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让开,看什么看!”
车厢外传来粗暴的吼声,人群纷乱的脚步声、说话声,之后又慢慢安静了下来。
“咳咳,对不住,让您受惊了。”仍旧是那个男子的声音。
从刚才的情形来看,这个人的确和侯府有关系,眼下又挺有礼数的道歉,安宁又满怀好奇地掀起了帘子,打量了他一眼,“你没事吧?”
“实在是抱歉,情急之下……”男子没料到车厢里的人会露面,神情有些慌乱,可话还没说完,抬头看到她的脸时,突然变了脸色,眼神越来越冷,好像她们之间有着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你认识我?”看了一眼周围人来人往的人群,安宁大着胆子追问。
“不认识!像我们这种身份低微、心术不正的人,怎么会认识你这样的大小姐呢!”男子冷言冷语地丢下一句,头也不回地随着人群走远。
安宁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身影,一头雾水。
她现在都有些怀疑了,这剧情还是她看过的那本名叫《娇宠医女》的文吗?为什么一下子出现了这么多她压根就不知道的人?
前面那些也就算了,才离开的这个一看就不是善茬,再照这样下去,恐怕用不到安家父子回来,她就要一命呜呼了。
真是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一个接一个,说起来女主现在在哪里呢?
当初她就是奔着题目中的“医”字翻开书的,女主原本是西北边境一个游方郎中的女儿,因为战争失去了家人,碰巧救了在战场负伤的顾弘一命,然后被顾弘强硬地带回了京城。
顾弘出身名门,尤其是他的母亲大长公主,更是对身份地位格外看重,女主虽然救了他,可要说服国公府收留、善待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再加上府里还有身为他的妻子的原主安宁,他更是不想让女主知道,所以就暂时将女主安置在了国公府附近的一处宅子里。
他天天不着家,安宁没有费多少功夫,就查探到了女主的存在,闹得整个国公府天翻地覆,原本就对安宁十分不满的国公府,为了压制安宁,竟然对女主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推波助澜。
于是,娇软温顺的女主更是成了顾弘的心灵港湾,在安宁对女主的一次次挑衅、迫害中,两人的感情日渐升温……
一本书看了大半,医术没有看到多少,狗血倒是很足,几经波折,男女主大婚当天,以为总算要大结局了,结果女主再次失踪,她实在没了耐性,彻底弃文了。反正题目都说了是“娇宠”,最后肯定是皆大欢喜了。
她记得女主也在雍西,不知道具体在什么地方呢?如果找到了的话,倒是可以先结交一下,总比得罪了要好。
等等,她突然呼吸一滞,女主叫什么名字来着?……姓李?不对,好像姓柳,柳如絮?这好像是另一本漫画里的女主……大脑突然一片空白……
明明当时还觉得很好听来着,可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一点儿印象也没有,名字不记得,长相更是宽泛的不靠谱,原书中无非就是一些一头青丝,肤白胜雪之类的描述,难不成她要把雍西城所有的美女都搜集一遍?
她用手拍了拍额头,把谁忘了,女主也不能忘啊,人家可是有主角光环的,惹着就死,擦着也伤,都怪当初一看到女主的部分,就想着医术去了!
她究竟哪辈子造的孽,才会莫名其妙跑到这里来作死啊!
“咚”的一声,她一头磕到车厢壁上,满脸身无可恋。
“小姐,怎么了?”
“没事,继续走吧。”
揉了揉碰疼的额角,她狂乱的心绪平静了不少。
好死不如赖活着,起码她还有安家,还有镇远侯府的豪宅,还有花园里的美貌狐仙,只要还有一口气,她都要撑下去!
这番走走停停,等到了侯府门前,已经快到中午了。
沈氏仍旧在门口等她,只是这回她竟然生气了。
沈氏一向泥人一样的性子,就是被原主指着鼻子讽刺掏侯府的家底养娘家,也只会暗自垂泪,可当她看到马车上那只肥硕的母鸡时,她笑着迎向安宁的脸突然煞白,死死地盯着那只鸡,好像它的出现多么十恶不赦似的。
“嫂嫂,怎么了?”在沈氏和母鸡之间来回看了又看,也没猜出其中的原由,安宁亲热地上前挽住沈氏的手,往侯府里走,“快回去吧,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
沈氏的脚下生根了似的,一动不动,安宁还要再问,却发现她咬着唇,眼眶又红了。
“怎么了嫂嫂?有什么事你就说,别吓我。”安宁的心又开始乱了,总不可能是被鸡给吓住了吧?
沈氏看了她一眼,用帕子捂住嘴便哭了起来,情绪似乎也很激动。
前世安宁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么脆弱的人,一时间都有些无奈了,“嫂嫂你若是不想看到这只鸡,我扔了它就是,别哭坏了眼睛”
沈氏连连摇了摇头,好不容易止住眼泪,抓住她的手,一脸的歉意:“都是我没用,让宁儿你在外面受委屈了。”
“……”安宁满脑子的问号。
“是我没见识,撑不起侯府的门面,方才我就该陪着你一起过去的。咱们侯府再不济,你一个堂堂的侯府小姐去给知府一个庶子看病,已经是天大的委屈了,就当是给你父兄积福了,也不指望他们府上的谢礼,可单单用一只鸡来打发你,实在是太欺负人了!”说完她的眼泪又下来了,“若是你父兄回来,知道你受了这样的委屈,我还有什么脸面见他们。”
“嫂嫂你误会了。”安宁心里既是感动,又是好笑,连忙拉着她回了府,把事情经过都同她讲了一遍,只是省去了在知府府宅里认错人、出门时又和李鹤年、顾弘吵了一架的事。
“原来是这样,我说知府府上怎么会这般没有礼数,倒是我错怪认了。”沈氏听了,破涕为笑,“都是我的错,没事去买什么鸡呀。”安宁也跟着笑道。
“这些琐事原就不该你操心的,我也没往这方面想。”沈氏爱怜地伸手摸了摸她的脸,皱了皱眉,“这几日连番折腾,宁儿的脸都瘦了,想来是馋得慌了,半路上竟然跑去买鸡,若是让那些大家小姐知道了,又该拿去说笑。”
“我是买又不是抢,谁爱说就说去。”安宁丝毫不以为意,原主的那些个闺阁朋友,她现在是一个也不认识,反正也没有一个真心的,不往来才好。
突然,她心念一动,又想起了街上那么那侯府撑腰,看到她却一脸深仇大恨的男子,便试探着问沈氏,侯府有没有什么关系不太好的亲戚。
沈氏想了半天,还是摇了摇头,侯府世代不纳妾,再加上战场无情,每一代都有男丁战死沙场,人丁并不旺盛,亲戚本就少,关系不好的更是没有。
为了防止沈氏起疑,替她担心,她没有再深究。
为了让她吃顿合心意的饭菜,中午沈氏亲自下厨,即便被明令禁止不准出手帮忙,安宁还是捧场地跟在她的身后,问东问西,时不时的一句俏皮话,总能逗得沈氏开怀大笑。
“我替李府小公子正骨,嫂嫂怎么就不好奇我是哪里学的呢?”安宁嘴里叼着一块沈氏喂给她的糕点,口齿不清地问。
“你呀,自小就聪明,不像嫂嫂小门小户的没什么见识,嫂嫂相信,只要你想,没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只要你开开心心的,做什么都好。”沈氏满怀欣慰地看了看她,“饿坏了吧?小心别噎着,饭菜一会就好。”
安宁用力点了点头,眉眼笑得弯弯的,眼睛中好像有什么在充盈着。
“你买的那只鸡就留着晚饭吃吧,现在煮也来不及了。”
“嗯嗯。”
反正买来也不是她想吃……安宁一口吞下点心,瞧她这脑子,竟然连买鸡的目的也给忘了!
第12章 生气
“原来是这样。”
饭好之前,安宁总算从沈氏那里了解了侯府花园里的那只狐仙的身份。
大约一个月之前,也就是顾弘到达雍西的时候,狐妖——不对,是萧棠,他带着随从从远在千里之外的江南来到这里,也不知道从哪里打探来的消息,登门请求沈氏将侯府的花园租给他暂住。
当时沈氏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事关侯府的尊严,即便吃不上饭,也不可能容留外人在府里居住。
可萧棠似乎对侯府的情况了如指掌,他不仅给出了一个月三百两的不菲租金,还保证绝对不会踏进侯府住宅半步,非但如此,还要求侯府不向任何人透露他再此居住的消息,也不能过去干扰他。
当时沈氏正在为钱苦恼:安平去跟随武师习武要钱,安豫上学斋也要钱,安宁要买新衣服和首饰,家里上上下下的开支,还有那些急等着医药费的伤残士卒……总之到处都需要钱,可她一个妇道人家除了自己尽量节俭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当然,能让沈氏下定决心的,还有萧棠的身份。
从他自报家门以及出示的文书中得知,他是江南有名的望族萧家的子孙,虽然自幼恶疾缠身,但幸而有赖家族庇佑,得以悠游度日,四处寻访名山大川,寄情山水,此番来到雍西,初见雄壮的边塞之景,便想要多留些时日。
人人皆知,江南萧氏是言情书网,累世公卿,从前朝起,家族内无论男女都极优秀,曾出过不少宰相、皇后,极受皇家倚重。
再看萧棠温文内敛的气度,沈氏便答应了,他住进花园之后,便把后院通往花园的门给锁上了。
之前被安宁嫌弃太花哨扎眼的那件百花镶金线织锦的衣服,就是用萧棠所付的第一个月的租钱买的。
之所以她不知道,是因为她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顾弘的身上,除了吃饭、睡觉、梳洗打扮,每天基本上不着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不准萧棠什么时候就离开了,沈氏也就没有告诉她。
今天上午,安宁出门没多久,萧棠的随从就找了来,把后院有人闯进去,惊吓到了萧棠的事情说了一遍,希望以后不会再次发生。知道是安宁无意中闯进去的,沈氏道了歉,对方似乎早就知道结果,也没有再追究,还支付了下个月的租金。
原来是个富家子,并不是什么狐妖啊,安宁看了一眼缩在厨房角落里的母鸡,隐隐有些失望。
“钱就放在我房里,今天下午你就去彩蝶坊看新进的衣料去吧,可能我还要留些家用,但买一些你喜欢的应该还是够的。”沈氏还记得之前她提的要求,笑盈盈地同她道。
安宁没有给她期待的回应,摇了摇头,“之前是我太任性了,嫂嫂你留起来吧,府里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哪能由着我浪费。”
“你还小,嫂嫂只看着你高兴就好,不要操心家里,瞧瞧你,穿的这样素净,哪里还像侯府里的小姐。”沈氏非但没有因为她的懂事而高兴,反倒心酸起来。
“有你这么好的嫂嫂我就很高兴了。”安宁只能装作天真烂漫的样子,拉住她的胳膊,亲昵地将头靠在她的肩上,“以后我不会再喜欢那些东西了,就像不喜欢顾弘一样,你们才是最值得我爱的人。”
“好,好,都听你的,我们的宁儿真的长大了。”沈氏伸手拦着她肩的手因激动而微微颤抖。
“那当然了,我这么聪明,怎么可能会一直犯糊涂呢!”生怕她再落泪,安宁笑闹着道,说完拉起她的手往饭厅走,“吃饭啦,吃饭啦!”
吃完饭闲下来,安宁让春梅、春雪一起帮忙,裁了厚厚一沓宣纸,再用针和线订成一册,她则寻了几节毛笔杆粗细的竹杆,用裁纸刀又是削,又是刮的忙活了半天,把竹杆削成了钢笔的样子,得到了一个手工画册和蘸墨水的竹笔。
在画册的封面上写下“画册一 安宁”几个字后,她总算在这么陌生而复杂的世界,找回了一点熟悉的感觉。
翻开封面,她想了想,蘸着墨水画出了第一幅画,木桶里,一个男子沉静安然地靠在桶壁上,闭着眼睛,露出清冷绝美的侧颜。
这么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不是狐仙真是可惜了。
画好之后,安宁对着画像叹息,终究没忍住,又拿起笔,蘸上墨水,在画中男子的头上画了几笔。
这样更顺眼了!看着顶着一对狐狸耳朵的画像,她对着自己的改动满意地点了点头,如果在前世她能画出这样的男主,说不准早就火了,可恨生不逢时啊!
墨水太过浓稠,只能先放在一边晾干。
除了需要频繁蘸墨,她觉得竹笔使者还算顺手,便重新拿过一张宣纸,开始琢磨正事了。
神臂弓是宋朝时军队配置的制式兵器之一,是一种踏张弓,即通过用脚蹬的方式使用,相比需要很强臂力的弓箭,据说射程能够达到四百米左右,这样的距离之下,还能够射透榆树干的一半,当时所向披靡的岳家军就装备有这种□□,威力和实用性都比一般弓箭更强。
她前世的时候在一个发明科普节目里看到的,当时还很感兴趣,对图纸进行了一番研究,现在要大致画出来并不难,只是她毕竟不专业,其中肯定有些被忽略掉的细节。但是她相信,只有能找到对制造弓箭技艺十分精通的人,一定能够照着图纸制作出来。
只要二皇子能够亲眼目睹这件兵器的威力,她毫不怀疑,他一定会心动,答应她提出的条件,只要有了充足的支援,安家父子应该不会再绝望地孤注一掷了。
好在还有一两个月的时间,说不上充裕,但还来得及。
想一会,画一会,又修改几回,画了将近一个时辰,她才觉得差不多了,将宣纸拿起来放在眼前吹了吹,小心地放回到桌子上,用镇纸压好。
图有了,会做弓箭的人哪里去找呢?
她喊春雪去找林叔过来一趟,想先让他看看这幅图有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再帮她找找有没有手技很好的工匠。
春雪一会儿就回来了,告诉她说林叔出门了,不在府里。她只好先把图纸收起来,等人回来了再说。
在屋里闷了半天,闲着没事,她就出了屋,留下春梅、春雪两个丫头凑在一起,兴致勃勃地研究着她的竹笔。
若是在前世,她压根没有想过家里有佣人是一种什么体验,可在侯府里,她却也开始感叹人少了。
她出了自己的院子,到沈氏住的前院转了一圈,却一个人影也没见着。
她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落到屋脊上了,这个时间出门能有什么事呢?猜不到,她也懒得猜,想起后院通往花园的角门还坏着,莫名地就想过去看看。
橘色的落日散落在院子中,让原本沉寂的一切都显得柔和了许多,安宁一面走一面感受投映在屋角的光影的移动,周围的寂静和她的投入让她的感官变得更加敏锐。
还没走进通往花园的那个院子,她就听到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还有谈话声。
“一会修好了,我就从后门走吧。”是一个陌生的男人的声音,听上去低沉粗哑,年纪应该至少在四十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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