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不语觉得自己可能有毛病,自进入幽州大营,初次相见之人若是对她态度冷淡,甚至露出轻视之意,她都觉得正常,反而像祝俨锋这般殷勤周到的态度反而令人心生警惕。
世子爷下了马,盘膝坐在林地里,闭上眼睛:“不要!厉校尉既然说让我原地待命,我自然不能到处乱跑,否则误了事怎么办?”
祝俨锋:“……”
祝俨锋心道:能误什么事?
步兵营传来的消息,世子有多厉害多厉害,他看世子不过是个不通人情世故的棒槌!
他们此时在路过一处林子里猫着,北地此刻雪未化尽,那林子连点儿绿意都没有,全是枯枝败叶,连风都不挡,若是老实在这里啃着干粮住上几日,遭大罪了。
世子爷难道就没有发现,厉安只是找个借口半路丢下她而已?
他忍了又忍,才僵着笑脸坐了下来,好几次偷偷去瞧世子,发现她闭目养神全无担忧之意,而她身边站着的那位亲卫跟木桩子似的站着,偶尔扫他一眼,又随意移开,好像根本没有察觉到自家主子的窘境。
到了傍晚,祝俨锋又冷又饿,差一点再次建议世子爷往前方小镇歇息的时候,远远传来商队行路的动静,世子忽然睁开眼睛,说:“来了。”
祝俨锋愣了一下,还没明白什么来了,却见世子身边的亲卫已经迫不及待往林子外面冲了过去。
一盏茶的功夫,林子旁边的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几个帐篷,周围升起了篝火,营地里到处都是食物与美酒的香气,被祝俨锋认定为“棒槌”的世子爷舒舒服服窝在篝火前面,披着皮毛大氅喝着肉汤,听着旁边一位老人拉着二胡,另有伙计在检查几辆马车上的货物,还有掌柜抱着账簿子递过来:“少东家,您点点货吧,都是北狄人爱的茶叶瓷器,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丝绸,只装了一车细布。”
祝俨锋:“……”
搞的挺像那么回事儿。
他现在相信了外间传言,都说定北侯府的世子旁的不论,单享受无人能及,听说她无论吃喝用度都极为讲究,就连花天酒地也极会享受,是幽州城内纨绔二代们追捧的对象,时尚的风向标,单论她出任务还敢带着一队人马专门侍候就知传言不假了。
金不语对祝俨锋的眼神毫不在意,招呼独孤默坐过来:“阿默路上辛苦了,快过来喝点热汤。”
独孤默一路之上脑子就没停过,还随时会拿出纸笔记录,不止地形地貌,还有气候也做了详细的记录。
他坐下之后,捧着碗喝汤,脑子还在路上,等到火上烤肉熟了之后,世子爷从靴筒里拿出把匕首,然后匕首出鞘,切了一块肉递了过来。
热腾腾的肉香味瞬间在鼻端缭绕,独孤默总算神魂归位,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世子爷可洗手了?”
金不语:“……”
她左右看看,谴责的目光直射向黎杰:“阿杰你洗手了吗?”
黎杰已经撕了一只兔子腿,美美啃了一大口,满手油脂,闻言愣住了。
独孤默露出嫌弃的眼神:“在外行路总要讲究一点,免得吃坏了肚子,缺医少药。”
白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头,显然很是委屈:“阿默,你当初胳膊上的药还是我换的呢。”
金不语大惊:“谁把他弄来了?”她只让黎英回去临时组个商队,可没说连药僮也带着。
黎英也很为难:“属下去找舒老爷子拿药,他老人家不放心世子出远门,把白术送到世子身边。现在再送回去,可有点远了。路上也不放心啊。”
白术气哼哼瞪着她,大有你敢提出送我回去,我定然在老爷子那里狠狠告一状的架势。
金不语举手投降:“行!行!老爷子设想周到,感谢他老人家,现在吃坏了肚子也不用担心啦,来来阿默吃块肉。”
独孤默更嫌弃了:“世子爷的匕首可洗过了?”
金不语:“……”
最后还是黎英从马车里拿出水囊服侍金不语洗手之后,晚饭才继续了下去。
祝俨锋出任务这么多次,还是头一次舒服的窝在火堆旁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听着曲子等天亮。
他开始怀疑厉校尉半路把世子甩开的决定是否正确了。
作者有话说:
刚刚过完一年,世子爷芳龄二十,小阿默也十七岁啦,将姐弟恋贯彻到底,女大三抱金砖!
再次重申,请不要对世子爷的道德抱不切实际的幻想,世子爷不是什么正经人,更没什么道德底线啊,只要她开心什么缺德带冒烟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最后,十二点还有一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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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金不语吃饱喝足, 开始与手底下人商议此行路线,还拉过祝俨锋详细询问沿途北狄村镇。
北狄村镇具有季节性,每年水草丰美之时, 或入冬之前, 年后开春, 便会有牧人聚集而来,用于交易各种日常用品, 盐茶瓷器药草布匹之类。除了西戎商人,还有大渊商队偷渡而来,虽然沿途风险大但利润高,很值得冒险。
金不语带着一队人马乔装扮作商队, 大摇大摆前往北狄村镇, 沿途遇到两拨打劫的都被她手底下的人给收拾了, 而她只需要舒舒服服坐在马车里观战即可。
黎英带着七八名亲卫扮作镖局伙计,前后拱卫着商队前往北狄, 路上还遇见了一队西戎商队, 两家合作一家, 浩浩荡荡往北狄的素水城而去。
西戎商队是一名姓吴的富商,走南闯北颇有见识, 金不语便每日请他喝酒,多聊些沿途见闻,北狄风俗人情, 季节气侯之事。此人熟悉北狄地形,与“家里老子过世留下个商队, 不得不担负起养家糊口重任且性格豪爽的姜小兄弟”也颇为投契, 见她还带着个容貌出众的少年郎, 两人形影不离, 就更好奇了。
问起来金不语便长叹:“吴大哥不知,这是我表弟阿默,读书读呆了的,家里人怕他读书读魔怔了,便让我带出来开开眼界。”
独孤默每日抱着书本子写写画画,身上书卷气甚浓,与商队一众人等都有些格格不入,那吴老板果然信了,讲的更起劲。
独孤默白日里听了吴老板的地理课,晚上世子物尽其用,也不让祝俨锋吃白饭,让他再讲一次沿途山川地貌,两下里印证,结合独孤默自己沿途所见,他已经在脑中勾勒出了实际地图。
有些事情,非亲历亲为不足信。
金不语在幽州大营步步维艰,不知何人可信,尤其将来真正上了战场,战况瞬息万变,性命悬在刀尖之上,有了独孤默相助,便等于多了一重保障。
两人同居一顶帐篷之后,世子爷新添了个爱好,每晚早早钻进自己的被窝,黑灯瞎火讲鬼故事。
“有个书生年轻时候读书聪慧,引的同窗嫉恨,将他推下悬崖,尸骨经日晒雨淋虫兽啃啮,他怨气不散,终于在一个雨夜爬上了悬崖……”
独孤默钻在被窝里,听她讲这书生做了怨鬼之后,如何为祸人间,讲到兴起还披散着头发猛然窜过来,伸着两爪作势要掐他的脖子,直吓的独孤默“啊——”的一声,世子爷顿时嘎嘎笑倒在被褥之上,得意之极。
狗世子!
狗世子!!
狗世子!!!
独孤默在心里默念好几遍,借以平复他被吓到怦怦乱跳的心脏,仿佛“狗世子”三个字能辟邪,具有神奇的功效。
狗世子压根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独孤默在心里骂了多少遍,讲完睡前故事,笑闹玩够了拉过被子蒙住头,道一声“晚安”,不出半盏茶功夫,便已经呼吸平稳,睡的香甜。
独孤默:“……”
太恶劣了!
说什么讲个助眠的故事,有这种助眠法?
他就不该相信狗世子!
次日清晨吴老板问起:“昨晚听得你们帐篷里阿默尖叫,可是有事?”
独孤默板着一张脸说:“帐篷里钻进来一只大老鼠,乌漆抹黑吓到了。”
金不语挑眉——阿默你学坏了!
吴老板借此还替他们普及了一遍野外驻扎,如果防止帐篷里钻进蛇虫鼠蚁的安全教育,独孤默边听边记,还一边附和:“吴大哥言之有理,往后我们每晚扎帐篷,就按吴大哥说的办,定然不教蛇虫鼠蚁钻进来吓人。”
当晚世子爷便给他讲了一个蛇精的故事,显然对他白日的行为十分不满。
世子爷显然腹中故事不少,沿途之上花鸟精怪都讲了个遍,按照她的故事逻辑,恐怕世间万物都能成精,王子能变野兽,茶壶茶杯衣橱都能成精,也不知道她哪里搜罗来的这么多奇谈怪闻,让独孤默彻底的开了眼。
眼看着路过了三处北狄村镇,两家商队都只在镇上随便转转,未做交易,等到达北狄的沿林坝当日,世子爷站在那一片密密麻麻的毡房边缘发出感叹:“总算到了,再走下去我连哄孩子的睡前故事都搜肠刮肚要讲完了。”
独孤默恍然大悟——所以他就是那位劳世子大驾每晚讲睡前故事的孩子?
他回想世子爷那两位小公子,暗暗庆幸他们能够茁壮成长大概是没有受到世子睡前故事的荼毒,才能一夜好睡到天亮。
吴老板还对狗世子赞不绝口:“姜兄弟待你表弟可真好,怕他思家心切,还每晚讲睡前故事。”又谈起自己留在家乡的儿子:“……从小便聚少离多,不说讲睡前故事,便是陪伴他们的日子都很少。”
“谁说不是呢。”然后她用慈爱的眼神打量了他一眼,忽然之间张大了嘴,好像发现了什么令人惊奇的事情,她说:“阿默你好像长个了。”
独孤默近来每天起床都觉得自己的袖子跟裤脚好像短一点了,但他自己还不确定,直到金不语激动的站在他面前比划:“喏喏,你原来在我这儿,现在跟我一般齐平了!”
他刚住进侯府的时候,身量并未完全长足,要比世子略矮一点点,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居然赶上了世子的身高。
狗世子比他还激动,摸着他的脑袋很是欣慰:“总算没有白吃肉。”
少年人长身体,几乎是在一夕之间就拔高了。
独孤默站在世子身侧,暗想:总有一日我要长的比你还高。
他想象一下世子在他这个年纪也许还没他高,顿时便原谅了世子那些幼稚的行为,一路之上装鬼怪吓唬他,反而记住了路上每次吃饭,但凡猎来野物吃烤肉,她总是把野鸡腿野兔子腿递给他,自己随便啃一点背部的肉就算了;跟北狄牧民买到羊肉也总是选香嫩软烂的羊小排给他,生怕他长身体吃不够,一再给他加餐,连马车暗屉里装的许多干果蜜饯枣子也全都喂给了他。
他忽然觉得,其实世子也没那么讨厌了。
作者有话说:
今晚这章有点短小,明早十二点左右更新,晚安。
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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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北狄的沿林坝其实是依着水坝而居的部落, 乃是北狄左贤王乌都的部属。
乌都连同他妻妾儿女及手下的武将亲卫以及奴隶们全都生活在这一片,放眼望去到处是密密麻麻的毡房,最大最华丽的那顶便是王帐。
无论大渊还是西戎的商人, 在远离了战争的故土, 北狄人都很欢迎, 不少孩童们围着货车凑热闹,叽叽喳喳跟一群小麻雀似的, 商队押镖的趟子手过来之后便呼啦啦一下被惊飞了。
还有胆大的少女跑来问,可有针头线脑?
老掌柜在备货方面经验丰富,连说:“有!有!”那少女惊喜的向远处踮着脚尖张望的小姐妹报信,让她们也过来。
金不语对此目瞪口呆, 转头问黎英:“我记得报上来的货里可没有针头线脑啊。”
黎英耳语:“那是老掌柜单独备的货, 不止针头线脑, 还有女孩儿的头花,整整一箱子, 说是赚了钱要给庄子里的那帮人买些各人老家的土产, 让他们高兴高兴。”
他说的庄子是姜氏私产, 养的全都是当年跟着姜成烈打仗之后高度致残不能独立生活的将士们,老家已经没有亲人可以依靠, 有失去双腿的,也有失去眼睛的,还有失去胳膊的, 不同于那些还能去各州府做些小本买卖讨生活的,这些人只能住在一起, 由姜氏统一照顾。
世子爷:“应该多备点货的嘛, 一箱还是少了。”
无论哪个世界, 女人的钱总是好赚的, 况且北狄生产方式单一,精细的东西做不出来,针头线脑头花这种受女人欢迎的东西还得靠外销,不怪他们只能靠打仗来掠夺。
两家商队聚拢在一处,仍如来时般帐篷扎在一处,等收拾停当之后便摆开货物开卖。
乌都的王帐离的太远,也不好太过明目张胆的去打探,但来了外面商队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便有衣着华贵的少女过来,指着老掌柜那一箱头花针头线脑的东西,倨傲的说:“这些我全要了。”
那少女说的居然还是中原话,只是发音有些古怪。
老掌柜面前围着一圈少女们,正各自挑着喜欢的头花,没想到却被人包圆了,见到来人都往后退,很快四散而去。
老掌柜笑的憨厚,完全是生意人为买家着想的模样:“小姐,这里的东西可不少,您确定真的全都要?”
少女高挑美丽,头上戴着金饰,说不定是左贤王乌都的女儿,花起钱来也特别有派头,指着商队的茶叶瓷器细布大手一挥:“这些也全都要了!”顺手指着货摊旁边站着的金不语与独孤默:“这两人我也买了!”
老掌柜当时就傻眼了,笑意凝固,语气也冷了下来:“不行!那是我们少东家,不卖!”
金不语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被人相中,她拍拍独孤默的脑袋,半开玩笑压低了声音说:“阿默,都怨你长的太好看,看吧看吧要被北狄姑娘抢去压帐篷了!”
独孤默暗恼这北狄少女眼神不好,随意张口便要买卖人口,果然未曾开化之地全都是蛮夷。
少女显然只学会一点中原话,却并不通中原文化,居然傻呼呼问:“少东家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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