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晗喉中发痒,隐隐有股子腥甜,一口血险些喷出,只觉脑门突突突的在跳,他也没有什么力气搭话,只能深呼吸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哪知又听到她自言自语道:
“难道真的死了,这可怎么办?”
薛陵婼又是心虚又是害怕,连忙转头,准备回屋里面找些伤药,看看管不管用,刚站起身,抬起脚,裙摆突然被人拽住,她惊讶看去,对上一双黝黑的比夜色还要重上几分的眸子。
他咬着牙,说道:“救我!”
声音沙哑,却掷地有声,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完,便已经没了声响,这才是真昏了过去。
天上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雪,地上也已经积了一层层薄薄的雪,薛陵婼只着了一件半旧的夹袄,冰凉的雪花落在脸上,她当下便忍不住打起了哆嗦。
这样的天气,薛陵婼只能将人移到屋里面去,若是把他扔在这院子里,怕是明天只能见到一尊冰雕雪人了。
不过她力气小,也背不动他,只能拽着胳膊,将人慢慢拖进屋里。
把人给拖上床上时,薛陵婼已是满头大汗,她真是使了吃奶的劲,没想到这人看着挺瘦,却这么重。
她上辈子有个室友是学医的,自己也跟着去上过几节课,也会点小小的包扎知识,这人伤的严重,伤口上一片血肉模糊,裸露出来的皮肤几乎没有一处好的地方,更不要提那些看不到的地方了。
屋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薛陵婼烧了盆热水,绞湿了帕子,拿着剪刀将这人身上伤口的部位的衣服剪开,拿帕子擦干净,开始处理伤口,好在现在是冬天,天气冷,伤口也不易腐烂,简单的上点药就好。
包扎好伤口之后,薛陵婼又用这剩下的干净的热水,将他满是血的脸擦净了,不得不说,大半夜的,这人满脸血,还是挺吓人的。
黑红的血迹慢慢消失,露出了他清晰的面容,是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小郎君,因为失血过多原因,他面色苍白,不过鼻梁直挺,清隽的下颔轮廓分明,弧线优美。
齐晗醒来时已是第二日中午,伤口处隐隐发痛,不过已经上了药,被处理过了,干净的白色布条缠在上面,就是包扎的有点丑。
他动了动僵硬的身体,撑着胳膊坐了起来,掀开被子,一阵飕飕的凉意席卷全身,齐晗连忙又捂住被子,这才发现,自己原本就破烂的衣服更是惨不忍睹,衣服上的裂口顺直,像是被人剪烂的。
而怀中的被子是粉色的,绣着点点的小花,像是女子的物什,他下意识想到了昏迷前闻到的幽幽甜香,忍不住轻嗅,是那股熟悉的味道。
再看看身上被剪得勉强能蔽体的衣服,他耳朵不仅烧了起来,又想起被人甩到篱笆上,撞倒了脑袋,这一定是个不好惹的女人。
环视四周,房间十分破旧,房内的家具亦是十分破旧,甚至有的还是缺胳膊少腿,他出身富贵,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破烂的房间。
不过打扫的还是挺干净的,能够看出来这是女子的闺房。
这时,房门突然打开,走进来一个人,齐晗反射性地用被子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再看向那人,是个妙龄女郎,着一件镶着白狐毛边的袄子,身量娇小,一张笑靥,怎么看,都与他想象中的不好惹的女人联系不到一起。
见人醒了,薛陵婼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去,走向前去,关心道:“你醒了,可有什么不适?”
齐晗捂着被子的手又重了几分,面上不显,露出一丝玩味的眼神,道:“小娘子搭救,无什么不适。”
薛陵婼因着昨晚差点把这人给推过去见阎王爷的事情还有些心虚,拍了不甚鼓得小胸膛,一脸后怕的表情,先发制人道:“如此便好,你不知道,你昨夜伤的那般重,真是吓人,我险些以为……”
险些以为什么,自己救不活了吗?
齐晗嗤笑,这点伤的严重程度谁有他自己清楚,算不了什么,前些时日在松州战场与吐蕃做战,受的伤比如今严重多了,而且……别以为他没有看出她一脸的心虚的模样。
见齐晗只笑笑不说话,薛陵婼心里面又打起了鼓,迎着少年含笑的眼睛,继续道:“还好有我,不说妙手回春,但也是巧手如斯,看你现在气息沉稳,想来没什么大碍了。”
齐晗失笑,没有错过她眼中一闪而过的狡黠,顺着她的话道:“小娘子医术高深,可是自小习得?又师从哪位名师?”
薛陵婼老脸一红,完了,这牛吹过了该怎么办,她哪懂什么医术,就上辈子跟着学医的室友蹭过几堂课罢了,只能包扎点伤口,止个血,还没有什么实战经验。
她垂下眼睑,不好意思看他那双明亮的眼睛,讷讷道:“哪习得什么医术,只懂得包个伤口罢了,算不得什么。”
齐晗侧了侧头,闷闷的笑了一声,原以为是个多不好惹得角色,没想到却是个空架子,外强中干。
他做足了心理准备,掀开被子,下了床,对着薛陵婼拱手道:“救命大恩,小娘子高义。”
薛陵婼侧了侧身,眼神划过他破破烂烂的衣服,有些地方还能看到裸漏的皮肤,她脸颊不禁一红,这可是她的杰作,熟悉的很,就在昨天晚上,她还差点摸了个遍……
她背过身去,取了父亲薛策年轻时的衣服,道“若小郎君不嫌弃,不如先换上我爹爹的衣服,我也好把你的衣服洗洗缝补一番?”
齐晗瞟了眼她发红的面颊,不急不徐得道了谢。
本朝男女大防不似前朝那般严重,薛陵婼这做法到算得上是情理之中。
薛策是儒生,衣服是书生常穿的青色长袍,还绣了几根竹子,虽早已发黄发旧,却胜在干净,这还是前几日母亲思念深陷牢狱的父亲,亲手浆洗出来的,现如今再度被人穿在身上,倒也不算辜负母亲的心意。
齐晗身量高挑,而衣服短了一截,穿在身上,有些小滑稽。
好在人生得好,由于受伤的原因,他的脸色略显苍白,越衬得头发如泼墨般,面似雪,发乌黑,目似朗星,熠熠生光,鼻梁高挺,精致俊秀。
自从母亲离开后,这是她见过的第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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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苦药
人类总结出的经验果然是靠谱的,例如一个人受伤之后,流血比较严重,伤口往往就会发炎,而伤口一旦发炎,人就会发烧。
当天,齐晗便发起了高烧,不过薛陵婼早有准备,熬好了早就备下的药。
她端着盛着药的碗进屋时正看到齐晗半躺在胡床上,手持一本不知道在哪翻出来的书卷,悠哉悠哉地看着,神情愉悦,面色红润有光泽,不过薛陵婼知道,他这是烧的。
这厮已经完全反客为主了,端的是自在惬意,她走上前去,抽掉他手里的书,看着他红红的脸,笑眯眯道:“小郎君真是爱书之人,练身体都不顾了。”
齐晗双手交叉在脑后,双手作枕,看着她手中的药碗,牙根便忍不住犯苦,道:“小娘子过誉了,在下可不是什么爱读书之人,少时在书院,每每总被师傅打板子。”
薛陵婼坐到桌子前,将药放下,听到他的话,看向他俊秀的脸,忍不住脑补出了一副他被打后,捂着手心泫然欲泣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用袖子捂住嘴角,指着桌子上的药,道:“小郎君快喝吧,药已经熬好了。”
齐晗眼神飞速的划过那碗药,嗅着空气中发苦的味道,笑道:“这药有什么好喝的,不若找坛子酒,这才好喝。”
薛陵婼笑意未变,耐心道:“酒是发物,你旧伤未愈,还是少饮得好。”
齐晗随即接道:“我一向皮糙肉厚惯了,也无需饮药。”
薛陵婼走向前去,伸手摸了摸他滚烫的额头,道:“郎君可知自己生了温病,需及时喝药的好。”
少女手指纤细柔软,抚过他的额头,带来阵阵馨香,丝丝悸动,齐晗忍不住抬眸,一张鹅蛋脸,杏目桃腮,琼鼻点点,眉眼弯弯,嘴角弯弯,还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眉间有一点鲜红的朱砂痣,小米粒大小,真是既漂亮又可爱。
他生于富丽的皇宫,长在繁华的长安城,是帝后最宠爱的小儿子,又偏偏生了副好相貌,招了不少桃花。
自幼在宫里,见过不少嫔妃中的腌臜手段,太子阿兄也一直教导他少近女色,还不如多读点书,多练练骑马射箭,可他却偏偏生就一双桃花眼,多情目,看起人时,无情也似有情,引得不少女郎们趋之若鹜。
这种事情经历多了,自己倒是习以为然了,他长这么大,自认为也算是阅尽美人了,若论容貌,这个小娘子只能算个中等,可是,他活了这将近十八年,除了阿娘外,还没有与一个女子有过这样近的距离。
大鄌民风开放,时下男女相会,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可他七殿下就这样被这个小丫头“劫了色”,这委实不能忍。
齐晗摇了摇头,嬉笑道:“温病,我竟生了温病,怪不得有些发昏,还以为因为小娘子……小娘子美貌,被迷昏了头。”
油嘴滑舌!不过虽是油嘴滑舌,话还是中听得很,薛陵婼喜滋滋的想,虽然这么会说话,但药还是要喝的。
“温病难医,小郎君还是早些喝药的好。”
齐晗听了忍不住扶额,悄悄犯了难,想他堂堂七殿下,也是上过战场流过血的人,大伤小伤都受过不少,可偏偏就是怕苦怕喝药。
薛陵婼瞧他一脸怪异的神色,突然灵机一动,道:“小郎君不肯喝药,莫非是怕苦?”
小心思被扒出来了,齐晗下意识反驳:“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么会怕苦,不过是想着我一向身子康健,不需要喝罢了。”
薛陵婼看着他发红的脸色,心中暗笑,转身出了房间。
这算是躲过一劫了?齐晗暗自松了一口气,却见薛陵婼又走了进来,怀里面还抱了一壶酒。
还真的有酒喝?感觉没有这么简单,他忍不住问道:“小娘子真是善解人意,还用好酒招待我?”
薛陵婼看着这个自来熟的人,笑眯眯道:“我方才说过,酒是发物,小郎君你喝不得。”
用这壶酒招待他,还真舍不得……
关于这壶酒的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之前:
她的父亲薛策是盛昌七年的探花郎,一路顺风顺水做到了正四品彭州刺史,当然,那是在发生蜀黎构陷案之前。
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涉及了剑南道足足四个州的刺史,及大小官员十数名,蜀州、黎州、眉州、还有彭州,薛策正牵连在其中。
明明刚发生还没几日,薛陵婼回想起却恍如隔世——
家里出变故那一天正是她刚刚及笄不久,父亲开玩笑说:“阿爹的婼姐儿是世间最好的姑娘,定要找个世间最好的夫婿,过世间最好的日子。”
她一向嘴甜,窝在母亲徐氏怀撒娇:“那我就要找阿爹这样的夫婿,过阿娘这样的日子。”
母亲听到止不住笑,作势要来掐自己的嘴,“你这个这个小皮猴子,都已经是多大的姑娘了,说话还不知羞的,这样下去,哪家的小郎君敢娶你这样的夫人。”
她连忙在母亲怀中爬起来,跑到哥哥身后躲着。
十岁的幼弟趁着空子溜进母亲怀里,冲着自己做鬼脸,鼓掌叫着:“阿姐不知羞,阿姐不知羞!”
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平淡而又幸福。
可是突然到来的官兵打断了这一刻的幸福,薛陵婼现在回忆起来仍然还是一阵恍惚,家中到处都是穿着铠甲的人,门上都被贴上了封条,男眷全部下狱,所有仆从一拥而散,只留下一个母亲自娘家带来的一个年老的嬷嬷。
彭州又称蒙阳郡,薛策未考中探花前只是一介贫苦书生,父母皆早亡,孤身孑立,就住在这蒙阳郡郊外的山上,也就是薛陵婼现在住的茅屋。
薛陵婼数年前是随缅怀旧事的父亲来过这里的,她还记得当时父亲诗兴大发,还当场赋诗一首来缅怀逝去的青春,可惜捧场的只有一脸粉红泡泡看夫君的徐氏。
她与兄长薛陵澈从小吃多了父母撒的狗粮,一时之间消化不良,便悄悄躲了出去,留下个牙都没换完,流着哈喇子的幼弟看着父母腻歪。
阿爹的状元红就是那个时候变成自己的女儿红的,薛策年轻的时候立志中状元,便进京赶考前在院子里埋下壶酒,预备着等自己高中状元,荣归故里后再喝着壶酒。
可惜一张过分好看的脸毁了他当状元的梦想……
本朝的探花郎向来是要相貌英俊的,身形英武的,原定的殿试第三名科考多年,年近不惑,一把大胡子,自然没有什么好相貌可言。
圣人正愁眉苦恼,便看到了殿试的第一名,原定的状元郎薛策身姿挺拔,一张白皙俊秀的脸在年老色衰的探花旁衬得如插在某某东西上的一朵鲜花,心中忽地一动,便大笔一挥,定为进士中最俊的探花郎。
没有考中状元,自然也没有挖出那壶酒,忆起当年事,薛策长吁短叹,忽略了一旁已经过了童生考试的大儿子,一脸慈爱地看向唯一的宝贝女儿。
“阿爹是再也不能考状元了,这酒就做女儿红,待阿婼出嫁时,便添进我乖女儿的嫁妆中。”
可惜阿爹这个愿望可能很难实现了,想到这,薛陵婼绞了块干净帕子,慢慢擦去酒瓶上的泥土,外满的雪积了厚厚一层,她可是费了很大力气才挖出的这瓶酒。
眼下这种情况,让她嫁出去可就难了,谁家愿意娶一个罪臣之女,阿爹的愿望怕是很难实现了。
在医疗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物理降烧是一个很好用的解决办法,用酒精擦拭身体,能达到降温的效果,且很有效,若是这个人真的不愿意喝药的话,也可以用这个方法。
齐晗心中明白了大半,在军中时,药材补给常有不足,便有年纪大的军医对生温病的医患用酒擦遍全身,以达到降热的效果,没想到这个居于山中的小丫头还真懂几分医术。
他咽了一口口水,想到自己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不少,若粘上一滴酒,那滋味可真是痛不欲生,说来也可笑,他也是上过战场的人,大伤小伤也都受过,却还是怕疼,既怕苦,又怕疼。
“即是如此,小娘子不妨先把酒收起来,我瞧着,可真是馋人的紧。”
薛陵婼坏心眼的指了指怀中的酒壶,笑道:“我曾见过有郎中用烈酒擦身来降热的,郎君也可试试,若擦到伤口上,愈合的也能更快,虽是疼了些,但效用却是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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