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以慕不知道李成蹊是故意的,还是就想看个热闹,但他知道李成蹊这事办得不坏。
要是她不在闻潮面前怂成个鹌鹑,就更不错了。
等李成蹊他们把江寄余从教学楼里拉下来,篮球场里面已经挤了不少看热闹的。
田径场上有一个六层高的阶梯架,被308班的拖了过来,闻潮就在铁架子的最高一层坐着,他的手搭在膝盖上,眼神放得很空,海上来的春风撩起他的衣角,真是肆意又好看。
“眼睛要掉下来了。”余深深拍了一下李成蹊的后脑勺,让她看路。从进到篮球场,李成蹊的眼睛就没从闻潮身上离开过。
可有什么用呢?闻潮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
盛以慕和丁一帆他们看见江寄余真的被李成蹊几个拉了下来,都松了一口气。只是闻潮能爬到铁架子坐着,他们却没来得及给江寄余找到个能撑排面的座位。
“……学神坐哪儿?”
江寄余走到篮球场边上的位置站定:“我站着就行。”
“行,行的。”丁一帆把计分板递给江寄余,“规则你都知道吗?”
江寄余微微颔首。他今天也换了春季校服,里头是一件白色抓绒卫衣,帽子从校服领子后面翻出来,拾掇得整齐,显得他气质又舒朗又干净,是犹如月光一般的人物。
篮球场上挤了许多人,一大半都是冲着江寄余来的。
一声哨响,高321班和高308班以差点打架开始的篮球比赛,就这样开始了。
正值好年华的少年们激烈地抢球、运球,围观的人群热热闹闹地叫着好。
余深深跟李成蹊站在篮球场最边上,感叹了一句:“今天天气真好啊。”
琴南的气候一直不错,太阳好的时候,天蓝得没有一丝杂质,跟老城区处处可见的红顶小屋搭在一起,像用极清新的笔触画出来的漫画。
李成蹊点了点头。
余深深抬起下巴,示意李成蹊跳过操场上打篮球的人,看向两个班各出的一名仲裁:“我愿意把这个场景,叫做梦想照进现实。”
“丁一帆他们在操场上打得再卖命呢,小姑娘们来了又去,只会记得一个江寄余,还有一个闻潮。”
宋斯怀操场上溜达了一圈回来,拽着李成蹊:“走走走,我们去小超市买点饮料什么的,看不下去了,咱们班这架势,是输定了呀。”
高321班数学平均超过140分的学霸们,在横冲直撞的高321班男生面前,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李成蹊一步三回头地被宋斯怀拖出了操场,等他们带着两大袋零食和水回来的时候,高321班果然输得彻彻底底。
闻潮已经从铁架子上跳了下来,跟江寄余面对面站着。江寄余一丝不苟地跟闻潮对了一遍得分情况,丁一帆他们都觉得输了丢人,红着脸想跑,唯有江寄余认真地核实了结果。
李成蹊把饮料分给了丁一帆他们:“没事啊,多打几次,熟练了下次赢回来。”
丁一帆丧着脸,拉着盛以慕比划:“刚刚我们要是这样就好了……”
盛以慕从一堆饮料里挑了一瓶矿泉水,一面应和着丁一帆,一面同李成蹊道:“我上次在办公室看到周六上午的素质拓展活动,从下周起,有篮球比赛、羽毛球比赛和乒乓球比赛?”
“诶,搞得好像不用补课,真能去打篮球一样。”丁一帆皱了皱鼻子,“都是应付素质教育检查的,最多搞几个星期,就会被各科老师占了上课。”
“别这么悲观嘛。”李成蹊说,“我看周六的素质拓展活动,第九周还排了海洋课题研究,说是要去渔村做一天社会实践呢。”
“真假?”丁一帆眼睛立刻亮了,没有人会不喜欢不上课出门玩的活动,学霸班也不例外,“我已经开始贷款快乐了。”
余深深的胳膊撞了一下一直在跟丁一帆他们说话的李成蹊:“给学神也送一瓶吧。”
嘴上说着送一瓶,余深深其实往李成蹊怀里塞了两瓶。
李成蹊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闻潮。
丁一帆还以为李成蹊是在看江寄余,也跳起来,要跟江寄余打招呼。
他问李成蹊:“说起来,你们是怎么把学神拉下来的?我以为学神根本就不会搭理这些俗事。”
第9章 Butterflies In My Stomach
李成蹊的目光挪到江寄余身上。湛蓝的天上飘过几朵絮絮的云,在和煦的阳光下,清瘦挺拔的少年将计分板交到308班的男生手里。
“不需要怎么拉啊。”余深深抻了抻胳膊,“我们就把事情跟他说了一下,让他来帮个忙,他就下来了。”
“啊?”丁一帆嘴巴张得圆圆的,“这么简单?”
“要多复杂?”余深深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对丁一帆说,“你嘴巴好大,能吃小孩吧。”
李成蹊白了一眼余深深,认真地向丁一帆和盛以慕解释:“真的就很简单,不需要晓以大义,道德绑架,也不用死皮赖脸,生拉硬拽。江寄余是再正常不过的人,不正常的是我们,给他添了太多神话光晕。”
丁一帆挠着头,看向盛以慕:“她什么意思啊?”
盛以慕说:“学神是个好人的意思。”
“我怎么觉得不是呢……”丁一帆咂摸着李成蹊的话,跟在盛以慕后面,嘀嘀咕咕了一路。
李成蹊则抱着余深深塞给她的两瓶水,走向江寄余和闻潮。她步子不快,心里头却很紧张,每靠近闻潮一点,呼吸都会变沉变滞。
大抵她实在太慢了,于是没等她走到闻潮的面前,就有人抢先一步了。
是高灵。
高马尾的漂亮少女拿着三种不同的饮料,笑吟吟地站在闻潮面前,闻潮看都不看她一眼,调转脚步就往另一个方向走。
高灵脚步轻快地追在闻潮后面。
于是李成蹊也换了个方向,走向江寄余。
江寄余摇头拒绝了李成蹊手里的水。
李成蹊并不意外,她转身将一瓶矿泉水塞给身后的余深深,一瓶自己拧开喝了。
俩小姑娘开始在操场上绕圈散步,余深深特别不可置信地说:“你也太不酷了。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李成蹊喜欢上一个人,会怂成这样。”
李成蹊没说话。
“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看《仙剑奇侠传》,说好要一起做敢爱敢恨的侠女吗?”余深深说,“没想到你不仅没有变成侠女,反而这样没用。”
李成蹊踢着操场上的小碎石子:“敢爱敢恨的侠女,好难的。明知道对方不可能喜欢自己,怎么好意思让他知道我的喜欢呢。”
“那你就要不喜欢他。”余深深说,“不喜欢你的人就不值得你喜欢。”
李成蹊说:“有道理。但你知道暗恋最吊诡的地方是什么吗?但凡他多看我一眼,我就会忍不住去想要是他能喜欢我该多好,我就会臆造我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只要一这样想,就没有办法做到不喜欢他。你看,愚蠢不愚蠢?”
“因为知道对方不喜欢我,所以才会暗恋。但每一个暗恋的人,都做不到放弃‘万一他也喜欢我呢’的这种万一。概率万分之一,微乎其微,但让人……神魂颠倒,跟狂热的异教徒崇拜并相信神会降临一样。”
余深深啧了又啧:“不行,那我这辈子都不要喜欢人了。爱情会妨碍我的自由意志,让我变蠢。”
“是的。”李成蹊说,“黏黏糊糊的东西,一点儿也不爽利,敢爱敢恨的侠女只要遇到了,就会走向悲惨结局,不是死,就是死生不如死。”
“那为什么人人都歌颂爱情?”余深深问,“这简直就是个骗局。”
李成蹊看了看天:“我想过这个问题的。或许是因为性和繁衍的本能需求,或许是工业社会造就出的孤独感,或许是阶级统治需要公民拥有一致的精神符号——比如说灰姑娘、霸道总裁之类的故事那么受欢迎,是因为我们都知道阶级固化,倘若我们歌颂用爱情而非暴力去反抗这种固化,是不是更美好呢?普通人的情绪需要一个出口,‘爱情’就应运而生了。它是本能,是情感,也是当代话语体系下的新‘神话’。“
“我自己都不知道,那些完美的爱情故事,是不是真的。大概只能相信那句老土的话: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就算知道是骗局,但谁能拒绝神话呢。对爱情的崇拜和向往,从个体诞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了不起。”余深深说,“要不你还是去学文科吧。说起来,你还没说过,你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
余深深歪头,看着李成蹊:“这个你能说吗?”
“老土的暗恋故事,一定要有一个对他而言只是普普通通,对我而言却是惊心动魄的开头。”李成蹊低头笑了,眉梢眼角都温柔,“说出来怪难为情的,有机会再告诉你吧。”
下课铃响起,李成蹊拉着余深深往教室走:“走吧,我们回去上课。”
晚自习结束时,李成蹊被老黄留下来,问了今天体育课的事情。李成蹊简单解释了两句,老黄点了点头:“其实我们这个班啊,说特殊也特殊,说普通也普通。你看你们仨,或者丁一帆和盛以慕,跟其他学生有什么不一样吗?”
“盛以慕,看着挺稳重的,是吧?其实胜负欲强得很,丁一帆都还没来找我,他先跑过来问每周六上午的素质拓展活动,咱们班是不是应该也要报名篮球比赛。”
李成蹊笑了,体育课的时候,她就看出来盛班长的不甘心了。
琴南一中响应教育局素质教育号召,每周六上午安排的都是素质拓展活动,从英语角到辩论赛,包括篮球、羽毛球比赛等等应有尽有。不过对于高321班的大部分人来说,这只是多出的半天自习课,有一些老师也会留在办公室,方便学生答疑。
老黄说:“我告诉盛以慕,我们班当然也要报名。我们希望你们能考出好成绩,但没有人要求你们变成学习机器。”
“好好学习,好好享受你们高中三年的青春时刻。”老黄笑容温和,“等你们上了大学,毕业工作,成为大人后,才不会为虚度了这段最好的时光,感到后悔。”
李成蹊也对老黄笑了,她鞠了个躬:“谢谢您。”
“早点回去吧。”老黄抬手看了看表,“今天你回家是不是?”
一中周五晚上,住校生也可以离校回家。李成蹊因为摔着腿的缘故,好些个周末没敢回家,这周原本计划从周五晚上就回家住的。
因为老黄的谈话,她出校门时已经过了九点半。
路上已经寥寥没什么人,她爸本来说开车接她,但临时有病人,去医院加班了,让李成蹊自己坐公交车回去。
李成蹊看到她爸的消息时,李医生可能已经进手术室一个小时了。
李成蹊有些意兴阑珊,她背着书包,忽然就不怎么想回家了,在一中周围的巷弄到处溜达着。
她和余深深、宋斯怀常吃的那家烧烤店今晚很热闹,里头几张桌子都坐满了学生;彭姐麻辣烫早就打烊了,只有屋檐下留着盏路灯;那家宋斯怀很感兴趣的书店也无声无息地开门了,名字叫“Butterflies In My Stomach”。
……胃里的蝴蝶?
李成蹊虽然预想到这个书店的名字会做作至极,但没想到是这么个带点暗黑色彩的恶趣味英文俚语。
这句俚语一般用来形容心情紧张,七上八下。形象的描述就是胃里飞进了一群蝴蝶,如果直接想象这现实场景,其实有些恶心。
果不其然,李成蹊背着书包走进一看,夜晚书店的logo亮起LED灯,黑底白边,一个抽象的人头侧脸,突出张得很大的嘴,里面飞出一只蝴蝶。
真是形象生动的“Butterflies In My Stomach”,不愧是卖《理想国》的书店。
李成蹊啧了一声,转头准备穿过书店旁边巷子,抄近路去公交站。
这条小巷也是当初闻潮的摩托车撞到她的那条,里面没几盏完好的路灯,李成蹊打开手机手电筒照明。
将近晚上十点,周遭很安静,李成蹊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不知是不是错觉,她听到一声细细的呜咽。
李成蹊步子一顿,她没有继续走,凝神又听了听周围的响动。过了好几秒,周遭都很安静,李成蹊松了一口气,加快脚步继续往巷子外走。
————
小巷一侧的居民院子铁门后,一双捂住男生口鼻的手松开了。这双手肥厚油腻,指腹上有层老茧。
“你还想跑到哪里去,啊?”
枯瘦的男孩子被拽起头发,被迫仰着头。他嘴角破了,额头和颧骨都是青紫一片。揪住他头发的肥胖男人满身酒气,他按着男孩子的头往水泥墙上撞。
“你吃老子的,住老子的,还有什么不满意——”
就在这时,一盆花钵从天而降,砸到了那肥胖男人的头上。
“哐——”
小巷子低矮的院墙上,爬上了一个瘸腿刚好不久的姑娘。那姑娘叫了一声:“毛平,打开门,出来!”
二毛做梦也想不到,会在这时候看到李成蹊。
“快快快!”李成蹊脸色煞白,“他起来了!”
李成蹊那陶土花钵,正对着肥胖男人的头顶砸下去的,男人又喝了酒,愣了足足有半分钟,才清醒过来。他伸手拨开额头上的花盆,泥巴混着血,糊了他半张脸,更显得面目狰狞。
“毛平,快跑!”
李成蹊的声音响亮,毛平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紧接着从地上一跃而起,拉开从屋里头锁住的铁门,跑了出来。
“你过来,要是我摔倒了接一下我……”李成蹊咽了口唾沫,一边说,一边咬牙往下跳。
二毛刚跑到她跟前,李成蹊就跳了下来,幸好这一米多一点的院墙真的不高,要不然她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还没等李成蹊松口气,院子里的男人就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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