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瑾城抬头,不知道沈随在说什么,如何会在随州找到人的?
“我托熟人在随州的一家妓院找到人的,这才知道她外祖父不愿养她,便将她卖给人牙子,买她的是个商人,带着她去了随州后交给妓院老鸨,想让那里的人好好调教一番,以后再送到那些官宦之家去。”
“她性子倔,不服输,所以过得很不好,我找到她时,她早被人打得奄奄一息,大夫说若是晚来一步,人就救不了了。”
沈随没有再说下去,他膝下无儿无女,养了秦筝十多年,早已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女儿,现下想起这些,自己的心也是生疼生疼。
而高瑾城呢,他已喘不过气了,妓院,被卖,挨打,他从来没有听她说过这些,捧在手心里当宝贝的人竟然会有这样的日子,他恨不得立即找到秦筝,再好好看看她。
第46章
“在十里村待了一段时间后,她才好了许多,原本照你的嘱咐,我当教她些诗书礼仪才是,可这孩子虽是女儿身,可性子不羁,有男儿一样的胆量。她人聪明,学东西学得快,所以我也不喜把她拘束于寻常女之间,白白毁了她的才华。后来,我授她医术,望她救人救己。她身子一直不好,汤药喝了不少,却没有什么成效,我又教她武功,习得一身拳脚功夫后,她精神好了许多。”
“只是她让我不要告诉你这些,免得你又不准她学。”
高瑾城笑了一声:“以前就发现她的气息脉搏皆比平常人稳健,行事也是如行云流水,干劲利落,我还当是你教她气息吐纳一法,却真未想到你竟教给她一身功夫。”
沈随摇摇头,今日听高瑾城同他讲李云生一事,他才晓得自己当年教授这女娃武功,再难再苦她也忍受下去的原因了,恐怕从那时起,她就想着有朝一日给秦绍报仇了。
夜间,高瑾城宿在了秦筝住的那间小屋里。
不像是女子闺阁,小桌,木床,衣柜,再无其他。
他躺在那张小床上,闭着眼睛却无半点睡意,十年来的点点滴滴全涌入脑海,再加上今日听沈随说的那些话,他一直平复不下这复杂的心情。
原本只知道送她千金裘,送她珠玉翠,弥补她失去父亲的痛苦,可却不知,这些东西既不是锦上添花,更不是雪中送炭,没有什么意思,在他为自己送这些虚物给她而沾沾自喜时,她却是冷静的看着他如跳梁小丑。
高瑾城将头埋入被里,再不想醒。
奔赴百里,只为一日。
第二日天未亮,男人就走了,临走前,他只带走了秦筝一直嘱咐沈随照顾着的长青萝,听说她每次离开这里都要再三叮嘱沈随看好,回来第一件事也是先要看看这东西长得如何了。
原本沈随是不肯的,这东西野,养在乡野之下没什么,等去到了人人呵护的地方,说不定就蔫了,何况看高瑾城这样,也不是有心思,有时间养它的人。
可高瑾城不肯,执意要把花带走,沈随无法,只得随了他去。
长青萝长得很好,能看出主人很细心,马车里,高瑾城摸着那宽绿的叶子,慢慢笑弯了嘴角。主人离开这长青萝那么久,它还长得如此青翠,看来她还是那个性子,只管逗,不管养,有时娇气得不得了,有时又如男孩子一样粗枝大叶,不拘小节。
男人抱着花儿,叹了口气,他倒在马车上,想起过去,不由遗憾。
有时问着自己的心,他对秦筝的好,更多的是为了弥补秦绍,还是因为他心里有她,现在想来,身在局中,看不清局中人,若说初初只是为了弥补秦绍,那后面就真的只是为了她,无关她的身份,无关她是谁的女儿。
想起了那人身在远方,将自己置身危局,高瑾城一阵心痛,便是找了人看着她又如何,不在自己面前,他怎能放心!
男人闭眼,他是走入迷局,再不愿出来了。
高榆足足等了两个月皇帝才回来,就因高瑾城这两个月未曾露面,朝中人纷纷猜测,是不是皇帝得了什么绝症,已经不能起身了,所以才派裕南王摄政,再加上天子无嗣,众人看那个日日上朝的南裕王眼神就不对了,难道接替江山的是他?连宋章对他的态度也恭敬了不少,估计是怕自己得罪未来的皇帝。
有阁老上奏,说要知道陛下得了什么病,怎么会两月不曾见人,甚至还有人说南裕王要谋朝篡位,意图不轨,高榆忍了下来,大楚江山经高瑾城多年倾力治理,可不是轻易能被这些小事击破,三省六部的重要官员皆是他们一手栽培的寒门子弟,个个身有抱负之心,不被家族门阀牵连,朝中老臣手中有名无权,只剩几家大姓门户在朝中稍稍能说上几句话。
高榆倒不怕他们闹事,只是皇帝长时间不露面,这些人揣测自己的样子,真是让他觉着不舒服。
盼来盼去,终于把皇帝盼到了。这次奔波下来,高瑾城瘦了不少,只是精气神却比走前好了许多,等皇帝再上朝时,众人的嘴巴才被堵上。
着御书房桌上新放的一盆长青萝,高榆摸着下巴想着,难道皇上去了一趟青州,就是为了这盆花?
他却不知,花的主人正在随州,过着她等待多年的日子。
闵文也不知自己上次见秦筝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她不是没想过以后会再见她,可却万万没想到,她会在镇南王的宴饮上见到她。
那时,女人穿着素白的轻纱,画着淡妆,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她低着头,有些拘谨地跪坐在软垫上喝着茶,如池塘里的一只莲花,遗世而独立。
闵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女人这个样子,以前只觉得她是艳丽张扬的牡丹,现在觉得,她也可以清雅出尘,人淡如菊。
此次宴饮极为隐秘,宴席上只有几个人,皆是高瑾行的心腹,一眼见到尚在喝茶的秦筝,闵文也没有再多看,只凝滞一会儿便跟着引路的侍女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见闵文终于来了,上头坐着的高瑾行心里高兴,喝了不少酒,他抬起酒杯,指着她道:“宛忆来迟了,罚酒一杯!”
闵文也抬起酒杯,一口饮下美酒。
宛忆?正喝着茶的秦筝稍稍一怔,她怎么不知道闵文叫宛忆?
正发着呆时,有人给自己的杯子倒了一杯酒,她转头,看见高瑾行的心腹向遇放下酒壶,对她笑道:“再香的茶喝多了也没有味道,秦姑娘可先喝口酒冲冲味,这么一杯酒也无什么大碍。”
秦筝轻轻低头,似是对男子的亲近有些不适和紧张,不胜娇羞,说出的声音也是嫩得不行:“多谢向公子美意,只是我这两日喝着药,大夫说了酒水一类是千万不能碰。”她嗓音软糯,即便被拒绝心意,可被她拒绝的人却无半点不满,只会心疼,便如向遇,听秦筝说喝药二字,他立马凝眉,像是真的为这事焦急一样,问道:“姑娘哪里不适?为何会喝药?我也略学过些医术,倒是能诊断一二。”
秦筝又是微微一笑,她放下茶杯,眼睛注视着向遇,一脸真诚的样子:“劳向公子操心了,不过是陈年旧疾罢了,已经找大夫看过了。”
她不愿告诉自己是什么病,向遇也没有再问,女子诚恳的样子让他有些慌张,一时间连筷子也没拿稳。
二人这番动静落在了闵文眼中,她嗤笑一声,什么叫“不能碰酒水”,前些日子喝了酒庄一罐烈酒的又是谁?没想她才有这心思,就见秦筝朝自己看来,她借着喝茶遮脸的时候朝自己狡黠一笑,倾国倾城,看来是狐狸成精了!
这见到自己半点不吃惊的样子,看来是早知晓了!
于是,闵文指着秦筝,高声问道:“这位姑娘看起来不是俗人呐,还请王爷为我引荐一番。
高瑾行大笑出声,回她道:“此乃秦筝姑娘,其父是本王至交好友,想来闵文你与她约是同岁之人啊!”
高瑾行没有说太多,只三言两语介绍了秦筝的身份,闵文一笑,起身走至秦筝面前,她抬了一杯美酒,亲自端到她的面前,笑道:“我名高宛忆,今日幸会秦姑娘了。”那抬着酒杯的手依旧稳稳不动,秦筝没有推拒,将美酒接了过来,一口饮下,她将杯子一番,示意自己全部喝完了,闵文看着她,眼无笑意,却还是回到席位。
而秦筝趁人不注意,借着用帕子擦嘴的时候,将那些酒水全吐在了上头。
第47章
既然人已经在这儿了,闵文也不藏掩着,大大方方看着秦筝,却是问着高瑾行话:“看秦姑娘的样子不像是随州人士啊?”
秦筝一笑,柔柔弱弱的样子让人好不心疼:“我是青州人,可小时在随州待过,也算是半个随州人。”
“原来如此。”闵文一口饮下烈酒,像只是随口一问一样。
高瑾行终于说道:“秦姑娘身份特殊,宛忆就不要多问了,往后有机会,本王再告知于你。”
闵文听了,一笑而过。
向遇知道秦筝的身份,又怜她身世凄惨,一个女儿家在世上孤苦无依生活,心中难得生出一股怜惜之意来,又见她身姿瘦弱,便亲自为她盛了一碗汤过来,女人浅浅一笑,将青瓷碗接了过来,轻轻舀了一勺品尝。二人这一接一送好不自然亲切,若是不知情的人见了,必会以为这是对成婚的夫妻。
在斜前方坐着的闵文将这一幕尽收眼底,她嗤地一笑,眼睛不由得像北边看去,难道大楚天子要戴上一顶绿帽子了?
月上树梢头,宴席散尽。
闵文出了王府门,坐上马车,准备离开,马儿还没扬起前蹄,就听下头有道温柔的声音响起:“高姑娘留步,我住的小院离王府有些路程,不知可否请姑娘送我一程?”
闵文掀开帘子一看,说道:“既然路程远,何必要拒绝王府的人送你回家?”
秦筝一笑,却是直接上了马车:“我偏要坐你的马车回去!”她轻声说道。
待坐在软榻上,女人再不复宴席上那端庄优雅的姿势,她一个人都往后倒,四肢敞开,慢慢舒了一口气来。
“高瑾行找的这个地方也太差了,饭菜难吃,酒难喝,以后还是不要再去了。”
闵文嗤道:“这可是镇南王在随州最好的别居了,你连这个都嫌弃,难道是要去储州的镇南王府看看。”
秦筝皱皱鼻子,拧着眉毛,突然想到了那个镇南王府,眼里露出的嫌弃可不是一点半点,她冷嗤一声,嘲讽道:“那镇南王府破破烂烂的,还不如今日在的这一处呢!但凡高瑾行肯从别的地方移出点银子来修缮修缮,也不至于让人觉着连财主家的别居也不如呢!”
“你去过?”闵文更好奇了。
躺在榻上的女人笑出声来:“难道你还没去过?你们不都是高家的人?他还不请你去王府一聚?”
闵文低头,细细打量着她:“你到底是谁?是高瑾城派你来的?”
秦筝摇头:“不是。”
“我若是告知高瑾行你和大楚皇帝的关系,你觉得他会怎样对你?”
原本闭上眼睛准备小憩的人此时不顾形象笑出了声来,不知道这到底是一个多好笑的笑话,女人笑得连眼角都流出泪水来。
她将眼角的泪水抹去,待平复一二时,才说道:“你要是会说,今夜才见到我就说了,何必等到现在。更何况……闵文,我现在是敌是友你都不知道,你就敢跑去在高瑾行面前乱讲一通,不怕最后友变敌,敌变友吗?”
“那你究竟是敌是友?”
女人睁开那双明亮的眼睛看着闵文,好似里头藏着一颗星星,她狡黠一笑,终于说道:“现在看来嘛,我们是友非敌呢!”
她缓缓起身,凑到女人身边,轻声说道:“高瑾行要造反,你助他一臂之力,我也助他一臂之力。”
闵文面色肃然,身上好似又结出一层寒霜来,秦筝说的话她是一点都不信:“那金安城的那位呢?”
秦筝坐起身子,像是不在意地拍拍两袖,她没有直接回闵文的话,只让马车停下。
“好了,我已经到了,可要来我家坐坐?”
闵文放下帘子,不再看她,一句告别之话也没有,只让车夫驾马离开。秦筝一点也不在意,她抱着双臂,站在马路中间,就笑看那马车朝前跑去,直到拐弯不见踪迹。
宴席散后,向遇和其他几位幕僚又和高瑾行一同去了书房商量要事,谁也想不到,能在大楚史书上记上一笔的“南王之乱”谋筹之局便在今天布局而出。
原本在宴席上已经看起来喝醉的镇南王此时看起来十分清醒,他坐在椅子上,手下写个不停。
向遇坐在一旁道:“现下天时、地利、人和都已俱全,大事将定,王爷该早做决断,何时起兵,踏破金安城了!”
几个幕僚听了,纷纷应是。
高瑾行笑了一声,好像也看到了自己前面一片光明,他将写好的纸张折叠后放入一个小木筒里,将其交给了自己的属下,属下带着东西迅速离开了。
男人心里早就做好决定了,只道:“不急,时机尚未成熟。如此贸贸然进入金安,会使民心不稳,民心不稳则军心不稳,高瑾城执掌北地多年,金安城人的人多已认主,若是突然在北地发兵,会让高瑾城抓住把柄,给我们戴顶乱臣贼子的帽子,百姓多受教化,突然发兵也会让他们对南兵心生厌恶,到那时便是敌多我少,难以应付这局面。”
他面色肃然,想到前方险路重重,虽有一腔孤勇之气,可难免心生抖意。
“诸位可有什么好的法子,能让我等以正名出兵?”
众人沉默,其中一人,名山海,他看起来约莫有三十来岁,两眼细长,鹰钩鼻在一张脸上十分显目,一眼看起来就觉着是个精明的人。
山海站起来道:“属下有一个两全之计。等入春后就是大楚蚕祀,到那一日太后便会出金安城到皇城寺祈福,那时我们再派人将太后接出金安,再让我们布置在金安城的人以寻找失踪太后为由,发动兵变。”
“这倒是个好主意!”向遇叹道!
“往日我们只想等踏破金安后再迎太后,可今日依照山海所说,我们先迎太后归来,这样既保了太后安全,又可以让太后出面,说不准能说动北臣,后面能少些麻烦呢!”
众人听了,纷纷点头。
高瑾行在书房里慢慢踱步,想着方才山海所说的,几个幕僚也看不出他想在想些什么,最后,高瑾行只说要好好想想,便让众人退下了,只留向遇一人再继续商议此事。
“太后这只老狐狸,只肯相信自己,上回我要借小儿之事回金安,她生怕出事,派人来一再阻挠,甚至威胁于我。”
向遇听他提起小世子一事,思虑再三,还是说道:“殿下或许是操之过急了,您上书金安城的人说要回京,难免会让太后觉着打草惊蛇。”
高瑾行冷哼一声:“什么打草惊蛇,若是我安安分分待在储州,我的好弟弟才会更加疑心呢!只是现下看来,山海出的法子比较可行。保太后性命安全,这是她全身心依托我们的关键,若是独留她一人在金安城里,为免高瑾城拿她开刀,她势必会为了保命,对我们留一手,说不准还会背后捅上一刀。可将她接到我们手里就不同了,到时候她只能依靠我们,将她在金安城所有的布局拿出来为我们所用。而入春之后的蚕祀就是最后的时机,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也不算长,正好用这段时间再布置金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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