种绣技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她们定的价格奇高,就这么一件衣裳,要价八十八两。
  八十八两,若是放在苏州那些繁华的地方去,也不算什么,但是在这个小城中,可谓是头一份。
  挂出来之后,前面有两个夫人看到之后都觉得好看,但是奈何这衣裳实在是太贵,就算是这些人都是有钱人,也多半不会花这么多银子买一件衣裳,这也太奢侈了一点。会被别人说嘴的。
  而刘县令家这位千金则没有这些顾忌,她是千金难买高兴的那种,不知道是从哪里听说了绣庄里有这么一件好看的衣裳,特意赶了过来,一看就喜欢得不得了,八十八两银子,眼都没眨,就买了下来。
  这银两还是李东家定下来的、曹秀秀一开始还觉得太贵了。八十八两买一件衣裳,她想都不敢想。本来李东家也想着这个价格未必能卖得出去,若是真的卖不出去,她就那些银子给曹秀秀将这件衣裳买下来,到时候衣裳就挂在她店里,当做镇店之宝。
  但是没想到衣裳竟然很快就卖出去了。
  刘小姐自从买下这件衣裳之后,就一直盼着这场游湖会了。届时年轻的妇人,小姐,以及城里那些公子们都会去参加,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她就盼着这一天,要穿着她最漂亮的裙子去游湖会上显摆显摆。
  果然,她一出场,所有人都被镇住了。
  刘小姐满意极了,心想这银两可花得真值。
  刘小姐不知道她自己顺便帮了曹秀秀一个忙,这衣裳算是彻底的打出了名号了。真是托了刘小姐的福,过了这次游湖会,曹秀秀接到了五六个订单,都是指定要这种衣裳的。
  李东家也着实没有想到这个小姑娘竟然会这么能耐。李东家是厚道人,虽然这衣裳真的很挣钱,但是她也没有因此就让曹秀秀教别的绣娘这种绣法。因为曹秀秀苦心研究出来,显然不是为了造福大众的。若是大家都会了,还怎么挣钱呢。
  另几个绣娘见此,确实眼热,想着曹秀秀来了一年了,彼此也算是熟悉了,没道理她回了这么厉害的绣法却不教大家吧?
  但是几个绣娘都碰了一鼻子灰。
  曹秀秀倒也没有说难听的话,她只是说这门绣技是她苦心想出来的,以后是要当做传家宝传给后人的,这是曹家独门绣技,不能外传。
  绣娘们心想你自己还只是个多大的小姑娘啊,就想着要造福后代了。但是这种情况也是提前想到了的,几个绣娘见曹秀秀不愿意教,虽然眼热,但是也毫无办法。毕竟东家都没有开口,显然她也知道曹秀秀不愿意。
  而卖来的八十八两银子,李东家一分都没有要,全部给了曹秀秀。曹秀秀一开始还有些不太好意思,但是李东家坚决不收,说是这衣裳的料子用的也不是店里的,而且曹秀秀是晚上熬夜将这件衣裳做出来的,就算是她自己的。
  李东家诚心不收,曹秀秀也只好将银子收着了。加上她原先存起来的十来两银子,她身上一共有一百两银子了。她可不敢将这么多银子放在身上或者放在房间里,她留了点碎散银子出来,存了一百两去钱庄,换了了一张存票回来。
  曹秀秀平时就将这张存票贴身放着。
  而游湖会后接连来了五六个订单,李东家并没有贸然接下来,而是询问曹秀秀的意思。
  李东家的意思是,曹秀秀就专心绣花,衣裳还是由绣庄里的裁缝来做。
  这个问题曹秀秀已经想了很久了,她想要靠着自己将这个生意做大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能借李东家的手。
  她虽然只来了一年,但是李东家的人品她已经了解得很清楚了,这是个稳靠人。
  她要和李东家合作。
  “东家,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您也看到了,这衣裳是因为才刚推出来,比较新鲜,所以在前面估计会有点生意。假如这个镇上没有市场了,我们还可以将衣裳卖到其他的地方去,这是一笔大生意,天下的女人都是一般爱美的,我觉得,这生意绝对大有可为!就是不知道李东家愿不愿意帮我这个忙?我毕竟年轻,在生意上的事情当然不如李东家清楚。”
  这可真是和李双月想到一起去了。她们这个镇虽然只是个小镇,但是往外面看,这里距离皇城也并不远,走水路只需要两天的功夫。这衣裳到了皇城,显然大有可为。
  李东家看了曹秀秀一眼,“你可想好了?你如今有绣技,等着几单做完也就有了本钱,你完全可以自己做这门生意。”
  曹秀秀笑道:“东家快别说笑了。生意岂是那样好做的,别说我只是十来岁的小姑娘,就算是东家你,想要将这门生意做出个样子来,都要耗费不少心力。”
  曹秀秀又道:“话说回来,若不是当初东家肯收留我,我说不定早就饿死了,我对东家只有感激的。加上东家一介女流,做事有担当有魄力。在行商上又有丰富的经验,实在是一个难得的可以合作的伙伴。东家就别试探我了,我是认真地在邀约东家,东家痛快地给我个准话吧!”
  李双月笑道:“这么好的美事,天下再也没有了!我当然是愿意的。你既然信我,我也给你做个保证,我绝不会过河拆迁,我们立字据为证。”
  承诺归承诺,给立的字据还是需要的。尤其是像曹秀秀这种情况,她完全只是掌握了技术,要是做生意,人脉、资金、人手,这些东西都要李双月来出的。也就是说,一旦曹秀秀将绣技交出来了,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了李双月身上。
  李双月提出立字据,其实也是为了曹秀秀着想。
  因为一旦是要做生意了,这绣技迟早是需要交出来的。曹秀秀一个人不可能做出那么多的衣裳。
  就比如现在这五六个送上门来的订单,没有半年,曹秀秀无法完成。
  这绣技并不简单,若想学成,起码得有良好的底子。而这绣技对她们来说,又十分地重要,若是不教给一个稳妥的,说不定绣技就要外传。
  这倒是真让人有些头疼。
  李双月接下了两笔订单,一笔是县令府的另一个小姐下的单子,还有一笔是一个赵家下的。就这两件衣裳,曹秀秀全天不停地绣,也需要绣个一个多月才能做出来。
  而其他订不到衣裳的夫人或是小姐们,就格外的抓心挠肺。本来只是觉得这衣裳好看,虽然价格贵得离谱,但是也并不是负担不起,所以想要订一件来穿穿,可是等有银子都买不到衣裳的时候,那种感觉可想而知。
  这其中,就以白家小姐最为甚。
  白家小姐叫白明珠。是白老爷最小的一个女儿,是正室白夫人所出,因为算是老来子,不管是白老爷还是白夫人,都宠得不行,从小性子都很骄纵,长大了更是不得了。
  一看刘县令家的姑娘、赵家的姑娘都订到了,白小姐就更想要这衣裳了,可就算是她将价钱翻倍,绣庄那边都不肯接,说是前面的订单估计要做两个月,不敢多接订单了。
  白明珠可算是气坏了。
  她自己跟绣庄的人说不好,就去找白夫人闹,让白夫人来跟绣庄的人说,给她做一件衣裳。
  白夫人也是叫她吵得没有法子,又派了人去询问绣庄可否多做一件,绣庄给的答复都是一样的。
  白明珠如何肯依,她从小到大都是要什么就有什么,她已经习惯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如今却得不到一件衣裳,这让白明珠吃饭不香,睡觉也不香,见天的吵闹。
  可是白夫人也是毫无办法,她都已经承诺用三倍的价钱买一件衣裳了,绣庄那边的人就是不松口。即使白夫人气恼绣庄的人不识抬举都没有办法,绣庄的人可是跟刘县令家交好的,这次两件衣裳都是给刘县令家做的。
  白夫人这没有法子,白明珠就去找白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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